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冷汗出,皆脈病也。
此其求之于脈,即所以求之于心也。
如刺之而病不得退,則當求之于水,所謂水者,腎也,補其腎經,緻水王則火衰,心熱自可退耳。
】
【張志聰曰:此熱在心主之包絡,而病見于脈也。
經脈者,所以行血氣而榮陰陽,病在血脈,故先身濇倚而熱。
煩悗者,相火盛而心不安也。
唇口嗌幹者,火炎上也。
當取之脈,以第一針為五十九刺之法以瀉其熱。
若膚脹者,脈盛而脹于皮膚也。
仍口幹而寒汗出者,熱在内而蒸發其陰液也,當索脈于心。
索脈于心者,刺脈而久留之,以候心氣之至也。
如不得解,當索之水。
水者,腎也。
取腎氣以勝制其火也。
按此節當以第三針取脈,用第一針者,以絡脈之在皮膚,故曰膚脹,蓋在皮膚間而取諸絡,皮膚絡脈之相通也。
】
熱病嗌幹,多飲善驚,卧不能起,取之膚肉,以第六針五十九。
目眦青,索肉于脾;不得,索之木。
木者,肝也。
【馬莳曰:此言熱病之邪在肉者,當取之肉,如病不已,必補肝以勝脾也。
脾屬土,其合在肉,今熱病而嗌幹,故多飲,且善驚悸,四肢懈倦,卧不能起,乃病在于肉也,當取之膚肉以瀉之。
所謂刺肉無傷筋也。
用第六針名曰員利針者,以刺五十九穴之肉,正以目眦色青,乃木來克土,主肉病也。
此其求之于肉,即所以求之于脾也。
如刺之而病不得退,則當求之于木,所謂木者,肝也。
補其肝木,以緻木王則土衰,脾熱自可退耳。
】
【張志聰曰:喉主天氣,嗌主地氣,嗌幹多飲者,脾熱上行也。
脾熱盛則及于胃,故善驚。
脾主肌肉四肢,故卧不能起。
當取之膚肉,以第六針為五十九刺之法,以瀉其熱。
脾主約束,若目眦青者,脾病未去也,當索肉于脾。
不得,索之木。
木者,肝也,取肝木之氣,以勝制其土。
】
熱病面青腦痛,手足躁,取之筋間,以第四針于四逆。
筋躄目浸,索筋于肝;不得,索之金。
金者,肺也。
【馬莳曰:此言熱病之邪在筋者,當取之筋,如病不已,必補肺以勝肝也。
肝屬木,其合在筋,今熱病而面青,肝色見也。
腦痛,肝邪随督脈會于巅也。
手足躁者,以脾主四肢,而肝熱有餘,故四肢熱。
又木病在四末也,乃病在筋,當取之筋以瀉之,所謂刺筋無傷骨也。
用第四針名曰鋒針者,以刺四肢之厥逆,正以肝主筋,今筋躄足不能行;肝主目,今目浸淚出不收,皆筋病也。
此其求之于筋,即所以求之于肝也。
如刺之而病不已,則當求之于金。
所謂金者,肺也,補其肺金,以緻金王則木衰,肝邪自可退耳。
】
【張志聰曰:色主春,面青者,肝木之病,色見于面也。
肝脈上額循巅下項中,故腦痛。
肝主筋,諸筋皆起于四肢之指井并經而循于形身,故手足為之躁擾,當取之筋間,以第四針刺手足之四逆。
肝開竅于目,筋之精為黑眼,若筋躄而目浸淫,當索筋于肝;不得,索之金。
餘者,肺也,取肺金之氣,以勝制其肝木。
】
熱病數驚,瘈瘲而狂,取之脈,以第四針,急瀉有餘者。
癫疾毛發去,索血于心;不得,索之水。
水者,腎也。
【馬莳曰:此言熱病之邪在血脈,當取之血脈,如病不已,必補水以勝心也。
心屬火,其合在血脈,故上文已言熱病在脈,而此又言熱病在血者,又當取之血也。
熱病數驚,心邪有餘也。
瘈瘲者,熱極生風也。
狂則邪尤甚矣。
其病在脈,當用第四針曰鋒針者,以急瀉心脈有餘之邪,正以脈病則血病,故發為狂疾,血之熱也。
