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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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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針論篇第七十八 黃帝曰:餘聞九針于夫子,衆多博大矣。

    餘猶不能寤,敢問九針焉生?何因而有名?岐伯曰:九針者,天地之大數也,始于一而終于九。

    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時,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風,九以法野。

    黃帝曰:以針應九之數奈何?岐伯曰:夫聖人之起天地之數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黃鐘數焉,以針應數也。

    一者,天也。

    天者,陽也。

    五髒之應天者肺,肺者,五髒六腑之蓋也。

    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陽也。

    故為之治針,必以大其頭而銳其末,令無得深入而陽氣出。

    二者,地也。

    人之所以應土者,肉也。

    故為之治針,必筩其身而圓其末,令無得傷肉分,傷則氣得竭。

    三者,人也。

    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脈也。

    故為之治針,必大其身而圓其末,令可以按脈勿陷,以緻其氣,令邪氣獨出。

    四者,時也。

    時者,四時八風之客于經絡之中為瘤病者也。

    故為之治針,必筩其身而鋒其末,令可以瀉熱出血而痼病竭。

    五者,音也。

    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

    陰與陽别,寒與熱争,兩氣相搏,合為癰膿者也。

    故為之治針,必令其末如劍鋒,可以取大膿。

    六者,律也。

    律者,調陰陽四時,而合十二經脈。

    虛邪客于經絡,而為暴痹者也。

    故為之治針,必令尖如牦,且圓且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

    七者,星也。

    星者,人之七竅。

    邪之所客于經而為痛痹,舍于經絡者也。

    故為之治針,令尖如蚊升(上亡下蟲)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氣固之,真邪俱往,出針而養者也。

    八者,風也。

    風者,人之股肱八節也。

    八正之虛風,八風傷人,内舍于骨解腰脊節腠理之間為深痹也。

    故為之治針,必長其身,鋒其末,可以取深邪遠痹。

    九者,野也。

    野者,人之節解皮膚之間也。

    淫邪流溢于身,如風水之狀而溜,不能過于機關大節者也。

    其為之治針,令小大如铤,其鋒微圓,以取大氣之不能過于關節者也。

    黃帝曰:針之長短有數乎?岐伯曰:一曰镵針者,取法于巾針,去末寸半卒銳之,長一寸六分,主熱在頭身也。

    二曰圓針,取法于絮針,筩其身而卵其鋒,長一寸六分,主治分肉間氣。

    三曰鍉針,取法于黍粟之銳,長三寸半,主按脈取氣令邪出。

    四曰鋒針,取法于絮針,筩其身,鋒其末,長一寸六分,主癰熱出血。

    五曰铍針,取法于劍鋒,廣二分半,長四寸,主大癰膿兩熱争者也。

    六曰圓利針,取法于牦針,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令可深内也,長一寸六分,主取癰痹者也。

    七曰毫針,取法于毫毛,長一寸六分,主寒熱痛痹在絡者也。

    八曰長針,取法于綦針,長七寸,主取深邪遠痹者也。

    九曰大針,取法于鋒針,其鋒微圓,長四寸,主取大氣不出關節者也。

    針形畢矣。

    此九針大小長短法也。

    【寤,同悟。

    鍉,音時。

    深内之内,同納。

    】 【馬莳曰:此言九針所以應天地之數,而詳其大小長短之法也。

    夫九針者,應天地之大數,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四時,五以法五音,六以法六律,七以法七星,八以法八風,九以法九野,正以聖人起天地之數,一以至九,故分天下為九野,若九而九之,則為八十一,乃黃鐘之數亦然也。

