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聰曰:此言針刺之法,必察其病者之形氣,占其精神而後乃行針也。
形肉未脫,形氣相得也。
夫氣生于下脈,從足而手。
少氣者,氣聚于下也。
躁者陰之動,象厥逆也。
脈又躁厥者,血氣不調和,而反躁逆于上也。
缪刺者,左刺右,右刺左,陽取陰,陰取陽,和其血氣,調其陰陽,使經脈之散氣可收,在下之聚氣可布也。
】
深居靜處,占神往來,閉戶塞牖,魂魄不散,專意一神,精氣之分,毋聞人聲,以收其精,必一其神,令志在針,淺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神,氣至乃休。
【分,去聲。
】
【馬莳曰:此言用針者,當預養其神以行針也。
凡用針者,雖占病者之神氣往來,然必先自養其神氣,故深居靜處,閉戶塞牖,魂魄神意精氣皆會于一,令志已在針,方淺而留之,或微而浮之,以移病者之神,候其真氣已至,而乃止針也。
】
【張志聰曰:此言醫者當自守其神,令志在針也。
深居靜處,養其氣也。
閉戶塞牖,無外其志也。
魂魄不散,精神内守也。
夫腎主藏精,開竅于耳,精氣之分,惑于聽聞,是以毋聞人聲,以收其精,必一其神,令志在針,神志之專一也。
淺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病者之神,候針下之,聲至而休,蓋以己之精神,合病者之脈氣也。
】
男内女外,堅拒勿出,謹守勿内,是謂得氣。
凡刺之禁:新内勿刺,已刺勿内;已醉勿刺,已刺勿醉;新怒勿刺,已刺勿怒;新勞勿刺,已刺勿勞;已飽勿刺,已刺勿飽;已饑勿刺,已刺勿饑;已渴勿刺,已刺勿渴。
大驚大恐,必定其氣乃刺之;乘車來者,卧而休之,如食頃乃刺之;出行來者,坐而休之,如行十裡頃乃刺之。
凡比十二禁者,其脈亂氣散,逆其榮衛,經氣不次,因而刺之,則陽病入于陰,陰病出于陽,則邪氣複生,粗工勿察,是謂伐身。
形體淫泆,乃消腦髓,津液不化,脫其五味,是謂失氣也。
【馬莳曰:此言病人善養,與醫人善針者為得氣,而反此者為失氣也。
氣,真氣也。
病人善守禁忌,男子則忌内而謹守勿内,女人則忌外而堅拒勿出,則未刺之先,或已刺之後,真氣不失,是之謂得氣也。
然凡刺之禁,曰外曰内,曰醉曰怒,曰勞曰飽,曰饑曰渴,曰驚曰恐,曰車曰步,皆當慎之。
正以此十二禁者,脈氣散亂,榮衛相逆,經氣不次,病人失于自守,醫人妄于行刺,則陽病入陰,陰病出陽,邪氣複而真氣衰,不謂之失氣而何?】
【張志聰曰:此論刺有十二禁也。
男為陽,女為陰。
陽在外,故使之内;陰在内,故引之外。
謂和調外内陰陽之氣也。
堅拒其正氣而勿使之出,謹守其邪氣而勿使之入,是謂得氣也。
内者,入房也,新内則失其精矣。
酒者熟谷之液,其氣慓悍,已醉則氣亂矣。
肝主藏血,怒則氣上,新怒則氣上逆而血妄行矣。
煩勞則神氣外張,精氣内絕矣。
脈要精微論曰:飲食未進,經脈未盛,絡脈調勻,血氣未亂,故乃可診有過之脈。
是以已飽勿刺。
平脈篇曰:谷入于胃,脈道乃行,水入于經,其血乃成。
是又已饑勿刺、已渴勿刺也。
驚傷神,恐傷精,故必定其氣乃刺之,則存養其精氣神矣。
久坐傷肉,故乘車來者,卧而休之。
久行傷筋,故出行來者,坐而休之。
凡此十二禁者,其脈亂氣散,榮衛逆行,經氣不次,因而刺之,則陽病入于陰,陰病出于陽,邪氣複生,是謂戕伐其身,而形體淫泆矣。
腦為精髓之海,津液者,補益腦髓,潤澤皮膚,濡養筋骨,犯此禁者,則津液不化而腦髓消铄矣。
五味入口,藏于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針刺之道,貴在得神緻氣,犯此禁者,則脫其五味所生之神氣,是謂失氣也。
】
太陽之脈,其終也戴眼,反折瘛瘲,其色白絕,皮乃絕汗,絕汗則終矣。
少陽終者,耳聾,百節盡縱,目系絕,目系絕一日半則死矣。
其死也,色青白乃死。
