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脈所注為俞土,針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陰中之太陰,腎也,其原出于太溪,左右各一,在足内踝後跟骨上,動脈陷中,男子婦人病,有此脈則生,無則死,腎脈所注為俞土,針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膏之原,出于鸠尾,其穴一,一名尾翳,一名(骨曷)骭,在臆前蔽骨下五分,人無蔽骨者,從岐骨下一寸即是,曰鸠尾者,言其骨垂下如鸠尾形也,禁灸,大妙手方可針之也。
肓之原出于脖胦,其穴一,一名下氣海,一名下肓,在臍下一寸半宛宛中,男子生氣之海,針八分,得氣瀉後宜補之,灸七壯。
按本篇止言五髒之原,而不言六腑,乃以鸠尾、脖胦足之。
《難經》六十六難,則五髒之外,言少陰之原出于兌骨,膽之原出于坵墟,胃之原出于沖陽,三焦之原出于陽池,膀胱之原出于京骨,大腸之原出于合谷,小腸之原出于腕骨,則始于十二原為悉耳。
】
【張志聰曰:此論氣味所生之津液,從髒腑之膏肓,外滲于皮膚絡脈,化赤為血,榮于經俞,注于髒腑,外内出入之相應也。
津液者,水谷氣味之所生也。
中焦之氣,蒸津液,化其精微,發洩于腠理,淖澤注于骨,補益腦髓,潤澤皮膚,是津液注于三百六十五節,而滲灌于皮膚肌腠者也。
溢于外,則皮肉膏肥;餘于内,則膏肓豐滿。
蓋膏者髒腑之膏膜,肓者腸胃之募原也。
氣味所生之津液,從内之膏肓,而淖澤于外,是以膏肥之人,其肉淖而皮縱緩,故能縱腹垂腴,外内之相應也。
癰疽章曰:中焦出氣如露,上注溪谷而滲孫脈,津液和調,變化而赤為血。
血和則孫脈先滿溢,乃注于絡脈;皆盈,乃注于經脈。
陰陽已張,因息乃行,行有經紀,周有道理,與天合同,不得休止。
夫溪谷者,皮膚之分肉,是津液外注于皮膚,從孫絡化赤,而注于髒腑之原經,故曰,十二原者,五髒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節氣味也。
四關者,兩肘、兩腋、兩髀、兩腘,皆機關之室,真氣之所過,血絡之所遊行者也。
十二原出于四關,四關主治五髒者,謂髒合腑而腑有原,原有關而關應髒,髒腑陰陽相合,外内出入之相通也。
故曰,明知其原,覩其應,而知五髒之害矣。
肝心脾肺腎,内之五髒也。
陽中之少陰,陰中之少陽,五髒之氣也。
故髒腑有病取之經脈之原也。
】
脹取三陽,飧洩取三陰。
【馬莳曰:此言脹與飧洩,各有所取之經也。
凡病脹者,當取足三陽經,即胃膽膀胱也。
凡飧洩者,當取足三陰經,即脾肝腎也。
】
【張志聰曰:脹取三陽,飧洩取三陰,此病在三陰三陽之氣而取之氣也。
此論血氣生始出入之原,故篇名九針十二原,謂九針之道與陰陽血氣之相合也。
】
今夫五髒之有疾也,譬猶刺也,猶污也,猶結也,猶閉也。
刺雖久,猶可拔也;污雖久,猶可雪也;結雖久,猶可解也;閉雖久,猶可決也。
或言久疾之不可取者,非其說也。
夫善用針者,取其疾也,猶拔刺也,猶雪污也,猶解結也,猶決閉也。
疾雖久,猶可畢也。
言不可治者,未得其術也。
【馬莳曰:此詳喻久疾,猶可治也。
】
【張開之曰:百病之始生也,皆生于風雨寒暑,陰陽喜怒,飲食居處,大驚卒恐,則血氣分離,陰陽破散,經絡厥絕,脈道不通。
