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元正紀大論篇第七十一下之上
帝曰:夫子之言,可謂悉矣,然何以明其應乎?岐伯曰:昭乎哉問也!夫六氣者,行有次,止有位,故常以正月朔日平旦視之,覩其位而知其所在矣。
運有餘,其至先,運不及,其至後,此天之道,氣之常也。
運非有餘,非不足,是謂正歲,其至當其時也。
【王冰曰:覩其位而知其所在,謂陰之所在,天應以雲,陽之所在,天應以清淨,自然分布,象見不差。
先後,皆寅時之先後也。
先則醜後,後則卯初,天道昭然,當期必應,見無差失,是氣之常。
當時,謂當寅之正也。
】
【馬莳曰:此言驗六歲之應有其法也。
帝問六氣各有所應,何以明之?伯言六氣為主為客者,每歲行有其次,止有其位,常以正月朔日平旦視之,覩其分布之位,而知其應之所在。
凡運氣有餘之歲,當至于寅時之先。
凡運氣不及之歲,當至于寅時之後。
若非有餘不足之歲,則正當寅時之正。
即此驗之,凡陰之所在,天應以雲,陽之所在,天應以清淨,自然象見不差也。
】
【張志聰曰:此言司天在泉之氣,六期環轉,而各有定位也。
行有次者,少陽之右,陽明治之;陽明之右,太陽治之;太陽之右,厥陰治之;厥陰之右,少陰治之;少陰之右,太陰治之;太陰之右,少陽治之,六氣終期而六期環會也。
止有位者,上下有位,左右有紀,一氣各主六十日有奇也。
以正月朔日平旦視之者,蓋以寅為歲之首,朔為月之首,寅為日之首,而起初氣也。
覩其司天在泉之定位,則知六氣之所在矣。
運謂六氣之化運,如子午寅申辰戌六歲主有餘,其主歲主時之氣,皆先天時而至,如醜未卯酉巳亥六歲主不及,其主歲主時之氣,皆後天時而至。
正歲,謂歲會之紀,非太過,非不及,其氣應時而至也。
】
帝曰:勝複之氣,其常在也,災眚時至,候也奈何?岐伯曰:非氣化者,是謂災也。
【馬莳曰:此言候災眚之應有其法也。
帝問勝複之氣,固有定在,可得而知,至于災眚之至,何以候之?伯言非有關于氣化而至者,如天時星變物類民病,即上文十二變之類,皆謂之災眚也。
】
【張志聰曰:此論五運之勝複而為災眚者,何以候之?非氣化者,謂非運氣之化也。
如丁卯丁酉歲,其運風清熱,風乃少角之氣化,其清熱乃勝複之氣,此邪化也,是謂災眚。
】
帝曰:天地之數,終始奈何?岐伯曰:悉乎哉問也!是明道也。
數之始,起于上而終于下。
歲半之前,天氣主之;歲半之後,地氣主之;上下交互,氣交主之,歲紀畢矣。
故曰,位明氣月可知乎,所謂氣也。
【王冰曰:歲半,謂立秋之日也。
交互,體也。
上體下體之中,有二互體也。
位明氣月者,大凡一氣主六十日而有奇,以立位數之,位同一氣,則月之節氣中氣可知也。
故言天地氣者以上下體言,勝複者以氣交言,橫運者以上下互言,皆以節氣準之,候之災眚,變複可期矣。
】
【馬莳曰:此言明天地始終之數有其紀也。
帝以天地之數終始為疑,蓋欲知司天在泉之始終。
伯言數之所始,起于司天,而終于在泉。
半歲之前,即大寒至小暑,天氣之所主也。
半歲之後,即大暑至小寒,地氣之所主也。
上文交互,則三四氣之際,即天地之氣交主之,此則一歲之紀畢矣。
