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而外為膿血者,此毒氣出于末,而從脈潰,故易已也。
未内着于肌肉者,未轉及于陽明也,故從其本,引其末,可使衰去而絕其寒熱之毒。
審按其所出之道路,以予奪之,徐往徐來,以引去之。
其小如麥者,毒之輕微也,可一刺知,三刺而已。
此篇與《素問》第六十篇骨空論合參,其大義可曉然矣。
徐振公曰:手厥陰少陽,皆與腎合,陰髒之毒,出于腑陽,故為易治,若傳于厥陰之髒,故為不治之死證矣。
】
黃帝曰:決其生死奈何?岐伯曰:反其目視之,其中有赤脈上下貫瞳子,見一脈一歲死,見一脈半一歲半死,見二脈二歲死,見二脈半二歲半死,見三脈三歲而死。
赤脈不下貫瞳子,可治也。
【馬莳曰:此言決瘰疬之生死有法也。
赤脈從上而下貫瞳子中,凡死之遠近,以脈之如線者多少為度。
如無赤脈下貫瞳子者,其病可治也。
】
【張志聰曰:夫腎藏天一之水,地二之火,此先天始分之兩儀也。
少陽厥陰之氣,皆出于腎,厥陰之氣,上舍于心下之包絡,而為有形之一髒。
包絡主脈,而代君行其血焉。
少陽之氣,遊行于上中下,出入于肌腠,歸于中焦之部署,而為有形之一腑,與心主包絡之相合也。
是厥陰少陽之形髒,在于心下中焦之部分,而二氣皆本于腎髒之所生。
瞳子者,水髒之骨睛也。
赤脈從上而下貫瞳子者,水髒之毒氣,上交于包絡之火髒,火髒之毒氣,複下交于水髒之骨睛,此為陰陽交者,死不治。
蓋毒氣在于陰陽之髒内往來,不能出于末而從脈潰,故為不治之惡疾也。
夫天一地二,合而為三。
一脈一歲死者,水髒之毒甚也;二脈二歲死者,水髒之毒,傳之于火髒也,三脈三歲死者,毒氣分于二髒之間也。
蓋毒之專者重,故死之速,分者死之遲也。
一脈半者,一二之間也。
二脈半者,二三之間也。
夫人秉先天之水火而成此形,有感于正氣,必協于邪淫,是以痘毒發原在腎,先天之火毒也。
瘰疬者,先天之水毒也。
蓋火有毒而水亦有毒,但火毒多而水毒少也。
】
邪客篇第七十一
【馬莳曰:客者,感也。
首節論邪之所感,故名篇。
】
【徐振公曰:此篇假邪客以明衛氣宗氣之行,故篇名邪客,而經文皆論其正氣焉。
】
黃帝問于伯高曰:夫邪氣之客人也,或令人目不瞑,不卧出者,何氣使然?伯高曰:五谷入于胃也,其糟粕津液宗氣,分為三隧:故宗氣積于胷中,出于喉嚨,以貫心脈而行呼吸焉;營氣者,泌其津液,注之于脈,化以為血,以營四末,内注五髒六腑,所應刻數焉;衛氣者,出其悍氣之慓疾,而先行于四末分肉皮膚之間,而不休者也。
晝日行于陽,夜行于陰,常從足少陰之分間,行于五髒六腑。
今厥氣客于五髒六腑,則衛氣獨衛其外,行于陽不得入于陰,行于陽則陽氣盛,陽氣盛則陽蹻陷,不得入于陰,陰虛故目不瞑。
【馬莳曰:此伯高言人之目不瞑者,以其陽氣獨行于外,而内之陰氣亦虛也。
夫邪之感于人身,令人目不得瞑,或不卧而出于外者。
正以五谷入胃,下焦為糟粕之隧,中焦為津液之隧,上焦為宗氣之隧。
故宗氣積于胷中者,即上焦也。
出喉嚨以貫心脈而行呼吸,一呼脈行三寸,一吸脈行三寸,呼吸總為一息,則脈行六寸。
凡人一日一夜,計有一萬三千五百息,則脈行八百一十丈。
其營氣由中焦之氣降于下焦,而生此陰氣者,泌其津液,注之于脈,化以為血,以榮四肢,内随宗氣以行于五髒六腑經脈之中,而百刻之内,其脈數與刻數相應也。
衛氣者,由下焦之氣,以升于中上二焦,而生此陽氣,但衛氣慓悍滑疾,不随宗氣以行,而先行于四末分肉皮膚之間而不休者也。
晝行于陽經,夜行于陰經。
然晝行陽經之時,如行足太陽經已畢,則必入于足少陰腎經,而又出行于陽經;行足陽明已畢,則亦必入于足少陰腎經,而又出行于陽經,諸陽皆然。
正以陽氣迅而陰氣弱,故必一入而即出也。
所謂常從足少陰之分間,行于五髒六腑者,如此。
