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法
黃帝素問
四時刺逆從論
厥陰有餘病陰痹,不足病生熱痹;滑則病狐疝風,濇則病少腹積氣。
少陰有餘病皮痹、隐轸,不足病肺痹;滑則病肺風疝,濇則病積溲血。
太陰有餘病肉痹寒中,不足病脾痹;滑則病脾風疝,濇則病積心腹時滿。
陽明有餘,病脈痹身時熱,不足病心痹;滑則病心風疝,濇則病積時善驚。
太陽有餘病骨痹身重,不足病腎痹;滑則病腎風疝,濇則病積善時巅疾。
少陽有餘病筋痹脅滿,不足病肝痹;滑則病肝風疝,濇則病積,時筋急目痛。
【注有餘者,多氣少血。
不足者,血氣皆少。
滑者,陽氣盛,微有熱。
濇者,多血少氣,微有寒。
痹者閉也,血氣留着于皮肉筋骨間而為痛也。
氣病之謂疝,血病之謂積。
蓋氣盛而生熱,則為疝痛;血多而凝泣,故成積也。
厥陰者,陰之極也。
陰極而陽生,得中見少陽之火化,故有寒有熱也。
厥陰主春,生風木之氣,故首論厥陰焉。
三陰三陽,有多血少氣者,有多氣少血者,惟陽明血氣皆多,蓋血氣之生于陽明也。
榮血行于脈中,乃陽明水谷之精,上歸于心,淫精于脈,脈氣歸于肺,肺朝百脈,輸精于皮毛,毛脈合精,行氣于腑。
腑者在外之皮肉筋骨也。
腑精與神明相合而通于五髒,氣複歸于權衡,此脈氣之生始出入也。
是以陽明之有餘不足,則為脈痹、心痹。
心主脈而上歸于肺,肺主皮毛,毛脈合精于皮膚之間,是以少陰之為皮痹、肺痹也。
脈氣散于皮毛,複從太陰所主之肉,少陽所主之筋,太陽所主之骨而内通于五髒,是以有餘而在外則為肉痹、筋痹、骨痹,不足而陷于内則為脾痹、肝痹、腎痹矣。
至氣有餘于内而為熱則為疝,血有餘于内而為寒則為積矣。
故所謂風者,熱所生也;所謂身重者,病在氣也;所謂溲血腹滿善驚目痛者,病在血也。
此三陰三陽所主之血氣生始出入,各有太過不及之為病也。
】
五運行大論
尺寸反者死,陰陽交者死。
【注南政北政之歲有寸不應、尺不應之分,如應不應而反應之,是為尺寸相反。
左為陽,右為陰,寸為陽,尺為陰,如陰陽交相應者死。
】
至真要大論
帝曰:夫子言察陰陽所在而調之。
論言人迎與寸口相應,若引繩大小齊等,命曰平。
陰之所在寸口何如?岐伯曰:視歲南北可知之矣。
帝曰:願卒聞之!
