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四失論篇第七十八
【馬莳曰:内有四失,故名篇。
】
黃帝在明堂,雷公侍坐。
黃帝曰:夫子所通書受事衆多矣,試言得失之意,所以得之,所以失之。
雷公對曰:循經受業,皆言十全,其時有過失者,願聞其事解也。
帝曰:子年少智未及耶?将言以雜合耶?夫經脈十二,絡脈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
所以不十全者,精神不專,志意不理,外内相失,故時疑殆。
【少,去聲。
】
【王冰曰:外,謂色。
内,謂脈也。
精神不專于循用,志意不從于條理,所謂粗略,揆度失常,故色脈相失而時自疑殆也。
】
【馬莳曰:此公以醫事不能十全者,由于精神志意之未及也。
十全者,即上文全十之義也。
】
【張志聰曰:謂持診之道,謹守神志,始得其情,無有過失,方為十全。
雜合,言不專一也。
持診者,當守其精神,調其志意,内得于心而外應于手。
如失此精神志意,故時殆而不能十全。
】
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此治之一失也。
受師不卒,妄作雜術,謬言為道,更名自功,妄用砭石,後遺身咎,此治之二失也。
不識貧富貴賤之居、生之薄厚、形之寒溫,不适飲食之宜,不别人之勇怯,不知比類,足以自亂,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
診病不問其始憂患,飲食之失節,起居之過度,或傷于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妄言作名,為粗所窮,此治之四失也。
是以世人之語者,馳千裡之外,不明尺寸之論,診無人事治數之道,從容之葆,坐持寸口,診不中五脈,百病所起,始以自怨,遺師其咎。
是故治不能循理,棄術于市,妄治時愈,愚心自得。
嗚呼!窈窈冥冥,孰知其道?道之大者,拟于天地,配于四海,汝不知道之谕受,以明為晦。
【中,并去聲。
葆,同保。
】
【王冰曰:脈要精微論曰:冬至四十五日,陽氣微上,陰氣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陰陽有時,與脈為期。
又曰:微妙在脈,不可不察,察之有紀,從陰陽始。
由此故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為一失矣。
不終師術,惟妄是為,易古變常,自功循己,遺身之咎,為二失也。
貧賤者勞,富貴者俠,俠則邪不能傷,易傷以勞,勞則易傷以邪,其于勞也,則富者處貴者之半,其于邪也,則貧者居賤者之半,例率如此。
又勇者難感,怯者易傷,二者不同,蓋以其神氣有壯弱也。
觀其貧賤富貴之義,則生之薄厚,形之寒溫,飲食之宜,理可知矣。
不知比類,用必乖違,适足以汨亂心緒,豈通明之可望乎?故為三失也。
憂謂憂懼,患謂患難。
飲食失節,言甚飽也。
起居過度,言潰耗也。
或傷于毒,謂病不可拘于髒腑相乘之法而為療也。
卒持寸口,謂不先持寸口之脈和平與不和平也。
然工巧不備四術,故診不能中病之形名,是合經而妄作粗略,故為四失也。
