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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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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小筋之上也,按之應手,屈膝而得之,為合。

    足少陰經也。

     【馬莳曰:此言腎經井荥俞經合之穴也。

    腎出于湧泉,在足心,為井木,屈足蜷指,足心宛宛陷中,跪取之,針三分,留三呼,無令出血,灸三壯,灸不及針。

    流于然谷,在然骨之下,為荥火,一名龍淵,足内踝起大骨一寸下陷中,針三分,留三呼,不宜見血,令人立饑,灸三壯。

    注于太溪,在内踝之後,跟骨之上,動脈應手,為俞土。

    男女有此脈則生,無此則死。

    針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行于複溜,在足内踝上二寸筋骨陷中,其脈動而不休,為經金,前旁骨是複溜,後旁筋是交信,三穴止隔一條筋,針三分,留七呼,灸五壯。

    入于陰谷,在輔骨之後,大筋之下,小筋之上,按之應手,屈膝乃得之,為合水。

    此皆足少陰腎經之穴也。

    】 【張志聰曰:地下之泉水,天一之所生也,故少陰之始出,名日湧泉。

    複溜者,複溜于地中,故合穴曰陰谷。

    愚錯綜釋穴名者,以明人合天地陰陽,五運六氣之道,如經穴之部位分寸,須詳考銅人圖像,即順文添注,無補于事,反為贅瘤。

    至于刺之留呼,灸之壯數,更不可執一者也。

    】 膀胱出于至陰,至陰者,足小指之端也,為井金;溜于通谷,通谷,本節之前外側也,為荥;注于束骨,束骨,本節之後陷者中也,為腧;過于京骨,京骨,足外側大骨之下,為原;行于昆侖,昆侖,在外踝之後,跟骨之上,為經;入于委中,委中,腘中央,為合,委而取之。

    足太陽也。

     【馬莳曰:此言膀胱經井荥俞原經合之穴也。

    膀胱出于至陰,在足小指外側端,為井金,去爪甲如韭葉,針一分,留五呼,灸三壯。

    流于通谷,在本節前外側陷中,為荥水,針三分,留五呼,灸三壯。

    注于束骨,在本節之後赤白肉際陷者中,為俞木,針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過于京骨,在外側大骨之下赤白肉際陷中,為原木,針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行于昆侖,在外踝之後,跟骨之上,細脈應手,為經火,針五分,留十呼,妊婦刺之落胎,灸三壯。

    入于委中,膝後腘中約紋中動脈,為合土,一名郄血郄血據《針灸聚英》,委中穴一名血郄,後世多從之。

    ,令人面挺伏地,卧取之,針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此皆足太陽膀胱經之穴也。

    】 【張志聰曰:太陽之上,寒水主之,故所出為至陰。

    至陰者,盛水也。

    肺者天也,水中之生陽,上合于天,水随氣而運行于膚表,是以首論肺與膀胱,應司天在泉之氣,運行之無息也。

    通谷,通于腎之然谷;昆侖,水之發源,星宿海也。

    】 膽出于竅陰,竅陰者,足小指次指之端也,為井金;溜于俠溪,俠溪,足小指次指之間也,為荥;注于臨泣,臨泣,上行一寸半陷者中也,為腧;過于丘墟,丘墟,外踝之前下陷者中也,為原;行于陽輔,陽輔,外踝之上輔骨之前及絕骨之端也,為經,入于陽之陵泉,陽之陵泉,在膝外陷者中也,為合,伸而得之。

    足少陽也。

     【馬莳曰:此言膽經井荥俞原經合之穴也。

    膽出于竅陰,在足小指之次指,即第四指之端,為井金,去爪甲如韭葉,針一分,留三呼,灸三壯。

    流于俠溪,在足小指次指岐骨間本節前,為荥水,針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注于臨泣,去俠溪上行一寸半,即本節後陷者中,為俞木,針二分,留五呼,灸三壯。