夫風雨寒暑,大驚卒恐,猶刺猶污,病從外入;陰陽喜怒,飲食居處,猶結猶閉,病由内生者也。
千般疢難,不出外内二因。
是以拔之雪之,仍從外解;解之決之,從内解也。
知斯二者,病雖久猶可畢也。
言不可治者,不得其因也。
張玉師曰:污在皮毛,刺在膚肉,結在血脈,閉在筋骨。
】
刺諸熱者,如以手探湯;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
陰有陽病者,取之下陵三裡,正往無殆,氣下乃止,不下複始也。
疾高而内者,取之陰之陵泉;疾高而外者,取之陽之陵泉也。
【馬莳曰:此言諸病各有當治之穴也。
凡刺諸熱者,如以手探湯,其熱可畏也;刺寒冷者,如人不欲行,其寒可畏也。
陰經有陽病者,當取之下陵三裡,系足陽明胃經穴。
用針以正往者則無殆,候其氣至乃止,針如不下,當複始也。
疾高而在内者,當取之下,故陰陵泉在膝下内廉,系足太陰脾經穴,必取此而刺之,所以應其上之内也。
疾高而在外者,亦當取之下,故陽陵泉在膝下外廉,系足少陽膽經穴,必取此而刺之,所以應其上之外也。
下陵三裡,即三裡穴,義見下本輸篇。
】
【張志聰曰:寒熱風雨,寒暑之外襲也。
故刺諸熱者,如以手探湯,謂熱在皮膚,所當淺取之也。
寒清者,内因之虛寒,宜深取之,靜以守氣,故如人不欲行也。
陰有陽疾者,陽邪而入于内也。
下陵三裡,在膝下三寸,足陽明之經,陽明之宅阖也。
正往無殆,氣下乃止,使即從下解也。
疾高而内者,裡陰之病見于上也。
陰陵泉乃太陰之經,太陰之主開也。
使在内之病,從開而上出也。
蓋言陽病之入于内者,即從下解,陰病之出于上者,即從外解也。
疾高而外者,外邪高而病在外之下也。
陽陵泉,乃少陽之經,少陽之主樞也。
蓋邪在高而欲下入于内,故使從樞外出,勿使之内入也。
張玉師曰:疾高而取陰之陵泉、陽之陵泉,應司天在泉,上下相通,從氣而上出也。
】
本輸篇第二
【輸俞腧三者,古通用。
輸者,以其脈氣之轉輸也。
俞者從省,腧從肉。
本篇輸字,是言推本谷經之有腧穴也,故名篇。
】
黃帝問于岐伯曰:凡刺之道,必通十二經絡之所終始,絡脈之所别處,五輸之所留,六腑之所與合,四時之所出入,五髒之所溜處,闊數之度,淺深之狀,高下所至。
願聞其解。
岐伯曰:請言其次也。
肺出于少商,少商者,手大指端内側也,為井木;溜于魚際,魚際者,手魚也,為荥;注于太淵,太淵,魚後一寸陷者中也,為腧;行于經渠,經渠,寸口中也,動而不居為經;入于尺澤,尺澤,肘中之動脈也,為合。
手太陰經也。
【馬莳曰:此言肺經井荥俞經合之穴也。
十二經者,手足經各有三陰三陽也。
十二絡者,十二經各有一絡穴,惟脾有公孫、大包二絡,其督脈經之長強,任脈經之尾翳,共有十五絡穴也。
五輸者,即每經之井荥輸經合也。
六腑者,膽胃大小腸膀胱三焦也。
凡經脈之所出者為井,所流者為荥,所注者為俞,所行者為經,所入者為合,如水之出于谷井,而流之注之經之,始有所合也。
陽經則有原穴,遇俞穴并過之,故治原即所以治俞也。
陰經止有俞穴,遇俞穴即代之,故治俞即所以治原也。
陽經之井屬庚金,以陰經之井乙木為之合。
陰經之井屬乙木,以陽經之井庚金為之合。
陽井金生陽荥水,陽荥水生陽俞木,陽俞木生陽經火,陽經火生陽合土。
陰井木生陰荥火,陰荥火生陰俞土,陰俞土生陰經金,陰經金生陰合水。
此五行相生之次也。
試以肺經言之:肺出于少商,手大指端内側也,為井木,去爪甲如韭葉,針一分,留三呼,瀉五吸,不宜灸。
