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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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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災無害。

    災者,獄訟疾病之謂也。

    雖五星淩犯之事,時遇星之囚死時月,雖災不成。

    然火犯留守逆臨則有誣谮獄訟之憂,金犯則有刑殺氣郁之憂,木犯則有震驚風鼓之憂,土犯則有中滿下利跗腫之憂,水犯則有寒氣沖稸之憂,故曰徽應有吉兇也。

    夫五星之見也,從夜深見之。

    人見之喜,星之喜也;見之畏,星之怒也;光色微曜,乍明乍暗,星之憂也;光色迥然,不彰不瑩,不與衆同,星之喪也;光色圓明,不盈不縮,怡然瑩然,星之喜也;光色勃然臨人,芒彩滿溢,其象懔然,星之怒也。

    觀象覩色,則中外之應,人天鹹一矣。

    】 【馬莳曰:此詳言歲氣上應五星,其所應者,從歲氣之化,其行之徐疾逆順者,合人君之德過,且有星色之可驗。

    有災應之可據,有善惡之可辨也。

    上文言歲候有太過不及,而上與歲星、熒惑、鎮星、太白、辰星相應,但歲候之德化政令,而有災眚變易,皆非常而有者,若卒然而動,則五星亦卒然而變乎?伯言歲候承天而行,故無妄動,五星無不與之相應,其卒然而動,乃氣之交變也,五星未必卒然應之。

    故曰,應常不應卒也。

    夫上文之勝複,皆上應之。

    而此言應常不應卒者,蓋無大變易則不應,但其勝複則當色有燥澤之異,無分小大以應之也。

    所謂應之常者,亦惟歲星之化,以風應之;熒惑之化,以熱應之;鎮星之化,以濕應之;太白之化,以燥應之;辰星之化,以寒應之。

    氣變則應,故各從其氣化也。

    星之所行,有徐有速,有逆有順者,有省下之義,有省遺過之義,有議災與德之義,有省下過與德之義。

    故道者,五星運行之路也,或留久而過于應留之日數,或逆守而小于本然之星體,是謂省下之為人君者,其有德有過何如也。

    始以道而去,非留守,非逆守,然去而速來,或委曲而過其日數,是謂省人君之過。

    始雖少改,繼有所遺,故見象如此也。

    有久留不去,環遶盤回,或離或附,是謂無所常時,議其過而欲災之,又議其有德而欲免之,故見象又如此也。

    凡應之近者,則其象必大,即下文所謂下而近則大,大則喜怒迩也。

    今應近則星應大,反高遠而小,凡應之遠者,則其象必小,即下文所謂高而遠則小,小則禍福遠也。

    今應遠則星應小,反下而大,其大何如,較常大者一倍,則政化甚大,蓋得令而适中者也。

    若大者二倍,則太過矣,其災眚即至。

    小者何如,較常小者一倍,則政化減小,蓋失令而非中者也。

    若小者二倍,則太不及矣,其眚亦即至。

    是皆臨視人君,省其道過與德。

    故有德則錫之以福,有過則罰之以禍,是以象之見也。

    凡高而遠者,其象則小,小則禍福之應亦遠。

    凡下而近者,其象必大,大則喜怒之至必迩。

    試觀歲運太過,則壬歲歲星,戊歲熒惑,甲歲鎮星,庚歲太白,丙歲辰星,皆運星也,從北而越行。

    蓋極星在北,顧人君有德有過,自有淩犯退避之象。

    若運氣相得,而非太過不及,則運星各行纏度而無北越。

    且其太過之歲,木能克土,鎮星為畏,當失其黃色而兼赤。

    火能克金,太白為畏,當失其白色而兼黃。

    土能克水,辰星為畏,當失其元色而兼白。

    金能克木,歲星為畏,當失其蒼色而兼元。

    水能克火,熒惑為畏,當失其赤色而兼蒼也。

    至于不及之歲,則木不勝金,其色兼白,火不勝水,其色兼元,土不勝木,其色兼蒼,金不勝火,其色兼赤,水不勝土,其色兼黃。

    由此推之,則運氣相得之歲,五星固各行以道,而又各如其本色也。

    凡此諸星之色,其肖象甚為可畏,瞿瞿然宜驚顧也,莫知其妙有如此者。

    闵闵者,《說文》以為病,又以為傷痛也。

    如有過無德,則獨當其病,尚知何星之為善耶?彼有不知天象妄行無征之說,以示畏于侯王,而卒無所驗,緻使侯王懈修德之心,此又得罪于主上者也。

    帝問星象既異,災應何如?伯言各從其歲氣之所化也。

    故歲有太過不及,則時之至也,有盛有衰,其淩犯有逆有順,其留守之日有多有少,其形見有善有惡,其宿屬有勝有負,其征應有吉有兇,災應安得而同耶?帝又以星之善惡為問,伯言星有喜怒、憂喪、澤燥之反,乃天象之常,必謹察之可也。

