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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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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真要大論篇第七十四【中】 帝曰:氣之上下何謂也?岐伯曰:身半以上,其氣三矣,天之分也,天氣主之。

    身半以下,其氣三矣,地之分也,地氣主之。

    以名命氣,以氣命處,而言其病。

    半,所謂天樞也。

    故上勝而下俱病者,以地名之;下勝而上俱病者,以天名之。

    所謂勝至,報氣屈伏而未發也。

    複至則不以天地異名,皆如複氣為法也。

    【分,去聲。

    】 【王冰曰:身之半,正謂齊中也,當伸臂指天,舒足指地,以繩量之。

    中,正當齊也。

    故曰,半所謂天樞也。

    天樞正當齊兩旁同身寸之二寸。

    其氣三者,假如少陰司天,則上有熱中有太陽兼之三也。

    六氣皆然。

    司天者其氣三,司地者其氣三,故身半以上三氣,身半以下三氣也。

    以名言其氣,以氣言其處,以氣處寒熱而言其病之形證也。

    如足厥陰氣居足及股胫之内側,上行于少腹循脅;足陽明氣在足之上胻之外股之前,上行腹齊之旁,循胷乳上面;足太陽氣起于目,上額絡頭,下項背,過腰橫過髀樞股後,上行入腘貫腨,出外踝之後,足小指外側;足太陰氣循足及股胫之内側,上行腹脅之前,足少陰同之;足少陽氣循胫外側,上行腹脅之側,循頰耳至目銳眦在首之側,此足六氣之部主也。

