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刺絡脈者,必即其絡脈之上結而甚有血者以刺之,其間雖然有結,亦當急取之,以瀉其邪而出其血。
若将此血留之,必發之而為痹疾,所以不可留也。
然欲診絡脈,有色可據,某經絡脈之色青者,則寒且痛;某經絡脈之色赤者,内必有熱。
若胃中有寒,則魚際之絡多青;若胃中有熱,則魚際之絡多赤;若手魚之絡暴黑,則留之必為久痹。
故上文曰,當瀉其邪而出其血也。
若魚際之脈,赤黑青之兼見者,必為寒熱氣;若魚際之脈青而且短者,必正氣之衰少。
但此寒熱氣者,理當刺之,刺之者,以其血絡之多故也,必間日而一取之,候其血盡而止針,随即調其虛實,虛則補而實則瀉也。
至于色青而短,為元氣衰少者,病勢若甚,切不可瀉,瀉之則必悶,悶甚則必仆,須于初悶時不得言語,急靜坐之,即可以不至于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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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聰曰:此複申明上文之義,蓋假病刺以證血氣之生始出入。
《下經》曰:先度其骨節大小廣狹而脈度定矣。
蓋十二經脈,皆循于骨節間而為長短之度,其絡脈皆不能經大節之間,必行絕道而出入。
絕道者,别道也,蓋胃腑所出之血氣,行于經别者,從經别而出于絡脈,複合于皮中,其血氣色脈之會合,皆見于外,故刺諸絡脈者,必刺其結上甚血者,雖無結,急取之以瀉其邪而出其血,留之發為痹也。
經雲:病在陰者名為痹。
蓋皮膚絡脈之邪,留而不瀉,則入于分肉筋骨之間而為痹,與邪居經脈之中,留于本末,不動則熱之不同也。
凡診絡脈,脈色青則有寒,赤則有熱,蓋浮絡之血氣,皆見于皮之部也。
胃中寒,手魚之絡多青;胃中熱,手魚之絡多赤。
蓋皮絡之氣血,本于胃俯所生,從手陽明少陽,注于尺膚而上魚也。
氣者,三陰三陽之氣,胃腑之所生也。
少氣甚者瀉之則悶,氣益虛而不能行于外也。
悶甚則仆不能言者,謂陰陽六氣,生于胃腑水谷之精,而本于先天之水火也。
少陰之氣厥于下,則仆而不得言,故悶則急坐之,以啟少陰之氣,即如上文之緩帶被發,大杖重履而步之一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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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士宗曰:上節以十二經脈,分别衛氣血氣之行于皮膚絡脈;此節單論皮膚絡脈,以複申明上文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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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載華曰:沖脈任脈,皆起于胞中,上循背裡為經絡之海。
其浮而外者,循腹右上行,會于咽喉,别而絡唇口,血氣盛則充膚熱肉,血獨盛則澹滲皮膚,生毫毛,是脈外之血氣,又從沖脈而散于皮毛,故曰複合于皮中,其會皆見于外。
謂經别所出之血氣,與沖脈所出之血氣,會合于皮中,當知皮膚血氣所出之道路有三徑也。
】
手太陰之别,名曰列缺,起于腕上分間,并太陰之經,直入掌中,散入于魚際。
其病實則手銳掌熱;虛則欠(去欠),小便遺數。
取之去腕半寸,别走陽明也。
【(去欠),音去。
數,音朔。
半寸當作寸半。
】