    帝又以六者之高下為問,蓋以何者宜高,何者為下也。

    伯言象之所見者,不分高下,其為應一也。

    故人之應于下者,亦各有以緻之耳。

    】 【張志聰曰:此承上文而言歲運之太過不及,必上應五星,今雲德化政令災眚變易,又非一定常有之氣,如卒然而為德化政令,卒然而為災眚變易,其于五星亦為之變乎?而不知五星之應歲運,而不應時氣之卒變也。

    承天者謂五運之氣,上承天幹之化運,承天運而行之,故無妄動,無不上應于五星也。

    卒然而動者,乃四時氣交之變也,其不上應于五星焉。

    故曰,應常不應卒,此之謂也。

    常者,謂五運主歲,有太過不及之氣,有淫勝郁複之常。

    卒者,謂五方四時之氣,卒然而為德化政令,卒然而為災眚變易也。

    蓋四時之氣生于五方,五方之氣,在地五行之氣也。

    因時氣而變歲氣者,地氣之變易天氣也。

    氣化者,五運之化氣也。

    甲己運化土,乙庚運化金,丙辛運化水,丁壬運化木,戊癸運化火,五陽年主太過,五陰年主不及,而各上應乎天之五行。

    徐疾逆順,謂五星之行徐行疾,順行逆行也。

    道,五星所行之道路也。

    留久,稽留而延久也。

    逆守,逆而不進,守其度也。

    小者,光芒不露也。

    省下,謂察其分野之下,君民之有德有過也。

    去而速來,曲而過之,謂既去而複速來,委曲逡巡,而過其度也。

    省遺過,謂省察有未盡,而複省其所遺之過失也。

    久留者,守其位而不去也。

    環,旋轉也。

    或離或附,欲去不去也。

    議災與德者,謂君民之有過者,議降之以災,有德者,議降之以福也。

    應,謂禍福之應。

    遠近,謂分野之遠近也。

    芒,五星之光芒也。

    化,謂淫勝郁複之氣化也。

    如勝複之氣盛,則上應之星,光倍常而大。

    勝複之氣減,則上應之光芒倍常而小。

    若光芒之大,倍于平常之二,其災眚即至也。

    若小于平常之二倍,是謂臨視,謂臨上而視下,省察其君民之有德者,降之以福,有過者伐之以災。

    喜怒者,星象之有喜有怒也。

    君民有德,星象喜之;君民有過,星象怒之。

    禍福者,所降之禍福也。

    光芒倍大,其眚即也。

    留守而小,欲君民之省過也。

    首言星象之大小,應分野之遠近,次言星象之大小,因勝複之甚減,末言星象之大小,應禍福之疾遲。

    運星北越,謂十二年天符之歲,運氣之更盛者也。

    運星,主歲之星,北越,謂越出本度而近于北也。

    北乃太乙所居之宮,北越而與天樞相合,故又各曰太乙天符。

    運氣相得者,謂木運臨卯,火運臨午,土運臨四季,金運臨酉,水運臨子,此運氣與歲氣相得,乃平氣之年,是以運星各自行其本度,而無侵淩之盛強。

    如歲運太過,則主歲之星不守其度,而侵侮其所不勝,是以畏星失色也。

    如歲木太過,則歲星乘所不勝之土,而鎮星失色矣。

    如歲土太過,則鎮星乘所不勝之水,而辰星失色矣。

    兼其母者,謂畏星之母,亦兼失其色,蓋畏星之母,即勝星之子,謂亢則害而不能生化其子氣也。

    如不及之歲,則所不勝之星,亦兼見其色,如歲木不及,則所勝之太白增光,而所不勝之土氣無畏,其鎮星亦兼見其色矣。

    五運相同,肖取法也。

    瞿瞿,卻顧貌。

    謂取法星象之吉兇,莫能知其微妙。

    闵闵,多憂也。

    憂瞻星象喜怒燥澤之當,當以孰法為良,蓋甚言其星象之不易占,使不求良法而妄言占象,則所言之吉兇皆無征驗矣。

    反以禍福之說,而示畏于侯王,此天官家之不學無術也。

    災應謂五星之變,下應民物之災眚,各從其五運之氣化也。

    五星之應時而至,有盛有衰,彼此淩犯,有順有逆,留守之日,有多有少,所見之象,有喜潤之善,有憂怒之惡。

    五宿之屬,有勝星之勝,有畏星之負,下應于君民,有福德之吉,有災病之兇。

    澤,光潤也。

    燥,幹枯也。

    按班固曰:五行精氣,其成形在地,則結為木火土金水;其成象在天,則木合歲星居東。

    火合熒惑居南,金合太白居西,水合辰星居北,土合鎮星居中央,分旺四時,則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各王七十二日,土王四季,辰戌醜未之月各十八日,合之為三百六十日。