    手厥陰少陰太陰氣,從心胷橫出,循臂内側至中指小指大指之端;手陽明少陽太陽氣,并起手表,循臂外側上肩及胛上頭,此手六氣之部主也。

    欲知病診,當随氣所在以言之。

    當陰之分,冷病歸之;當陽之分,熱病歸之。

    故勝複之作,先言病生寒熱者,必依此理也。

    彼氣既勝,以未能複,抑郁不暢而無所行,進則困于雠嫌,退則窮于怫塞,故上勝至則下與俱病,下勝至則上與俱病。

    上勝下病,地氣郁也,故從地郁以名地病。

    下勝上病,天氣塞也,故從天塞以名天病。

    夫以天名者,方順天氣為制,逆地氣而攻之;以地名者,方從天氣為制則可。

    假如陽明司天,少陰在泉,上勝而下俱病者,是怫于下而生也。

    天氣正勝,天可逆之,故順天之氣方同清也。

    少陰等司天,上下勝同法。

    六元正紀大論雲:上勝則天氣降而下,下勝則地氣遷而上。

    此之謂也。

    勝至未複而病生,以天地異名為式,複氣以發,則所生無問上勝下勝,悉皆依複氣為病,寒熱之主也。

    】 【馬莳曰:此言人氣之上下,合于司天在泉之分,而上下為病者,其治法複與勝同也。

    帝疑六氣之在人身分為上下,伯言身半以上為天,其氣有三,少陰君火,應心與小腸,陽明燥金,應肺與大腸,少陽相火,應三焦與心包絡,乃天之分也,而天之氣主之。

    身半以下為地,其氣亦有三,太陰濕土,應脾與胃,厥陰風木,應肝與膽,太陽寒水,應腎與膀胱,乃地之分也,而地之氣主之。

    以少陰陽明等名而命其氣,以氣而命其心與小腸肺與大腸等處,凡各經之病,可以指而言之。

    夫所謂半者,即天樞穴以為界也。

    故上部勝而齊之下有病者,即以地分名之。

    下部勝而齊之上有病者,即以天分名之。

    此上勝則下複,下勝則上複,亦猶之天地也。

    治法何如?所謂勝至之時,特報氣屈伏而未發耳。

    至于報複一至,則不分在天在地之異名,而其治勝之法,一如治複之法。

    故上文曰,凡治諸勝複者,寒者熱之,冷者溫之,溫者清之,清者溫之,一十二句,乃治法之大要也。

    】 【張志聰曰:此論人身之上下,以應天地之上下也。

    夫歲半以上,天氣主之,乃厥陰風木、少陰君火、少陽相火。

    歲半以下,地氣主之,乃太陰濕土、陽明燥金、太陽寒水。

    在人身厥陰風木之氣,與督脈會于巅頂,是木氣在于火氣之上矣。

    君火之下,包絡相火主氣,是木火火之三氣,在身半以上也。

    脾土居陽明胃金之上,陽明居太陽膀胱之上,是土金水之三氣,在身半以上也。

    以木火土金水之名,以命其上之三氣,下之三氣,以上下之三氣而命其在天在地之處,以天地之處而言其三陰三陽之病,則勝複之氣可知矣。

    半者,所謂天樞之分,在齊旁二寸,乃陽明之穴名,蓋以此而分形身之上下也。

    夫所謂樞者,上下交互而旋轉也。

    故在天地,乃上下氣交之中名天樞,在人身,以身半之中名天樞也。

    如身半以上之木火氣勝,而身半以下之土金水三氣俱病者,以地名之,謂病之在地也。

    如身半以下之土金水勝,而身半以上之木火氣病者,以天名之,謂病之在天也。

    蓋以人身之上下,以應天地之上下,故以天地名之。

    如勝至則報複之氣,屈伏于本位而未發也。

    複至則如複氣而為法,不必以天地而名之,如厥陰少陰少陽之複,其氣發于四氣五氣之時,陽明太陽之複,其氣歸于初氣二氣之木火,故不必以木火居歲半以上,而以天名之,金水主歲半以下,而以地名之,皆如複氣之所在而為成法也。