【注此申明少陰之所在也。
五運之中,少陰不司氣化,随六氣之陰陽而上下左右,故曰陰之所在何如?聖人南面而立,前曰廣明,後曰太沖。
太沖之地,名曰少陰。
少陰之上,名曰太陽。
蓋太沖坎位也,廣明離位也。
少陰主天一之坎水而上為太陽之離火,是以北政之歲随三陰而在坎,南政之歲從三陽而在離,故有應不應之分焉。
所謂南北者,陰陽也。
五運之中,戊癸化火,以戊癸年為南政,甲乙丙丁己庚辛壬為北政。
五運之政有南有北,少陰之氣有陰有陽,是以随之而上下也。
寸、尺,血脈也。
血乃中焦之汁,流溢于下而為精,奉心神化赤而為血。
故脈始于足少陰腎,而主于手少陰心。
是以診寸尺之陰陽,以征少陰之上下。
】
岐伯曰:北政之歲,少陰在泉則寸口不應,厥陰在泉則右不應,太陰在泉,則左不應。
南政之歲,少陰司天則寸口不應,厥陰司天則右不應,太陰司天則左不應。
諸不應者,反其診則見矣。
【注風寒暑濕燥火,天之陰陽也,三陰三陽上奉之,以司主歲之六氣。
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陰陽也,以司五行之化運。
化運五歲而有遷,而五行之中有二火,故君火不司氣化。
然雖不主運而有所居之位焉。
少陰之上,君火主之,是少陰本于陰而主于陽,是以南政之歲居陽,北政之歲居陰也。
司天在南,在泉在北,此天地之定位。
人面南而診之,寸為陽而在南,尺為陰而在北。
北政之歲,少陰在泉則随陰而居北,是以寸口不應。
不應者脈微而不應于診。
此論寸尺之陰陽南北也。
北政之歲,厥陰在泉則少陰在左,故右不應;太陰在泉則少陰在右,故左不應。
南政之歲,厥陰司天則少陰在左,故右不應;太陰司天則少陰在右,故左不應。
此論人迎寸口之左右也。
諸不應者,謂左右之不應也。
反其診者,以人面南,面北而診之也。
蓋以圖象平置于幾上,以司天在南,在泉在北。
北政之歲,人面北以診之;南政之歲,人面南以診之,則左右之不應可見矣。
夫天上地下,天南地北,此天地之定位也。
人面南而面北者,人居天地氣交之中,随天地之氣而環轉也。
】
帝曰:尺候何如?岐伯曰:北政之歲,三陰在下則寸不應,三陰在上則尺不應。
南政之歲,三陰在天則寸不應,三陰在泉則尺不應。
左右同。
故曰: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
此之謂也。
【注三陰者,以少陰居二陰之中也。
上下者,以天在上而泉在下也。
左右同者,謂尺之左右不應,與寸之左右不應同也。
故知其要者,知少陰之不司氣化,随陰陽而居上居下也;不知其要,流散無窮者,如疏注之議論紛纭,而茫無歸着也。
】
帝曰:其脈至何如?岐伯曰:厥陰之至其脈弦,少陰之至其脈鈎,太陰之至其脈沉,少陽之至大而浮,陽明之至短而濇,太陽之至大而長。
至而和則平,至而甚則病;至而反者病,至而不至者病,未至而至者病;陰陽易者危。
【注此論六氣應六脈也。
厥陰主木,故其脈弦;少陰主火,故其脈鈎;太陰主土,故其脈沉;少陽主火,故大而浮;陽明主金,故短而濇;太陽主水,而為諸陽主氣,故大而長。
如脈至而和則為平人,脈至而甚則為病;脈所至之脈與時相反者病,及時而脈不至者病,未及時而脈先至者病;如三陰主時而得陽脈,三陽主時而得陰脈者,危。
】
帝曰:脈從而病反者,其診何如?岐伯曰:脈至而從,按之不鼓,諸陽皆然。
帝曰:諸陰之反,其脈何如?岐伯曰:脈至而從,按之鼓甚而盛也。
【注此論脈病有标本也。
脈從者,陽病而得陽脈,陰病而得陰脈也。
如太陽陽明之病,其脈至而浮,是脈之從也。
其病反陰寒者,太陽之病從本化,陽明之病從中見之陰化也,故脈雖浮而按之不鼓也。
如少陰厥陰之病,其脈至而沉,是脈之從也,其病反陽熱者,少陰之病從标化,厥陰之病從中見之火化也,故脈雖沉而按之鼓甚也。
是脈有陰陽之化,而病有标本之從也。
再按太陽病頭痛發熱,煩渴不解,此太陽之病本也;如手足攣急,或汗漏脈沉此太陽之病标也。
