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時氣篇第十九
【馬莳曰:篇内首節有四時之氣,故名篇。
】
黃帝問于岐伯曰:夫四時之氣,各不同形。
百病之起,皆有所生。
灸刺之道,何者為定?岐伯答曰:四時之氣,各有所在。
灸刺之道,得氣穴為定。
故春取經血脈分肉之間,甚者深刺之,間者淺刺之;夏取盛經孫絡,取分間,絕皮膚;秋取經腧,邪在腑,取之合;冬取井荥,必深以留之。
【馬莳曰:此言灸刺之道,順四時之氣而已。
春取經,當是取絡。
春取絡之血脈分肉間,如手太陰肺經列缺為絡之類,當視其病之輕重,而為刺之淺深也。
夏取盛經孫絡處分間盛經,如手陽明大腸經陽溪為經之類。
孫絡即脈度篇所謂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别者為孫也。
視其經穴孫絡處分間,止于皮膚絕刺之不至于深入也。
秋取各經之俞穴,如手太陰肺經太淵為俞之類;若在腑,則取六陽經之合穴,如手陽明大腸經曲池為合之類。
冬取井荥,冬氣入深,必當深刺以久留之。
】
【張志聰曰:此篇論四時之氣,出入于皮膚脈絡,而皮肉筋骨,乃六腑之外合。
故百病之起,有因于在外之皮膚脈肉筋骨,而及于内之六腑者;有因病六腑之氣,而及于外合之形層者。
内因外因,皆有所生,知其氣之出入,則知所以治矣。
四時之氣,各有所在,故春取經脈于分肉之間,夏取盛經孫絡分肉皮膚,蓋春夏之氣從内而外也。
秋取經俞,邪在腑,取之合,此秋氣之複從外而内也。
冬取井荥,必深而留之,謂冬氣之藏于内也。
此人氣之出入,應天地之四時,是以灸刺之道,得氣穴為定。
按本髒篇曰:肺合大腸,大腸者皮其應;心合小腸,小腸者脈其應;肝合膽,膽者筋其應;脾合胃,胃者肉其應;腎合三焦膀胱,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應。
乃髒合腑,而腑合于形層,是以有病溫瘧皮水之在外者,有腸中不便腹中常鳴之在腑者。
】
溫瘧汗不出,為五十九痏。
【馬莳曰:此言刺溫瘧之法也。
《素問》瘧論帝曰:先熱而後寒者何也?岐伯曰:此先傷于風而後傷于寒,故先熱而後寒也。
亦以時作,故曰溫瘧。
另有先寒而後熱為寒瘧,但熱而不寒為瘅瘧。
然溫瘧汗不出者,當取五十九俞以刺之。
】
【張志聰曰:此外因之邪,病在于骨髓也。
《素問》瘧論曰:溫瘧者,得之冬中于風,寒氣藏于骨髓之中,至春則陽氣大發,邪氣不能自出,因遇大暑,腦髓爍,肌肉消,腠理發洩,或有所用力,邪氣與汗皆出。
此病藏于腎,其氣先從内出之于外也。
是以汗不出則邪不能去,當為五十九痏,以第四針五十九刺骨。
】
風(疒水)膚脹,為五十七痏,取皮膚之血者盡取之。
【(疒水),即水。
】
【馬莳曰:此言刺風水之法也。
膚脹者,即本經水脹論之所謂膚脹,蓋寒氣客于皮膚之間,(鼓空)(鼓空)然不堅,腹大身盡痛,皮厚,按其腹窅而不起,腹色不變,此其候也,當取五十七俞以刺之。
】
【張志聰曰:此外因之邪,病在于皮膚也。
(疒水),水病也。