溜者,流也,流于魚際,即手之魚肉也,為荥火,在大指本指後内側陷中,針一分,留三呼,灸三壯。
注于太淵,魚後一寸陷者中也,為俞土,在掌後陷中,針一分,留二呼,灸三壯。
行于經渠,寸口中也,動而不居,為經金,在寸口陷中,針一分,留三呼,禁灸。
入于尺澤,肘中約紋之動脈也,為合水,針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此皆手太陰肺經之穴也。
】
【張志聰曰:按經絡之終始,手之三陽從手走頭,足之三陽從頭走足,足之三陰從足走腹,手之三陰從腹走手,始于肺而終于肝,常榮無已,終而複始,此血氣循行之終始也。
本篇論五髒六腑之脈,皆出于指井,溜于荥,注于輸,行于經,入于合,從四肢而通于髒腑,此經脈之終始也。
絡脈之所别處者,髒腑之經别大絡與經脈缪處,通血脈于孫絡,滲出于皮膚者也。
五髒之所留,六腑之所與合,謂五髒之五俞,六腑之六俞也。
四時之所出入,血氣随四時之氣而生長收藏也。
五髒之所溜處,謂五髒之血氣溜于脈中,變見于氣口,五髒之氣血,溜于脈外,從五裡而變見于尺膚,此五髒之血氣,溜于皮膚經脈之外内者也。
闊數,寬窄也。
夫經脈有三百六十五穴會,絡脈有三百六十五穴會,孫絡亦有三百六十五穴會,經脈寬大,孫絡窄小,故有闊數之度也。
淺深者,絡淺而經深也。
高下所至者,血氣之上下循行也。
次,序也。
井者,木上有水,乃澹滲皮膚之血,從井木而溜于脈,中注于腧,行于經,動而不居,行至于肘膝,而與經脈中之血氣相合者也。
肺心肝脾腎,内之五髒也。
膽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内之六腑也。
手足太陰少陰太陽少陽,外之經氣也。
肺出于少商者,謂髒腑之血氣,從大絡而注于孫絡皮膚之間,肺髒所出之血氣,從少商而合于手太陰之經也。
少商在手大指内側,去爪甲如韭葉許,為井木。
魚際在大指下高起之白肉際,為荥火,有如魚腹,因以名之。
太淵在魚後陷中,為腧土。
經渠寸口中動脈,為經金。
尺澤在肘中,為合水。
】
心出于中沖,中沖,手中指之端也,為井木;溜于勞宮,勞宮,掌中中指本節之内間也,為荥;注于大陵,大陵,掌後兩骨之間方下者也,為腧;行于間使,間使之道,兩筋之間三寸之中也,有過則至,無過則止,為經;入于曲澤,曲澤,肘内廉下陷者之中也,屈而得之,為合。
手少陰也。
【間使之間,去聲。
】
【馬莳曰:又以手厥陰心包絡經言之。
出于中沖,在手中指之端,為井木,去爪甲如韭葉陷中,針一分,留三呼,灸一壯。
溜于勞宮,在掌中,即中指本節後之内間也,為荥火,針三分,留六呼,禁灸。
注于大陵,在掌後兩骨之間方下者也,為俞土,針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行于間使,間使脈行兩筋之間,三寸之中,有過者,有病也,有病則其脈至,無病則其脈止,所行為經金,針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入于曲澤,即肘内廉下陷者之中也,屈肘而得之,所入為合水,針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此皆手少陰心經之穴也。
蓋心為五髒六腑之大主,不可受病,而心包絡與心經相通,代君主以行事者也。
凡刺穴者,刺心包絡而已。
故此諸穴,本系心包絡經,而遂以手少陰心經名之也。
