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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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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為天為陽為南,下為地為陰為北也。

    河以北至漳者,謂從上焦而後行于背也。

    漯以南至江者,謂從中焦而前行于腹也。

    此以人之面南而背北也。

    蓋人生于天地之間,六合之内,以此身一隅之陰陽,應天地之上下四旁,所與天地參也。

    】 黃帝曰:夫經水之應經脈也,其遠近淺深,水血之多少各不同,合而以刺之奈何?岐伯答曰:足陽明,五髒六腑之海也,其脈大血多,氣盛熱壯,刺此者不深勿散,不留不瀉也。

    足陽明刺深六分,留十呼。

    足太陽深五分,留七呼。

    足少陽深四分,留五呼。

    足太陰深三分,留四呼。

    足少陰深二分,留三呼。

    足厥陰深一分,留二呼。

    手之陰陽,其受氣之道近,其氣之來疾,其刺深者,皆無過二分,其留皆無過一呼,其少長大小肥瘦,以心撩之,命曰法天之常。

    灸之亦然。

    灸而過此者,得惡火則骨枯脈濇。

    刺而過此者,則脫氣。

    【撩,音聊。

    】 【馬莳曰:此言灸刺有多少之數也。

    足陽明胃經多氣多血,其脈大,其熱壯,刺之者必深六分,留十呼。

    凡瀉者必先吸入針,又吸轉針,候呼出針。

    凡補者必先呼入針,又呼轉針,又吸出針。

    後世令病人欬嗽以代呼,口中收氣以代吸,氣有出入,亦與呼吸相同。

    今曰深六分,則入之至深者也;曰留十呼,是言瀉法有十呼之久。

    蓋入針必吸,轉針必吸,至十呼出針,但補法不言吸數,以理論之,其吸與呼同數也。

    後世凡《針灸聚英》等書,言吸若幹者,皆言補法,先呼後吸;呼若幹者,皆言瀉法,先吸後呼。

    故針賦有雲:補者先呼後吸,瀉者先吸後呼,正此義也。

    足太陽膀胱經,多血少氣,故刺之者深五分,較足陽明減一分也;瀉之者留七呼,則呼後出針,其呼數較足陽明減三呼矣。

    足少陽膽經,少血多氣,刺之者,止深四分,較足太陽減一分也;瀉之者留五呼,則呼後出針,其呼數較足太陽亦減二呼矣。

    此乃足三陽經之針數也。

    足太陰脾經,多氣少血,止深三分,較足少陽減一分也;留四呼,則又減一呼矣。

    足少陰腎經,少血多氣,止深二分,較足太陰減一分也;留三呼,則又減一呼矣。

    足厥陰肝經,多血少氣,止深一分,較足少陰減一分也;留二呼,則又減一呼矣。

    此乃足三陰經之刺數也。

    大凡手之陰陽六經,與足經同而針法異,正以手之六經,在上近于肺,故肺受胃之谷氣而行諸經,諸經受肺之大氣而行各經,其受氣之道近,故其氣之來也甚疾,所以刺之者,皆無過二分,其留之者,皆無過一呼也。

    凡人之少長大小肥瘦,皆當以心料之,命曰法天之常道也。

    其灸數之多寡亦然。

    若灸之而過此數者,則非善火,乃惡火也,其骨當枯,其脈當濇。

    刺之而過此數者,其氣當脫矣。

    】 【張志聰曰:此論灸刺之法,以手足之陰陽,氣血之多少,合經水之淺深,以應天之常數。

    夫數出河圖,始于一而終于十。

    二乃陰之始,十乃陰之終。

    海水者,至陰也,故從陽明以至于厥陰。

    厥陰者,兩陰交盡,陰極而陽生也。

    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從六分而至一分者,法天之常也。

    腰以上為天,故手之陰陽,受氣之道近,其氣之來疾,故宜淺刺而疾出也。

    終始篇曰: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齊;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齊。