因汗出遇風,風水之邪,留于皮膚而為腫脹也。
為五十七痏,取皮膚之血者,盡取之,蓋邪在皮膚,當從膚表而出。
】
飧洩,補三陰之上,補陰陵泉,皆久留之,熱行乃止。
【飧,音孫。
】
【馬莳曰:此言飧洩之疾,當補脾經之陰陵泉也。
三陰者,足太陰脾經也。
陰陵泉,乃脾經之合穴。
脾氣虛,故飧洩,宜補之。
必久留其針,候針下熱行乃止針。
一說補三陰之上者,補三陰交,乃足三陰脈氣之所交,宜補之。
因有二穴,故用二補字,及有一皆字。
】
【張志聰曰:此内因之病,在脾而為飧洩也。
脾為濕土,乃陰中之至陰,脾氣虛寒則為飧洩,故當補三陰之上,補陰陵泉,皆久留之,候熱氣行至乃止。
三陰之上,足三陰交穴。
陰陵泉,脾之合穴也。
朱濟公問曰:經義止病在六腑,奚又有脾髒之飧洩?曰:陽明不從标本,從中見太陰之化,脾與胃以膜相連,陰陽相合,為髒腑血氣之生原,是以下篇論五髒病而兼論胃,此篇論六腑病而兼論脾。
】
轉筋于陽治其陽,轉筋于陰治其陰,皆卒刺之。
【卒,同焠。
】
【馬莳曰:此言刺轉筋者,當分陰陽而卒刺之也。
凡手足之外廉皆屬陽經,若轉筋于陽,則治其陽經。
凡手足之内廉皆屬陰經,若轉筋于陰,則治其陰經。
皆當焠然刺之,而不使病人知之,則刺易入而病易去也。
】
【張志聰曰:筋有陰陽以應四時十二月,故轉筋于陽治其陽,轉筋于陰治其陰。
焠刺者,燒針刧刺,以取筋痹。
】
徒(疒水)水,先取環谷環谷:當是臍中也。
見《太素》卷二十三雜刺楊上善注。
下三寸,以铍針針之。
已刺而筩之,而内之,入而複之,以盡其水,必堅。
來緩則煩悶,來急則安靜。
間日一刺之,(疒水)盡乃止。
飲閉藥,方刺之時徒飲之,方飲無食,方食無飲,無食他食,百三十五日。
【铍,音披。
筩,音勇。
内,同納。
】
【馬莳曰:此言刺水腫之法也。
上文言風水者,有風有水也;此曰徒(疒水),則有水無風也。
先取環谷下三寸,以铍針針之。
筩,直也。
已刺而直其針以納之,既入而又複之,必欲盡去其水,水方盡時,其肉必堅,且水來緩則内必煩悶,來急則内必安靜。
間日一刺之,候水去盡而止針。
但水未盡之時,小便必閉,今水已去盡,必飲通閉之藥,以利其水,防其再腫。
然服閉藥之法,方刺之時即但飲之,方飲之時無用食物,或食物時無飲此藥,且又不可食異品他食,如此守之,至一百三十五日之外,其病始不複矣。
】
【張志聰曰:此内因脾胃虛寒,而水溢于肉理也。
徒,衆也。
土位中央,主灌溉于四旁,土氣虛則四方之衆水,反乘侮其土而為水病也。
夫溪谷有三百六十五穴會。
肉之大會為谷。
大會者,手足股肱之大肉也。
環谷者,取手足之分肉以瀉其水也。
筩,筒也,以如筒之針而内之,入而複出,以盡其水。
水腫于肌肉則浮而軟,水盡則肉必堅矣。
來緩則煩悶,來急則安靜者,水雖在于肌腠,而其原在内也。
飲閉藥者,謂水乃盡,當飲充實脾土之藥,勿使水之複乘也。
方刺之時,欲使水盡出于外,故徒飲之。
蓋脾主肌肉,(疒水)病之因本于脾,脾水盡而後能土氣充實也。
夫飲入于胃,上輸于脾肺,食氣入胃,淫散于心肝,飲食并入,借三焦之氣,蒸化精微,濟泌别汁,中焦氣虛,則水谷不能分别矣。