毛發亦去,發為血餘也。
此其求之于血,正所以求之于心也。
如刺之而病不退,則當求之于水。
所謂水者,腎也,補其腎水,以緻水王則火衰,心邪自可退耳。
】
【張志聰曰:心病熱,故數驚。
本經曰:心脈急甚為瘈瘲。
心氣實則狂也,當取之脈,以第四針急瀉其血絡之有餘者。
癫疾,脈癫疾也。
發者,血之餘。
若癫疾而毛發去,當索血于心,不得,索之水。
水者,腎也,取腎水之氣,以勝制其心火。
】
熱病身重骨痛,耳聾而好瞑,取之骨,以第四針五十九刺。
骨病不食,齧齒耳青,索骨于腎;不得,索之土。
土者,脾也。
【馬莳曰:此言熱病之邪在骨也,當取之骨。
如病不已,必補脾以勝腎也。
腎主水,其合在骨,今熱病而身體重,其骨痛耳聾,腎開竅于耳也。
又好瞑目,陰病則目瞑也。
乃病在于骨也,當取之骨,用第四針曰鋒針者,以刺五十九穴之骨。
且其熱病而不能食,又齧其齒,齒為骨餘也。
耳又青,腎竅在耳,腎衰故耳青也。
此其求之于骨,正所以求之于腎也。
如刺之而病不已,則當求之于土。
所謂土者脾也,補其脾經,以緻土王則水衰,腎邪自可退耳。
】
【張志聰曰:腎為生氣之原,熱傷氣故身重,腎主骨,故骨痛也。
腎開竅于耳,腎氣逆,故耳聾,病在少陰,故欲寐也。
當取之骨,以第四針為五十九刺之法以刺骨。
若病而不欲食者,腎氣實也。
經曰:腎是動病饑不欲食。
齧齒者,熱盛而咬牙也,齒者骨之餘,耳者腎之竅,若齧齒耳青,當索骨于腎;不得,索之土。
土者脾也,取脾土之氣,以勝制其水焉。
夫五髒者,形髒也,五行者,五髒之氣也。
病氣出于外合之皮肉筋骨,故先治其外,不得,故複内索于五髒五行之氣焉。
】
熱病不知所痛,耳聾不能自收,口幹,陽熱甚,陰頗有寒者,熱在髓,死不可治。
【馬莳曰:此言熱病在髓者不可治也。
熱病而痛無定所,耳中聾不能有聞,四肢懈惰不能收持,口中幹枯,此陽經熱甚,而陰經頗有寒意,若遷延日久,陰經亦已熱甚,遂至熱在于髓,則死不可治矣。
】
【張志聰曰:本篇首章論外因之熱,上章論内因之熱,此以下複論外内之熱,合并而交争者也。
凡病皆生于風雨寒暑,陰陽喜怒,飲食居處,故有因外邪而病熱者,有因内傷而病熱者,有因于外而不因于内者,有因于内而不因于外者,有外内之兼病者。
此章與《素問》刺熱論合參,大義自明矣。
熱病不知所痛者,外因之熱入于内也。
耳聾不能自收口幹者,腎髒之熱乘于上也。
陽熱甚而陰頗有寒者,在内之熱交争于外也。
熱在髓者,外因之熱交争于内也。
凡病出于外者生,深入于内者死。
】
熱病頭痛,颞颥目瘈,脈痛,善衂,厥熱病也,取之以第三針,視有餘不足。
寒熱痔。
【馬莳曰:此言厥熱之諸證治法也。
熱病頭痛,其颞颥與目善瘈,而筋脈動,脈亦作痛,鼻中善衂,此乃厥氣上逆而成熱病也。
取之以第三針曰鍉針者,以刺之,視其有餘則瀉,不足則補。
且厥熱之病,又必發之而為寒熱,結之而為痔疾也。
】
【張志聰曰:此外因之熱,與肝熱交争也。
肝脈上巅頂,熱病頭痛者,表邪之熱交于肝脈也。
颞颥目瘈者,口目振戰之貌,此肝髒之熱逆于上也。
脈痛善衂者,表邪之熱迫于經也,此厥陰肝經之熱,與外熱交逆而為病也。
當以第三針取脈,視其外内之有餘不足而治之。
經雲:風客淫氣,精乃亡,邪傷肝也。
因而飽食,筋脈橫解,腸癖為痔。
如外感風邪之熱,内因飽食而熱,外内不解,則往來寒熱而為痔矣。
