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止。
此所謂推而散之之法也。
】
【張志聰曰:此言中焦所生之氣,從中而出,散行于上下者也。
中焦之氣,陽明水谷之悍氣也。
大熱遍身,狂而妄見妄聞,此陽明之氣逆而為熱狂也。
故當視足陽明之皮部及大絡取之。
虛者補之,如逆于血脈之中而血實者瀉之。
蓋中焦之氣,從大絡而出于皮膚者也。
其悍氣之上沖頭者,循咽上走空竅,出顑下客主人,循牙車,複與陽明之脈相合并,下人迎,從膺胷而下至足跗,故當因其偃卧,居其頭前,以兩手四指,挾按頸中人迎之動脈,久持之。
蓋使悍熱之散于脈外,勿使合于脈中,此所謂推而散之者也。
以上三節,申明膚表之氣,又有從上中下之三道而出者。
是所受于天,與谷氣并而充身者,又有三氣也。
明乎陰陽血氣離合出入之道,全經大義,思過半矣。
】
黃帝曰:有一脈生數十病者,或痛或癰,或熱或寒,或癢或痹,或不仁,變化無窮,其故何也?岐伯曰:此皆邪氣之所生也。
【馬莳曰:此言一脈而生數十病者,皆邪氣之所生也。
邪氣者,即下文之虛邪也。
蓋虛邪賊風,善行而數變,故為病之多有如是也。
】
【張志聰曰:此下論邪氣之傷人。
營衛宗氣,則真氣去,邪獨留。
邪氣淫泆,變化無窮。
是以一脈而生數十病也。
】
黃帝曰:餘聞氣者,有真氣,有正氣,有邪氣。
何謂真氣?岐伯曰:真氣者,所受于天,與谷氣并而充身者也。
正氣者,正風也,從一方來,非實風,又非虛風也。
邪氣者,虛風之賊傷人也,其中人也深,不能自去。
正風者,其中人也淺,合而自去,其氣來柔弱,不能勝真氣,故自去。
【中,去聲,下同。
】
【馬莳曰:此承上文而言氣分為三,唯邪氣能傷真氣也。
真氣者,與生俱生,受之于天日,與谷氣相并,而充滿于身者也。
正氣者,正風也,從一方來,此風非實非虛,如春之東風,夏之南風,秋之西風,冬之北風者是也。
其中人也淺,以其風氣之來,柔弱不能勝人真氣故耳。
邪氣者,乃虛風之賊傷人者也,如冬居葉蟄之宮,而風自後來者是也。
其中人也深,不能自去也。
所以變化無窮,而一脈有數十病耳。
】
【張志聰曰:所受于天者,先天之精氣,谷氣者,後天水谷之精氣,合并而充身者也。
正氣者,大塊噫氣,其名為風,從一方來,非實風,又非虛風,此天地之正氣也。
虛風者,從虛鄉來之賊風,傷人正氣,其中人也深,不能自去。
正風者,其中人也淺,與真氣合而自去,蓋其氣來柔弱,不能勝真氣,故自去。
闵士先曰:人秉天地之正氣所生,故天之正氣與人之真氣相合,不能勝真氣者,合并之氣盛也。
】
【朱衛公曰:風出于地隧之中,故其氣來柔弱。
實風者,天之怒氣也。
】
虛邪之中人也,灑淅動形,起毫毛而發腠理,其入深,内搏于骨則為骨痹;搏于筋則為筋攣;搏于脈中則為血閉不通,則為癰;搏于肉,與衛氣相搏,陽勝者則為熱,陰勝者則為寒,寒則真氣去,去則虛,虛則寒;搏于皮膚之間,其氣外發腠理開毫毛,淫氣往來,行則為癢,留而不去為痹,衛氣不行則為不仁。
【馬莳曰:此承上文而言虛邪入人之深,有為骨痹,為筋攣,為癰,為熱,為寒,為癢,為不仁等病也。
虛邪之中人也,初時灑淅惡寒,以振動其形,起人毫毛,發人腠理,其邪既入深,内搏于骨則為骨痹;搏于筋則為筋攣;搏于脈中而血閉不通,則為癰腫。
搏于肉而與衛氣相搏,當是時,陽氣勝者則為熱,乃陽經之氣勝陰經也;陰氣勝者則為寒,乃陰經之氣勝陽經也。
寒則真氣去而且虛,其寒搏于皮膚之間,邪氣外發腠理,開其毫毛,淫氣往來而行,則為癢,留而不去則為痹。
衛氣不行則為不仁,不知痛癢也。
】
【張志聰曰:此言虛邪之傷形也。
灑淅動形,故搏于皮脈肉筋骨而為痹、為攣、為癰、為癢。
陰勝則為寒,寒則真氣去,有傷衛氣,則為不仁,此皆邪氣之所生也。
】
虛邪偏客于身半,其入深,内居營衛,營衛稍衰則真氣去,邪氣獨留,發為偏枯。
其邪氣淺者,脈偏痛。
【馬莳曰:此承上文而言虛邪之入人深則為偏枯,淺則為脈痛,皆變化無窮之義也。
