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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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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之太陽陽明,足之少陽太陽陽明,以應左右太少二十五變之人也。

    諸陰陽之血氣,所以充膚熱肉,滲澤皮毛,肥腠理,濡筋骨者,皆從本髒本腑之經隧,而出于孫絡皮膚,各并本經之脈絡,以分界畔,此非經脈之血氣,故當按其寸口人迎,以知陰陽之有餘不足而調之,切循其經絡之凝濇結而不通者。

    皆為作皆有,此于形身中,皆有邪痹于皮肉筋骨之間,甚則留而不行,以緻經絡之血氣有所凝濇,蓋充膚熱肉之氣血,從内之經隧,而外出于孫絡皮膚,此因邪閉于絡脈之外,氣血不得外行,以緻凝濇于經絡而不行,當緻諸陽之氣以溫之,則寒痹解而血得以和于外矣。

    其結絡者,血氣留結于脈内,以緻脈結而血不行,又當決之使行,蓋邪閉于皮腠,而緻經絡之凝濇者,當理其氣血,結于脈絡者,當決其血也。

    故曰,氣有餘于上者,導而下之,不足于上者,推而上之,蓋氣血之出于皮膚,而又有上下有餘不足之分者,因絡脈所出于上下,有疏通阻滞之不同也。

    其有稽留于經絡中而不至者,因而迎之,此必明于經隧,乃能持之。

    經隧者,五髒六腑之大絡也。

    胃海所出之氣血,而布散于天下者,從髒腑之大絡而出于孫絡皮膚,大絡雖與經脈缪處,然上下左右與經相幹,而布于四末,蓋并經而外出于皮部,各随本經之脈以分界限。

    是以足陽明之上,血氣盛則髯美長,足太陽之上,血氣盛則美眉也。

    寒與熱争者,陰陽之血氣混亂也,故當導而行之,使各歸于本部。

    蓋手足三陰三陽之血氣,行于皮膚分肉之間,如不分界畔,則混亂交争矣。

    宛陳者,陳莝之物,宛積于腸胃之内,以緻血氣不至,此不因于血結于脈絡而不通,故當則而予之。

    蓋用逐陳莝之法則而予奪之也。

    此手足三陰三陽之血氣,本于胃腑之所生,從經隧而外出,故必先明知二十五人,則血氣之所在,左右上下刺之,約法畢矣。

    如知少宮太宮之人,則知比于足之陽明,而足陽明之脈,其上行者,挾口環唇,則知經隧之絡脈,亦絡于口唇,而皮膚之氣血,亦分部于口唇也。

    仇汝霖曰:此皆為痛痹之皆字,照應氣有餘于上或不足于上,蓋十二經隧之絡脈孫絡,與十二髒之經脈絡脈,并行于形身之上下,若此身中皆為痛痹,則十二經隧之絡脈,皆為之不通。