今邪氣厥逆客于五髒六腑,則衛氣獨衛其外,有得内入于陰,惟其不得内入于陰,則外之陽氣盛,而陽蹻之脈,不得入于陰,緻内之營氣虛,而陰蹻之脈,不得通于陽,陽盛而陰虛,此目之所以不瞑也。
】
【張志聰曰:此篇論衛氣行于形身之外内,宗氣行于經脈之外内,行于脈内者,偕營氣而行,行于脈外者,随衛氣而轉,外内自相逆順而行者也。
夫宗氣同營氣行于脈中,以應呼吸漏下,衛氣行于脈外,晝行于陽,夜行于陰,皮膚經脈之血氣,交相逆順而行也。
按五味篇曰:大氣之搏而其行者,積于胷中,命曰氣海,出于肺,循咽喉,故呼則出,吸則入。
此宗氣随肺氣行于皮膚,呼則氣出,而八萬四千毛竅皆阖,吸則氣入,而八萬四千毛竅皆開。
此篇論宗氣貫心脈而行呼吸。
心脈者,手心主包絡之脈。
包絡主脈,是從心脈而行于十六經脈之中,呼吸定息脈行六寸,晝夜一萬三千五百息,脈行八百十丈,以終五十營之一周。
是宗氣營氣,皆半榮于脈中,而半行于脈外者也。
衛氣者,慓悍滑疾,獨行于脈外,晝行于陽,夜行于陰,以司晝夜之開阖,行于陽則目張而起,行于陰則目瞑而卧,如厥逆之氣,客于五髒六腑,則衛氣獨衛于外,行于陽不得入于陰,故目不瞑。
愚按衛氣不得入于陰則目不瞑之論,多有重見,然各有意存,學者宜體析明白。
】
黃帝曰:善。
治之奈何?伯高曰:補其不足,瀉其有餘,調其虛實,以通其道而去其邪。
飲以半夏湯一劑,陰陽已通,其卧立至。
黃帝曰:善。
此所謂決渎壅塞,經絡大通,陰陽和得者也。
願聞其方。
伯高曰:其湯方以流水千裡已外者八升,揚之萬遍,取其清五升煮之,炊所葦薪,火沸,置秫米一升,治半夏五合,徐炊,令竭為一升半,去其滓,飲汁一小杯,日三,稍益,以知為度。
故其病新發者,覆杯則卧,汗出則已矣;久者,三飲而已也。
【秫,音術。
】
【馬莳曰:此言治目不瞑而不得卧者,有調其虛實之刺法,飲以湯劑之方法也。
陽蹻獨盛于外,則衛氣有餘也。
不得入于陰而陰虛,營氣不足也。
當補其不足而瀉其有餘,不足為虛,為餘為實,所以調其虛實,以通内外往來之道耳。
然又飲以半夏湯一劑,則陰陽已通,其卧立至,其方以流水來自千裡外者八升,即今之三升餘也。
揚之萬遍,濾其清者五升煮之,即今之二升餘也。
炊以葦薪,及火沸之時,又置秫米一升,即今之四合餘也。
治半夏五合,即今之二合餘也。
徐徐炊之,令竭至一升半,即今之六合餘也。
去其滓飲汁一小杯,一日之内,服之者三次,稍有所益,自有所覺,則漸可瞑矣。
凡病新發者,覆杯則卧,汗出則已。
病久者飲三次而已耳。
】
【張志聰曰:此論調足少陰陽明之氣,以通衛氣之行于内,蓋衛氣之行于陰,從手足陽明下行至足,而交于足少陰,從足少陰而注于五髒六腑,故當調此二經之氣焉。
補不足者,補衛氣之不足,瀉有餘者,瀉厥氣之有餘,調虛實者,調外内之虛實,以通其道路,而去其厥逆之邪。
半夏色白形圓,味甘而辛,陽明之品也。
月令五月半夏生,感一陰之氣而生者也。
胃屬戊土,腎藏天癸,飲以半夏湯一劑者,啟一陰之氣,上交于胃,戊癸合而化火,火土相生,則外内之陰陽已通,其卧立至,此所謂決渎壅塞,經絡大通,陰陽得和者也。
夫腎為水髒,而為生氣之原,氣行則水渙,胃乃燥熱之腑而主中土,欲得陰氣以合化,而不欲寒水之上乘,故用流水千裡以外者,所謂勞水也。
再揚之萬遍,則水性無力,不能助寒水上行矣。
八乃金之成數,五乃土之生數,陽明主秋金而胃居中土,故用八升五升者,助陽明之胃氣也。
葦乃水草,炊以葦薪者,助水中之生氣也。
米乃土谷而秋成,置秫米一升者,助胃氣也。
古以腹中和小便利為知,覆杯則卧,汗出而已者,正氣和而厥氣散,衛氣得從其道而出入矣。
】
【徐振公曰:厥氣者,髒腑之逆氣也。
氣本于足少陰腎,而生于足陽明胃,故調此二經之氣,而逆氣自解矣。
曰陰陽以通,曰陰陽和得者,一謂衛氣所行于外内之陰陽,一謂少陰陽明之陰陽相得而和也。
】
