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五十五

首頁
骨度篇第十四 【馬莳曰:此言人身之骨,皆有度數,故名篇。

    】 黃帝問于伯高曰:脈度言經脈之長短,何以立之?伯高曰:先度其骨節之大小廣狹長短,而脈度定矣。

     【馬莳曰:此言人身之脈度,由骨度而定也。

    脈度,脈之度數。

    下文将言骨之度數,而先以是啟之耳。

    】 【張志聰曰:此言經脈之長短,從骨節之大小廣狹長短,而定其度數,故曰,骨為幹,脈為營,如藤蔓之營附于木幹也。

    】 黃帝曰:願聞衆人之度。

    人長七尺五寸者,其骨節之大小長短各幾何?伯高曰:頭之大骨,圍二尺六寸。

     【馬莳曰:此言頭之大骨有度也。

    】 【張志聰曰:此言頭之大骨度數。

    衆人,謂天下之大衆。

    長七尺五寸者,上古适中之人也。

    适中之人,則頭骨亦适中矣。

    頭骨适中,通體之骨皆适中矣。

    】 胷圍四尺五寸。

    腰圍四尺二寸。

     【馬莳曰:此言胷圍、腰圍各有其度也。

    】 【張志聰曰:此胷骨、腰骨圍轉一周之總數也。

    】 發所覆者,顱至項尺二寸。

    發以下至頤長一尺,君子終折。

    結喉以下至缺盆中,長四寸。

    缺盆以下至(骨曷)骭,長九寸,過則肺大,不滿則肺小。

    (骨曷)骭以下至天樞,長八寸,過則胃大,不及則胃小。

    天樞以下至橫骨,長六寸半,過則回腸廣長,不滿則狹短。

    橫骨,長六寸半。

    橫骨上廉以下,至内輔之上廉,長一尺八寸。

    内輔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長三寸半。

    内輔下廉,下至内踝,長一尺三寸。

    内踝以下至地,長三寸。

    膝腘以下至跗屬,長一尺六寸。

    跗屬以下至地,長三寸。

    故骨圍大則太過,小則不及。

    【(骨曷),音結。

    骭,音幹。

    】 仰人骨度圖 見圖 【馬莳曰:此言仰人之骨度,蓋縱而數之也。

    顱,頭顱也。

    顱之皮生發,發所覆者即顱也,顱至項,長一尺二寸。

    颔下為U,發際已下至頤,長一尺,君子終折。

    言士君子之面部三停齊等,可以始中終而三折之也,衆人未必然耳。

    巨骨上陷中為缺盆,亦穴名,即足陽明胃經穴也。

    結喉已下至缺盆中,長四寸。

    (骨曷)骭,骨名,一名尾翳,一名鸠尾。

    蔽骨之端,在臆前蔽骨下五分,人無蔽骨者,從岐骨際下行一寸。

    缺盆以下至(骨曷)骭,長九寸。

    若過于九寸而始至(骨曷)骭,則其肺必大;若不滿九寸而即至(骨曷)骭,則其肺必小。

    天樞,在臍旁二寸,足陽明胃經穴也。

    (骨曷)骭以下至天樞,長八寸。

    若過于八寸而始至天樞,則其胃必大;若不及八寸而即是天樞,則其胃必小。

    然天樞無形,以臍之高下為驗也。

    橫骨,即曲骨下,蓋臍下四寸為中極,中極下一寸為曲骨,曲骨之分為毛際,毛際下乃橫骨也。

    天樞以下至橫骨,長六寸半。

    若過于六寸半而始至橫骨,則回腸廣闊而長;若不滿六寸半而即是橫骨,則回腸狹而且短。

    且橫骨之橫,長當有六寸半耳。

    内輔者,膝内輔骨也。

    橫骨之上廉以下,至内輔骨之上廉,長一尺八寸。

    内輔骨之上廉,以下至外輔骨之下廉,僅長三寸半。

    内踝者,足跟前兩旁起骨為踝,在外為外踝骨,而在内為内踝骨也。

    内輔骨之下廉,以下至内踝骨,長一尺三寸。

    内踝骨以下至地,僅長三寸。

    腓腸上膝後曲處為腘,膝在前,腘在後,因至下之長相同,故并及之。

    足面為跗,跗屬者,自内踝以前而統之,以跗去内踝骨不遠,故膝腘以下至跗屬,則長一尺六寸;跗屬以下至地,僅長三寸。

    上節頭之大骨為圍,此節腰骨為圍者,大則以下之數皆太過,小則以下之數皆不及。

    自發所覆者至此,皆仰人之骨度也。

    】 【張志聰曰:此言頭顱前後上下并仰面之骨度也。