    如止痹于足陽明之上,則陽明之上氣不足而下氣有餘矣;若止痹于足陽明之下,則陽明之下氣不足而上氣有餘矣。

    痹在陽明之部分,則知陽明之氣血結而不通,又不涉于諸陰陽之絡矣。

    此蓋假痛痹以申明皮膚分肉之氣血,各并本經而出,各從本經經脈所循之上下,而各分界畔者也。

    】 五音五味篇第六十五 【馬莳曰:内論人身合五音、五谷、五果、五畜等義,故名篇。

    】 右征與少征,調右手太陽上。

     【馬莳曰:接前篇右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陽,太陽之上鲛鲛然。

    又雲,手太陽之上,血氣盛則有多須,面多肉以平,血氣皆少則面瘦惡色。

    故此曰右征之人,當調右手太陽上,蓋言小腸經脈氣穴道之行于上者是也,正以火人而調火部耳。

    前篇言少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陽,太陽之下慆慆然。

    又雲手太陽之下,血氣盛則掌肉充滿,血氣皆少則掌瘦以寒。

    然則少征之人,當調右手太陽之下,而此亦與右征之人,同調右手太陽之上,則以下為上,其上下字必有誤矣。

    】 【張志聰曰:此承上篇謂五音之人血氣不足者,當調之以五谷五畜之五味也。

    右征與少征同調手太陽上者,謂血氣上下之相通也。

    】 左商與左征,調左手陽明上。

     【馬莳曰:前篇雲,左商之人,比于右手陽明,陽明之上監監然。

    又雲,手陽明之上,血氣盛則髭美,血少氣多則髭惡,血氣皆少則無髭。

    故此曰左商之人,當調左手陽明上,蓋言大腸經脈氣穴道之行于上者是也,正以金人而調金部耳。

    前篇比于右手陽明之右字當作左,即此節可證前篇以質征之人,比于左手太陽上,而此以左微調左手陽明上者,則以火人而調金部,未知其所謂也。

    】 【張志聰曰:此言皮膚分肉之血氣,雖各有分部,然通融滲溉,交相往來,審經絡之相聯者,亦可以通融調治也。

    夫左商之人,調左手陽明上者宜矣。

    而左征與少征,應調手太陽,而同調于手陽明者,謂手太陽與手陽明之脈,并出于巨虛,而上行手足三陽之脈,皆縱橫聯絡于頭面,然雖各有界畔,而皮膚血氣之流行,交相往來,故有經脈相聯者,亦可以同調之也。

    是以左征少征之人,同調于手陽明上,且手陽明主皮膚之氣血者也,手陽明之脈,出于足陽明之巨虛上廉而上行,故太宮之人,當調足陽明上,而亦可調之手陽明上也。

    】 少征與太宮,調左手陽明上。

     【馬莳曰:前篇以少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陽,太陽之下慆慆然,而此以少微調左手陽明上,是以火人而調金部也,上下字必有訛耳。

    前篇太宮之人,比于左手陽明,陽明之上婉婉然,蓋以陽明胃經屬土,宜以太宮屬之也。

    此以太宮調左手陽明上,是以土人而調金部,未知其所謂也。

    】 右角與太角,調右足少陽下。

     【馬莳曰:前篇少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陽,少陽之下随随然。

    又雲,足少陽之下,血氣盛則胫毛美長,外踝肥;血多氣少則胫毛美短,外踝皮堅而厚;血少氣多則胻毛少,外踝皮薄而軟;血氣皆少,則無毛,外踝瘦多肉。

    此以右角之人而調右足少陽之下者是也,蓋以木人而調木部耳。

    前篇太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陽,少陽之上遺遺然,而此以右代左,以下代上者,必有訛耳。

    】 【張志聰曰:前章雲左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陽,少陽之下随随然,是右角之人,宜調之右足少陽下也。

    又雲,太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陽,少陽之上遺遺然,此以太角之人,同調右足少陽下者,左右上下之相通也。

    】 太征與少征,調左手太陽上。

     【馬莳曰:前篇雲,質征之人,比于左手太陽,太陽之上肌肌然。

    又雲,手太陽之上,血氣盛則有多須,面多肉以平;血氣皆少,則面瘦惡色。

    今以太征之人,而調左手太陽之上者是也,蓋以火人而調火部耳。

    前篇以少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陽,太陽之下慆慆然,而此以左代右,以上代下,必有誤耳。

    】 【張志聰曰:前篇雲,質征之人,比于左手太陽,太陽之上肌肌然,是太征之人,當調手太陽上矣。

    又雲,少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陽,太陽之下慆慆然,今以太征與少征,同調左手太陽上,亦左右上下之相通也。