    過于丘墟,在足外踝之前陷中,去臨泣三寸,為原木,針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行于陽輔,在外踝之上四寸,輔骨之前絕骨之端三分,去丘墟七寸,為經火,針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入于陽陵泉,在膝外廉下一寸陷者中,伸足而得之,為合土,針六分,留十呼,灸七壯。

    此皆足少陽膽經之穴也。

    】 【張志聰曰:五髒合五行,六腑應六氣,六氣之中有二火,故多火之原,而原附于經也。

    五髒之俞,出于井木者,五髒合地之五行,以應生長化收藏之氣,故從木火土金水而順行。

    六腑之俞,出于井金者,六腑應天之六氣,六氣生于陰而初于地,故從秋冬而春夏。

    此陰陽逆順之氣也。

    按本經八十一篇,凡論陰陽血氣,上下表裹,左右前後,皆逆順而行,若順則反逆矣。

    秦越人曰:陰井乙木,陽井庚金。

    陽井庚者,乙之剛也;陰井乙者,庚之柔也。

    乙為木,故言陰井木也;庚為金,故言陽井金也。

    餘皆仿此。

    】 胃出于厲兌,厲兌者,足大指内次指之端也,為井金。

    溜于内庭,内庭,次指外間也,為荥;注于陷谷,陷谷者,上中指内間上行二寸陷者中也,為腧;過于沖陽,沖陽,足跗上五寸陷者中也,為原,搖足而得之;行于解溪,解溪,上沖陽一寸半陷者中也,為經;入于下陵,下陵,膝下三寸胻骨外三裡也,為合。

    複下三裡三寸,為巨虛上廉;複下上廉三寸,為巨虛下廉也。

    大腸屬上,小腸屬下。

    足陽明胃脈也。

    大腸小腸,皆屬于胃,是足陽明也。

     【馬莳曰:此言胃經井荥俞原經合之穴也。

    胃出于厲兌,在足大指之次指端,為井金,去爪甲如韭葉,針一分,灸一壯。

    流于内庭,在次指外間陷中,為荥水,針三分,留十呼,灸三壯。

    注于陷谷,在次指之外間上,中指之内間上,行去内庭二寸陷者中,為俞木,針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過于沖陽,在足跗上五寸,去陷谷三寸陷者中,搖足而得之,為原木,針三分,留十呼,灸三壯。

    行于解溪,上沖陽一寸半陷者中,為經火,針五分,留三呼,灸三壯。

    入于下陵,即膝下三寸胻骨外廉大筋宛宛中之三裡穴也,為合土,針五分,留五呼,多可日灸七壯,加至百壯。

    又三裡下三寸為巨虛上廉,一名上巨虛,複下上廉三寸為巨虛下廉,一名下巨虛。

    大腸經屬于上巨虛,小腸經屬于下巨虛,正以胃為五髒六腑之海,而大小腸二經又屬之胃穴耳。

    此皆足陽明胃經之穴也。

    】 【張志聰曰:陰陽離合論曰,未出地者,命曰陰中之陰;已出地者,命曰陰中之陽。

    太陽根起于至陰,名曰陰中之陽;陽明根起于厲兌,名曰陰中之陽;少陽根起于竅陰,名曰陰中之少陽。

    是三陽之氣,皆生于陰而出于地,自下而升,從足而上,無分手與足也。

    以手足之六經,合三陽之氣,而後有手足之分焉。

    然論手足之六經,非三陽之氣也,故曰,六腑皆出足之三陽,上合于手者也。

    黃載華曰:大腸小腸,受盛胃腑水谷之餘,濟泌别汁而生津液,故皆屬于胃。

    是以大腸受胃腑之經氣而屬于巨虛上廉,小腸屬巨虛下廉。

    】 三焦者,上合手少陽,出于關沖,關沖者,手小指次指之端也,為井金;溜于液門,液門,小指次指之間也,為荥;注于中渚,中渚,本節之後陷者中也,為腧;過于陽池,陽池,在腕上陷者之中也,為原;行于支溝,支溝,上腕三寸兩骨之間陷者中也,為經;入于天井,天井,在肘外大骨之上陷者中也,為合,屈肘乃得之。

