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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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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天符。

    帝曰:天符歲會何如?岐伯曰:太乙天符之會也。

    帝曰:其貴賤何如?岐伯曰:天符為執法,歲會為行令,太乙天符為貴人。

    帝曰:邪之中也奈何?岐伯曰:中執法者,其病速而危;中行令者,其病徐而持;中貴人者,其病暴而死。

    帝曰:位之易也何如?岐伯曰:君位臣則順,臣位君則逆。

    逆則其病近,其害速;順則其病遠,其害微。

    所謂二火也。

    帝曰:善。

    願聞其步何如?岐伯曰:所謂步者,六十度而有奇,故二十四步,積盈百刻而成日也。

    【中,并去聲。

    】 【王冰曰:日出謂之顯明,則卯地氣分春也。

    自春分後六十日有奇,鬥建卯正,至于巳正,君火位也。

    自鬥建巳正未之中,三之氣分,相火治之,所謂少陽也。

    君火之位,所謂少陰,熱之分也。

    天度至此,暄淑大行,居熱之分,不行炎暑,君之德也。

    少陽居之為僭逆,大熱早行,疫疠乃生;陽明居之為溫涼不時;太陽居之為寒雨間熱;厥陰居之為風濕,雨生羽蟲;少陰居之為天下疵疫,以其得位,君令宣行故也。

    太陰居之為時雨。

    火有二位,故以君火為六氣之始也。

    相火則夏至日前後各三十日也。

    少陽之分,火之位也。

    天度至此,炎熱大行。

    少陽居之為熱暴,至草萎河幹,炎亢濕化晚布;陽明居之為涼氣間發;太陽居之為寒氣間至,熱争冰雹;厥陰居之為風熱大行,雨生羽蟲;少陰居之為大暑炎亢;太陰居之為雲雨雷電。

    退謂南面視之在位之右一步,凡六十日八十七刻半,餘氣同法。

    複行一步,土氣治之,雨之分也,即秋分前六十日有奇,鬥建未正至酉之中,四之氣也。

    天度至此,雲雨大行,濕蒸乃作。

    少陽居之為炎熱沸騰,雲雨雷雹;陽明居之為清雨霧露;太陽居之為寒雨害物;厥陰居之為暴風雨摧拉,雨生倮蟲;少陰居之為寒熱氣反用,山澤浮雲,暴雨溽蒸;太陰居之為大雨霪霔也。

    複行一步金氣治之,燥之分也,即秋分後六十日有奇,自鬥建酉正至亥之中,五之氣也。

    天度至此,萬物皆燥。

    少陽居之為溫清更正,萬物乃榮;陽明居之為大涼燥疾;太陽居之為早寒;厥陰居之為涼風大行,雨生介蟲;少陰居之為秋濕熱病時行;太陰居之為時雨沉陰也。

    複行一步,水氣治之,寒之分也,即冬至前後各三十日,自鬥建亥至醜之中,六之氣也。

    天度至此,寒氣大行。

    少陽居之為冬溫,蟄蟲不藏,流水不冰;陽明居之為燥寒勁切;太陽居之為大寒凝冽;厥陰居之為寒風飄揚,雨生鱗蟲;少陰居之為蟄蟲出見,流水不冰;太陰居之為凝陰寒雪地氣濕也。

