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度篇第十四
【馬莳曰:此言人身之骨,皆有度數,故名篇。
】
黃帝問于伯高曰:脈度言經脈之長短,何以立之?伯高曰:先度其骨節之大小廣狹長短,而脈度定矣。
【馬莳曰:此言人身之脈度,由骨度而定也。
脈度,脈之度數。
下文将言骨之度數,而先以是啟之耳。
】
【張志聰曰:此言經脈之長短,從骨節之大小廣狹長短,而定其度數,故曰,骨為幹,脈為營,如藤蔓之營附于木幹也。
】
黃帝曰:願聞衆人之度。
人長七尺五寸者,其骨節之大小長短各幾何?伯高曰:頭之大骨,圍二尺六寸。
【馬莳曰:此言頭之大骨有度也。
】
【張志聰曰:此言頭之大骨度數。
衆人,謂天下之大衆。
長七尺五寸者,上古适中之人也。
适中之人,則頭骨亦适中矣。
頭骨适中,通體之骨皆适中矣。
】
胷圍四尺五寸。
腰圍四尺二寸。
【馬莳曰:此言胷圍、腰圍各有其度也。
】
【張志聰曰:此胷骨、腰骨圍轉一周之總數也。
】
發所覆者,顱至項尺二寸。
發以下至頤長一尺,君子終折。
結喉以下至缺盆中,長四寸。
缺盆以下至(骨曷)骭,長九寸,過則肺大,不滿則肺小。
(骨曷)骭以下至天樞,長八寸,過則胃大,不及則胃小。
天樞以下至橫骨,長六寸半,過則回腸廣長,不滿則狹短。
橫骨,長六寸半。
橫骨上廉以下,至内輔之上廉,長一尺八寸。
内輔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長三寸半。
内輔下廉,下至内踝,長一尺三寸。
内踝以下至地,長三寸。
膝腘以下至跗屬,長一尺六寸。
跗屬以下至地,長三寸。
故骨圍大則太過,小則不及。
【(骨曷),音結。
骭,音幹。
】
仰人骨度圖
見圖
【馬莳曰:此言仰人之骨度,蓋縱而數之也。
顱,頭顱也。
顱之皮生發,發所覆者即顱也,顱至項,長一尺二寸。
颔下為U,發際已下至頤,長一尺,君子終折。
言士君子之面部三停齊等,可以始中終而三折之也,衆人未必然耳。
巨骨上陷中為缺盆,亦穴名,即足陽明胃經穴也。
結喉已下至缺盆中,長四寸。
(骨曷)骭,骨名,一名尾翳,一名鸠尾。
蔽骨之端,在臆前蔽骨下五分,人無蔽骨者,從岐骨際下行一寸。
缺盆以下至(骨曷)骭,長九寸。
若過于九寸而始至(骨曷)骭,則其肺必大;若不滿九寸而即至(骨曷)骭,則其肺必小。
天樞,在臍旁二寸,足陽明胃經穴也。
(骨曷)骭以下至天樞,長八寸。
若過于八寸而始至天樞,則其胃必大;若不及八寸而即是天樞,則其胃必小。
然天樞無形,以臍之高下為驗也。
橫骨,即曲骨下,蓋臍下四寸為中極,中極下一寸為曲骨,曲骨之分為毛際,毛際下乃橫骨也。
天樞以下至橫骨,長六寸半。
若過于六寸半而始至橫骨,則回腸廣闊而長;若不滿六寸半而即是橫骨,則回腸狹而且短。
且橫骨之橫,長當有六寸半耳。
内輔者,膝内輔骨也。
橫骨之上廉以下,至内輔骨之上廉,長一尺八寸。
内輔骨之上廉,以下至外輔骨之下廉,僅長三寸半。
内踝者,足跟前兩旁起骨為踝,在外為外踝骨,而在内為内踝骨也。
内輔骨之下廉,以下至内踝骨,長一尺三寸。
内踝骨以下至地,僅長三寸。
腓腸上膝後曲處為腘,膝在前,腘在後,因至下之長相同,故并及之。
足面為跗,跗屬者,自内踝以前而統之,以跗去内踝骨不遠,故膝腘以下至跗屬,則長一尺六寸;跗屬以下至地,僅長三寸。
上節頭之大骨為圍,此節腰骨為圍者,大則以下之數皆太過,小則以下之數皆不及。
自發所覆者至此,皆仰人之骨度也。
】
【張志聰曰:此言頭顱前後上下并仰面之骨度也。
發所覆者,謂自前額顱之發際,上巅頂至後項之發際,計發所覆者,度一尺二寸。