故曰,凡六氣之位明,則六十日餘八十七刻半,而為每氣有節氣中氣,而為每月皆可知矣。
此正天氣地氣氣交之謂也。
】
【張志聰曰:天謂司天,地謂在泉,道謂天地陰陽之道。
數之始起于上者,謂數之始于一而起于天一也;終于下者,謂天數之始于一而終于地六也。
歲半之前,歲半之後者,謂天地之氣上下有位也。
氣交者,謂天地之氣上下相交也。
位謂司天在泉及左右間氣之六位。
氣月,謂一氣之各主兩月也。
愚謂司天在泉之六氣,總屬天一所生之真元。
真元者,精氣也。
氣為陽,精為陰,一陰一陽,化生太少之四象,而共為六氣也。
天包乎地之外,故不曰在地,而曰在泉。
精通乎天之上,故曰天有精也。
六氣循天而環轉,故六期而環會,複通貫乎地之中,故上下交互也。
故曰,食歲谷以全其真,食間谷以保其精。
真者,元真之氣;精者,天一之精。
是以上文曰,此天之道,氣之常也。
】
帝曰:餘司其事,則而行之,不合其數,何也?岐伯曰:氣用有多少,化洽有盛衰。
衰盛多少,同其化也。
帝曰:願聞同化何如?岐伯曰:風溫春化同,熱曛昏火夏化同,勝與複同,燥清煙露秋化同,雲雨昏暝埃長夏化同,寒氣霜雪冰冬化同。
此天地五運六氣之化,更用盛衰之常也。
【馬莳曰:此言五運六氣之化,雖有多少盛衰,而皆同于四時之化也。
帝以上文所言氣化,其數有不合為問,伯言氣化之用有多少,氣化之洽有盛衰,然皆同天地之化也。
蓋凡氣化有風溫,則與春之化同。
氣化有熱曛昏火。
則與夏之化同。
其所勝所複者,亦不過此。
氣化有燥清煙露與秋化同,雲雨昏暝埃與長夏化同,寒氣霜雪冰與冬化同,此乃天地五運六氣之化,更用盛衰之常如此。
】
【張志聰曰:此論五運六氣,有同化之盛衰,是以有不合也。
不合其數者,不合六氣之數也。
氣用有多少者,謂六氣之用有有餘不足也。
化洽有盛衰者,謂五運之化有太過不及也。
風熱寒燥者,言陰陽之六氣也。
春夏秋冬者,言角征宮商羽,主歲而主時也。
風溫春化同者,厥陰與角運同化也。
熱曛夏化同者,少陰少陽與征運同化也。
勝與複同者,謂五運之勝與複氣,亦與六氣之相同也。
如清金勝角木,其勝氣即與陽明同。
炎火複秋金,其複氣即與少陰少陽同也。
此天地五運六氣之化,更用盛衰之常,是以有不合也。
如風溫之多,合春化之盛,是氣運同其化矣。
若六氣之少,合五運之盛,五運之衰,合六氣之多,此盛衰更用而不合矣。
此節論六氣主歲主時之多少,又當審五運主歲主時之盛衰,合而推之,斯得氣運之微妙。
】
帝曰:五運行同天化者,命曰天符,餘知之矣。
願聞同地化者,何謂也?岐伯曰:太過而同天化者三,不及而同天化者亦三;太過而同地化者三,不及而同地化者亦三。
此凡二十四歲也。
帝曰:願聞其所謂也。
岐伯曰:甲辰、甲戌、太宮,下加太陰;壬寅、壬申、太角,下加厥陰;庚子、庚午、太商,下加陽明。
如是者三。
癸巳、癸亥、少征,下加少陽;辛醜、辛未、少羽,下加太陽;癸卯、癸酉、少征,下加少陰。
如是者三。
戊子、戊午、太征,上臨少陰;戊寅、戊申、太征,上臨少陽;丙辰、丙戌、太羽,上臨太陽。
如是者三。
丁巳、丁亥、少角,上臨厥陰;乙卯、乙酉、少商,上臨陽明;己醜、己未、少宮,上臨太陰。