    複行一步,木氣治之,風之分也,即春分前六十月有奇也,自鬥建醜正至卯之中,初之氣也。

    天度至此,風氣乃行,天地神明,号令之始,天之使也。

    少陽居之為溫疫至;陽明居之為清風霧露朦昧;太陽居之為寒風切冽,霜雪水冰;厥陰居之為大風發榮,雨生毛蟲;少陰居之為熱風傷人,時氣流行;太陰居之為風雨凝陰不散也。

    複行一步,君火治之,熱之分也,複春分始也,自鬥建卯正至巳之中,二之氣也。

    凡此六位,統一年六六三百六十日,六八四百八十刻,六七四十二刻,其餘半刻分而為三,約終三百六十五度也,餘奇細分率之可也。

    相火之下,水氣承之者,熱盛水承,條蔓柔弱,湊潤衍溢,水象可見。

    水位之下,土氣承之者,寒甚物堅,水冰流涸,土象斯見承下明矣。

    土位之下,風氣承之者,疾風之後,時雨乃零,是則濕為風吹。

    化而為雨,風位之下,金氣承之者,風動氣清,萬物皆燥,金承木下,其象昭然。

    金位之下,火氣承之者,鍛金生熱則火流金,乘火之上,理無妄也。

    君火之下,陰精承之者,君火之位,大熱不行,蓋為陰精制承其下也。

    諸以所勝之氣乘于下者,皆折其慓盛,此天地造化之大體爾。

    若非太過非不及,是謂平運主歲。

    平歲之氣,物生脈應,皆必合期無先後也。

    歲不與會者,不與本辰相逢會也。

    天之與會者,天氣與運氣相逢會也。

    太乙天符之會,是謂三合,一者天會,二者歲會,三者運會也。

    執法猶相輔,行令猶方伯,貴人猶君主。

    執法官人之繩準,自為邪僻,故病速而危。

    方伯無執法之權,故無速害病,但執持而已。

    貴人義無淩犯,故病則暴死。

    相火居君位,是臣位居君位故逆。

    君火居相火,是君位居臣位,故順。

    遠近謂裡之遠近。

    奇謂八十七刻又十分刻之五也。

    夫周天之度,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也。

    二十四步,正四歲也。

    四分度之一,二十五刻也。

    四歲氣成積已盈百刻,故成一日度一日也。

    】 【馬莳曰:此論地道左遷以外,列為盛衰,正所謂下者左行,而有當位非位之正變,又因邪之所在而命其有微甚也。

    地理應六節氣位者,地之四方分為六步,更治時令,以應天外六節氣位之治也。

    顯明之右,君火之位者,日出顯明卯地之右,在方屬東南,在時屬春分,卯中之後,為君火之位也。

    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者,地氣至南方,相火位行令,治夏至前後三之氣,以應司天之政布,其運主戊癸歲以應司天之政治歲也。