    發所覆者,謂自前額顱之發際,上巅頂至後項之發際,計發所覆者,度一尺二寸。

    發以下至頤者,謂從前額顱之發際以下,至于兩頤,計長一尺。

    君子終折者,謂從發際之始,以至發際之終,可折中而度量。

    蓋君子之人,面方廣而發際高,發所覆者,從顱至項,度一尺一寸,發以下至頤,長一尺一寸也。

    此言天下之衆,有君子小人不同,有太過不及不等。

    結喉下兩旁巨骨陷中為缺盆,蓋形如缺盆,因以為名。

    (骨曷)骭,骨名,一名尾翳,即鸠尾骨也。

    自兩旁缺盆而下至(骨曷)骭,計長九寸。

    過則肺大,不滿則肺小,蓋(骨曷)骭之内,心肺所居也。

    天樞,在臍旁二寸,乃足陽明之穴,從兩旁(骨曷)骭,而下至天樞,計長八寸。

    過則胃大,不及則胃小。

    蓋自鸠尾以至于臍,胃腑之所居也。

    橫骨,在毛際橫紋中,自天樞而下至橫骨,計長六寸半。

    過則回腸廣大,不滿則狹短,蓋自臍以至少腹,大腸之部分也。

    橫骨,橫長亦六寸半。

    内輔者,内之輔骨也。

    内輔之上廉,長一尺八寸者,在上之腿度也。

    内輔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長三寸半者,膝之連骸,一名膝蓋骨。

    内輔下廉,下至内踝,長一尺三寸者,在下之腿度也。

    曰内輔,内踝者,以足八字分立,則内骨偏向于面也。

    踝者,下廉之腿骨,與足骨相連之凹處,在内者為内踝,在外者為外踝,内踝以下至地,長三寸者,足跟骨也。

    膝腘者,膝前下之腿骨,跗者,足面上之跗骨,即足陽明之動脈處,自膝前而下,至于跗面,計長一尺六寸也。

    屬者,概足面而言也。

    跗屬以下至地,長三寸者,從足面而下,至足底之骨也。

    骨圍大者,骨之粗大也。

    小者,骨之細小也。

    】 角以下至柱骨,長一尺。

    行腋中不見者,長四寸。

    腋以下至季脅,長一尺二寸。

    季脅以下至髀樞,長六寸。

    髀樞以下至膝中,長一尺九寸。

    膝以下至外踝,長一尺六寸。

    外踝以下至京骨,長三寸。

    京骨以下至地,長一寸。

     【馬莳曰:此言側人之度,亦縱而數之也。

    耳上之旁為骨角,肩胛上際會處為柱骨,挾項後發際大筋外廉陷中,自角以下至柱骨,長一尺。

    肩上脅下際為腋,自柱骨行于腋下之隐處,長四寸。

    脅骨之下為季脅,腋以下至季脅,長一尺二寸。

    捷骨之下為髀樞,一名髀厭,股外為髀,季脅以下至髀樞,長六寸。

    髀樞以下至膝之中,長一尺九寸。

    膝以下至外踝骨,長一尺六寸。

    京骨,足太陽膀胱經穴名,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中。

    外踝骨以下至京骨,長三寸。

    京骨已下至地,長一寸。

    自角以下至此,皆側人之骨度也。

    】 側人骨度圖 見圖 【張志聰曰:耳上之旁為角,肩胛上之頸骨為柱骨,自角以下至柱骨,長一尺。

    肋下臑内為腋,自柱骨至腋中,計長四寸。

    脅骨以下為季脅,自腋以下至季脅,計長一尺二寸。

    捷骨之下為髀樞,在臀之兩旁,即足少陽之環跳穴處,自季脅以下至髀樞,計長六寸。

    髀樞以下至膝蓋骨内之中分,計長一尺九寸,即上之腿數也。

    膝以下至外踝,長一尺六寸,即下之腿數也。

    外踝以下至京骨,長三寸。

    京骨以下至地,長一寸,此側身之骨度也。

    按脅骨名扁骨,橫于脅下,有滲理而無髓空。

    此節不度脅骨之長短,而止以腋下至季脅長一尺二寸者,蓋以形身之度數,概皮肉脈骨而量其長短,經脈循骨度而直行于上下也。

    】 耳後當完骨者,廣九寸。

     【馬莳曰:此言左右完骨之相去約有九寸,蓋橫而言之也。

    耳後高骨曰完骨,入發際四分,蓋亦承上文側人之狀而備言之耳。

    】 【張志聰曰:廣,橫闊也。

    耳後當完骨者,從耳以至于腦後也。

    按手足少陽陽明之脈,縱橫經絡于頭面左右,故複度頭面之廣數。

    】 耳前當耳門者,廣一尺三寸。

    兩顴之間,相去七寸。