發以下至頤者,謂從前額顱之發際以下,至于兩頤,計長一尺。
君子終折者,謂從發際之始,以至發際之終,可折中而度量。
蓋君子之人,面方廣而發際高,發所覆者,從顱至項,度一尺一寸,發以下至頤,長一尺一寸也。
此言天下之衆,有君子小人不同,有太過不及不等。
結喉下兩旁巨骨陷中為缺盆,蓋形如缺盆,因以為名。
(骨曷)骭,骨名,一名尾翳,即鸠尾骨也。
自兩旁缺盆而下至(骨曷)骭,計長九寸。
過則肺大,不滿則肺小,蓋(骨曷)骭之内,心肺所居也。
天樞,在臍旁二寸,乃足陽明之穴,從兩旁(骨曷)骭,而下至天樞,計長八寸。
過則胃大,不及則胃小。
蓋自鸠尾以至于臍,胃腑之所居也。
橫骨,在毛際橫紋中,自天樞而下至橫骨,計長六寸半。
過則回腸廣大,不滿則狹短,蓋自臍以至少腹,大腸之部分也。
橫骨,橫長亦六寸半。
内輔者,内之輔骨也。
内輔之上廉,長一尺八寸者,在上之腿度也。
内輔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長三寸半者,膝之連骸,一名膝蓋骨。
内輔下廉,下至内踝,長一尺三寸者,在下之腿度也。
曰内輔,内踝者,以足八字分立,則内骨偏向于面也。
踝者,下廉之腿骨,與足骨相連之凹處,在内者為内踝,在外者為外踝,内踝以下至地,長三寸者,足跟骨也。
膝腘者,膝前下之腿骨,跗者,足面上之跗骨,即足陽明之動脈處,自膝前而下,至于跗面,計長一尺六寸也。
屬者,概足面而言也。
跗屬以下至地,長三寸者,從足面而下,至足底之骨也。
骨圍大者,骨之粗大也。
小者,骨之細小也。
】
角以下至柱骨,長一尺。
行腋中不見者,長四寸。
腋以下至季脅,長一尺二寸。
季脅以下至髀樞,長六寸。
髀樞以下至膝中,長一尺九寸。
膝以下至外踝,長一尺六寸。
外踝以下至京骨,長三寸。
京骨以下至地,長一寸。
【馬莳曰:此言側人之度,亦縱而數之也。
耳上之旁為骨角,肩胛上際會處為柱骨,挾項後發際大筋外廉陷中,自角以下至柱骨,長一尺。
肩上脅下際為腋,自柱骨行于腋下之隐處,長四寸。
脅骨之下為季脅,腋以下至季脅,長一尺二寸。
捷骨之下為髀樞,一名髀厭,股外為髀,季脅以下至髀樞,長六寸。
髀樞以下至膝之中,長一尺九寸。
膝以下至外踝骨,長一尺六寸。
京骨,足太陽膀胱經穴名,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中。
外踝骨以下至京骨,長三寸。
京骨已下至地,長一寸。
自角以下至此,皆側人之骨度也。
】
側人骨度圖
見圖
【張志聰曰:耳上之旁為角,肩胛上之頸骨為柱骨,自角以下至柱骨,長一尺。
肋下臑内為腋,自柱骨至腋中,計長四寸。
脅骨以下為季脅,自腋以下至季脅,計長一尺二寸。
捷骨之下為髀樞,在臀之兩旁,即足少陽之環跳穴處,自季脅以下至髀樞,計長六寸。
髀樞以下至膝蓋骨内之中分,計長一尺九寸,即上之腿數也。
膝以下至外踝,長一尺六寸,即下之腿數也。
外踝以下至京骨,長三寸。
京骨以下至地,長一寸,此側身之骨度也。
按脅骨名扁骨,橫于脅下,有滲理而無髓空。
此節不度脅骨之長短,而止以腋下至季脅長一尺二寸者,蓋以形身之度數,概皮肉脈骨而量其長短,經脈循骨度而直行于上下也。
】
耳後當完骨者,廣九寸。
【馬莳曰:此言左右完骨之相去約有九寸,蓋橫而言之也。
耳後高骨曰完骨,入發際四分,蓋亦承上文側人之狀而備言之耳。
】
【張志聰曰:廣,橫闊也。
耳後當完骨者,從耳以至于腦後也。
按手足少陽陽明之脈,縱橫經絡于頭面左右,故複度頭面之廣數。
】
耳前當耳門者,廣一尺三寸。