    】 【仇汝霖曰:右角與太角,故從下,少陽之氣從下而上也。

    太征與少征,故從上,太陽之火氣炎上也。

    】 衆羽與少羽,調右足太陽下。

     【馬莳曰:前篇雲,衆之為人,比于右足太陽,太陽之下潔潔然。

    又曰,足太陽之下,血氣盛則跟肉滿踵堅,氣少血多則瘦跟空,血氣皆少則善轉筋跟下痛。

    此以衆羽之人,而調右足太陽之下,蓋言膀胱經脈氣穴道之行于下者是也,是以水人而調水部耳。

    前篇少羽之人,比于左足太陽,太陽之下纡纡然,今以右代左,必有訛耳。

    】 少商與右商,調右手太陽下。

     【馬莳曰:前篇以少商之人,比于右手陽明,右商之人,比于左手陽明,而此乃調右手太陽之下,是以金人而調火部,未知其所謂也。

    】 【張志聰曰:此以少商與右商調手太陽者,即左征少征之調手陽明,乃互相交通之義。

    】 桎羽與衆羽,調右足太陽下。

     【馬莳曰:前篇以桎之為人,比于左足太陽,太陽之上安安然。

    又雲,足太陽之下,血氣盛則跟肉滿踵堅,氣少血多則瘦跟空,血氣皆少則善轉筋踵下痛。

    此以桎羽之人而調足太陽者是也,蓋以水形而調水部耳。

    其以右代左,必有訛耳。

    前篇衆羽之人,比于右足太陽,太陽之下潔潔然,此以衆羽之人,而調右足太陽之下者是也。

    】 【張志聰曰:前篇雲,桎之為人,比于左足太陽,太陽之上安安然;衆之為人,比于右足太陽,太陽之下潔潔然。

    今皆調足太陽下者,太陽之氣從下而上也。

    】 少宮與太宮,調右足陽明下。

     【馬莳曰:前篇以少宮之人,比于右足陽明,陽明之下樞樞然。

    又雲,足陽明之下,血氣盛則下毛美長至胷;血多氣少則下毛美短至臍,行則善高舉足,足指少肉,足善寒;血少氣多則肉而善瘃;血氣皆少則無毛,有則稀枯悴,善痿厥足腫。

    此以少宮之人而調足陽明,是以土人而調土部者是也。

    但以下代上則異耳。

    前篇以太宮之人,比于左足陽明,陽明之上婉婉然,今乃以右代左,亦為異耳。

    】 【張志聰曰:前篇雲,少宮之人,比于右足陽明,陽明之下樞樞然;太宮之人,比于左足陽明,陽明之上婉婉然。

    以上而同調之下者,陰陽血氣,皆從下而上,足而手也。

    】 【倪仲宣曰:足多從下,蓋以下而通于上也。

    手多從上,蓋以上而通于下也。

    陰陽血氣,上下環轉之無端也。

    】 判角與少角,調右足少陽下。

     【馬莳曰:前篇以判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陽,少陽之下栝栝然。

    又雲,足少陽之下,血氣盛則胫毛長,外踝肥;血多氣少則胫毛美短,外踝皮堅而厚;血少氣多則胻毛少,外踝皮薄而軟;血氣皆少則無毛,外踝瘦無肉。

    此以判角之人而調足少陽者是也,蓋以木人而調木部耳,但以右代左則異耳。

    前篇少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陽,少陽之下随随然,此以少角之人,而調右足少陽之下者是也。

    】 【張志聰曰:前篇雲,判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陽,少陽之下栝栝然。

    夫半謂之判,判角即少角也。

    前篇止有太角左角釱角判角而無少角,恐傳寫之誤耳。

    】 釱商與上商,調右足陽明下。

     【馬莳曰:前篇雲,釱商之人,比于左手陽明,陽明之上廉廉然。

    又雲,手陽明之上,血氣盛則髭美;血少氣多則髭惡;血氣皆少則無髭。

    此以釱商之人而調右足陽明者,是以金人而調土部也。

    其足字當作手字,蓋手陽明則屬金矣。

    前篇以少商之人,比于右手陽明,陽明之下嚴嚴然;又雲,手陽明之下。

    血氣盛則腋下毛美,手魚肉以溫;氣血皆少則手瘦以寒。

    此以上商而調右手陽明之下者是也。

    但前止有釱商、少商、右商、左商,并無上商,非此之上為誤,則彼之少為誤也。

    】 【張志聰曰:釱商主手陽明大腸,上商主手太陰肺。

    足陽明者,胃腑之經氣也。

    此以手太陰陽明而調之足陽明者,血氣生于胃腑水谷之精也。

    谷入于胃,乃傳之肺,蓋肺手太陰之脈,起于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上膈屬肺,肺與大腸之血氣,皆從胃腑始出,而行于手太陰陽明之經,故釱商與上商,調足陽明也。