如少陰病脈沉者,急溫之,宜四逆湯,此少陰之病标也;如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幹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此少陰之病本也。
如陽明病發熱而渴,大便燥結,此陽明之病陽也;如胃中虛冷,水谷不别,食谷欲嘔,脈遲惡寒,此陽明感中見陰濕之化也。
如厥陰病脈微,手足厥冷,此厥陰之病陰也;如消渴,氣上沖心,心中疼熱,此厥陰感中見少陽之火化也。
如太陰标陰而本濕,故當治之以四逆輩;少陽标陽而本火,則宜散之以清涼。
治傷寒六經之病,能于标本中求之,思過半矣。
】
帝曰:其脈應皆何如?岐伯曰:差同正法,待時而去也。
脈要曰:春不沉,夏不弦,冬不濇,秋不數,是謂四塞。
沉甚曰病,弦甚曰病,濇甚曰病,數甚曰病;參見曰病,複見曰病;未去而去曰病,去而不去曰病。
反者死。
故曰氣之相守司也,如權衡之不得相失也。
夫陰陽之氣清淨則生化治,動則苛疾起,此之謂也。
【注正謂四時之正位,言脈同四時之正法,而前後相交。
待時而去者,待終三十度而去也。
如春之沉,尚屬冬之氣交終,正月之三十日而春氣始獨司其令也。
春不沉,則冬氣不交于春;夏不弦,則春氣不交于夏;秋不數,則夏氣不交于秋;冬不濇,則秋氣不交于冬,是四時之氣不相交通而閉塞矣。
四時之氣盛于主位之時,而微于始生,衰于交化,是以甚則病也。
參見者,謂春初之沉弦并見,夏初之弦數并見也;複見者,已去而複見也。
未去而去者,未及三十度而去也;去而不去者,已至三十日應去而不去也。
反者,謂四時反見賊害之脈也。
故曰:氣之相守司也,如權衡之不得相失也。
言四時之氣守于本位司于氣交,猶權衡之不相離也。
四時陰陽之氣清淨則生化治,生化者,生于前而化于後也。
動者,氣之亂也。
】
陰陽類論
帝曰:所謂三陽者,太陽,為經。
三陽脈至手太陰弦浮而不沉,決以度,察以心,合之陰陽之論。
【注手太陰肺也,肺主表而應天。
心乃君火之陽以應日。
太陽之氣生于水中,肺主氣而發原于腎,是以三陽脈至于手太陰,則陰陽相合,皆從陰而樞出于陽也。
弦者,樞脈也。
浮而不沉者,太陽太陰之主開也。
以此而察度之,以心合之,正合于陰陽之類論。
蓋太陽主表,肺主皮毛,應天氣之包乎地之外,是太陽與手太陰之同類也。
太陽之氣,坎中之滿也。
少陰與太陽,标本相合,故心為陽中之太陽,猶日之随天氣而遶地環轉,是太陽與手少陰之同類也。
故以此察其陰陽,斷其行度,正合于陰陽之論也。
】
所謂二陽者,陽明也。
至手太陰弦而沉急不鼓,炅至以病,皆死。
【注二陽,陽明也,陽明主阖。
至手太陰弦而沉急不鼓者,太陰之開,反從陽明之阖,不能鼓動而外出也,是以炅至而為陽明太陰之病者,皆死。
蓋太陰之氣主開而反沉,是天氣之不運行矣。
陽明主清涼之金氣,反為炅熱所傷,是以二氣皆死,乃陰陽類而不相合者也。
炅者,日中之火氣也。
此言陽明之氣不與天氣相合,而亦不與太陽之相合也。
】
一陽者,少陽也。
至手太陰上連人迎弦急懸不絕,此少陽之病也。
專陰則死。
【注一陽者,少陽也,少陽主樞。
樞者從陰而出于陽,從陽而入于陰,外内出入之無息者也。
如至手太陰上連人迎弦急不絕者,少陽惟從太陰之開,而不能樞轉複入,此少陽為太陰之所病也。
如專于陰而不能樞出于陽,是少陽之氣絕于内矣。
】
三陰者,六經之所主也。
交于太陰,伏鼓不浮,上空志心。
【注三陰者,五髒六經之所主也。
五髒内合五行,五行者,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陰陽也。
太陰者,脾土也。
三陰之氣交于太陰,猶六氣之歸于地中,燥勝則地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