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經之動脈,其至也亦時隴起。
蓋言此氣壅于皮膚分肉而為腫,無迎刺隴起之經脈也。
俗,猶習俗;性者,心之所生也。
謂心所生之神氣習聚于此,當移易其流行。
非癰膿故不得膿。
脆道,肌肉之理路也。
聚氣從脆道更行,去其所聚之鄉,不使安其處,則聚氣乃行散矣。
諸陰陽之脈,所過于壅處者,取其輸而瀉之。
蓋皮膚分肉之氣,從經輸絡脈而出,恐聚氣之流于脈絡也。
言此合并充身之真氣,亦運行環轉之無端也。
】
凡刺大邪,日以小洩,奪其有餘乃益虛,剽其通,針其邪,肌肉親視之,毋有反其真。
刺諸陽分肉間。
【馬莳曰:此承上文而詳言大者必去之法也。
凡刺邪之大者,日漸使之小焉可也。
彼大者成于有餘,當洩奪之,則邪益虛,遂乃剽竊其通流之所,針其大邪之移,又即其分部肌肉以親視之,毋使之反其真氣可也。
其所取之穴,當刺諸陽經之分肉間耳。
】
【張志聰曰:大者,謂真氣容大于肌腠之間,故當使之日小。
夫有餘于外則不足于内,若洩奪其有餘,乃益虛其内矣。
蓋言日以小者,使之複反于内非奪其外洩也。
故剽切其真氣通會之處,針其有餘之氣,以通于内。
親,近也。
近視其肌肉緻密而小,則外内和平矣。
若毋有反其真者,再刺諸陽分肉間。
蓋真氣者,神氣也,從關節而出于肌腠之外,故剽通其關節,其有未反者,再取之肌肉也。
】
【闵士先曰:水谷所生之氣,從大絡而出于分肉,神氣出入于關節之間,總屬中焦之谷氣,而分走其道。
】
【朱衛公曰:毋有反其真,刺諸陽分肉間,是真氣從節而出,可複從分肉路理而入,亦環轉出入者也。
】
凡刺小邪,日以大,補其不足乃無害,視其所在迎之界,遠近盡至,其不得外侵而行之,乃自費。
刺分肉間。
【費,同廢。
】
【馬莳曰:此承上文而詳言小者益陽之法也。
凡刺邪之小者,慮其日以益大,故必補其不足,則真氣當複而無害。
又視其分部所在,以迎其氣來之界而奪之,此乃先補不足之經,而後瀉其有餘之經,是以遠近之真氣盡至,其邪不得外侵而行之,乃自廢而無留也。
所謂小者益陽之義如此。
然刺之之法,當取其有邪之分肉間耳。
】
【張志聰曰:小者,通會于肌腠之氣虛小,故當使日以漸大,即追而補之,乃無害。
視其氣至之所在,而迎之于界,界者,節之交也。
使上焦之神氣,中焦之谷氣,下焦之天真,遠近盡至,則日以大矣。
侵,漸進也。
費,用也。
其不得外侵而行之者,乃中焦之谷氣自用,不與下焦之天真合并而充身,故當刺分肉間以通其谷氣。
闵士先曰:追而濟之曰補,蓋追其正氣之内歸,小者當迎之使出,不當追之使入,曰補其不足乃無害者,言此處追而補之,則彼處溢而自出矣。
謂真氣之環轉出入者也。
朱衛公曰:此節與上節交錯環轉,本篇論氣血之離合出入也。
】
凡刺熱邪,越而蒼,出遊不歸,乃無病,為開辟門戶,使邪得出,病乃已。
【辟,同辟。
】
【馬莳曰:此承上文而詳言瘅熱消滅之法也。
凡刺熱邪,其熱盛則神思外越,而意氣蒼茫,若出遊不歸,乃欲無病,當開辟之以通其門戶,使熱邪得出,所謂瀉其有餘也,則病乃自已矣。
】
【張志聰曰:熱邪者,陽氣盛而留于肌腠之間,故為熱也。
蒼者,天之正色也。
越而蒼者,使邪熱發越,而天真之氣色見矣。
出遊不歸,謂神氣遊行于外,而不返其真,此為開辟門戶,使邪得出而後病乃已。
故雖出遊不歸,乃無病。
此蓋言真氣外内出入環轉無息者也。
】
凡刺寒邪,日以除,徐往徐來緻其神,門戶已閉,氣不分,虛實得調,其氣存也。
【馬莳曰:此承上文而詳言寒痹益溫之法也。
凡刺寒邪,一日之内即當除之。
用針之間,徐往徐來,以緻其神氣,使門戶已閉,分氣不洩,則虛實得調,其真氣自存,而寒者溫矣。
】
【張志聰曰:寒氣者,所得于天之水寒。
神者,火之精也。