黃帝問于伯高曰:願聞人之肢節,以應天地,奈何?伯高答曰:天圓地方,人頭圓足方以應之。
天有日月,人有兩目。
地有九州島,人有九竅。
天有風雨,人有喜怒。
天有雷電,人有音聲。
天有四時,人有四肢。
天有五音,人有五髒。
天有六律,人有六腑。
天有冬夏,人有寒熱。
天有十日,人有手十指。
辰有十二,人有足十指莖垂以應之,女子不足二節以抱人形。
天有陰陽,人有夫妻。
歲有三百六十五日,人有三百六十節。
地有高山,人有肩膝。
地有深谷,人有腋腘。
地有十二經水,人有十二經脈。
地有泉脈,人有衛氣。
地有草蓂,人有毫毛。
天有晝夜,人有卧起。
天有列星,人有牙齒。
地有小山,人有小節。
地有山石,人有高骨。
地有林木,人有募筋。
地有聚邑,人有(月囷)肉。
歲有十二月,人有十二節。
地有四時不生草,人有無子。
此人與天地相應者也。
【馬莳曰:此伯高備言人與天地相應也。
女子不足二節,缺莖垂與二睾也,以抱人形故耳。
】
【張志聰曰:此論人之形身四體,髒腑陰陽,應天地之日月星辰,山川草木,人與天地參也。
衛氣晝行于陽,夜行于陰,應天道之遶地一周,一歲而終三百六十五度。
日月五星,随天道之環轉;風雨雷電,從天氣以施行;山川泉谷,上天之無不複帱;林木草蓂,感天氣而生長。
衛氣日行于陽,上至頭目口齒,下至足胫膝腘,四旁之四肢,肢節(月囷)肉皮毛;夜行于陰,内循五髒六腑,熏于募筋,充于胷腹。
人之身形髒腑,應六氣之降升,五運之出入,衛氣之行,應天道之遶地環轉,而複通貫于地中。
故曰,地有泉水,人有衛氣,是衛氣非獨行于形身之外内,而複貫通于經脈之外内者也。
】
【徐振公曰:地有草蓂,人有毫毛。
女子月事以時下者,澹滲皮毛之血也。
男子沖任不盛,宗筋不成,則須不生,是以四時之草不生,以應人之無子。
仇汝霖曰:上古有蓂草,一莖三十葉,日落一葉,如月小則落二十九葉,蓋以應女子之月事以時下。
】
黃帝問于岐伯曰:餘願聞持針之數,内針之理,縱舍之意,扞皮開腠理,奈何?脈之屈折出入之處,焉至而出?焉至而止?焉至而徐?焉至而疾?焉至而入?六腑之輸于身者,餘願盡聞。
少叙别離之處,離而入陰,别而入陽,此何道而從行?願盡聞其方。
岐伯曰:帝之所問,針道畢矣。
黃帝曰:願卒聞之。
【内,同納。
舍,同舍。
】
【馬莳曰:此帝備問用針之義,及經脈出入離合之處也。
針有所持之法,所納之理,或縱針而不必持,或舍針而不複用,扞人之皮以開其腠理,此皆法之所當知也。
其經脈有屈折出入之處,何所至而出針?何所至而止針?何所至而用針則徐?何所至而用針則疾?何所至而入針?且六腑之運于人身者,有别有離,何者離陽而入于陰?何者别陰而入于陽?此必有脈道以為之行也,故備問之。
】
【張志聰曰:此問用針之理,而兼問血氣之行于皮膚經脈之外内,有出入至止離别之處焉。
皮腠者,脈外之氣分也。
脈之屈折出入之處,焉至而出,焉至而止,謂血氣之行于經脈外内,有至止出入之處。
而内針之理,何以為之至止疾徐也。
六腑之輸于身者,即手足三陽之本标,别離之處者,别經脈而出于氣街之處也。
夫皮膚為陽,經脈為陰。
離而入陰者,脈外之氣血,離皮膚而入于經脈也。
别而入陽者,脈内之血氣,别經脈而入于皮膚也。
此何道從行,願盡聞其方。
伯言帝之所問,乃陰陽血氣之流行,知血氣之外内,則知所以用針矣。
仇汝霖曰:此因針道以明血氣之運行出入,蓋針道與血氣之流行,皆合天地之大道。
】
岐伯曰:手太陰之脈,出于大指之端;内屈,循白肉際,至本節之後太淵,留以澹;外屈,上于本節之下;内屈,與陰諸絡會于魚際,數脈并注,其氣滑利,伏行壅骨之下;外屈,出于寸口而行,上至于肘内廉,入于大筋之下;内屈,上行臑陰入腋下;内屈走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