如是者三。
除此二十四歲,則不加不臨也。
【王冰曰:六十年中,同天地之化者,凡二十四歲,餘悉随己多少。
】
【馬莳曰:此明同天符同歲會天符之義,正以其下加上臨,而餘歲則不然也。
帝以五運之氣,同乎天化者,命曰天符,餘已知之,而五運之行,同乎地化者,尚有未知為疑。
伯乃總括其目而對曰:太過之年而同天化者三,不及之年而同天化者亦三,皆謂之天符。
太過而同地化者三,謂之同天符,不及而同地化者亦三,謂之同歲會,凡此有二十四歲也。
故甲辰、甲戌之歲,乃土運太過,為太宮上見太陽司天,而下則加以太陰濕土在泉。
壬寅、壬申之歲,乃木運太過,為太角上見少陽司天,而下則加以厥陰風木在泉。
庚子、庚午之歲,乃金運太過,為太商上見少陰司天,而下則加以陽明燥金在泉。
此即上文以太過之年,而地化與運氣相同者三,所以謂之同天符也。
癸巳、癸亥之歲,乃火運不及,為少征上見厥陰司天,而下則加以少陽相火在泉。
辛醜、辛未之歲,乃水運不及,為少羽上見濕土司天,而下則加以太陽寒水在泉。
癸卯、癸酉之歲,乃火運不及,為少征上見陽明司天,而下則加以少陰君火在泉。
此即上文以不及之年,而地化與運氣相同者三,所以謂之同歲會也。
然此同天符同歲會之六者,皆自在泉而論之耳,即所謂同地化也。
下文曰,太過而加曰同天符,不及而加曰同歲會者,此也。
戊子、戊午之歲,乃火運太過為太征,而上則臨以少陰君火,戊寅、戊申之歲,乃火運太過為太征,而上則臨以少陽相火,丙辰、丙戌之歲,乃水運太過為太羽,而上則臨以太陽寒水,此即上文以太過之年,而司天之氣與運氣相同者三,所以謂之天符也。
丁巳、丁亥之歲,乃水運不及為少角,而上則臨以厥陰風木。
乙卯、乙酉之歲,乃金運不及為少商,而上則臨以陽明燥金。
己醜、己未之歲,乃土運不及為少宮,而上則臨以太陰濕土。
此即上文以不及之年,而司天之氣與運氣相同者三,亦謂之天符也。
此六者,皆自司天而論之耳,即所謂同天化也。
下文曰太過不及,皆曰天符者此也。
但内有己醜、己未、戊午、乙酉,又為太乙天符耳,此二十四歲,上臨下加,故有三者之分,除此之外,則不加不臨也。
按六十年中,太乙天符四年,天符十二年,歲會八年,同天符六年,同歲會六年,五者分而言之,共三十六年,合而言之,止三十二年,經言二十四歲,除歲會八年也。
】
【張志聰曰:甲辰、甲戌、壬寅、壬申、庚子、庚午,此太過而同地化者三,運合六氣計六歲。
癸巳、癸亥、辛醜、辛未、癸卯、癸酉,此不及而同地化者三,運六氣計六年。
戊子、戊午、戊寅、戊申、丙辰、丙戌,此太過而同天化者三,運六氣計六年。
丁巳、丁亥、乙卯、乙酉、己醜、己未,此不及而同天化者三,運六氣計六年。
凡二十四歲,上下加臨,餘三十六歲,則不加不臨。
】
帝曰:加者何謂?岐伯曰:太過而加同天符,不及而加同歲會也。
帝曰:臨者何謂?岐伯曰:太過不及,皆曰天符,而變行有多少,病形有微甚,生死有早晏耳。
【馬莳曰:此承上文而明下加上臨之義也。
夫所以謂之加者,正以太過之年,而在泉者與運氣相合,猶運氣與司天相合,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