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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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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可變而已,已入于髒,不亦晚乎?是故聖人之教人察色辨脈,蓋欲其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亂治未亂也。

    】 【倪沖之曰:扁鵲望見桓侯之色,正欲其治未病也。

    所謂未病者,病未傳溜于深隧也。

    】 雷公曰:人不病,卒死,何以知之?黃帝曰:大氣入于髒腑者,不病而卒死矣。

    雷公曰:病小愈而卒死者,何以知之?黃帝曰:赤色出兩顴,大如母指者,病雖小愈,必卒死。

    黑色出于庭,大如母指,必不病而卒死。

    【母,同拇。

    】 【馬莳曰:此言人有不病而卒死者,有病雖小愈而卒死者,有其由與其驗也。

    蓋不病而卒死者,以大邪之氣入于髒腑也。

    病雖小愈而卒死者,以赤色出于兩顴大如母指者,此其驗也。

    然不病而卒死者,有黑色見于首面大如母指,此亦其所驗也。

    母指,足大指也。

    】 【張志聰曰:此承上文而言外因内因之病,并于血脈而入髒者,皆為卒死也。

    大氣入髒者,外淫之邪入于髒腑,故不病而卒死矣。

    不病者,無在外之形證也。

    病小愈而卒死者,内因之病,髒腑相乘也。

    赤色出兩顴,黑色出于庭,即下文之所謂腎乘心,心先病,腎為應,色皆如是。

    蓋赤者火之色,黑者水之色也。

    小愈者,水濟其火也。

    卒死者,水淫而火滅也。

    蓋五行之氣,制則生化,淫勝則絕滅矣。

    夫病在氣者,其色散而不聚,乘于脈中者,其色聚而不散。

    大如母指者,血脈之聚色也。

    腎脈注胷中,上絡心,赤色出兩顴者,腎上乘心,而心火之氣外出也。

    黑色出于庭者,腎乘心而心先病,腎為應,而亦随之外出,故色皆如是。

    皆如是者,色皆如母指也。

    蓋髒者,藏也,五色之見于面者,五髒之氣見于色也。

    聚色外見者,髒真之外洩也。

    】 【倪沖之曰:水上乘心,則心先病,故曰病,曰小愈,腎氣上乘則自虛其本位矣。

    複為後應而上出,故不病而卒死。

    不病者,不為他髒所乘而自脫也。

    】 【朱永年曰:五行之氣,有相生,有承制,制則生化,勝制太過則絕滅矣。

    故病之小愈者,制則生化也。

    小愈而卒死者,勝制太過也。

    舉心腎而五髒皆然。

    】 【高士宗曰:庭者,天庭也。

    水通于天,上下環轉,黑色出于庭,乃水歸于天,而無旋轉之機矣。

    在人則卒死,在天為混蒙。

    】 雷公再拜曰:善哉!其死有期乎?黃帝曰:察色以言其時。

    雷公曰:善乎!願卒聞之。

    黃帝曰:庭者,首面也。

    阙上者,咽喉也。

    阙中者,肺也。

    下極者,心也。

    直下者,肝也。

    肝左者,膽也。

    下者,脾也。

    方上者,胃也。

    中央者,大腸也。

    挾大腸者,腎也。

    當腎者,臍也。

    面王以上者,小腸也。

    面王以下者,膀胱子處也。

    顴者,肩也。

    顴後者,臂也。

    臂下者,手也。

    目内眦上者,膺乳也。

    挾繩而上者,背也。

    循牙車以下者,股也。

    中央者,膝也。

    膝以下者,胫也。

    當胫以下者,足也。

    巨分者,股裡也。

    巨屈者,膝膑也。

    此五髒六腑肢節之部也,各有部分。

    有部分,用陰和陽,用陽和陰。

    當明部分,萬舉萬當。

    能别左右,是謂大道。

    男女異位,故曰陰陽。

     【馬莳曰:此言五髒六腑肢節之各有部分也。

    上文言庭者顔也,顔為額中,而此以庭為首面者,正以顔為最上,乃面之首耳。

    上文言阙者兩眉間也,而此曰阙上者咽喉也,以咽喉之部在眉間之上耳。

    又曰阙中者肺也,以阙之中即眉之間,正為肺之部耳。

    下積鼻柱也,在兩目之間,五髒肺為最高,而肺下即心,故曰下極者心也。

    其心之直下者,即鼻柱而下也,為肝之部,肝之左即為膽,則在鼻挾顴之間矣。

    其肝之下為脾。

    方者,鼻隧也。

    面王者,鼻準之端也。

    鼻隧之上,即迎香之上為胃,胃之外為大腸,乃正顴之下。

    大腸之外為腎,則大腸為中央,而胃與腎所以挾大腸也。

    當腎者,臍也,面王以上為小腸,面王以下為膀胱子處,此乃五髒六腑之部也。

    至于肢節亦各有部,顴者所以應肩,顴之後所以應臂,臂之下所以應手。

    又推而上之,其目内眦之上,所以應膺與乳也。

    又推而下之頰外為繩,挾繩而上者,所以應背,循牙車以下所以應股,其中央所以應膝,膝之已下所以應胫,當胫以下為足。

    其巨分者,所以應股之裡,巨屈者,所以應膝膑。

    此又肢節之部分也。

    故嘗統而論之:自額而下,阙上屬首,咽喉之部分也;自阙中循鼻而下,鼻端屬肺心肝脾腎,五髒之部分也;自目内眦挾鼻而下至承漿,屬膽胃大腸小腸膀胱,六腑之部分也;自顴而下頰,屬肩臂,手之部分也;自牙車而斜下頤,屬股膝胫,足之部分也。