是以方飲無食,方食無飲,蓋言土氣虛而水聚于中者,由三焦元氣虛也。
三焦者,通會元真于肌腠,三焦元真之氣虛,則膚腠空疏而水溢于内矣。
無食他食者,惟食谷食以養土氣也。
土之成數在十,而分王于四時八節調養,百三十五日者。
逾九節候而土氣複也。
】
着痹不去,久寒不已,卒取其三裡。
【馬莳曰:此言刺寒痹之法也。
《素問》痹論雲:以濕勝者為着痹。
又曰:其多汗而濡者,此其逢濕甚也。
蓋着有沉着之意,必其重而難去者也。
今久冷不已,當卒取三裡而刺之,不使病人明知也。
】
【張志聰曰:此邪留于骨節而為痹也。
蓋濕流于關節,故久寒不已,當卒取其三裡,取陽明燥熱之氣以勝其寒濕也。
沈亮宸曰:溪谷屬骨。
此承上文肌腠未盡之水,流于關節則為着痹,故取陽明之三裡,從腑以瀉髒也。
】
骨為幹。
【沈亮宸曰:此承上文而言骨之為病,在骨之髓節也。
幹者如木幹之堅勁,是故溫瘧之邪,藏于骨髓,濕痹之氣,流于關節,其骨如幹而不受邪傷也。
】
【莫雲從曰:五運行論雲,腎生骨髓,髓生肝。
骨空論論骨節之交,皆有髓空,以滲精髓。
蓋邪害空竅,而直骨堅勁不受邪傷,即骨之酸痛,病在髓節而應于骨也。
】
腸中不便,取三裡,盛瀉之,虛補之。
【馬莳曰:此言刺大便不通之法也。
腸,大腸也。
大腸不通,當取三裡穴以刺之。
其不便由于邪氣之盛者則瀉之,由于正氣之虛者則補之耳。
】
【沈亮宸曰:此病在三焦而為腸中不便也。
三焦之氣,蒸化水谷,濟泌别汁。
水谷者,常并居于胃中,成糟粕而俱下于大腸,是以腸中不便者,三焦之氣虛也。
三焦之部署,在胃腑上中下之間,故獨取足陽明之三裡,邪盛者瀉之,正虛者補之。
】
疠風者,素刺其腫上,已刺,以銳針針其處,按出其惡氣,腫盡乃止。
常食方食,無食他食。
【疠,音癞。
】
【馬莳曰:此言刺疠風之法也。
按《素問》風論雲:疠者有營衛熱胕,其氣不清,故使鼻柱壞而色敗,皮膚瘍潰,風寒客于脈而不去,名曰疠風。
骨空論、長刺節論皆謂之大風也。
當平日刺其腫上,已刺,數以針之銳者,針其患處,仍以手按出其惡毒之氣,必腫盡乃止針,不盡不止也。
凡食品如常者始食之,若異品他食,宜無食也。
】
【張志聰曰:此邪病之在脈也。
腫者脈中之營熱,出于胕肉而為腫也。
惡氣者,惡厲之邪,留而不去,則使其鼻柱壞而色敗,皮膚瘍潰,故當出其惡氣,腫盡乃止。
常食方食,無食他食者,謂當淡其飲食,無食他方之異品也。
】
腹中常鳴,氣上沖胷,喘不能久立,邪在大腸,刺肓之原、巨虛上廉、三裡。
【馬莳曰:此言刺邪在大腸者之法也。
腹中常鳴者,以水與火相激而成聲也。
氣上沖于胷,發而為喘,不能久立,乃邪在大腸,故病如是也。
當刺肓之原,又取巨虛上廉及三裡穴以刺之。
蓋大腸屬上廉,小腸屬下廉,故此篇邪在大腸宜刺巨虛上廉,而下節邪在小腸宜刺巨虛下廉也。
】
【張志聰曰:此邪在大腸而為病也。
大腸為傳導之官,病則其氣反逆,是以腹中常鳴。
氣上沖胷,喘不能久立。
膏肓即髒腑之募原,膏在上而肓在下,肓之原在臍下一寸五分,名曰脖胦,乃大腸之分。
巨虛上廉在三裡下三寸。