    】 帝曰:勝複之動,時有常乎?氣有必乎?岐伯曰:時有常位,而氣無必也。

    帝曰:願聞其道也。

    岐伯曰:初氣終三氣,天氣主之,勝之常也。

    四氣盡終氣,地氣主之,複之常也。

    有勝則複,無勝則否。

     【王冰曰:時有常位而氣無必,謂雖位有常而發動有無,不必定之也。

    】 【馬莳曰:此言勝複之時有常位,而其氣之有無不可必也。

    蓋自初氣以至三氣,司天之氣主之,太過則勝其所勝,不及則不勝來勝,此勝之常也。

    自四氣以至終氣,在泉之氣主之,則子為母複之,複之常也。

    此其時之有常位也。

    但有勝則複,無勝則不複,此又氣不可必者如此。

    】 【張志聰曰:帝問勝複之氣,随四時之有常位乎?其氣之動,随四時之可必乎?伯言木火土金水四時有定位,而勝複之氣,不随所主之本位而發,故氣不可必也。

    蓋謂六氣各主一歲,主歲之氣勝,則春将至而即發,是太陰、陽明、太陽之氣,皆發于春夏矣。

    如六氣之複,乃郁極而後發,故發于歲半之後,是厥陰、少陰、少陽之複,皆發于秋冬矣。

    故曰,初氣終三氣,天氣主之,勝之常也。

    四氣盡終氣,地氣主之,複之常也。

    有勝則複,無勝則否,是以勝複之氣,不随四時之常位而不可必也。

    】 帝曰:善。

    複已而勝何如?岐伯曰:勝至則複,無常數也,衰乃止耳。

    複已而勝,不複則害,此傷生也。

     【王冰曰:勝微則複微,故複已而又勝,勝甚則複甚,故複已則少有再勝者也。

    假有勝者,亦随微甚而複之爾。

    然勝複之道雖無常數,至其衰謝,則勝複皆自止也。

    有勝無複,是複氣已衰,衰不能複,是天真之氣已傷,敗甚而生意盡。

    】 【馬莳曰:此言勝之不可以無複,複之不可以無勝,皆自其氣衰而止也。

    帝承上文而言有勝則複,無勝則不複,但複之既已,而彼之勝氣又當何如也。

    伯言始而勝至則複,其勝甚則複甚,勝微則複微,無常數也,至于其勝氣之衰乃止耳。

    然複已而勝者,則勝氣又必複之,若不複之,則天時循環之氣,雖有必然,而人身髒腑之氣,不能相繼,此其傷生必矣。

    】 【張志聰曰:此申明有勝則複,展轉不已,必待其勝氣衰而後乃止耳。

    複已而勝者,如火氣複而乘其金,已則金氣又複勝之,金氣複而侮其火,已則火氣又複勝之,所謂勝至則複,無常數也。

    如勝氣衰而後乃止耳。

    故複氣已而受複之氣又複勝之,如火氣複而勝其金,則金氣又當複勝,如不複勝,此金為火氣所害,而金之生氣傷矣。

    故必待其勝衰而後平,如有勝則有複也。

    】 帝曰:複而反病,何也?岐伯曰:居非其位,不相得也。

    大複其勝,則主勝之,故反病也。

    所謂火燥熱也。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夫氣之勝也,微者随之,甚者制之;氣之複也,和者平之,暴者奪之。

    皆随勝氣,安其屈伏,無問其數,以平為期,此其道也。

     【王冰曰:少陽,火也。

    陽明,燥也。

    少陰,熱也。

    少陰少陽在泉為火,居水位。

    陽明司天為金,居火位。

    金複其勝,則火主勝之。

    火複其勝,則水主勝之。

    餘氣勝複,則無主勝之病氣也。

    故又曰,所謂火燥熱也。

    随謂随之安,謂順勝氣以和之也。

    制謂制止,平謂平調,奪謂奪其盛氣也。

    治此者不以數之多少,但以氣平和為準度爾。

    】 【馬莳曰:此言複之所以反病而有治之之法也。

    帝問勝者複之,則必能勝之矣,然複之而反有所病者,何也?伯言複氣之所居者,已非其位,則彼此之氣不相得,而又大複其勝,則主氣反來勝之,所以複氣之反病也。

    即如少陰為君火,陽明為燥金,少陽為暑熱,今少陰少陽在泉,則火居水位,陽明司天,則金居火位,故火複其勝,則水主勝之,金複其勝,則火主勝之,此正居非其位,氣不相得,而大複其勝則主反勝之之謂。

    惟火燥熱之三氣乃爾也。

    故治之者,方其氣之勝也,勝微則随其氣而調之,勝甚則即所畏以制之。

    及其氣之複也,複氣之和者則平調之,複氣之暴者則即其盛而奪之,皆随勝複之勝氣,以使之屈伏,不必問其數之多寡,而惟至于病氣之平焉斯已矣。

    】 【張志聰曰:複而反病者,複氣之反病也。

    如火氣複而乘于金位,金氣複而乘于火位,皆居非其位不相得也。

    是以大複其勝,則主勝之,故反病也。

    如火氣大複,而乘于陽明,則五位之主氣勝之,如金氣大複,而乘于少陰,則二位之主氣勝之,故複氣之反病也。

    所謂火熱燥也。

    餘氣皆然。

    此即勝至則複,勝衰則止之意。

    蓋言勝複之氣,宜于漸衰,而不宜于複大也。

    微者随之,順其氣以調之也。

    甚者制之,制以所畏也。

    和者平之,平調其微邪。

    暴者奪之,瀉其強盛也。

    但随勝氣以治,則屈伏之氣自安矣。

    然不必問其勝複之展轉,惟以氣平為期,此其治勝複之道也。

    】 帝曰:善。

    客主之勝複奈何?岐伯曰:客主之氣,勝而無複也。

    帝曰:其逆從何如?岐伯曰:主勝逆,客勝從,天之道也。

    帝曰:其生病何如?岐伯曰:厥陰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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