塞,精無從去,方實而疾出針,氣入針出,熱不得還,閉塞其門,邪氣布散,精氣乃得存,動氣候時,近氣不失,遠氣乃來,是謂追之。
【内、納同。
】
【王冰曰:營主血,陰氣也。
衛主氣,陽氣也。
夫行針之道,必先知形之長短,骨之廣狹,循三備法通計身形以施分寸,故曰用形也。
瀉實,言欲開其穴而洩其氣也。
切,謂急也,言急出其針也。
針解論曰:疾而徐則虛者,疾出針而徐按之也。
大氣,謂大邪氣也。
屈,謂退屈補虛,言但密閉穴俞,勿令其氣散洩也。
近氣謂已至之氣,遠氣謂未至之氣。
欲動經氣而為補,補者皆必候水刻,氣之所在而刺之,是謂得時而調之,追,猶言補也。
《針經》曰:追而濟之,安得無實,則此謂也。
】
【馬莳曰:此言刺病取乎營衛,而補瀉又有其法也。
陰并于陽,是血并于氣;陽并于陰,是氣并于血。
血氣病形,所以各有虛實也。
刺之何如?蓋十二經中,皆有經隧,血有虛實,而營氣屬陰,血生于營,故刺血者取之營氣而已。
氣有虛實,而衛氣屬陽,氣亦屬陽,故刺氣者取之衛氣而已。
且人之形體,有長短、肥瘦、大小不同,天之四時,有寒熱、溫涼不一,必用人之形,因天之時,以為針之多少高下耳。
是以欲瀉實者,候其邪氣方盛之時,乃令病人吸氣以納針。
針與氣俱納,然後開其門,利其戶,無令氣忤,靜以久留,無令邪布。
吸則轉針以得氣為故,候呼引針,呼盡乃去針,與氣俱出。
精氣不傷,邪氣乃下,外門不閉,以出其疾,搖大其道,如利其路,是謂大瀉,必切而出,大氣乃屈。
故命曰瀉。
欲補其虛者,持針勿置,以定其意,必先扪而循之,切而散之,推而按之,彈而怒之,抓而下之,通而取之,候呼納針,呼盡納針,氣出針入,針空四塞,精無從去,靜以久留,以氣至為故,如待所貴,不知日暮,其氣已至,适而自護,候呼引針,方實而疾出針,氣入針出,氣不得出,熱不得還,各在其處,推阖其門,閉塞其戶,邪氣弗散,令神氣存,精氣乃得存,動氣候時,近氣不失,大氣留止,遠氣乃來,是謂追之,故命曰補。
】
【張志聰曰:陰與陽并者,謂表裡上下,陰陽相并也。
血氣以并者,血并于氣,氣并于血也。
蓋五髒之神志血氣,生于胃腑水谷之精。
胃之所出氣血者,經隧也。
經隧者,五髒六腑之大絡也。
故當取之經隧,以調其五髒焉,夫取之經隧,調其神也;取之營衛,調其氣也。
又當以調其形。
形者,皮膚肌肉。
哉者,未盡之辭。
蓋言上守神,粗守形,神氣固當調,而形之小可不用也。
因時氣之升降浮沉,而用之以多少高下。
如曰以月生死為痏數,此多少之謂也。
如春時俞在頸項,夏時在胷脅,秋時在肩背,冬時在腰股,高下之謂也。
虛實者,謂并者為實,無者為虛。
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氣盛者,謂所并之氣,所受之邪盛也。
蓋候病氣至而内針也。
針與氣俱内者,随正氣而深之也。
以開其門利其戶者,開其門而伏其精氣于内也。
針與氣俱出者,同病氣俱出也。
《針經》雲:客者,邪氣也。
在門者,邪循正氣之所出入也。
是以瀉邪當先歸伏其正氣,而後引邪以出其門,則精氣不傷,而邪氣乃下,故外門勿閉以出其邪,搖大其針孔,如利其所出之道路,是謂大瀉。
切,急也。
屈,降也。
大氣,大邪之氣也。
此論瀉邪之中,而兼用内正之法也。
持針勿置,謂持針在手,勿置之意外,以定其迎随之意。
候其呼出而内針,氣出而針入,針空勿搖,使精氣無從而去,候正氣方實,而疾出其針,使正氣内入,而針即外出,則熱邪不得還入于内,内之氣門已閉,則邪氣布散于外,而精氣乃得存矣。
針下動氣,候時而至,使淺近之氣,不散失于外,深遠之氣,來複于其間,是謂追而濟之之法。
此補正之中,兼瀉散其邪,蓋邪之所湊,其正乃虛也。
張兆璜曰:此先追實其正氣,次散其邪,再候其時,而使精氣來複,迎之随之,得出入補瀉之妙,而後能調其經焉。
】
帝曰:夫子言虛實者有十,生于五髒,五髒五脈耳。
夫十二經脈,皆生其病,今夫子獨言五髒。
夫十二經脈者,皆絡三百六十五節,節有病,必被經脈,經脈之病皆有虛實,何以合之?岐伯曰:五髒者,故得六腑與為表裡,經絡支節,各生虛實,其病所居,随而調之。
病在脈,調之血;病在血,調之絡;病在氣,調之衛;病在肉,調之分肉;病在筋,調之筋;病在骨,調之骨。