    三焦下俞在于足大指之前,少陽之後,出于腘中外廉,名曰委陽,是太陽絡也。

    手少陽經也。

    三焦者,足少陽太陰之所将,太陽之别也,上踝五寸,别入貫腨腸,出于委陽,并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實則閉癃,虛則遺溺。

    遺溺則補之,閉癃則瀉之。

    【腨,音善。

    】 【馬莳曰:此言三焦經井荥俞原經合之穴也。

    本經本髒篇言:腎合三焦膀胱,則是左腎合膀胱,而右腎合三焦也。

    然三焦下與右腎相合,而其脈上行于手之第四指,故曰上合于手之少陽也。

    出于關沖,在手小指之次指,即手第四指之端也,為井金,針一分,留三呼,灸三壯。

    流于液門,在小指之次指間陷中,握拳取之,為荥水,針二分,留二呼,灸三壯。

    注于中渚,在手小指之次指本節後陷中,為俞木,液門下一寸,針二分,留三呼,灸三壯。

    過于陽池,在手腕上陷中,為原木,針二分,留六呼,禁灸。

    行于支溝,上手腕後臂外二寸兩骨間陷中,為經火,一名飛虎,針二分,留七呼,灸三壯。

    入于天井,在肘外大骨之上陷中,屈肘拱胷得之,為合土,針三分,留七呼,灸五壯。

    此手少陽三焦經穴也。

    然三焦之經脈,雖行于手,而其腑則附于右腎而生,故其所附之下腧,又在于足,其穴在足小指之前,即足太陽膀胱經脈氣所行,及足少陽膽經脈氣所行之後,出于腘中外廉,名曰委陽,是足太陽膀胱經之絡脈所别,正手少陽三焦經之下腧也。

    太陰當是太陽。

    此三焦者,乃足少陽膽經足太陽膀胱經之所相将而行也。

    此委陽者,正足太陽膀胱經脈别行之穴也。

    其上外踝計五寸名光明穴,又足少陽膽經之絡穴。

    别行者,三焦與之别入貫腨腸,腨腸者即足腹也,共出于委陽穴,乃并足太陽膀胱經之正脈,入内絡于膀胱,同約束下焦。

    實則閉癃,閉癃者,水道不利也,當瀉之。

    虛則遺溺,當補之。

    按《素問》靈蘭秘典論曰:三焦者,決渎之官,水道出焉。

    本篇後雲:三焦者,中渎之腑也,水道出焉。

    與膀胱義同。

    】 【黃載華曰:三焦為決渎之腑,故下俞出于太陽之絡,入絡膀胱,約下焦,氣閉則癃,氣虛則遺溺,三焦之主氣也。

    三焦之氣出于腎,遊行于上中下,而各歸其部,出于手少陽之經,故曰,三焦者,上合手少陽。

    夫直行者為經,斜絡者為絡,此太陽之别絡間于足少陽太陰之間,故曰少陽太陰之所将,太陽之别也。

    】 手太陽小腸者,上合手太陽,出于少澤,少澤,小指之端也,為井金;溜于前谷,前谷在手外廉本節前陷者中也,為荥,注于後溪,後溪者在手外側本節之後也,為腧;過于腕骨,腕骨在手外側腕骨之前,為原;行于陽谷,陽谷在銳骨之下陷者中也,為經;入于小海,小海在肘内大骨之外去端半寸陷者中也,伸臂而得之,為合。

