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味正。
餘歲則有上下相克之氣,皆有間氣與間味矣。
卯酉之歲,少陰君火在泉也,熱在地中,故寒毒之物不生。
火勝其金,故味之辛者不化。
少陰之火,上奉陽明,故其歲化所治者辛苦甘。
辛屬金,苦屬火,而甘則間氣所生也。
其谷之所生者白丹,白屬金而丹屬火。
苦丹為地氣所育,辛白為天氣所生也。
辰戌之歲,太陰濕土在泉也,濕在地中,故燥毒之物不生。
土勝其水,故味之鹹者少化也。
寒濕不為大忤,故間氣同而氣熱者應之。
太陰之氣,上奉太陽,故其歲化所治者甘鹹,甘屬土而鹹屬水。
其谷黅秬,黅屬土而秬,屬水。
甘黅為地氣所化,鹹秬為天氣所化也。
凡此諸氣在泉,惟少陽在泉之歲,火來居泉,而反能化育是水鹹自守,不與火争化,乃化之至淳者也。
厥陰在泉之歲,木居于水,而複下化,金不受害,故辛複生化,與鹹俱王,是氣之至專者也。
上文厥陰在泉,而曰其氣專,其味正,正謂此耳。
蓋此兩歲上下之氣,無克伐之嫌,故辛得與鹹,同應王而生化,餘歲則上下有勝克之變,故其中間其味兼化以緩其制,抑餘苦鹹酸三味不同其生化也。
是以天地之間,藥物辛甘者居多耳。
故司天地者,上下也。
其司天地之氣,不及而補之,則當順其味以和之,司天地之氣,太過而瀉之,則當逆其味以治之,皆以所在之或寒或熱,或盛或衰,而善調之。
故曰,凡治病者,或取之上而吐之,或取之下而下之,或取之内而内消之,或取之外而熨解之,皆求人身之有病者何在。
其耐毒藥者,以氣味之厚者治之,不耐毒藥者,則止以氣味之薄者治之耳。
上文上下内外,皆正治也。
然有反氣而治者,則病在上取之下,蓋氣壅于上而宜降之也。
病在下取之上,蓋氣滞于下而宜升之也。
病在中者則旁取之,蓋病在于中,而經脈行于左右,則或灸或刺,或熨或按,皆當取之于旁也。
不惟是也,病之熱者當以寒藥,然性寒者,則與病逆,必溫而行之可也。
病之寒者,當以熱藥,然性熱者,則與病逆,必涼而行之可也。
病之溫者,當以清藥,然性清者,則與病逆,必冷而行之可也。
病之清者,當以溫藥,然性溫者,則與病逆,必熱而行之可也。
不惟是也,凡消之削之,吐之下之,補之瀉之,皆量其順逆而行之,不以病之久新而異其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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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聰曰:此論五運之氣,主生化萬物,而受在泉之氣以制之,非天地之不生長也。
氣,謂五運之化氣,氣始而生化者,得生氣也。
氣散而有形者,得長氣也。
氣布而蕃育者,得化氣也。
氣終而象變者,感收藏之氣,物極而變成也。
此五運之氣,主生長化收藏,自始至終,其緻一也。
夫化生五味,五味所資者,以五運所化之味,而反資助其地氣也。
蓋言五運之氣主生化,而因地氣以制之,是以生化有厚薄,成熟有多少也。
寒熱燥濕,乃司天在泉之六氣,與五運不同其化,是以五運所主之生化蕃育,因地氣以制之,緻有厚薄多少也。
毒,獨也,謂獨寒獨熱之物類,則有偏勝之毒氣矣。
少陽相火在泉,故寒毒之類不生,寒熱不同其化矣。
如辛巳、辛亥歲,寒水化運,值少陽在泉,地氣制之,以緻寒毒不生,乃地氣制勝其化運也。
夫五色五味,五運之所主也。
如少陽司天,則白起金用,是色從天制,所謂天制色也。