    以針應數,故制之為九針耳。

    第一針應天。

    蓋天屬陽,而五髒應天者惟肺,肺為五髒之華蓋,皮則為肺之合,乃人之陽也,故為之治針者,其頭大,象天之陽也,其末銳,令無得深入,而使陽氣出也。

    故下文一曰镵針者,取法于巾針,其頭雖大,其近末約寸半許而漸銳之,計長一寸六分,主熱在頭身者用之,正以出陽氣也。

    第二針應地。

    夫地為土,人之應土者惟肉,故為之治針者,其身雖筩,其末則圓,令無得傷肉分,則邪得竭。

    故下文二曰圓針,取法于絮針,筩其身而卵其鋒,長一寸六分,主治分肉之氣也。

    第三針應人。

    夫人所以成其身而得生者唯血脈,故為之治針者,其身則大,其末則圓,令可以按脈而勿陷,以緻複其正氣,令邪氣獨出耳。

    故下文三曰鍉針,取法于黍粟之銳,長三寸半,主按脈取氣,令邪氣之出也。

    第四針應四時也。

    四時有八風,而客于經絡中乃為瘤病,瘤者留也,痼病也,故為之治針者,必筩其身而鋒其末,令可以瀉其熱,出其血,而使痼病之得竭。

    故下文四曰鋒針,取法于絮針,其身則筩,其末則鋒,長一寸六分,主癰熱出血也。

    第五針應五音。

    夫五音主冬夏之分,以子午而分,所以為病者,陰與陽别,寒與熱争,兩氣相搏,合為癰膿,故為之治針者,令其末如劍鋒,可以取大膿也。

    故下文五曰铍針,取法于劍鋒,廣二分半,長四寸,主大癰膿兩熱相争者也。

    第六針應六律,夫六律所以調陰陽四時而合于人身十二經脈,令虛邪客于經絡而為暴痹,故為之治針者,必令其尖如牦,且圓且銳,其中身則微大,所以取此暴氣也。

    故下文六曰圓利針,取法于牦針,其末微大,其身反小,令可深納,其針長一寸六分,主取癰痹者也。

    第七針應七星。

    蓋天有七星。

    人有七竅,為邪之所客,則舍于經絡而為痛痹,故為之治針者,令尖如蚊(上亡下蟲)之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則正氣因之而複其真,邪雖俱往,以出針而可以養其正氣,不使之外洩也。

    故下文七曰毫針,取法于毫毛,長一寸六分,主治寒熱痛痹在絡者也。

    第八針應八風。

    蓋人之手足,各有股肱關節計八今八正之虛風,即八風以傷人,則内于骨解腰脊節腠理之間為深痹,故為之治針者,必長其身,鋒其末,而可以取深遠之痹。

    故下文八曰長針,取法于綦針,長七寸,正主于取深遠之邪痹也。

    第九針應九野。

    夫人之節解皮膚之間,似地之有九野,而淫邪流泆于身,如風水狀不能通于機關大節,故為之治針者,令小其狀,可大如铤,其鋒微圓,以取大氣之不能過于關節。

    故下文九曰大針者,取法于鋒針,其鋒微圓,正以取大氣不能過關節者也。

    】 【張志聰曰:此篇論九針之大道,應天地之大數,而合之于人,人之身形,應天地陰陽,而合之于針。

    天地人者,三才之道也,天地之大數,始于一而成于三,三而三之而成九,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黃鐘之數焉。

    肺屬金而位尊高,為髒腑之蓋,故應天者肺。

    脾屬土而外主肌肉,故應土者脾。

    血脈者,人之神氣也,故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脈也,經絡出于四肢,以應歲之十二月,故合于四時八風。

    七竅在上,故應天之七星。

    骨有八節,故應八方之風。

    九野者,在天為分野,在地為九州島,在人為頭首膺喉手足腰脅。

    故曰,其氣九州島九竅,皆通于天。

    此針道通于天地,而各有其式,各有其用,人之血氣少有留滞,則為痹為癰,是以九針皆取氣取痹取癰。

    】 黃帝曰:願聞身形應九野奈何?岐伯曰:請言身形之應九野也。

    左足應立春,其日戊寅己醜;左脅應春分,其日乙卯;左手應立夏,其日戊辰己巳;膺喉首頭應夏至,其日丙午;右手應立秋,其日戊申己未;右脅應秋分,其日辛酉;右足應立冬,其日戊戌己亥;腰尻下竅應冬至,其日壬子;六腑膈下三髒應中州,其大禁,大禁太乙所在之日,及諸戊己。

    凡此九日,善候八正所在之處,所主左右上下,身體有癰腫者,欲治之,無以其所直之日潰治之,是謂天忌日也。

     【馬莳曰:此言身形之應九野,而天忌乃所當知也。

    人之左脅,應春分,而乙卯日屬木居左,故應之。

    右脅應秋分,而辛酉日屬金居右,故應之。

    膺喉首頭應夏至,而丙丁日屬火居南,故應之。

    腰尻下竅應冬至,而壬子日屬水居北,故應之。

    至于左足應立春,戊寅己醜日應之,蓋戊己主土兼四方,而寅醜則居東北方也。

    右足應立冬,戊戌己亥日應之,蓋戊己主土兼四方,而戌亥則應西北方也。

    左手應立夏,戊辰己巳日應之,蓋戊己主土兼四方,而辰巳則應東南方也。

    右手應立秋,戊申己未日應之,蓋戊己主土兼四方,而申未則居西南方也。

    六腑與膈下之脾肝腎三髒應于中州,乃大禁者也。

    蓋大禁在諸戊己之日,而太乙所在之日,即如冬至居葉蟄、立春居天留、春分居倉門、立夏居陰洛之類是也,亦宜禁之。

    凡此九者,善候八正所在之處,則主左右上下身體有癰腫者,苟欲治之,無以其所值之日治而潰之,是乃天忌之日,不可以輕犯也。

    】 【張志聰曰:九野者,九州島之分野也。

    按星書立春應天文箕尾分野禹貢冀州之域,春分應天文心房分野禹貢徐州之域,立夏應天文翼轸分野禹貢荊州之域,夏至應天文井鬼分野禹貢雍州之域,立秋應天文參井分野禹貢梁州之域,秋分應天文奎婁分野禹貢兖州之域,立冬應天文危室分野禹貢青州之域,冬至應天文牛鬥分野禹貢揚州之域,中州應天文張柳分野禹貢豫州之域。

