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瀉,日一取之,必切而驗之,疏而取上,氣和乃止。
脈口二盛,瀉足少陰而補足太陽,二補一瀉,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驗之,疏取之上,氣和乃止。
脈口三盛,瀉足太陰而補足陽明,二補一瀉,日二取之,必切而驗之,疏而取之上,氣和乃止。
所以日二取之者,陽明主胃,大富于谷氣,故可日二取之也。
人迎與脈口俱盛三倍以上,命曰陰陽俱溢,如是者不開,則血脈閉塞,氣無所行,流淫于中,五髒内傷,如此者,因而灸之,則變易而為他病矣。
凡刺之道,氣調而止,補陰瀉陽,音氣益彰,耳目聰明,反此者氣血不行。
【馬莳曰:此言據人迎脈口之脈,當施補瀉之法也。
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陽膽經,則膽與肝為表裡,乃膽實而肝虛也,當瀉足少陽膽經,而補足厥陰肝經。
瀉者二穴,而補者一穴,瀉倍而補半也。
一日刺之者一次,必切其脈而驗其病之退否,疏而取穴于膽肝二經之上。
蓋彼此之穴相間之謂疏也。
候至氣和乃止針。
由此推之,則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陽,當瀉手少陽三焦經而補手厥陰心包絡經矣。
人迎二盛,病在足太陽膀胱經,則膀胱與腎為表裡,乃膀胱實而腎虛也,當瀉足太陽膀胱經,而補足少陰腎經,瀉者二穴,而補者一穴。
二日内止刺一次,則間日一刺也。
必切其脈而驗其病之退否,疏而取穴于膀胱腎經之上。
由此推之,則二盛而躁,病在手太陽,當瀉手太陽小腸經而補手少陰心經矣。
又人迎三盛,病在足陽明胃經,則胃與脾為表裡,乃胃實而脾虛也,當瀉足陽明胃經,而補足太陰脾經。
瀉者二穴,而補者一穴。
一日之内,二次刺之,必切其脈而驗其病之退否,疏而取穴于脾胃二經之上,候其氣和而乃止針。
由此推之,則三盛而躁,病在手陽明,當瀉手陽明大腸經,而補手太陰肺經矣。
又脈口一盛,病在足厥陰肝經,則肝實而膽虛也,當瀉足厥陰肝經,而補足少陽膽經。
補者二穴,而瀉者一穴,補倍而瀉半也。
一日刺之者一次,必切其脈而驗其病之退否,疏而取穴于肝膽之上,候至其氣和而乃止針。
由此推之,則一盛而躁,病在手心主,當瀉手厥陰心包絡經而補手少陽三焦經矣。
又脈口二盛,病在足少陰腎經,則腎實而膀胱虛也,當瀉足少陰腎經,而補足太陽膀胱經。
補者二穴,而瀉者一穴。
二日内止刺一次,則間日一刺也,必切其脈而驗其病之退否,疏而取穴于腎與膀胱之上,候至氣和而乃止針。
由此推之,則二盛而躁,病在手少陰,當瀉手少陰心經而補手太陽小腸經矣。
又脈口三盛,病在足太陰脾經,則脾實而胃虛也,當瀉足太陰脾經,而補足陽明胃經。
補者二穴,而瀉者一穴。
一日之内,二次刺之,必切其脈而驗其病之退否,疏而取穴于脾胃二經之上,候至氣和而乃止針。
由此推之,則三盛而躁,病在手太陰,當瀉手太陰肺經而補手陽明大腸經矣。
夫肝膽則曰一日一取之,膀胱與腎則曰間日一刺之,惟胃輿脾則曰一日二取之者,正以陽明主胃,大富于谷氣,故一日可二取之耳。
又人迎與脈口俱盛,皆三倍已上,命曰陰陽俱溢,謂之關格,如此者,而不刺以開之,則血氣閉塞,脈氣不行,邪氣流淫于中,五髒内傷,病至若此,而始圖灸之,則變易而為他病矣。
由此觀之,則灸不及針,後人不察,病勢已危,而概用灸火者晚矣。
是以凡行刺者,必乘其病勢以調其氣候,至氣和而止針。
或補陰經以瀉陽經,或補陽經以瀉陰經,則音聲能彰,耳聰目明矣。
否則血氣不行,而病必至危也。
按此即人迎脈口以知虛實,遂瀉陰補陽,瀉陽補陰,乃診治至妙之法也。
豈特用針為然?奈何後世不講,而脈既不明,治亦無法,緻人夭劄者多,痛哉!】
【張志聰曰:補瀉者,和調陰陽之氣平也。