按外交内争之熱皆在氣,而不涉于經,此節論熱入于經,故曰厥熱。
謂外内之熱厥,逆于厥陰之經而為病也。
蓋有熱在氣,而皆出入于氣分者,有病在氣,而轉入于經者,經氣外内之相通也。
】
【莫雲從曰:在經氣外内之間,故為寒熱,在筋脈故為痔,筋在脈外之氣分也。
】
熱病體重,腸中熱,取之以第四針于其腧及下諸指間,索氣于胃胳,得氣也。
【胳,當作絡。
】
【馬莳曰:此言熱病在胃者,當取之胃,所以去其邪氣也。
熱病而身體重,以胃土主肉,故體重也。
其腸中必熱,當取之以第四針曰鋒針者,以刺胃經之俞穴陷谷,及下諸指間,即厲兌、内庭等穴也。
此其索氣于胃之經絡,則邪氣必因之而洩矣。
】
【張志聰曰:此外因之熱,與脾熱交争也。
熱病體重者,脾熱出于外也。
熱病腸中熱者,外熱入于内也。
取之于第四針于其腧,腧主土也。
及下諸指間,乃足太陰之隐白、陽明之厲兌也。
大腸小腸屬胃,索氣于胃絡,得手太陽陽明之氣,則腸中之外邪随氣而出矣。
】
熱病挾臍急痛,胸脅滿,取之湧泉與陰陵泉,取以第四針,針嗌裡。
【馬莳曰:此言熱病在腎脾者,有諸證,有治法也。
熱病挾臍急痛,其胷脅皆滿,乃脾腎二經之邪也,當取腎經之湧泉,脾經之陰陵泉以瀉之。
其所用者,乃第四針曰鋒針者,針其嗌咽之裡可也。
】
【張志聰曰:此外淫之熱,與心熱并交也。
《内經》雲:環臍而痛者,病名伏梁,此風根也。
熱病挾臍急痛者,外淫之風邪,客于心下而為伏梁也。
胸脅滿者,内因之心熱逆于内也。
取足少陰之湧泉,索水氣以濟心火,取足太陰之陰陵泉,補中土以散心腹之伏梁。
嗌裡,舌下也,取第四針針嗌裡,以瀉外内心下之熱邪。
】
熱病而汗且出,及脈順可汗者,取之魚際、太淵、大都、太白,瀉之則熱去,補之則汗出。
汗出太甚,取内踝上橫脈以止之。
【馬莳曰:此言熱病之汗可出則出之,可止則止之也。
熱病而汗且出,但未甚出也,其脈亦順,非不可治之脈也。
故法有可汗者,當取手太陰肺經之魚際、太淵,脾經之大都、太白,瀉此四穴則熱自去,補此四穴則汗自出。
若汗出太甚,則又取内踝上橫脈曰三陰交者以瀉之,則汗自止矣。
】
【張志聰曰:此外因之熱,與肺熱相交,可俱從汗解矣。
熱病而汗且出及脈順者,外内之熱皆在于膚表也。
故取手太陰之魚際、太淵,補足太陰之大都、隐白。
蓋瀉肺經則熱去,補脾土則津液生而汗出矣。
内踝上橫脈,即足太陰之三陰交,蓋汗随氣而宣發于外,取氣下行則汗止矣。
夫外内之熱入深者,死不可治,外出者易散而愈。
《金匮玉函》曰:非謂一病,百病皆然,在外者可治,入裡者死。
然因于内者,從内而外;因于外者,從外而内。
是以上工治皮毛,其次治肌肉,其次治經脈,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髒。
治五髒者,半死半生也。
】
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盛,此陰脈之極也,死;其得汗而脈靜者,生。
【馬莳曰:此言熱病汗後脈躁者死,反是則生也。
熱病已得汗,脈宜靜,今反躁盛者,此乃陰經之脈,衰弱已極,故有陽脈而無陰脈也。
其人主于死,若得汗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