    手太陽經也。

     【馬莳曰:此言小腸經井荥俞原經合之穴也。

    手太陽小腸經,而其腑在于腹,而經脈所行在于手,故曰上合手太陽俞。

    出于少澤,在手小指之端外側,為井金,去爪甲如韭葉,針一分,留二呼,灸三壯。

    流于前谷,在手小指外側本節前陷中,為荥水,針二分,留三呼,灸三壯。

    注于後溪,在手小指外側本節後,捏拳得之,為俞木,針一分,留二呼,灸三壯。

    過于腕骨,在手外側腕骨之前陷中為原木,針二分,留三呼,灸三壯。

    行于陽谷,在手外側腕中銳骨下陷中,為經火,針二分,留三呼,灸三壯。

    入于小海,在肘内大骨外,去肘端半寸陷者中,屈手向頭取之,為合土,針二分,留七呼,灸五壯。

    此皆手太陽小腸經之穴也。

    】 【黃載華曰:大腸小腸,皆屬于胃,出于陽明之巨虛上下廉,故曰,手太陽小腸者,上合手太陽。

    】 大腸上合手陽明,出于商陽,商陽,大指次指之端也,為井金;溜于本節之前二間,為荥;注于本節之後三間,為腧;過于合谷,合谷在大指岐骨之間,為原;行于陽溪,陽溪在兩筋間陷者中也,為經;入于曲池,在肘外輔骨陷者中,屈臂而得之,為合。

    手陽明也。

     【馬莳曰:此言大腸經井荥俞原經合之穴也。

    大腸之為腑在下,而其經脈則行于手,故曰上合手陽明也。

    出于商陽,在手大指之次指端,為井金,去爪甲如韭葉,針一分,留一呼,灸三壯。

    流于二間,在次指本節前内側陷中,為荥水,針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注于三間,在本節後内側陷中,為俞木,針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過于合谷,在大指次指岐骨間陷中,為原木,針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行于陽溪,在腕中上側兩筋間陷中,為經火,針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入于曲池,在肘外輔骨屈肘兩骨中,以手拱胸取之,為合土,針五分,留七呼,灸七壯。

    此皆手陽明大腸經之穴也。

    】 【張開之曰:大小腸皆屬胃,三焦出于足太陽絡,而上合于手少陽經,故六腑皆出足三陽,上合于手。

    】 是謂五髒六腑之腧,五五二十五腧,六六三十六腧也。

    六腑皆出足之三陽,上合于手者也。

     【馬莳曰:此承上文之論諸穴者,而結言其數也。

    夫五髒各有井荥俞經合五穴,是謂五五二十五腧也。

    六腑各有井荥俞原經合六穴,是謂六六三十六腧也。

    六腑足有太陽膀胱經,而手則有太陽小腸經;足有陽明胃經,而手則有陽明大腸經;足有少陽膽經,而手則有少陽三焦經。

    是足經上合于手經者也。

    然謂之曰足者。

    正以其井荥俞原經合等穴,自足而行;謂之曰手者,正以其井荥俞原經合等穴,自手而行,此曰手曰足之辨也。

    】 【張開之曰:身半以上為天,身半以下為地。

    六腑出于足之三陽者,本于足而出于地也。

    】 五髒六腑井荥俞原經合總圖 肺 心 肝 脾 腎 心包絡 井木少商 少沖 大敦 隐白 湧泉 中沖所出 荥火魚際 少府 行間 大都 然谷 勞宮所流 俞土太淵 神門 太沖 太白 太溪 太陵所注 經金經渠 靈道 中封 商丘 複溜 間使所過 合水尺澤 少海 曲泉 陰陵泉 陰谷 曲澤所入 大腸 小腸 膽 胃 膀胱 三焦 井金商陽 少澤 竅陰 厲兌 至陰 關沖所出 荥水二間 前谷 俠溪 内庭 通谷 液門所流 俞木三間 後溪 臨泣 陷谷 束骨 中渚所注 原合谷 腕骨 丘墟 沖陽 京骨 陽池所過 經火陽溪 陽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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