    複行一步,土氣治之者,地氣至西南,土位行令,至秋分前四之氣,以應司天左間之氣盛,其運主甲己歲,以應司天之政治歲也。

    複行一步,金氣治之者,地氣至西北,金位行令,治秋分後五之氣,以應在泉右間之氣,其運主乙庚歲,以應司天之政治歲也。

    複行一步,水氣治之者,地氣至北方,水位行令,治冬至前後終之氣,以應在泉之氣布,其運主丙辛歲,以應司天之政治歲也。

    複行一步,木氣治之者,地氣至東北,木位行令,治春分前初之氣,以應在泉左間之氣盛,其運主丁壬歲,以應司天之政治歲也。

    複行一步,君火治之者,地氣至東南,君火位行令,治春分後二之氣,以應司天右間之氣盛,其運周歲,相火代之不主歲,故餘皆曰複行,惟相火曰退行也。

    六步各行本方之氣,入于中國,故木于東方治令,時春氣西行,而中國皆東方溫氣,歲泉左間所居之氣也。

    君相于南方治令,時夏氣北行,而中國皆南方熱氣,與天右間所居之氣也。

    金于西方治令,時秋氣東行,而中國皆西方涼氣,與天左間所居之氣也。

    水于北方治令,時冬氣南行,而中國皆北方寒氣,與泉右間所居之氣也。

    六氣之下,各有所制之氣承之者,蓋五行之氣,一極則一生,而循環相承,無一息間斷也。

    相火之下,水氣承之者,夏相火極水生承之,從微漸化,至冬着也。

    水位之下,土氣承之者,冬水極土生承之,從微漸化,至長夏着也。

    土位之下,水氣承之者,長夏土極木生承之,從微漸化,至春着也。

    木位之下,金氣承之者,春木極金生承之,從微漸化,至秋着也。

    金位之下,火氣承之者,秋金極火生承之,從微漸化,至夏着也。

    君火之下,陰精承之者,夏君火極陰精承之,從微漸化,至冬着也。

    其義與陰陽家水胎于午、金胎于卯等說,大同小異,而皆循環相承以為胎也。

    亢,過極也。

    亢則害,承乃制,制則生化,外列盛衰,害則敗亂,生化大病者,言六位之氣,過極則必害作,承氣乃生于下,制之使不過也。

    故制則從微化着,承者自外列盛,極者自外列衰,而生化循環,害作則敗壞擾亂,而生化大病也。

    外列,謂天之六氣運列于外者,非即謂下承之氣也。

    故下文帝複問盛衰何如,而答以當其位則正,非其位則邪,所謂同者盛之,異者衰之也。

    下文又以天符歲會言之,則當其位者可知矣。

    盛衰非其位則邪,當其位則正者,複明上文制則生化,外列盛衰之盛衰也。

    蓋制亢下承生化之盛衰,惟歲氣和平,則其所化,循序漸進,從微至着,而皆當六位之正,其歲氣有太過不及,則其所化無序,或躐等陵節,或乘危往勝,故變或兼化而為半。

    非其位之邪,變或複勝而為全,非其位之邪也。

    木運臨卯,即丁卯歲;火運臨午,即戊午歲;土運臨四季,即甲辰、甲戌、己未、己醜歲;金運臨酉,即乙酉歲;水運臨子,即丙子歲。

    所謂歲會氣之平者,言此八歲皆歲與五運相會而氣和平,又為太乙天符,其盛衰皆能循序,當六位之正,此正所謂歲會之義也,如餘歲不與運會,則氣有太過不及,其盛衰皆無序而非其位也。

    至于土運之歲,上見太陰,即己醜、己未歲;火運之歲,上見少陽,即戊寅、戊申歲,上見少陰,即戊子、戊午歲;金運之歲,上見陽明,即乙卯、乙酉歲;木運之歲,上見厥陰,即丁巳、丁亥歲;水運之歲,上見太陽,即丙辰、丙戌歲。

    内己醜、己未、戊午、乙酉,以為太乙天符,此乃司天與運氣相會,故《天元冊》名曰天符。

    然天符中之己醜、己未、戊午、乙酉,歲會中之戊午、己醜、己未、乙酉,乃天符歲會相同,又名曰太乙天符也。

    太乙者,至尊無二之稱也。

    帝遂以此三者分之,所拟貴賤何如為問,伯言天符之歲,猶之執法之臣,法不可假,故邪中執法,其病速而危。

    假如戊子日,戊為火運,子為火氣,亦是天符,此日得病者困半也。

    歲會之歲,猶之行令之臣,當有主之者在,故邪中行令,其病徐而持。

    假如甲辰,甲為土運,辰為土支,乃歲會也。

    年月日時,同太乙天符之歲,猶之君主之貴人也。

    故邪中貴人者,其病暴而死。

    假如戊午日,戊為火運,午為火支,又為火氣,即太乙天符,此日病者死。

    帝又以位之易者為問,伯言以少陰君火,而位于少陽相火之位則為順,順則其病遠而害微也。

    以少陽相火,而位于少陰君火之位則為逆,逆則其病近而害速也。

    惟二火以易位言耳。

    步者,帝複問地之六步也。

    六十度有奇者,地之六步,繞天一周,凡三百六十五度,以為一歲之日數,而每步各得六十度有奇也。

    故一日為一度,六十日八十七刻半為一步而不盈日,積二十四步凡四歲,則其餘奇積盈百刻而成日,于歲終以為一紀也。

    曰六位下承之氣,其所以為正化之常者,為兼化勝複之變者,為和者,為乖者之詳,可得聞之,而一證之以經旨乎?曰至誠無息者,道體也。

    陰陽五行,在天地間流行,一極一生,而更互相承,循環無端者,與道為體也。

    故其相承以陰陽言,則冬至陰極陽生承之,夏至陽極陰生承之也。

    以五行言之,則五行即陰陽之相承,特有盛穉之分耳。

    故火盛陽,水盛陰,木穉陽,金穉陰,土負陰抱陽為沖氣。

    其在陰陽相承,則冬至陰極,陽生承之。

    始于長夏,土之沖氣極,木穉陽生承之。

    次于秋,金之穉陰極,火盛陽生承之。

    終于冬,生之盛陰極,土沖氣生承之也。

    夏至陽極,陰生承之。

    終于春,木之穉陽極,金穉陰生承之。

    次于夏,君火之盛陽極,陰精生承之。

    終于夏,相火之盛陽極,陰生承之,而一歲一周也。

    其在五行自相承,則君火相火之下,陰精水氣承之。

    水位之下,土氣承之者,初歲也。

    土位之下,木氣承之者,二歲也。

    木位之下,金氣承之,金位之下,火氣承之者,凡三歲周而複始也。

    故混而陰陽,分而五行,常如是更互相承,循環無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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