夫工之得失,即為世人之毀譽,雖千裡之外可至也。
然其不明尺寸之論診,當以何事而見知于人耶?治,王也。
葆,平也。
言診數當王之氣高下,而為比類之原本,使不能深學道術,而緻診差違,不中五脈,百病之所始,徒申怨謗之詞,遺過咎于師氏也。
夫不能修學至理,乃衒賣于市廛,是謂棄術于市。
或百慮而一得,何自功之有耶?窈窈冥冥,言元遠也。
至道元遠,誰得知之?拟于天地,言高下之不可量也。
配于四海,言深廣之不可測也。
然不能曉谕于道,則受明道而成暗昧也。
】
【馬莳曰:此正以四失示公,而戒其不可以明為晦也。
第一失者,不知陰陽逆順之理也。
凡陰陽逆順之理,非止一端,左手人迎為陽,春夏洪大為順,沉細為逆,右手氣口為陰,秋冬沉細為順,洪大為逆,男子左手脈大為順,女子右手脈大為順,外感陽病,見陽脈為順,陰脈為逆,陰病見陽脈為順,陰脈為逆,内傷陽病,見陽脈為順,陰脈為逆,陰病見陰脈為順,陽脈為逆。
又色見上下左右,各在其要,上為逆,下為從。
女子右為逆,左為從,男子左為逆,右為從也。
第二失者,不受師術之正,妄效雜術之邪,以非為是,苟用砭石也。
第三失者,不适病人之情,不明比類之義也。
第四失者,不究始時緻病之由,妄持寸口之脈,不中病情,僞指病名也。
是以世人之言,遠馳千裡之外,至于尺寸之切,人事治數之道,從容和保之術,全未知之。
雖輕持寸口而診不中,百病随起,始以自怨,并咎于師,晚矣。
此所謂治不循理,術棄于市,偶有所愈,愚心方且自得,是數者皆本明之道,而使之自晦也,見亦左矣。
】
【張志聰曰:陰陽之理,有順有逆,診者不知,治之失也。
針砭之道,必得師傳,忌務雜術,若自诩功能,必遺身咎。
夫用針之道,當适人貧富貴賤之所居,則知形志之苦樂矣。
薄厚,謂肌肉之厚薄。
《針經》曰:肌肉瘦者易于脫氣,易損于血,刺此者淺而疾之。
年質壯大,血氣充盈,皮革堅固,因加以邪,刺此者深而留之。
膏者其肉淖,而粗理者身寒,細理者身熱,脂者其肉堅,細理者熱,粗理者寒,此形之寒溫也。
又曰:已飽勿刺,已刺勿飽,已饑勿刺,已刺勿饑,已渴勿刺,已刺勿渴,已醉勿刺,已刺勿醉,故當适飲食之所宜。
勇者謂壯士,真骨堅肉,緩節監監然,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數。
怯者謂嬰兒,其肉脆血少氣弱。
刺此者以毫針淺刺而疾發,日再可也。
比類者,比類天地陰陽日月星辰之道,不明此道,足以自亂,此治之三失也。
若持診之道,不得人之志意苦樂,飲食起居,或偏傷于五氣五味之毒,不審問而失言此數者,卒持寸口,何病能中?妄言作名醫,反為粗工所窮,此治之四失也。
然世人多誇大其語,而不明寸尺之微,失寸尺之毫厘,而有千裡之謬,蓋人之日用事物,飲食起居,莫不有理,如失其和平,皆能為病,診無人事之審,是忽近而圖遠也。
葆,寶同。
言治診之道,惟天理人事之為葆也。
夫不明五脈百病之診,此皆受師不卒,更自為功,精神不專,志意不理,如棄術于巿,招衆人之所怨惡也。
設妄治之而或有時愈,庸愚之心以為自得,此亦行險以徼幸耳,豈真學問之功哉?窈窈冥冥,天之道也。
複歎其診治之道,若視深淵,若迎浮雲,視深淵尚可測,迎浮雲莫知其極,言道大之難明也。
四海,謂地居水之中,天運于地之外。