陽明終者,口目動作,喜驚妄言,色黃,其上下之經,盛而不行則終矣。
少陰終者,面黑齒長而垢,腹脹閉塞,上下不通而終矣。
厥陰終者,中熱嗌幹,喜溺心煩,甚則舌卷卵上縮而終矣。
太陰終者,腹脹閉不得息氣,噫善嘔,嘔則逆,逆則面赤,不逆則上下不通,上下不通,則面黑皮毛焦而終矣。
【馬莳曰:此言足之六經,其終各有所候也。
足太陽膀胱之脈,起目内眦,上額交巅,從巅入絡腦,還出别下項,循肩膊内,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
故其終時,其眼反戴而上,其背反折而為瘛瘲之狀。
色白者,肺絕也,絕汗出而終矣。
又足少陽膽經之脈,起于目銳眦,上抵頭角,下目後,入耳中,上走耳前。
故其終也,時百節盡縱,而目系絕也。
色青白者,金木相克也。
又足陽明胃經之脈,起于鼻交頞中,下循鼻外,上入齒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其支循喉嚨入缺盆,下腹屬胃絡脾。
故其終時,口目動作,喜驚妄言,胃邪盛也。
色黃者,土色洩也。
上下之經盛而不通者,胃氣絕也。
又足少陰腎經主水,其色黑,腎主骨,齒乃骨餘、腎脈入于腹,通竅于二便。
故其終時,面黑齒長而垢,腹脹而不通也。
足厥陰肝經之脈,循股陰,入毛中,過陰器,抵小腹,上貫膈,布脅肋,循喉嚨。
故其終時,中熱嗌幹,喜溺而心煩,甚則舌卷卵縮也。
又足太陰脾經之脈,循足大指内側,出腨内,上陰股,入腹上膈,俠咽連舌本,散舌下。
故其終時,腹脹閉而不得息,噫嘔交作,上下不通,面黑而皮毛焦也。
】
【張志聰曰:此歸結終始之道,始于五行而終于六氣也。
太陽之脈,起目内眦,上額交巅,從巅入絡腦,還出别下項俠脊抵腰中。
太陽乃津液之腑,而為諸陽主氣,血氣絕而不能榮養筋脈,則筋脈急而戴眼反折也。
精明五色者,氣之華也,太陽之氣主皮毛,氣絕于皮,則色白而絕汗出也。
少陽之脈,起目銳眦入耳中。
耳聾者,少陽之脈絕也。
少陽主骨,百節盡縱,少陽之氣絕也。
少陽屬腎,腎藏志,目系絕者志先死,志先死則一日半死矣。
陽明之脈,起于鼻交頞中,入齒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
口目動作者,陽明之經氣欲絕也。
喜驚妄言,色黃,陽明之神氣外出也。
上下經者,謂手足陽明之經。
盛者盛于外而絕于内也。
夫陽明太陰之言上下者,謂從腰以上手太陰陽明皆主之,從腰以下足太陰陽明皆主之,上下之經盛而不通,則終者天地陰陽之氣,不交而絕也。
少陰之脈,屬腎絡膀胱,上貫肝膈,入肺中,從肺出絡心。
腹脹閉塞者,少陰之脈絕不通也。
面黑者,氣色外脫也。
齒長者,骨氣不藏也。
上下不通者,水火不交也。
夫少陰之言上下者,少陰之上,君火主之,謂水火陰陽之氣絕也。
厥陰之脈,循陰股,入毛中,過陰器,循喉嚨,入颃颡。
舌卷卵縮,厥陰之脈絕也。
厥陰從中見少陽之火化,中熱嗌幹心煩者,化氣上出也。
肝主疏洩,喜溺者,肝氣下洩也。
太陰之脈,上陰股,入腹上膈,俠咽連舌本,散舌下,複從胃注心中。
太陰之脈絕不通,是以腹脹不得息,太陰之氣,上走心為噫氣。
噫善嘔,嘔則逆,逆則面赤者,從胃而心,心而外脫也。
夫上逆于心則見此證,如不逆,則手足二經皆絕,而上下不通矣。
上下不通,則土敗而水氣乘之而色黑矣。
手太陰之氣絕而皮毛夭焦矣。
此六氣終而經脈絕也。
蓋氣終則脈終,脈絕則氣絕,譬如人之兄弟,安則俱生,急則俱死矣。
夫經脈本于髒腑五行之所生,而外合陰陽之六氣,故首言終始之道,五針為紀,末結六經之終,謂生于五行而終于六氣也。
張開之曰:神在天為風,風生木,木生肝,是天之六氣,化生地之五行,五行生五針,五針生六經,六經合六氣,蓋原本于天之六氣所生,故終于六經而複歸于天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