水火相感,神志合精,是為和平。
故刺寒邪者,日以除其寒,徐往徐來以緻其神氣,即閉其門戶,使氣不分,而寒熱之虛實得調,其真氣乃存矣。
上節論開辟門戶以去邪,此論門戶已閉乃存正。
】
黃帝曰:官針奈何?岐伯曰:刺癰者用铍針,刺大者用鋒針,刺小者用圓利針,刺熱者用镵針,刺寒者用毫針也。
【馬莳曰:此承上文而言刺五邪之針,各有所宜用也。
按本經九針論五曰铍針,主大癰膿兩熱争者也,故此曰刺癰者用铍針。
四曰鋒針,主癰熱出氣,故此曰刺大者用鋒針。
六曰圓利針,主取遠痹者也,故此曰刺小者用圓利針。
一曰镵針,主熱在頭身,故此曰刺熱者用镵針。
七曰毫針,主寒熱痛痹在絡,故此曰刺寒者用毫針。
】
【張志聰曰:此申明五者之病,皆在皮膚肌肉之氣分,故所用之針,皆取痹于肌肉者也。
】
請言解論。
與天地相應,與四時相副,人參天地,故可為解。
下有漸洳,上生葦蒲,此所以知形氣之多少也。
陰陽者,寒暑也。
熱則滋雨而在上,根荄少汁。
人氣在外,皮膚緩,腠理開,血氣減,汗大洩,皮淖澤。
寒則地凍水冰,人氣在中,皮膚緻,腠理閉,汗不出,血氣強,肉堅濇。
當是之時,善行水者不能往水,善穿地者不能鑿凍,善用針者亦不能取四厥。
血脈凝結堅搏,不往來者,亦未可即柔。
故行水者,必待天溫,冰釋凍解,而水可行、地可穿也,人脈猶是也。
治厥者,必先熨調和其經,掌與腋,肘與腳,項與脊以調之,火氣已通,血脈乃行;然後視其病,脈淖澤者刺而平之,堅緊者破而散之,氣下乃止。
此所謂以解結者也。
【馬莳曰:此詳言針論之義,而有解結之法也。
伯言請以言解針論之義,必即天地四時為應為副,而以人身參之,始可為解。
是故地下有漸洳,則上生葦蒲,人禀天地之氣有厚薄,斯有形氣之多少也。
天地之陰陽者,即寒暑也。
暑熱則地氣上蒸而滋雨,氣在于上,所以物之氣亦不在下而在上,其根荄當少汁。
至以人身論之,其氣當在表,以皮膚則緩,以腠理則開,以血氣則減,以汗則大洩,而皮上淖澤,此人得天地之暑熱,故氣之在外者如此。
若天地氣寒,則地凍水冰,氣尚在裡,以皮膚則緻密,以腠理則閉,以汗則不出,以血氣則強硬,以肌肉則堅濇。
當是之時,其水成冰,雖善行水者,不能使水之往流;其地正凍,雖善穿地者,不能鑿凍;人氣在中,雖善用針者,不能取四肢厥逆之脈。
血脈凝堅結聚,不能往來,未可使之即能和柔。
故行水者,必待天溫,冰釋凍解,而水可行,地可穿也,人身之脈亦猶是。
故治四肢厥逆之脈者,必先用火以熨調之,和其各經,凡掌與腋,肘與腳,項與脊,無不熨之,使火氣已通,血脈乃行,然後視其病脈之淖澤者,則刺而平複之,其脈堅緊者,則破而散之,候其氣下乃止針。
此乃針論解結之法也。
】
【張志聰曰:此解論所受于天之氣,從陰而生,自下自上,應天地之寒暑往來,随四時之生長收藏者也。
漸洳,濡濕之地也。
葦蒲生于水中,其質柔弱,中抽堅莖,名曰蒲槌。
内剛外柔為堅。
心之坎水,以比人之元陽生于精水之中。
故曰此所以知形氣之多少也。
謂充于形中之氣,生于天一水中,知所秉之厚薄,則知氣有多少矣。
人之陰陽出入,應天地之寒暑往來,熱則滋雨在上,而萬物之根荄少汁,蓋言精水亦随氣而上出者也。
熱則人氣在外,腠理開而汗大洩,津氣外洩,故在内之血氣減少,此言人之血氣,本于下焦之精氣也。
地凍水冰,則天氣收藏,而人氣在中,皮膚緻密,而汗不出,精氣内藏,故血氣自強也。
善行水者不能鑿冰,善用針者不能取四厥,謂氣随天地之寒暑出入,非人力之所能強也。
治厥者,必先熨通其氣也,調和其經,通其經也,謂所受于天之精氣,行于經脈之外内者也。
調之掌與腋,肘與腳,項與脊,謂血氣之行于上下四旁,無處不到也。
淖澤者行之太過,當刺而平之。
緊濇者濇滞不通,當破而散之,此所謂以針而解結者也。
】