】
【張志聰曰:此邪氣偏客于形,傷其營衛,則真氣去而為偏枯也。
其邪氣淺者,脈偏痛,蓋偏枯者,邪直傷于筋骨也。
】
【闵士先曰:營衛衰則真氣去,當知營衛真氣,同本所生,而各走其道,可離而可合者也。
】
虛邪之入于身也深,寒與熱相搏,久留而内着,寒勝其熱,則骨疼肉枯,熱勝其寒,則爛肉腐肌為膿,内傷骨,内傷骨為骨蝕。
有所疾前筋,筋屈不能伸,邪氣居其間而不反,發為筋溜。
有所結,氣歸之,衛氣留之,不得反,津液久留,合而為腸溜,久者數歲乃成,以手按之柔。
已有所結,氣歸之,津液留之,邪氣中之,凝結日以易甚,連以聚居為昔瘤,以手按之堅。
有所結,深中骨,氣因于骨,骨與氣并,日以益大,則為骨疽。
有所結,中于肉,宗氣歸之,邪留而不去,有熱則化而為膿,無熱則為肉疽。
凡此數氣者,其發無常處而有常名也。
【馬莳曰:此承上文而悉舉虛邪中人之病,亦變化無窮之義也。
虛邪入于人者既深,則寒與熱相搏,如久留而内者,其寒勝夫熱,則為骨疼而肉枯,熱勝夫寒,則為肉爛而肌腐,且為膿及内傷其骨也。
内傷其骨,則為骨蝕,骨蝕者骨有所損也,必有其所。
如内傷其筋,而疾在前筋,則筋自屈而不得伸;邪氣居其中而不出,則發為筋溜,筋溜者筋有所流注也,亦必有其所。
如邪氣有所結而歸于内,衛氣亦留于内而不得出,以反于外,所以津液亦久留于其中,則合而為腸溜,腸溜者腸有所流注也,久者數歲乃成,以手按之,則可至于柔,然亦必有其所。
如或邪氣之結者歸于内,津液留于内,而又有邪氣中之,則凝結易,至于日甚,遂緻相連而聚于其内,則為昔瘤,言非一日而成者也。
以手按之,則堅而有定所也。
又或結深中骨,則邪氣因于骨,骨與氣并,日以益大,則為骨疽,亦有其所。
若或結氣中之于肉,上焦宗氣正行于其所,被邪氣留而不去,如有熱則化而為膿,如無熱則止為肉疽。
凡此數等邪氣,其發雖無一定之處,而各有一定之名也。
】
【張志聰曰:此虛邪傷氣而病形也。
寒與熱搏者,形中之陰陽二氣也。
蓋形舍氣,氣歸形,形氣之相合也。
是以傷形則病氣,傷氣則病形。
結氣歸之者,寒熱相搏之氣,歸于邪留之形所也。
凡此數氣者,其發無定處,而有肉枯、骨蝕、筋溜、昔瘤之定名也。
末論邪氣病形,則真氣去而營衛傷,蓋真氣者,出入于節之交,遊行于皮膚肌腠之間者也。
】
衛氣行篇第七十六
【馬莳曰:詳論衛氣之行,故名篇。
】
黃帝問于岐伯曰:願聞衛氣之行,出入之合何如?伯高曰:歲有十二月,日有十二辰,子午為經,卯酉為緯。
天周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星,房昴為緯,虛張為經。
是故房至畢為陽,昴至心為陰。
陽主晝,陰主夜。
故衛氣之行,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晝日行于陽二十五周,夜行于陰二十五周,周于五髒。
是故平旦陰盡,陽氣出于目,目張則氣上行于頭,循項下足太陽,循背下至小指之端;其散者,别于目銳眦下手太陽,下至手小指之間外側;其散者,别于目銳眦,下足少陽,注小指次指之間,以上循手少陽之分側,下至小指之間;别者,以上至耳前,合于颔脈,注足陽明以下,行至跗上,入五指之間;其散者,從耳下下手陽明,入大指之間,入掌中;其至于足也,入足心,出内踝,下行陰分,複合于目,故為一周。
【馬莳曰:此言衛氣之行,晝行于陽經,夜行于陰經,而一晝一夜,乃五十度周于身也。
出入者,或出陽經以入陰經,或出陰經以入陽經也。
伯言一歲之内有十二月,一日之中有十二時。
其夜之子時,晝之午時,當為南北之經。
經者,自縱而言之也。
旦之卯時,夕之酉時,當為東西之緯。
緯者,自橫而言之也。
繞天一周有二十八宿,而一方計有七星,四方各七,則四七計有二十八星,其房昴為東西之緯,虛張為南北之經。
是故房至畢,則為星之屬陽者也;昴至心,則為星之屬陰者也。
陽星則主于晝,陰星則主于夜。
故人身衛氣之行,一日一夜,為五十周于身。