燔針劫刺其下及與急者。
病在骨,焠針藥熨;病不知所痛,兩蹻為上;身形有痛,九候莫病,則缪刺之;痛在于左而右脈病者,巨刺之。
必謹察其九候,針道備矣。
【王冰曰:随而調之者,從其左右經氣支節而調之也。
脈者血之腑,脈實血實,脈虛血虛,由此脈病而調之血也。
血病則絡脈易,故調之于絡。
衛主氣,故氣病而調之衛也。
調之分内,謂候寒熱而取之。
調之筋,調适緩急而刺熨之。
調之骨,謂察輕重而調之。
燔針刧刺其下及與急者,調筋法也。
言筋急則燒針而刧刺之。
焠針藥熨,調骨法也。
焠針,火針也。
兩蹻,謂陰陽蹻脈,陰蹻之脈出于照海,陽蹻之脈出于申脈,申脈在足外踝下陷者中,容爪甲,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照海在足内踝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莫病謂無病也。
】
【馬莳曰:此言髒腑虛實之病,相為表裡,随病而當施以治法也。
神氣血肉志,各有虛實,是計之有十也,生于五髒,則似于十二經脈有所遺也,故帝疑而問之。
殊不知五髒六腑,相為表裡,所生諸病,各有虛實。
其病所在,随處可以調之。
在脈則調之血,以脈者血之俯,脈實則血實,脈虛則血虛也;在血則調之絡,以血病則絡脈結也;在氣則調之衛,以衛為陽氣也;在肉則調之分肉,以分肉為肉之部也,在筋則調之筋,下文用燔針以刧刺其下,及其所急處是也,在骨則調之骨,下文用焠針及藥熨者是也;病有不知所痛者,刺兩蹻之上,謂申脈照海二穴也;身形有痛,九候莫病,則用缪刺法以刺其絡穴,左痛刺右,右痛刺左也。
痛在于左,而右脈病者,則用巨刺法,以刺其經穴,左痛刺右,右痛刺左者是也。
缪刺巨刺,特有經絡之不同耳,必謹察其九候之脈,而刺之針道備矣。
】
【張志聰曰:神志血氣肉五者,各有虛實,故虛實有十,而皆生于五髒,三百六十五節,乃筋骨之會,十二經脈,支分三百六十五絡,而皆絡于節,節有病,必被及于經脈,蓋言筋骨血脈外内之相通耳。
五髒者,内合五行,外合脈肉筋骨,故得六腑與為表裡,以應十二經脈,故五者之虛實,止歸于五髒。
若經絡支節,各生其虛實,則随其病處而調之。
如病在心包絡所主之脈,即調之脈;在心髒所主之血,即調之絡;在肺髒所主之氣,即調之于衛;在脾髒所主之肉,即調之分肉;在肝髒所主之筋,即調之筋;在腎髒所主之骨,即調之骨。
蓋五髒者,五行之所生也,故先言其五髒,地之五行,化生六氣,六氣之中,有二火一合,心髒之陽火一合,包絡之陰火共為六髒,得六腑與為表裡,以應十二經脈,以合血氣脈肉筋骨。
此論五髒之氣不和,以緻外合之血氣筋骨為病,各以其氣而調之。
若風雨寒濕,為病于脈肉筋骨之間者,亦各有取刺之法也。
按《靈樞》官針篇曰:九曰焠刺,焠刺者,刺燔針則取痹也。
又曰:刺寒痹之法,刺布衣者,以火焠之,刺大人者,以藥熨之。
蓋陽受之風雨寒濕,客于脈肉筋骨之間,皆能為痹,故當以燔針,刧刺其所病之下,而及與筋痹之急者。
若病在骨,又當用焠針及藥熨之,若痛而不知其所者,當取之蹻脈也,按兩蹻脈起于足踝,上入陰上循胷裡,故痛在蹻脈之上者,不知痛處也。
其有痹在于肌肉,而不及于經脈者,當缪刺之。
按缪刺篇曰:凡痹往來行無常者,在分肉間,痛而刺之,左刺右,右刺左,病已止,不已複刺之如法。
又有病在于經别者,當巨刺也。
缪刺篇曰:邪客于經,左盛則右病,右盛則左病,亦有移動者,左痛未已,而右脈先痛,如此者,必巨刺之巨大也。
九針論曰:八曰長針,取法于綦針,長七寸,主取深邪遠痹者也。
蓋經脈在裡而入深,故當用長大之針以取之。
九候,三部九候也,九候外合九竅。
内合九髒,循行于上中下之三部,皆五髒所生之血氣也。
此篇首論五髒所藏之神志血氣,有虛有實,複總歸于血氣陰陽,複調之于皮肉筋骨,并取邪痹于身形蹻脈之間,然必察其九候之脈,而知病之所在,調經之道,于斯備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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