    是以少長大小肥瘦,以心撩之,量其淺深疾徐,所以發天時之常也。

    灸法亦然。

    若灸而過此法,命曰惡火,則骨為之枯,脈為之濇。

    刺而過此法,則脫氣矣。

    】 黃帝曰:夫經脈之小大,血之多少,膚之厚薄,肉之堅脆,及腘之大小,可為度量乎?岐伯答曰:其可為度量者,取其中度也。

    不甚脫肉,而血氣不衰也。

    若夫度之人,痟瘦而形肉脫者,惡可以度量刺乎?審切循扪按,視其寒溫盛衰而調之,是謂因适而為之真也。

    【度,去聲。

    量,龍張切。

    】 【馬莳曰:此言人之肉不脫,血氣不衰者,可以度量而針灸之。

    反此者,則不可度量,而止可調治也。

    】 【尚禦公曰:夫天阙西北,地陷東南,至高之地,冬氣常在,至下之地,秋氣常在,而人亦應之。

    是以五方之民,有疏理緻理,肥脂瘦痟之不同,故可為度量者,取其中度也。

    中度者,即瘦而不甚脫肉,雖弱而血氣不衰,是謂适其中而為度之正也。

    】 【莫雲從曰:上節法天之常,此因地之理,以适人之厚薄堅脆,所以人與天地參也。

    】 經筋篇第十三 【馬莳曰:經皆有筋,筋皆有病,各有治法,故名篇。

    】 足太陽之筋,起于足小指,上結于踝,邪上結于膝;其下循足外側,結于踵,上循跟,結于腘;其别者,結于踹外上腘中内廉,與腘中并上結于臀,上挾脊上項;其支者,别入結于舌本;其直者,結于枕骨,上頭下顔結于鼻;其支者,為目上網,下結于頄;其支者,從腋後外廉結于肩髃;其支者,入腋下上出缺盆,上結于完骨;其支者,出缺盆,邪上出于頄。

    其病小指支跟腫痛,腘攣,脊反折,項筋急,肩不舉,腋支缺盆中紐痛,不可左右搖。

    治在燔針刧刺,以之為數,以痛為輸,名曰仲春痹也。

    【頄,音仇。

    髃,音偶。

    網,當作綱。

    】 【馬莳曰:此詳言膀胱經之筋,其病為仲春痹,而刺之有法也。

    足太陽之筋,起于足小指外側之至陰穴,由通谷、束骨、京骨、金門、申脈,結于踵跟之仆參、昆侖,又上循跟出于外踝,由附陽、飛揚、承山、承筋、合陽,結于腘中央之委中穴。

    其别者,從飛揚絡穴,與腘中相并而行委陽、浮郄、殷門等穴,以上結于臀,上會陽,下中次上四髎、白環俞,直至大椎,計二十一穴,開中行一寸五分,挾脊上于項之天柱、玉枕等穴。