兩顴之間,相去七寸。
兩乳之間,廣九寸半。
【馬莳曰:此又言仰人之骨度,蓋橫而數之也。
左右耳前之耳門,相去一尺三寸。
目下高骨為顴,兩顴之門相去七寸。
兩乳之間,相去九寸半。
】
【張志聰曰:耳前當耳門者,從耳而至于鼻準也。
按此當雲,從左耳而至鼻凖,由鼻凖而至于右耳也。
若從耳至鼻凖,廣一尺三寸,其度則太過矣。
】
兩髀之間,廣六寸半。
【馬莳曰:此又言側人之兩髀,其度數各廣六寸半。
】
足長一尺二寸,廣四寸半。
肩至肘,長一尺七寸。
肘至腕,長一尺二寸半。
腕至中指本節,長四寸。
本節至其末,長四寸半。
【馬莳曰:此言手足之度數也。
自足而言,其長一尺二寸,廣則四寸半。
自手而言,肩至肘長一尺七寸。
肘至于腕,長一尺二寸半。
腕至中指之本節,長四寸。
本節至指之末,長四寸半。
】
伏人骨度圖
見圖
【張志聰曰:本節者,指掌交接之骨節。
末者,指尖也。
】
項發以下至背骨,長二寸半。
膂骨以下至尾骶二十一節,長三尺,上節長一寸四分分之一,奇分在下,故上七節至于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
【骶,音底。
】
【馬莳曰:此言伏人之骨度也。
項發以下至背骨者,自項後之發際,至背骨之大椎也,長二寸半。
脊骨為膂,膂骨以下至尾骶,共二十一節,計長三尺,上節每節長一寸四分一厘,其奇分之九厘在下節。
故膂骨以下,計有七節,乃自膈俞而上至膂骨之數也。
每節長一寸四分一厘,則七得七寸,四七二寸八分,共九寸八分。
又每節一厘,共計九寸八分七厘,故曰九寸八分分之七也。
】
【張志聰曰:七節之旁,乃膈俞也。
髒腑之氣,皆從内隔而出,如逆傷髒氣則死,刺傷腑氣,皆為傷中,故曰,七節之旁。
中有小心,而本經論五髒之背俞,亦兼論上焦之膈俞,不可妄刺者也。
】
此衆人骨之度也,所以立經脈之長短也。
是故視其經脈之在于身也,其見浮而堅,其見明而大者多血,細而沉者多氣也。
【馬莳曰:此結言骨度可以定脈度之長短,而遂言視經脈血氣之法也。
顯者多血,微者多氣,多則可瀉,而少則可補矣。
】
【張志聰曰:此總結骨之度數,定經脈之長短也。
經脈之浮而堅,明而大者多血,細而沉者多氣。
此篇論骨氣而結經脈之血氣者,血脈資始于腎骨之精氣,盛則經脈之血氣亦盛矣。
尚禦公曰:腎藏精氣而主骨。
血者,神氣也。
此六篇論筋骨血脈,本于少陰之陰陽。
張開之曰:腎髒之精液,奉心神化赤而為血氣者,精氣也。
故浮為陽而主血,沉為陰而主氣。
】
五十營篇第十五
【馬莳曰:脈之營行有五十度,故名篇。
】
黃帝曰:餘願聞五十營奈何?岐伯答曰:天周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
人氣行一周,千八分,日行二十八宿。
人經脈上下左右前後二十八脈,周身十六丈二尺,以應二十八宿,漏水下百刻,以分晝夜。
故人一呼脈再動,氣行三寸;一吸脈亦再動,氣行三寸;呼吸定息,氣行六寸。
十息氣行六尺,日行二分。
二百七十息,氣行十六丈二尺,氣行交通于中,一周于身。
水下二刻,日行二十五分。
五百四十息,氣行再周于身。
水下四刻,日行四十分。
二千七百息,氣行十周于身。
水下二十刻,日行五宿二十分。
一萬三千五百息,氣行五十營于身。
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
漏水皆盡,脈終矣。
所謂交通者,并行一數也,故五十營備得盡天地之壽矣。
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