取巨虛、三裡者,大腸屬胃也。
】
小腹控睾,引腰脊,上沖心,邪在小腸者,連睾系,屬于脊,貫肝肺,絡心系,氣盛則厥逆上沖,腸胃熏肝,散于肓,結于臍,故取之肓原以散之,刺太陰以予之,取厥陰以下之,取巨虛下廉以去之,按其所過之經以調之。
【馬莳曰:此言刺邪在小腸之法也。
人有小腹中控其睾丸,引腰脊間,上沖于心者,邪在小腸也。
蓋小腸連睾系屬于脊,貫肝與肺,絡心之系。
今邪氣盛則厥逆上沖于腸胃,熏于肝,散于任脈,經肓之原,結于臍中之神阙,故當刺肓之原以散其結,又刺手太陰肺經穴以予其補,又取足厥陰肝經穴以下其邪,以小腸之脈,連睾屬脊貫肝肺也。
又取足陽明胃經下巨虛以去其邪,又按小腸脈所過之經以調其氣可也。
】
【沈亮宸曰:控睾引腰脊上沖心者,小腸之疝氣也。
肓乃腸外之脂膜,故取肓之原以散之,刺手太陰以奪之,取足厥陰以下之,取巨虛下廉以去小腸之邪,按其所過之經以調其氣。
】
善嘔,嘔有苦,長太息,心中憺憺,恐人将捕之。
邪在膽,逆在胃,膽液洩則口苦,胃氣逆則嘔苦,故曰嘔膽。
取三裡以下胃氣逆,則刺少陽血絡以閉膽逆,卻調其虛實以去其邪。
【馬莳曰:此言刺邪在膽者之法也。
病有善嘔而嘔出苦味,又長太息,其心中憺憺然之靜中,似恐有人将捕之,此邪在膽經也。
蓋膽邪逆于胃,故膽液洩則口苦而嘔,故曰嘔膽。
此證當取足陽明胃經三裡以下胃氣之逆。
則刺當作側刺,蓋膽之經絡在肋之後旁,故曰側刺足少陽膽經之血絡以出其血,而止膽之逆,卻又調兩經之虛實,虛則補而實則瀉,以終去其邪而不使之複也。
】
【張志聰曰:此邪在膽而為病也。
嘔有苦,膽氣逆在胃也。
膽氣欲升,故長太息以伸之。
病則膽氣虛,故心中憺憺,恐人将捕之。
病在膽,逆在胃者,木邪乘土也。
膽汁通于廉泉玉英,故膽液洩則口苦。
膽邪在胃,故胃氣逆則嘔苦也。
取三裡以下胃氣之逆,刺少陽之血絡以閉膽逆,調其虛實以去其邪。
】
飲食不下,膈塞不通,邪在胃脘。
在上脘則刺抑而下之,在下脘則散而去之。
【馬莳曰:此言刺邪在胃脘者之法也。
凡飲食不下,而膈膜之前齊鸠尾,後齊十一椎者,膈塞不通,此乃邪在胃脘也。
胃脘,上下脘之總名。
則刺,當作側刺。
如在上脘,卧針刺之,當抑而下之,即本經上膈篇之所謂氣為上膈,故治之者如此。
如在下脘,則刺下脘,當散而去之,即上隔篇之所謂蟲為下膈,故治之者如此。
】
【張志聰曰:此邪在胃脘而為病也。
飲食不下,膈塞不通,如邪在上脘,則不能受鈉水谷,故當抑而下之。
如邪在下脘,則不能傳化糟粕,故當散而去之也。
】
【沈亮宸曰:飲食不下,膈塞不通,病在上也。
然下焦阻塞,則上焦亦為之不利。
蓋水谷入口,則胃實而腸虛,食下則腸實而胃虛。
如下氣閉而食不下,則胃實而上焦膈塞矣。
是以經文總言其病,而治則分上下也。
】
小腹痛腫,不得小便,邪在三焦約,取之太陽大絡,視其絡脈與厥陰小絡結而血者。
腫上及胃脘,取三裡。
【馬莳曰:此言刺邪在三焦者之法也。
三焦者,即後三焦合于右腎者也。
小腹痛而腹腫,難以小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