大義見後邪客篇六、七、八節。
】
【張志聰曰:手少陰,心脈也;中沖,包絡之經也。
心主血而胞絡主脈,君相之相合也。
心出于中沖者,心髒所出之血氣,滲于皮膚之間,從中沖之井,而行于手厥陰之經也。
間使者,君相間行之使道,如心髒之血氣,有過于包絡之中則至,無過于包絡之脈中則止,謂止于經處,而不行過于肘中,與包絡之血脈相合,乃自入于手少陰經也。
故始曰心,末日手少陰也。
然其中皆手厥陰心主包絡之五腧,蓋血者,心神之化,心與包絡血脈相通,心髒所出之血氣,間行于手少陰之經、手厥陰之經也。
】
肝出于大敦,大敦者,足大指之端,及三毛之中也,為井木;溜于行間,行間,足大指間也,為荥;注于太沖,太沖,行間上二寸陷者之中也,為腧;行于中封,中封,内踝之前一寸半陷者之中,使逆則宛,使和則通,搖足而得之,為經;入于曲泉,曲泉,輔骨之下,大筋之上也,屈膝而得之,為合。
足厥陰也。
【馬莳曰:此言肝經井荥俞經合之穴也。
肝出于大敦,在足大指之端,三毛之中也,為井木,去爪甲如韭葉。
一雲内側為隐白,外側為大敦。
針三分,留十呼,灸三壯。
流于行間,在足大指縫間,動脈應手之陷中,為荥火,針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注于太沖,在行間上二寸陷者之中,動脈應手,為俞土。
《素問》上古天真論:女子二七太沖脈盛,月事以時下,故能有子。
又診病人太沖脈有無,可以決死生。
針三分,留十呼,灸三壯。
行于中封,在内踝之前一寸半筋裹宛宛陷中,使針而逆其氣,是謂迎之也,迎而瀉之,則宛宛中之穴,可得使其氣既和,則其氣自通,搖其足而得之,為經金,針四分,留七呼,灸三壯。
入于曲泉,在膝輔骨之下,大筋之上,屈膝橫紋頭取之,為合水,針六分,留十呼,灸三壯。
此皆足厥陰肝經之穴也。
】
【張志聰曰:宛,郁也。
所行為經者,如經行之道路,所以通往來之行使,故所行之血氣,厥逆則郁滞其間而不行,如往來之血氣相和,則通行于經脈中矣。
】
【張玉師曰:此二句證明脈内之氣血,從井而行于合。
】
脾出于隐白,隐白者,足大指之端内側也,為井木;溜于大都,大都,本節之後下陷者之中也,為荥;注于太白,太白,腕骨之下也,為俞;行于商丘,商丘,内踝之下陷者之中也,為經;入于陰之陵泉,陰之陵泉,輔骨之下陷者之中也,伸而得之,為合。
足太陰也。
【馬莳曰:此言脾經井荥俞經合之穴也。
脾出于隐白,在足大指之端内側,為井木,去爪甲如韭葉,針一分,留三呼,灸三壯。
流于大都,在本節之後内側陷者之中,赤白肉之際,為荥火,針三分,灸三壯。
注于太白,在内踝前核骨下陷中,為俞土,針三分,灸三壯。
行于商丘,在内踝之下陷者之中,為經金,針三分,灸三壯。
人于陰陵泉,在膝内廉輔骨之下陷者之中,伸足而得之,為合水。
取曲泉當屈膝,取陰陵泉當伸足,與外廉陽陵泉相對,針五分。
此皆足太陰脾經之穴也。
】
【張志聰曰:夫天氣在上,水泉在下,地居于中,脾為陰中之至陰,而主坤土。
不曰陰陵泉,而曰陰之陵泉,謂地下之泉水也。
】
腎出于湧泉,湧泉者,足心也,為井木;溜于然谷,然谷,然骨之下者也,為荥;注于太溪,太溪,内踝之後跟骨之上陷者中也,為腧;行于複溜,複溜,上内踝二寸,動而不休,為經;入于陰谷,陰谷,輔骨之後,大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