    故第二節曰,五髒次于中央,六腑挾其兩側,首面上于阙庭,王宮在于下極者,此也。

    是以見于面者,各有部分,惟其有此部分,則當知病在陽經,陰為之裡,所以宜用陰以和陽也。

    病在陰經,陽為之表,所以宜用陽以和陰也。

    明此部分,斯有萬舉萬當之妙矣。

    又能别其左右,是謂能知大道也。

    又能分别男女,是謂能識陰陽也。

    如下文所謂男子色在于面王者為小腹痛,女子色見于面王者為膀胱子處之病者是也。

    】 【張志聰曰:察色以言其時者,察五髒五行之色,以知所死之時也。

    如赤色出于兩顴者,所死之期,其日壬癸,其時夜半也。

    黑色出于庭而死者,其日戊己,其時辰戌醜未時也。

    髒腑各具五行之色,各有所主之部,故當明其部分,用陰和陽,用陽和陰,陰陽和調,萬舉萬當矣。

    左右者陰陽之道路,陽從左,陰從右,能别左右,是謂天地之大道。

    男子之色,從左而右,女子之色,從右而左,男女異位,故曰陰陽也。

    倪沖之曰:男從左,女從右,氣之順也,順則散。

    如男從右,女從左,氣之逆也,逆則聚,聚則有勝克絕滅之患。

    此節論内因之色,有陰陽左右死生逆順之分。

    】 審察澤夭,謂之良工。

    沉濁為内,浮澤為外。

    黃赤為風,青黑為痛,白為寒。

    黃而膏潤為膿,赤甚者為血。

    痛甚為攣,寒甚為皮不仁。

    五色各見其部,察其浮沉以知淺深,察其澤夭以觀成敗,察其散抟以知遠近。

    視色上下以知病處,積神于心以知往今。

    故相氣不微,不知是非。

    屬意勿去,乃知新故。

    色明不粗,沉夭為甚。

    不明不澤,其病不甚。

     【馬莳曰:此承上文而言審察部分之澤夭者,可以悉知其病也。

    部分有潤澤者,有夭衰者,能審察之,謂之良工。

    其色為沉為濁,病乃在髒,故為在内。

    其色為浮為澤,病乃在腑,故為在外。

    黃與赤者為有風,青與黑者為有痛,白者為有寒,黃色而如膏之澤者為有膿,赤甚者為有血。

    然青黑雖為痛,而痛甚者又為攣,白者雖為寒,而寒甚者又為皮膚之不仁。

    不仁者,不知痛癢也。

    此五色者,各見于部分之中,必察其色之浮,而可以知病之淺;察其色之沉,而可以知病之深;察其色之澤,而可以知功之成;若夭則衰敗矣。

    察其色之散,而可以知病之近,若抟聚則久矣。

    視其色在上而可以知病于上,若在下則病在下矣。

    積神氣于己心,而病之為已往為今病者皆能知之,故相視氣色,不能至于精微者,不知病之為是為非,惟屬意專心,而無所搖奪,則凡病之為新為故者洞然也。

    且何以知病之為甚?其色貴于明,若明不能粗大,而反見沉夭者,病之所以為甚也。

    何以知病之不甚?其色雖貴于明澤,然不明不澤而不至沉夭,病之所以不甚也。

    若此則沉夭者,誠可慮耳。

    】 【張志聰曰:此言審察其色,以知外因之病也。

    沉濁為内,浮澤為外,謂外因之病,從外而内,察其色之浮沉,則知病之外内也。

    風乃天之陽邪,故色見黃赤,痛為陰痹,故色見青黑,色白為寒,色黃而膏潤為癰膿,赤甚者為留血,痛在筋骨,故甚則為拘攣。

    寒傷皮膚,故甚為皮不仁。

    此外因之邪見于五色,而各見其部,察其色之浮沉,以知病之淺深,察其色之澤夭,以觀人之成敗,察其色之散抟,以知病之遠近,視其色之上下,以知病之所在。

    夫色脈者,上帝之所貴,先師之所傳也。

    上古使僦貸季理色脈而通神明,合之四時五行八風六合,不離其常,是以積神于心,然後以知往古來今。

    故相氣不微,不知是非,屬意勿去,乃知新故。

    若色明不粗而反見沉夭者,其病為甚;其色雖不明澤而不沉夭者,其病不甚。

    蓋外因之病,宜從外散而不宜内入也。

    】 其色散駒駒然,未有聚。

    其病散而氣痛,聚未成也。

     【馬莳曰:此承上文而言五色之散者,其氣雖痛而聚則未成也。