    其為色也,則木青火赤金白水黑土黃。

    其為分野,各有歸度,旺相休廢,其色不同。

    旺則光芒,相則内實,休則光芒無角不動搖,廢則光少。

    色白圜者喪,赤圜者兵,青圜者夏水,黑圜者疾多死,黃圜者吉。

    白角者哭泣之聲,赤角者犯我城,黑角者水行窮兵。

    太史公曰:五星同色,天下偃兵,百姓安甯,五谷蕃昌,春風秋雨,冬寒夏暑,日不食朔,月不食望,是為有道之國,必有聖人在乎其位也。

    夫六者之象,雖高遠而小,下近而大,其應一也。

    故人應之而為吉兇禍福,亦無有分别也。

    】 帝曰:善。

    其德化政令之動靜損益,皆何如?岐伯曰:夫德化政令,災變不能相加也。

    勝複盛衰,不能相多也。

    往來小大,不能相過也。

    用之升降,不能相無也。

    各從其動而複之耳。

     【王冰曰:天地動靜,陰陽往複,以德報德,以化報化,政令災眚及動複亦然,故曰不能相加也。

    勝盛複盛,勝微複微,不應以盛報微,以化報變,故曰不能相多也。

    勝複之數,多少皆同,故曰往來小大,不能相過。

    木之勝金必報,火土金水皆然,未有勝而無報者,故用之升降,不能相使無也。

    從動而複,謂動必有複,察動以言複也。

    】 【馬莳曰:此言歲氣之德化政令,災變勝複,往來升降,各從其動而複之,皆自有相稱之妙。

    上文有德化政令,故帝以動靜損益問之。

    】 【張志聰曰:往來小大者,太過為大年,不及為小年。

    有餘而往,不足随之,不足而往,有餘從之,故曰不能相過也。

    用,謂陰陽氣之為用也。

    天地陰陽之氣,升已而降,降已而升,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故曰不能相無也。

    從其動而複之者,謂勝複之往來,陰陽之升降,各從其氣之動而複之。

    六微旨論曰:成敗倚伏生乎動,動而不已則變作矣。

    】 帝曰:其病生何如?岐伯曰:德化者氣之祥,政令者氣之章,變易者複之紀,災眚者傷之始。

    氣相勝者和,不相勝者病,重感于邪則甚也。

     【王冰曰:變易,綱之紀,謂複紀為報複之綱紀也。

    重感,謂年氣已不及,天氣又見克殺氣,是為重感。

    】 【馬莳曰:此言民病之生,亦存乎人之所感也。

    上文言民病,故帝以病何從生問之。

    伯言歲候有德化,乃氣之祥瑞者也。

    歲候有政令,乃氣之彰著者也。

    歲候有變易,乃報複乙紀也。

    歲候有災眚,乃傷物之始也。

    人之氣與歲氣相勝則病,不生而為和,否則病生,又否則重感于邪而病更甚矣。

    】 【張志聰曰:此言病生于變易也。

    歲氣之有德有化,乃氣之和祥,有政有令,乃氣之彰着也。

    變易者,報複之紀;災眚者,乃民病所傷之始也。

    氣謂變易之氣。

    按六節髒象論曰:變至則病,所勝則微,所不勝則病,因而重感于邪則死矣。

    故非其時則微,當其時則甚也。

    蓋謂春時變長夏之氣,長夏變冬氣,冬變星熱之氣,夏變秋氣,秋變春氣,所謂得五行時之勝,乃時氣相勝變氣,故為和平。

    如歲木不及,歲金太過,春時反變為肅殺;如歲火不及,歲水太過,夏時而反寒氣流行,是時氣與變氣不相勝,則病矣。

    故非其所勝之時則微,當其所勝之時則甚也。

    重感于邪者,謂四時不正之邪也。

    】 帝曰:善。

    所謂精光之論,大聖之業,宣明大道,通于無窮,究于無極也。

    餘聞之,善言天者,必應于人;善言古者,必驗于今;善言氣者,必彰于物;善言應者,同天地之化;善言化言變者,通神明之理。

    非夫子孰能言至道欤?乃擇良兆,而藏之靈室,每旦讀之,命曰氣交變,非齋戒不敢發,慎傳也。

     【王冰曰:太過不及,歲化無窮,氣交遷變,流于無極。

    然天垂象,聖人則之,以知吉兇,何者?歲太過而星大或明瑩,歲不及而星小或失色,故吉兇可指而見也。

    吉兇者何?謂物禀五常之氣以生成,莫不上參應之,有否有宜,故曰吉兇斯至矣。

    故曰,善言天者,必應于人也。

    言古之道,而今必應之,故曰善言古者,必驗于今也。

    化氣生成,萬物皆禀,故言氣應者以物明之,故曰善言應者,必彰于物也。

    氣化之應,如四時行,萬物備,故善言應者,必同天地之造化也。

    物生謂之化,物極謂之變,言萬物化變,終始必契于神明運為,故言化變者,通于神明之理。

    聖人智周萬物,無所不通,故言必有發,動無不應之也。

    靈室,謂靈蘭秘室,黃帝之書府也。

    】 【張志聰曰:精光之論,論神明之理也。

    大聖之業,通于無窮者,上以治民,下以治身,德澤下流,傳之後世,無有終時也。

    蓋天地陰陽之道,上帝之貴也,非齋戒不敢發,敬謹之至,恐傳非其人,慢洩天寶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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