    】 釱商與上角,調左足太陽下。

     【馬莳曰:前篇以釱商之人,比于左手陽明,陽明之上廉廉然,而此以釱商之人調左足太陽者,是以金人而調水部,未知其所謂也。

    按據前所屬五音而調各部,正承前篇末節言先明二十五人之形,然後可以明經隧而調陰陽,故此即二十五人之屬于五音者,而指其當調之所在也。

    但有以别音而互屬,則是太少左右上下陰陽等字,非前篇訛,則此篇必有訛處,以此書向無明注,而讀者不曉,錄者不慎,故不得改正之。

    愚欲據五行生克大義,悉改正之,其說自明。

    但此經非比尋常,不敢妄更,姑俟後之君子。

    】 【張志聰曰:釱商,手陽明大腸也。

    足太陽者,膀胱水腑也。

    營衛生會篇曰:水谷者常并居于胃中,成糟粕而俱下于大腸,而成下焦,滲而俱下,濟泌别汁,循下焦而滲入膀胱,是大腸與膀胱,并屬下焦,而交相通貫者也。

    是以釱商而調之足太陽下者,以腑氣之交通于下也。

    上角應足厥陰肝經,五髒之脈絡,皆不上循頭面,惟足厥陰之脈連目系上出額,與督脈會于巅,足太陽之脈,與督脈會于目之睛明而上額交巅,是足太陽與督脈厥陰,會于目而交于額也。

    是以上角而調之足太陽下,蓋血氣津液主于腸胃之下也。

    按此節論調手足之三陽,有左右上下之相通者,有手太陽而調之手陽明者,有手陽明而調之手太陽者,有手陽明而調之足陽明者,有足厥陰而調之足太陽者,陰陽之血氣,各有分部,而調治錯綜,抑經氣之交通,或魯魚之舛誤,姑從臆見箋疏,以俟後賢參正。

    】 【仇汝霖曰:此節論調左右太少之血氣,比手足之三陽,而不涉于五音之三陰,今以上商上角論調于後者,謂血氣之生始也。

    營氣篇曰:營氣之道,内谷為寶。

    谷入于胃,乃傳之肺,始于手太陰肺,終于足厥陰肝。

    其支别者,上額循巅,交于督脈,複循腹裡,下注于肺中。

    是以論調上商之手太陰上角之足厥陰者,謂血氣之營于髒腑十二經脈之中,而滲注于外。

    且前後不從本經之調治者,計十有一條,豈差誤之過半耶?學者當從氣交中求之。

    】 上征與右征,同谷麥、畜羊、果杏。

    手少陰,髒心,色赤,味苦,時夏。

     【馬莳曰:上征右征者,火音之人也,故五谷、五畜、五果之内,其麥羊杏皆屬火,宜火音之人,用此以調之也。

    】 【張志聰曰:此節以五谷、五畜、五果之五味,調養五音之人,及二十五變之人,蓋左右太少者,從五音之所變也。

    上征者,手少陰之人也。

    右征者,左右上下手足三陽之人也。

    上征與右征同者,舉一而概四也。

    蓋四變之人,本于五音之所出,是以五味調五音,而四變之人,亦調之以此五味也。

    麥成于夏,火之谷也。

    巳午未會成火局,羊乃火之畜也。

    杏色赤而味苦,心之果也。

    經雲,五谷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

    夫味歸形,氣歸精,是以五音之形,及二十五變之形,不足者當補之以味也。

    五音者,在氣為手少陰,在髒為心,在色為赤,在味為苦,在時為夏,此五音之所主也。

    右征者,以陰而變陽也。

    仇汝霖曰:按前後二篇,并無針刺二字,所謂調右手太陽上,左足太陽下者,即以此五味調之也。

    列左右上下者,分别二十五變之人,使後學觀形,以知血氣之盛虛,非用五味之中,而有上下之分也。

    如用調左手太陽上,右手太陽下,總以麥谷羊畜調之也。

    】 上羽與太羽,同谷大豆、畜彘、果栗。

    足少陰,髒腎,色黑,味鹹,時冬。

     【馬莳曰:上羽太羽者,水音之人也,故五谷、五畜、五果之内,其大豆彘栗屬水,宜水音之人,用此以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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