    駒駒然者,色散如駒馬之逸也。

    蓋聚之成否,可即色之散聚以為驗。

    故知色散而未有所聚,則其病尚散,所痛者不過氣耳,聚安得而成乎?】 【張志聰曰:此下二節,申明内因之病,有聚散死生之别。

    夫髒病之散而不聚,則其色散如駒駒然,而病未有聚也。

    若抟聚于髒,血脈相乘,則見抟聚之色,而為卒死之病矣。

    駒駒然者,如駒之過隙,行而不留者也。

    其色行散,故病未有聚也。

    夫氣傷痛,其病散于氣分而痛者,聚未成于血脈也。

    】 腎乘心,心先病,腎為應,色皆如是。

     【馬莳曰:此承上文而言病有先克之色,所以受克者為必病也。

    上文言下極者心也,心之色主赤;挾大腸者腎也,腎之色主黑。

    今下極之色黑,乃腎之乘心也,故心先受病,以腎色來克為之應耳。

    然不惟心被腎克者為然,凡肝部見肺色,脾部見肝色,肺部見心色,腎部見脾色,及六腑之相克者皆如是,法以推之耳。

    】 【張志聰曰:若髒病不出于氣分,如腎乘心,則心先病而抟聚之,赤色出于兩顴,大如母指矣。

    腎即為應,而黑色出于庭,亦大如母指矣。

    此髒邪聚于髒,從血脈相乘,故色皆如是之聚而不散也。

    《金匮要略》雲:血氣入髒即死,入腑即愈。

    非惟一病,百病皆然。

    在外者可治,入裡者即死。

    】 男子色在于面王為小腹痛,下為卵痛,其圜直為莖痛;高為本,下為首,狐疝(疒貴)陰之屬也。

    女子在于面王為膀胱子處之病,散為痛,抟為聚,方圓左右,各如其色形;其随而下至胝為淫,有潤如膏狀,為暴食不潔。

    【圜,同圓。

    】 【馬莳曰:此言部分之色,當分男女以知其病也。

    男子之色在于面王,當為小腹痛;其色見于面王之下,為陰卵痛;若圓而且直,當為莖垂痛。

    凡色見于面部高者為本,以男子屬陽上也。

    下者為首,其色從上而之下,似物之有首者向下而行,故病在于内,即如其色,當如狐疝(疒貴)陰之屬也。

    女子之色在于面王,當為膀胱經及姙子處之有病,即胞絡宮也。

    其氣色散者,為痛而不至成聚,若氣色抟聚不散,則成聚而不止于痛。

    然其聚之在内者,或方或圓,或左或右,各如其外色之形耳。

    若其色随而下行至于尾骶,則其病之在下者,當有淫浸之物,潤澤如膏之狀者在也。

    不然則為暴食,間即出不潔之物耳。

    何也?其下行之勢,内外一緻也。

    】 【張志聰曰:此言外因之病,色見于腑部者,其病在腑,色雖抟聚,非死征也。

    面王以上者,小腸也;面王以下者,膀胱子處也。

    故男子色見于面王,為小腹痛,其圓直為莖痛。

    夫外因之病,從外而内,其色從上而下,故以高為本,下為所行之首,其病乃在下,狐疝陰(疒貴)之屬也。

    女子色見于面王,為膀胱子處之病。

    男女之病,散在氣分則為痛,抟于血分則為聚。

    夫狐疝陰(疒貴)之屬,乃有形之證,其形之或方或圓,或左或右,各如其色形。

    蓋病聚于内則見聚色于外,形方則色方,形圓則色圓,此病形而不病髒,雖有聚色,非死色也。

    此五髒六腑各有部分,有外内,能明乎部分,知其外内,萬舉萬當矣。

    胝者,面王之下部也。

    其面王之色,随而下至胝者,主有淫濁之證。

    其色潤如膏狀者,為暴食不潔之物。

    蓋腑為陽而主外,主受納水谷,傳導糟粕,是以或外受風寒,或内傷飲食,皆為病腑而色見于腑部也。

    】 左為左,右為右,其色有邪,聚散而不端,面色所指者也。

     【馬莳曰:此又言部分之色,當分左右以知其邪也。

    凡男女之色見于左者,則病必在左,見于右者,則病必在右,其色有邪氣,或聚散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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