用針者,必先察其經絡之實虛,切而循之,按而彈之,視其應動者,乃後取之而下之。
【馬莳曰:此言用針者,有先察後取之義,亦承上文先熨後行之意而推廣之也。
凡用針者,必先察其經絡之或虛或實,則實者當瀉,虛者當補,穴在何經,切而循之,按而彈之,視其氣之來應而動者,然後取其穴而下針斯可也。
】
【張志聰曰:此申明血氣之行于脈中也。
《内經》雲:絡滿經虛,瀉陽補陰;經滿絡虛,瀉陰補陽。
蓋以裡之經脈為陰,外之絡脈為陽,血氣之行于脈中,從經而脈,脈而絡,絡而孫,故必先察其經絡之虛實而後取之。
】
六經調者,謂之不病,雖病謂之自已也。
一經上實下虛而不通者,此必有橫絡盛加于大經,令之不通,視而瀉之,此所謂解結也。
【馬莳曰:此言六經調者為不病,而一經病者,即用解結之法也。
手足各有三陰三陽,謂之六經也。
六經之脈各調和者,謂之不病,内有一經之脈,上實下虛而不通,此則足經之氣,厥逆而上,故上實而下虛。
其在外必有橫絡之脈,盛加于大經之中,令其不通,乃視之可見者也。
當視而瀉之,此亦所謂解結之法也。
】
【張志聰曰:此申明血氣之行于脈外也。
六經者,手足之十二經别也。
大經者,經隧也。
經隧者,五髒六腑之大絡也。
胃腑所出之氣血,充于皮膚分肉之間者,從髒腑之大經,而外出于皮膚橫絡者,經脈之支别也。
如一經上實下虛而不通者,此必有經脈之橫絡,盛加于大經而令之不通也。
故視而瀉之,此所謂解結也。
此二節論水谷所生之血氣,榮于脈中,充于膚腠,各有道路也。
闵士先曰:以此二節,列于篇中者,分别合并而充身之真氣各别也,當以自費之義參之。
】
上寒下熱,先刺其項太陽,久留之,已刺則熨項與肩胛,令熱下合乃止,此所謂推而上之者也。
【馬莳曰:此治上冷下熱之法也。
凡上冷下熱者,先刺其項,乃足太陽膀胱經穴也。
久留其針,候其氣至而熱。
且方已入針之時,必熨項與肩胛中,令其熱與下合乃止針。
此其熱在于下者,若或推之而上,所謂推而上之之法也。
】
【張志聰曰:此言下焦所生之氣,從下而上也。
太陽為諸陽主氣,而太陽之氣,生于膀胱水中,上寒下熱,此太陽之氣留于下而不上,故先刺其項太陽,久留之以候氣至,已刺則熨項與肩胛,令火熱與下之陽氣交合乃止,此所謂推而上之者也。
】
【闵士先曰:本經凡曰項太陽,皆在氣分上看,取表氣,故不言經穴。
】
【趙庭霞曰:少陰太陽主水火之标本,故俱用火以溫氣。
】
上熱下寒,視其虛脈而陷之于經絡者取之,氣下乃止,此所謂引而下之者也。
【馬莳曰:此治上熱下冷之法也。
凡上熱下冷者,視其下脈之虛而陷之,于經絡者補之,使上之氣下乃止。
此其熱在于上者,若引而下之,所謂引而下之之法也。
】
【張志聰曰:此言上焦所生之氣,從上而下也。
上焦開發宣五谷味,熏膚充身澤毛,是謂氣,此上焦之氣,從上而下。
如上熱下寒,當視其虛脈而陷之,于經絡者取之此因脈虛而氣陷于脈内,不能熏膚熱肉,故下寒也。
故當取之于經,俟氣下乃止,此所謂引而下之者也。
】
大熱遍身,狂而妄見妄聞妄言,視足陽明及大絡取之。
虛者補之,血而實者瀉之。
因其偃卧,居其頭前,以兩手四指,挾按頸動脈久持之,卷而切之,下至缺盆中,而複止如前,熱去乃止。
此所謂推而散之者也。
【馬莳曰:此治大熱之法也。
上文上寒下熱,上熱下寒,其熱非遍身者也。
今大熱遍身,狂而聞見言語,以無為有,則熱之極也。
足陽明經多氣多血,為五髒六腑之海,故當視其足陽明之大絡取之。
虛則補之,血而實者則瀉之。
又必因病人偃卧之際,醫工居其頭前,以兩手各用大指食指共四指,挾其頸之動脈而按之,即人迎大迎處也。
又久而持之,又卷而切之,下至缺盆之中而後止;又如前法行之,候其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