少陽在泉,其味辛,是味從地制,所謂地制形也。
此化運之色味,因司天在泉之勝制畏而從之。
故曰五味所資,謂化運之五味,反資助其地氣也。
治,主治也。
少陽在泉,則厥陰司天,故所主之苦酸,其谷主蒼丹者成熟。
從天地之氣,而不從運化也。
按審平之紀,其色白,其味辛,如值少陽司天,則白色反從天化,少陽在泉,則辛味反資地氣,是天地之氣,勝制其運氣也。
如厥陰司天,介蟲不成,厥陰在泉,羽蟲不育,是五運之氣,勝制其司天在泉也。
故曰,各有制,各有勝,各有生,各有成。
謂五運六氣各有生成,如逢勝制則不生不成矣。
陽明燥金在泉,是以濕毒之物類不生。
酸,木味也。
敷和之紀,其色蒼,其味酸,如值壬子、壬午之歲,陽明在泉,地氣制之,而木運之味,反從地化,故其味主酸。
夫陽明不從标本,從中見太陰濕土之化,故其氣主濕,所主之味辛苦甘,亦兼從上化也。
其谷主丹素者成熟。
從司天在泉之氣化,下篇所謂歲谷是也。
太陽寒水在泉,故熱毒之類不生,寒熱不同其化也。
如癸醜、癸未歲,火主化運,火畏水制,而火味反資從其地氣,故其味苦。
淡附于甘,故所主之味淡鹹。
其谷主黃元者成熟。
厥陰在泉,則清毒不生,土畏木制,故其味甘,其所主之味酸苦。
其谷主蒼赤者成熟。
厥陰不從标本,從中見少陽之火化,而在泉之氣味,又從中見所主之苦熱,故其氣專,其味正。
少陰君火在泉,是以寒毒不生,金畏火制,故其味辛。
少陰在下,則陽明在上,陽明在上,燥氣治之,中見太陰,陽明從中見濕土之化,故所主之味辛苦甘。
兼從中見之土味也。
其谷主白丹者成熟。
太陰濕土在泉,是以燥毒之物類不生,水畏土制,故其味鹹。
太陰在下,則太陽在上,故其氣熱,謂太陽之從本從标,味從地化而氣從天化也。
其所主之味甘鹹,其谷主黅秬者成熟。
夫五味所資其化氣者,因勝制而從之也。
化淳者,謂陽明從中見濕土之化,燥濕相合,故其化淳一。
金從土化,故味之鹹者,守而勿敢泛溢,畏太陰之制也。
氣專者,厥陰從中見少陽之主氣,故味之辛者,與甘酸苦味俱主之。
蓋辛受火制,制則從火化也。
夫寒熱燥濕,在泉之六氣也。
酸苦甘辛鹹,五運之五味也。
以燥濕之化淳則鹹守,相火之氣專則辛化,蓋因地氣制之,而味歸氣化也。
上下,謂司天在泉之氣,補助從順也。
如少陽在泉,則厥陰司天,當用苦酸之味以補之,蓋助其上下之氣也。
如司天之氣,風淫所勝,平以辛涼,熱淫所勝,平以鹹寒,如諸氣在泉,寒淫于内,治以甘熱,火淫于内,治以鹹冷,謂淫勝之氣,又當反逆以平之,故以所在之寒熱盛衰而調之。
謂盛則治之,衰則補之,則上下之氣和調矣。
夫司天在泉之氣,升降于上下,五運之氣,出入于外内,各求其有過者取而治之,能勝其毒者治以厚藥,不能勝毒者治以薄藥,此治歲運之法也。
氣反者,謂上下外内之病氣相反也。
如下勝而上反病者,當取之下,上勝而下反病者,當取之上,外勝而内反病者,當取之外旁。
至真要論曰:上勝而下俱病者,以地名之,下勝而上俱病者,以天名之,即此義也。
治熱以寒溫而行之者,蓋寒性與熱氣不合,故當溫而行之。
所謂寒因熱用,熱因寒用,其始則同,其終則異,可使破積,可使潰堅,可使氣和,可使必已,此反治之法也。
治溫以清,冷而行之,治清以溫,熱而行之,此正治之法也。
蓋竟以清冷治溫熱,以溫熱治清冷,所謂逆者,正治是也。
消之削之,内取外取也,吐之下之,上取下取也。
補之瀉之,補上補下,洽上治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