其晝日行于陽經二十五周,蓋自足太陽至手陽明也。
夜行于陰經二十五周,蓋自足少陰至足太陰也。
五髒當作五歲,彼六氣自甲子至戊辰五歲,方周百刻,而衛氣則一晝夜而周,故謂之周于五歲也。
何以見晝行陽經者二十五周,是故自平旦之時,則行于陰經者盡矣。
此陽氣者,即衛氣也,出于目之晴明穴,正以目開則衛氣上行于頭,乃循項下足太陽膀胱經之衆穴又循背下至足小指之端至陰穴;其在頭而散者,别于目之銳眦近聽宮穴,下手太陽小腸經,而至于手小指外側之少澤穴;其在頭而又散者别于目銳眦,即足少陽之瞳子髎穴以下,足少陽之經,而注于足第四指間之竅陰穴,又從而上循手少陽之分側以下,至手小指之間關沖穴;其别而散者,以上至耳前,合于颔脈,上近足陽明經之承泣穴,乃注足陽明之經,而下行至足跗面之沖陽穴,五指當作次指,入次指之間厲兌穴;其在頭而散者,從耳下下行手陽明經之迎香等穴,大指當作次指,以入手次指之間商陽穴入手掌中,此則晝行于陽經者如此,計二十五度,至夜則行于陰經,亦二十五度。
其至于足少陰腎經,乃足心之湧泉穴,出内踝下行陰分,自足少陰腎經,而行手少陰心經,手太陰肺經,足厥陰肝經,足太陰脾經,其夜行于陰經者,計有二十五度,至明日平旦陰經已盡,而陽經又受氣,則複因目開而會于目,又自足太陽膀胱經之睛明穴始,謂五十度為一周者以此。
】
【張志聰曰:歲有十二月者,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晝一夜,日随天道環轉,繞地一周而過一度,歲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一周天。
日有十二辰者,夜半為子,日中為午,日出為卯,日入為酉,子位于北,午位于南,卯位于東,酉位于西,子午為經,卯酉為緯,天周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星,是二十八宿,分位于周天之三百六十五度也。
房位于卯,昴位于酉,虛位于子,張位于午,房昴為緯,虛張為經,房度在卯,畢度在酉,房至畢為陽者,日随天道,自東而西,漏下二十五刻,日正中而行,至張度又二十五刻,而行至畢度,此晝日行于陽也。
昴度在酉,心度在卯,昴至心為陰者,日随天道,自西而東,遶地環轉。
漏下二十五刻,夜正中而行至虛度又二十五刻,行至心度,此夜行于陰也。
衛氣之行,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者,謂營行脈中,衛行脈外,循髒腑之手足十二經脈與督脈、任脈、陽蹻、陰蹻之脈度而行,一呼一吸,脈行六寸,水下二刻,計二百七十息,脈行十六丈二尺為一周,晝行二十五周,夜行二十五周,總屬此十六丈二尺之脈度,無分陰與陽也。
其晝行于陽二十五周,夜行于陰二十五周。
周于五髒者,晝行于三陽之分,夜行于五髒之陰,與循經而行者,各走其道。
蓋衛氣之循經而行者,與脈内之營氣,交相循度環轉,晝行于陽,夜行于陰者,與脈外之營氣相将而行,晝行于皮膚肌腠之間,夜行于五髒募原之内,與晝夜循行十六丈二尺之經脈五十周者不同也。
是以平旦氣出于陽而目張,暮則氣入于陰而目瞑。
故下文曰,日行一舍,人氣行一周與十分身之八,蓋言日行一舍,衛氣之循度而行者,環轉于十六丈二尺之一周,與行于三陽之分者亦一周也。
夫衛氣之晝行于陽,夜行于陰者,應日随天道,繞地環轉,衛氣之循經而行者,應月與海水之盛虧于東西,故曰,人與天地參也,與日月相應也。
按厥論曰:陽氣起于足五指之表,陰氣起于足五指之裡。
陽明者表也,為之行氣于三陽。
而衛氣者,陽明水谷之悍氣,合于陽明之颔脈,下行至足跗上,是以衛氣之下,入于五指之間者,合陽明而入于颔脈之人迎,下至足跗,故入于足五指之端,從指井而複出于皮膚之氣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