    其直者,則結于玉枕之下枕骨上,由是而上至于頭以前,下于顔,結于鼻。

    又其支者,自睛明為目上綱,下結于目下之頄。

    又其支者,從腋後外廉,結于手陽明經之肩髃。

    又其支者,入于腋下,上出于缺盆,上結于完骨。

    又其支者,出于缺盆,斜上出于目下之頄。

    及其為病,則足小指支跟,當為腫為痛,為腘中筋攣,為脊中反折,為項筋急,為肩不舉,為腋支缺盆中痛,不可左右搖。

    治之者,當以燔針刧刺之,刺之而已。

    知則準其刺之之數,其所取之俞穴,即痛處是也。

    此證當發于二月之時,故名之曰仲春痹也。

    】 【張志聰曰:此篇論手足之筋,亦如經脈之起于指井,而經絡于形身之上下,以應天之四時六氣十二辰十二月,蓋亦秉三陰三陽之氣所生也。

    足太陽之筋,起于足小指之至陰穴間,循踝膝腨腘以上臀至項,結于腦後枕骨而上頭至前,複下于顔,結于鼻而為目上之綱維,此皆循脈而上經于頭。

    其支者亦如經脈之支别,從經筋而旁絡也。

    故其病為小指腫痛,腘攣,脊反折,項筋急,經筋之為病也。

    肩不舉,腋支缺盆中紐痛,不可左右搖,支筋之為病也。

    燔針,燒針也。

    刧刺者,如刧奪之勢,刺之即去,無迎随出入之法。

    知者,血氣和而知其伸舒也。

    以痛為俞者,随其痛處而即為所取之俞穴也。

    夫在外者皮膚為陽,筋骨為陰。

    病在陰者名曰痹。

    痹者,血氣留閉而為痛也。

    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陽,故為仲春之痹。

    蓋手足陰陽之筋,應天之四時,歲之十二月,故其為病亦應時而生,非由外感也。

    】 足少陽之筋,起于小指次指,上結外踝,上循胫外廉,結于膝外廉;其支者,别起外輔骨,上走髀,前者結于伏兔之上,後者結于尻;其直者,上乘(月少)季脅上,走腋前廉,系于膺乳,結于缺盆;直者,上出腋貫缺盆,出太陽之前,循耳後,上額角,交巅上,下走颔,上結于頄;支者,結于目眦為外維。

    其病小指次指支轉筋,引膝外轉筋,膝不可屈伸,腘筋急,前引髀,後引尻,即上乘(月少)季脅痛,上引缺盆膺乳,頸維筋急,從左之右,右目不開,上過右角,并蹻脈而行,左絡于右,故傷左角,右足不用,命曰維筋相交。

    治在燔針刧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孟春痹也。

     【馬莳曰:此言膽經之筋,其病為孟春痹,而刺之有法也。

    足少陽之筋,起于足小指之次指,即第四指之竅陰穴,由俠溪、地五會、臨泣,結于外踝下之丘墟,上循胫外廉懸鐘、陽輔、光明、外丘、陽交,結于膝外廉之陽陵泉。

    其支者,别起外輔骨,上走于髀,其在前則結于足陽明胃經伏兔之上,其在後則結于督脈經之尻尾上。

    其直者,上乘(月少)之季脅,上走于腋之前廉,系于膺乳間,上結于缺盆中。

    又其直者,上出于腋,貫于缺盆,出太陽之前,循耳後,上額角,交巅上,下走于颔,上結于頄。

    又其支者,結于目眦為外維,如論疾診尺篇診目痛,脈從外走内者,少陽病是也。

    及其為病,則小指之次指,當為轉筋,引于膝外轉筋,其膝不可屈伸,其腘中之筋甚急,前引于髀,即上走髀前者結于伏兔之上是也;後引于尻,即後者結于尻是也。

    即上乘(月少)之季脅而痛,上引缺盆、膺乳、頸維之筋皆急,從左以之于右,其右目必不能開,正以甲木在東也。

    上過右角,并蹻脈而行,左絡于右,故傷左角,其右足不能舉用者,為左所傷也,命曰維筋相交。

    治之者當以燔針刧刺之,以知病為刺之數,以痛處為俞穴。

    此證當發于正月之時,故名之曰孟春痹也。

    】 【張志聰曰:足少陽之筋,起于小指次指相交之竅陰井穴,而上循于頭目,皆并脈而經于骨也。

    維筋者,陽維之筋也。

    陽維之脈,與足少陽之脈,會于肩井、風池、腦空、目窻、承泣、陽白于目之上下。

    故從左之右,則右目不開。

    蓋春陽之氣,從左而右。

    維筋左右之交維也,左絡于右,故傷左角者,病從左而右也。

    右足不用者,複從上而下也。

    蓋維者為一身之綱維,從左之右,右之左,下而上,上而下,左右上下交維,故命曰維筋相交。

    此足少陽之筋,交于陽維之筋而為病也。

    寅者,正月之生陽也,主左足之少陽,故為孟春之痹。

    】 足陽明之筋,起于中三指,結于跗上,邪外上加于輔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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