    兩乳之間,廣九寸半。

     【馬莳曰:此又言仰人之骨度,蓋橫而數之也。

    左右耳前之耳門,相去一尺三寸。

    目下高骨為顴,兩顴之門相去七寸。

    兩乳之間,相去九寸半。

    】 【張志聰曰:耳前當耳門者,從耳而至于鼻準也。

    按此當雲,從左耳而至鼻凖,由鼻凖而至于右耳也。

    若從耳至鼻凖,廣一尺三寸,其度則太過矣。

    】 兩髀之間,廣六寸半。

     【馬莳曰:此又言側人之兩髀,其度數各廣六寸半。

    】 足長一尺二寸,廣四寸半。

    肩至肘,長一尺七寸。

    肘至腕,長一尺二寸半。

    腕至中指本節,長四寸。

    本節至其末,長四寸半。

     【馬莳曰:此言手足之度數也。

    自足而言,其長一尺二寸,廣則四寸半。

    自手而言,肩至肘長一尺七寸。

    肘至于腕,長一尺二寸半。

    腕至中指之本節,長四寸。

    本節至指之末,長四寸半。

    】 伏人骨度圖 見圖 【張志聰曰:本節者,指掌交接之骨節。

    末者,指尖也。

    】 項發以下至背骨,長二寸半。

    膂骨以下至尾骶二十一節,長三尺,上節長一寸四分分之一,奇分在下,故上七節至于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

    【骶,音底。

    】 【馬莳曰:此言伏人之骨度也。

    項發以下至背骨者,自項後之發際,至背骨之大椎也,長二寸半。

    脊骨為膂,膂骨以下至尾骶,共二十一節,計長三尺,上節每節長一寸四分一厘,其奇分之九厘在下節。

    故膂骨以下,計有七節,乃自膈俞而上至膂骨之數也。

    每節長一寸四分一厘,則七得七寸,四七二寸八分,共九寸八分。

    又每節一厘,共計九寸八分七厘,故曰九寸八分分之七也。

    】 【張志聰曰:七節之旁,乃膈俞也。

    髒腑之氣,皆從内隔而出,如逆傷髒氣則死,刺傷腑氣,皆為傷中,故曰,七節之旁。

    中有小心,而本經論五髒之背俞,亦兼論上焦之膈俞,不可妄刺者也。

    】 此衆人骨之度也,所以立經脈之長短也。

    是故視其經脈之在于身也,其見浮而堅,其見明而大者多血,細而沉者多氣也。

     【馬莳曰:此結言骨度可以定脈度之長短,而遂言視經脈血氣之法也。

    顯者多血,微者多氣,多則可瀉,而少則可補矣。

    】 【張志聰曰:此總結骨之度數,定經脈之長短也。

    經脈之浮而堅,明而大者多血,細而沉者多氣。

    此篇論骨氣而結經脈之血氣者,血脈資始于腎骨之精氣,盛則經脈之血氣亦盛矣。

    尚禦公曰:腎藏精氣而主骨。

    血者,神氣也。

    此六篇論筋骨血脈,本于少陰之陰陽。

    張開之曰:腎髒之精液,奉心神化赤而為血氣者,精氣也。

    故浮為陽而主血,沉為陰而主氣。

    】 五十營篇第十五 【馬莳曰:脈之營行有五十度,故名篇。

    】 黃帝曰:餘願聞五十營奈何?岐伯答曰:天周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

    人氣行一周,千八分,日行二十八宿。

    人經脈上下左右前後二十八脈,周身十六丈二尺,以應二十八宿,漏水下百刻,以分晝夜。

    故人一呼脈再動,氣行三寸;一吸脈亦再動,氣行三寸;呼吸定息,氣行六寸。

    十息氣行六尺,日行二分。

    二百七十息,氣行十六丈二尺,氣行交通于中,一周于身。

    水下二刻,日行二十五分。

    五百四十息,氣行再周于身。

    水下四刻,日行四十分。

    二千七百息,氣行十周于身。

    水下二十刻,日行五宿二十分。

    一萬三千五百息,氣行五十營于身。

    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

    漏水皆盡,脈終矣。

    所謂交通者,并行一數也,故五十營備得盡天地之壽矣。

    凡行
上一章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