夫天有日月星辰之晦明,人有晝夜出入之血氣,如不受師之傳谕,不明道之體原,是以天道之明而為晦矣。
】
陰陽類論篇第七十九
【馬莳曰:首節有陰陽之類,故名篇。
】
【張志聰曰:謂三陰三陽之各有類聚,因以名篇。
】
孟春始至,黃帝燕坐,臨觀八極,正八風之氣,而問雷公曰:陰陽之類,經脈之道,五中所主,何髒最貴?雷公對曰:春,甲乙,青,中主肝,治七十二日,是脈之主時,臣以其髒最貴。
帝曰:卻念上下經,陰陽從容,子所言貴,最其下也。
【王冰曰:孟春始至,謂立春之日也。
觀八極,謂視八方遠際之色。
正八風,謂候八方所至之風,朝會于太乙者也。
五中,謂五髒。
東方甲乙,春氣主之,青色内通于肝,故曰青中主肝也。
然五行之氣,各王七十二日,五積而乘之,則終一歲之數三百六十日,故雲治七十二日也。
夫四時之氣,以春為始,五髒之應,肝髒合之,公故以其髒為最貴。
從容,謂安緩比類也。
帝念《脈經》上下篇陰陽比類形氣不以肝髒為貴,最其下也。
】
【馬莳曰:此雷公以陰陽諸經,惟肝為貴,而帝則非之也。
陰陽者,陰經陽經也。
五中者,古經篇名。
公言春主甲乙,其色青,内主于肝,肝治七十二日,是肝脈主時為一歲之首,其髒宜為最貴。
帝言即念上下經有陰陽從容諸篇,則為最下者也。
】
【張志聰曰:此論經脈之道,五中所主,五髒之氣,合于三陰三陽,三陰三陽之氣,上通于天道也。
夫天道者,昭昭為陽,冥冥為陰,春夏為開,秋冬為阖,寒暑往來為樞,其合于人也,三陽為陽,三陰為陰,太陰太陽為開,陽明厥陰為阖,少陰少陽為樞。
肺主氣而上合昭昭,腎主水而下合冥冥,蓋在天四時之氣,通于人之陰陽,陰陽之氣,内合五髒,五髒之氣,外見于經脈,非經脈之主時也。
故帝責其最下。
何髒最貴者,意謂肺主氣,腎主水,以二髒合天道之最貴也。
】
雷公緻齋七日,旦複侍坐。
帝曰:三陽為經,二陽為維,一陽為遊部,此知五髒終始。
三陽為表,二陰為裡,一陰至絕作朔晦,卻具合以正其理。
【王冰曰:經謂經綸,所以濟成務,維謂維持,所以系天真,遊謂遊行,部謂身形部分也。
故主氣者濟成務。
化谷者系天真,主色者散布精微,遊行諸部也。
觀其經綸維系遊部之義,則五髒之終始可知矣。
三陽太陽,二陰少陰也,少陰與太陽為表裡,故曰三陽為表,二陰為裡。
一陰厥陰,厥猶盡也,以陰盡為義也。
征其氣王則朔,适言其氣盡則晦,既見其朔,又當其晦,故曰一陰至絕作朔晦也。
然征彼俱盡之陰,合此發生之木,以正應五行之理,而無替循環,故雲卻具合以正其理也。
】
【馬莳曰:此言六經為人身之表裡,而其意似以太陽太陰為貴也。
三陽者,足太陽膀胱經也,從目内眦上頭分為四道,下項并正别脈上下六道,以行于背,為人身之大經。
二陽者,足陽明胃經也,從鼻起下咽分為四道,并正别脈六道,上下行腹,為人身之維系。
一陽者,足少陽膽經也,起自外眦絡頭分為四道,下缺盆并正别脈六道,上下為人身之遊行諸部者也。
曰經,曰維,曰遊部,此可以知五髒終始,賴此三經以為之表也。
故三陽為之表,則二陰為之裡,二陰者,足少陰腎經也。
二陽為之表,則三陰為之裡。
三陰者足太陰脾經也。
一陽為之表,則一陰為之裡,一陰者,足厥陰肝經也。
《靈樞》陰陽系日月篇雲:亥為左足之厥陰,戌為右足之厥陰,兩陰俱盡,故曰厥陰。