    蓋地有九野九州島,人有九竅九髒,皆上通于天氣,是以身形應九野,而合于天之四時八節也。

    手足之主戊己者,土屬四肢也。

    歲半以上,天氣主之;歲半以下,地氣主之。

    膺喉頭首應夏至者,身半以上為陽也;腰尻以下應冬至者,身半以下為陰也。

    丙午屬火,故主夏;壬子屬水,故主冬。

    脅主外内出入之樞,故主春秋二分,蓋春主陽氣上而陰氣下,秋主陰氣上而陽氣下也。

    乙卯屬木,主于東方,故其日乙卯;辛酉屬金,主于西方,故其日辛酉。

    六腑膈下三髒,居形身之中而在下,故應地之中州。

    太乙所在之日,謂移宮出遊之一日,并立中宮之日也。

    八正者,八方之正位,所以候八風之虛邪以時至者也。

    所直之日,謂太乙所在之日,及諸戊己。

    凡此九者,是謂天忌日也。

    王子律曰:按《遁甲經》雲:六戊為天門,六己為地戶,故為天忌。

    盧良侯曰:肺應天,心應日,故止膈下之三髒應地。

    倪仲玉曰:氣從下而上,故左足應立春。

    右足應立冬者,氣複歸于下也。

    】 形樂志苦,病生于脈,治之以灸刺。

    形苦志樂,病生于筋,治之以熨引。

    形樂志樂,病生于肉,治之以針石。

    形苦志苦,病生于咽喝,治之以甘藥。

    形數驚恐,筋脈不通,病生于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藥。

    是謂形。

     【馬莳曰:此言病有形志之苦樂不同,而治之者亦異也。

    形在外,志在内有等外形雖樂,而内志則苦,故志屬于心,心合于脈,所以病在于脈也,當灸刺随宜以治之。

    有等外形不樂,而内志則樂,則筋以勞而傷,所以病生于筋也,當火熨導引治之。

    有等外形既樂,而内志亦樂,則血氣凝滞,病生于肉,當以針石治之。

    有等外形既苦,而内志亦苦,則血氣枯焦,病生于咽隘,當以甘和之藥治之。

    有等形受勞苦,數被驚恐,筋與血脈皆不相通,則病生為不仁,不仁者,痛癢不知也,當按摩酒藥兼用之。

    是皆五形五志之受病者如此。

    】 【張志聰曰:此言人有貴賤君子小人之不同,形志有偏苦偏樂之異,故治法亦宜守一勿失也。

    夫富貴之人,形樂志苦,村野之人,形苦志樂,形樂者四體不運,則血氣留滞,故當治之以灸刺而通血脈。

    形苦者勞其筋骨,故當治之以熨引,以舒其筋。

    形樂志樂,則心廣體胖,故當治之針石以疏其氣。

    志者,心之所發也。

    咽乃胃腑之門,而胃主肌形,喝當作(骨曷),(骨曷)骭也乃蔽心之骨,而内應于心髒,故形志皆苦者,病生于咽(骨曷),此病在不足,故當調之以甘藥也。

    驚傷心肝,恐則傷腎,是以形數驚恐,則筋脈不通,榮氣不行,則為不仁,此病因于内,故當治之以按摩醪藥,是謂五形志也。

    】 五髒氣:心主噫,肺主欬,肝主語,脾主吞,腎主欠。

     【馬莳曰:此言五髒之氣為病也。

    按三部九候論曰:心為噫,脈解篇雲:所謂上走心為噫者,陰盛而上走陽明,陽明絡于心,故上走心為噫也。

    本經口問篇黃帝曰:人之噫者何氣使然?岐伯曰:寒氣客于胃,厥逆從下上散,複出于胃,故為噫。

    夫曰心為噫,又曰寒氣客于胃,正以心氣主噫,而胃又有寒,故從之而轉耳。

    至于本經經脈篇論脾之為病,亦曰善噫,蓋脾胃之病無以異也。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言肺在變動為欬,故肺主于欬也。

    又曰肝在聲為呼,而此曰語者,彼言聲而此言病也。

    吞者,食咽也,然病時氣亦能吞也。

    欠者,張口轉氣也。

    本經口問篇黃帝問曰:人之欠者何氣使然?岐伯答曰:衛氣晝日行于陽,半夜則行于陰,陰者主夜,夜者卧,陽者主上,陰者主下,故陰氣積于下,陽氣未盡,陽引而上,陰引而下,陰陽相引,故數欠,此陰陽之上下也。

    】 【張志聰曰:此以下明乎九針之道,更當知五運六氣之微,合人之五髒六腑十二經脈也。

    噫者,中焦之逆氣。

    本經曰,陰陽上下相引,故數欠,當瀉足少陰,補足太陽,蓋腎氣上逆,欲引而下,則為欠。

    】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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