陽二瀉而陰一瀉者,陽常有餘而陰常不足也。
陽補二而陰補一者,陽可盛而陰不可盛也。
故溢陽不曰死,溢陰者死不治矣。
必切而驗之者,切其人迎氣口,以驗三陰三陽之氣也。
疏,當作躁,謂一盛而躁、二盛而躁,當取手之陰陽也。
陽明主胃,大富于谷氣,故可日二取之。
蓋三陰三陽之氣,乃陽明水谷之所生也。
人迎與脈口俱盛,命曰陰陽俱溢,蓋陰盛于内則陽盛于外矣,陽盛于左則陰盛于右矣。
如是者,若不以針開之,則血脈閉塞,氣無所行,流溢于中,則内傷五髒矣。
夫盛則瀉之,虛則補之,陷下則灸之,此陰陽之氣偏盛不和,非陷下也,故灸之則生他病矣。
凡刺之道,氣調而止,謂陰陽之氣偏盛,刺之調和則止矣。
然又當補陰瀉陽,補陰者,補五髒之裡陰,瀉陽者,導六氣之外出。
六節髒象論曰:五氣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聲能彰。
順氣篇曰:五者音也,音主長夏,是補其髒陰,則心肺脾髒之氣和而音聲益彰矣。
肝開竅于目,腎開竅于耳,肝腎之氣盛,則耳目聰明矣。
補其髒陰,導其氣出,則三陰三陽之氣和調,而無偏盛之患矣。
夫陰陽血氣,本于胃腑五髒之所生。
胃者,水谷血氣之海也。
海之所以行雲氣者,天下也。
胃之所出氣血者,經隧也。
經隧者,五髒六腑之大絡也。
故不補陰瀉陽,則氣血不行。
】
所謂氣至而有效者,瀉則益虛,虛者,脈大如其故而不堅也。
堅如其故者,适雖言故,病未去也。
補則益寫實者,脈大如其故而益堅也。
夫如其故而不堅者,适雖言快,病未去也。
故補則實,瀉則虛,痛雖不随針,病必衰去。
必先通十二經脈之所生病,而後可得傳于終始矣。
故陰陽不相移,虛實不相傾,取之其經。
【馬莳曰:此承上文而言補瀉之法,候氣至而有效也。
九針十二原篇有雲:刺之效,氣至而有效。
效之信,若風之吹雲,明乎若見蒼天。
夫所謂氣至而有效者,正以其瀉者已虛,而補者已實也。
蓋瀉則益之以虛,虛者貴于脈之不堅,所以脈盡如其舊而按之不堅也。
苟堅如其初,則适纔雖言病去複舊,其病尚未去也。
補則益之以實,實者貴于脈之堅,所以脈盡如其舊而按之堅也。
苟不堅如其初,則适纔雖言身體己快,其病尚未去也。
夫然則脈之堅與不堅,虛實之所由驗也,故補之而實則脈必堅,瀉之而虛則脈必不堅。
其病有痛者,雖不随針而即去,然亦必以漸而衰矣。
為醫者必先通于十二經脈之所生病,或虛或實,當補當瀉,而後可傳以終始篇之大義矣。
欲通十二經脈之所生病,及虛實補瀉,以明于本經經脈第十篇而後可。
正以陰經陽經,病各有在,不相轉移,虛之實之,法有攸當,不得傾易,故當取之于其各經耳。
按此則用藥以補瀉,而病之去否,亦可以脈之堅否為驗矣。
大如其舊,猶今之所謂盡如其舊,非脈之盛大也。
】
【張志聰曰:此言補瀉三陰三陽之氣,必俟經脈和調。
所謂終始者,經脈為紀也。
瀉者,瀉其盛而益其虛也。
堅,實也。
虛者,大如其故而不堅也。
若堅如其故者,适雖言故已和調,而所生之病未去也。
補者,所以益實也。
實者,脈大如其故而益堅也。
夫如其故而不堅者,适雖言快,乃陰陽之氣和而快,然經脈之病未去也。
蓋始在三陰三陽之是動,漸及于經脈之所生,故所謂氣至而有效者,針在三陰三陽之氣分,經脈雖不随針,而經脈之病必衰去,經氣之相應也。
故必先通十二經脈之所生病,而後可傳于終始矣。
故陰陽不相移,虛實不相傾,言陰陽之氣,無虛實之傾,移則當取之其經,所謂不虛不實,以經取之。
蓋言陰陽之氣已無虛實,則脈應和調矣。
脈不調者,所生病也,故當取之其經。
故曰,脈大如其故者,謂陰陽之氣,已如其故,而無盛虛堅不堅者,經脈所生之病尚未平也。
張開之曰:先為是動,後病所生,此因氣以及經。
】
凡刺之屬,三刺至谷氣,邪僻妄合,陰陽易居,逆順相反,沉浮異處,四時不得,稽留淫泆,須針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