厥者,盡也,而應之者戌亥,則一陰幾于絕矣。
豈知一陰至絕而有複作之理?朔晦相生之妙具于其中。
蓋陰盡為晦,陰生為朔,氣盡為晦,氣生為朔,既見其晦,又見其朔,厥陰之絕而複作,合當以彼晦朔之妙,而正厥陰之理也。
】
【張志聰曰:七日取七日來複,天道運轉之義。
三陽者,天之道也,在天為至陽,應于四時,有春夏之開,秋冬之阖,寒暑往來之樞,合之于人,太陽主開而為經,陽明主阖而為維,少陽主樞而為遊部,以此而知五髒之終始,蓋因天之四時,以應肝木之主歲首,腎水之主歲終也。
夫經者徑也,維者絡也,周天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星,房昴為緯,虛張為經,是故房至畢為陽,昴至星為陰,是天之陽而又分陰陽也。
太陽主開而為陽,故三陽為經,陽明主阖而為陰,故二陽為維,是人之陽而又分陰陽也。
遊部者,遊行于外内陰陽之間,外内皆有所居之部署。
三陽者,太陽也,乃至陽之氣而主表。
二陰者,少陰也,乃至陰之氣而主裡。
一陰者,厥陰也,厥陰為陰中之少陽,乃陰盡而陽生,是以一陰至絕作晦朔,觀之卻具合陽生于陰,陰陽消長之理。
夫月始生,則人之血氣始精,衛氣始行,月廓滿,則血氣實,肌肉堅,月廓空,則肌肉減,經絡虛,衛氣去,形獨居。
是人之肌肉衛氣,随月之消長,從陰而複生長于外也。
是以一陰絕而複生,猶月之晦而始朔。
上節論陰陽之經緯,以知五髒之始終,此以月之晦朔,以應人之表裡陰陽生長虛實,蓋月行一月而一周天也。
】
雷公曰:受業未能明。
帝曰:所謂三陽者,太陽為經。
三陽脈至手太陰,弦浮而不沉,決以度,察以心,合之陰陽之論。
所謂二陽者陽明也,至手太陰弦而沉急不鼓,炅至以病,皆死。
一陽者少陽也,至手太陰上連人迎,弦急懸不絕,此少陽之病也,專陰則死。
三陰者,六經之所主也,交于太陰,伏鼓不浮,上空志心。
二陰至肺,其氣歸膀胱,外連脾胃。
一陰獨至,經絕氣浮不鼓,鈎而滑。
此六脈者,乍陰乍陽,交屬相并,缪通五髒,合于陰陽,先至為主,後至為客。
【王冰曰:未能明言,未明氣候之應兌也。
太陽者,陽氣盛大也。
太陰,謂寸口脈氣所行。
太陽之脈,洪大以長,今弦浮不沉,則當約以四時高下之度而斷決之,察以五髒異同之候而參合之,以應陰陽之論,知其臧否。
兩陽合明,故曰,二陽者陽明也。
鼓,謂鼓動。
陽明之脈,浮大而短,今弦而沉急不鼓者,是陰氣勝陽,木來乘土也。
然陰氣勝陽,木來乘土,而反熱病至者,是陽氣之衰敗也,猶燈之焰,欲滅反明,故皆死。
一陽者,少陽也,陽氣未大,故門少陽。
入迎,謂結喉兩旁同身寸之一寸五分,脈動應手者也。
弦謂陽之脈,今急懸不絕,是經氣不足,故曰,少陽之病也。
懸,謂如懸物之動搖。
專,獨也,言其獨有陰氣而無陽氣則死。
三陰者,太陰也,諸脈皆至手太陰者何耶?以是六經之主故也。
六經,謂三陰三陽之經脈,所以至手太陰者何,以肺朝百脈之氣,皆交會于氣口也。
脈伏鼓擊而不上浮者,是心氣不足,故上控引于心而為病也。
楊上善雲:肺脈浮濇,此謂平也,今見伏鼓,是腎脈也。
足少陰脈,貫脊屬腎,上入肺中,從肺出絡心,肺氣下入腎志,上入心神也。
二陰,謂足少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