【馬莳曰:此下十二節,詳言十二絡穴,而此先以肺經言之也。
夫不曰絡而曰别者,以此穴由本經而别走鄰經也。
手太陰肺經之别穴,名曰列缺,起于腕上分肉之間,并本經太陰之經,入手陽明大腸經,以直入掌中,而散入于魚際。
其病如邪氣盛而實,則手之銳掌當熱;如正氣衰而虛,則小便必遺而且數。
凡取此穴者,必覓之去手腕寸半間,針二分,留三呼,瀉五吸,灸三壯。
以列缺乃别走陽明之穴,正以肺與大腸為表裡也。
】
【張志聰曰:經别者,五髒六腑之大絡也。
别者,謂十二經脈之外,别有經絡。
陽絡之走于陰,陰絡之走于陽,與經脈缪處而各走其道,即缪刺篇之所謂大絡者左注右,右注左,與經相幹而布于四末,不入于經俞與經脈缪處者是也。
玉版論之所謂:胃者,水谷血氣之海也。
海之所行雲氣者,天下也。
胃之所出血氣者,經隧也。
經隧者,五髒六腑之大絡也。
蓋胃腑所生之血氣,其精專者獨行于經隧,從手太陰肺脈,而終于足厥陰肝經,此榮血之循行于十二經脈之中,一脈流通環轉不息者也。
其血氣之四布于皮膚者,從髒腑之别絡而出,雖與經相幹,與經并行,而各走其道,出于孫絡,散于皮膚。
故手太陰之經别曰列缺,手少陰之經别曰通裡,足太陽曰飛揚,足少陽曰光明,與手足之井荥俞經合穴不相幹也。
曰太陰少陰,曰太陽少陽,與髒腑之經脈各缪處也。
此胃腑之血氣,四布于膚表之陽分者,從大絡而出于孫絡皮膚,從絡脈而陰走于陽,陽走于陰,如江河之外别有江河,江可通于河,河可通于江,與經脈之榮血,一以貫通者不相同也。
故手太陰之别名曰列缺,起于腕上分間。
分間者,謂手太陰之經脈,與經别之于此間而相分也。
并太陰之經者,并太陰之經脈而行也。
散入于魚際,謂入魚際而散于皮膚,即上文之所謂諸絡脈必行絕道,而出入複合于皮中,其會見于外也。
實則手銳掌熱,氣盛于外也;虛則欠(去欠)小便遺數,氣虛于内也。
蓋膚表之血氣,由髒腑經隧之所生也。
當取之去腕寸半,即列缺穴間。
别走陽明者,陰絡之從此而别走于陽也。
】
【尚禦公曰:此篇病證與缪刺篇之不同。
缪刺篇論邪客于皮膚孫絡,溜于大絡而生奇病,病從外而内也。
此篇論本氣之虛實,病從内而外也。
故曰諸絡脈必行絕道而出入。
】
【朱濟公曰:如手太陰之列缺,手陽明之偏曆,雖非井荥俞經,然以系經脈之穴,蓋經别之各走其道,布于四末,與經相幹于列缺、通裡諸經之間,複别而上行,并經而入掌,散于絡脈而合于皮中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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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師曰:皮部論雲,欲知皮部,以經脈為紀。
陽明之陽,名曰害蜚,視其上下有浮絡者,皆陽明之絡也。
少陽之陽名曰樞持,少陰之陰名曰樞儒。
凡十二經絡脈者,皮之部也。
是皮部之絡脈雖以經脈為紀,并循于十二經脈之部,然從大絡而出,别走其道,與經脈缪處,故有害蜚樞持之别名,當于《靈》、《素》二經合參,其義始得。
】
手少陰之别,名曰通裡,去腕一寸半,别而上行,循經入于心中,系舌本,屬目系。
其實則支膈,虛則不能言。
取之掌後一寸,别走太陽也。
【馬莳曰:此言心經之絡穴也。
通裡去腕一寸半,半字衍文,觀掌後一寸,可見别而上行,循本經入于心中,系舌本,屬目系。
其邪氣實則隔間若有所支而不暢,正氣虛則不能言,蓋心主言而經别絡舌本也。
取之當覓掌後一寸,乃别走太陽小腸經之通裡穴,以心與小腸為表裡也。
針三分,灸三壯。
】
【張志聰曰:按心脈上俠咽,系目系,經别系舌本屬目系,蓋經别并經而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