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法
醫宗必讀【明?李中梓】
脈法心參
前者四言脈訣,皆言脈象,然而脈有精理,更當深求。
茲曰心參,蓋予之得乎心而應乎手者,亦有得乎心而不能喻諸口者。
若能于此研窮,期于了了明通,方不愧為司命耳。
《脈訣》,高陽生托王叔和之名者也。
自《僞訣》訛傳,脈法久晦,雖辟之者代有其人,奈習之者恬不知改,予欲起而正之,固知微塵無足嶽之能,滴露乏添江之力。
然天下萬世,豈無明眼?雖信予言,或不及信《僞訣》,而信《僞訣》,何如其信《内經》耶?今以《内經》脈法為圖,因以數言正其疵誤。
但細心閱之。
則凫頸蛇足,自當立辨。
此《内經》之三部候法也。
腑不及膽者,寄于肝也;不及大小腸、膀胱者,統于腹中也。
至《僞訣》以大小腸配于寸上,以三焦列于左尺,以命門列于右尺,及乎厥陰膻中,竟置而不言,不可不為之辨,使後學有确然可遵之法也。
夫寸主上焦以候胷中,關主中焦以候膈中,尺主下焦以候腹中,此人身之定位,古今之通論也。
大小腸皆在下焦腹中,《僞訣》越中焦而候之寸上,有是理乎?滑伯仁見及此,以左尺主小腸膀胱前陰之病,右尺主大腸後陰之病,可稱千古隻眼。
《難經》及叔和、啟元皆以三焦有名無形,已為誤矣。
陳無擇創言三焦有形如脂膜,更屬不經。
《靈樞》曰:密理厚皮者三焦厚,粗理薄皮者三焦薄。
又曰:勇士者三焦理橫,怯士者三焦理縱。
又曰:上焦出于胃上口,并咽以上,貫膈而布胷中;中焦亦并胃中,出上焦之後,泌糟粕蒸津液,化精微而為血;下焦者,别回腸注于膀胱而滲入焉。
水谷者,居于胃中,成糟粕下大腸而成下焦。
又曰:上焦如霧,中焦如漚,下焦如渎。
既曰無形,何以有厚薄?何以有縱有橫?何以如霧如漚如渎?何以有氣血之别耶?且又曰:三焦出氣以溫肌肉,充皮膚。
固已明指肌肉之内,髒腑之外為三焦也。
《脈訣》不知其統主一身,妄列于右尺,何不思之甚哉?手厥陰一經,從無定論,金匮真言篇曰:心肝脾肺腎,五髒為陰;膽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六腑為陽,此止十一經耳。
則手厥陰之一經果何在乎?靈蘭秘典篇曰: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
肺者相傅之官,治節出焉。
肝者将軍之官,謀慮出焉。
膽者中正之官,決斷出焉。
膻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
脾胃者,倉廪之官,五味出焉。
大腸者,傳導之官,變化出焉。
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
腎者作強之官,伎巧出焉。
三焦者,決渎尺内兩旁,則季脅也。
尺外以候腎,尺裡以候腹。
中附上,左外以候肝,内以候膈;右外以候胃,内以候脾。
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内以候胷中;左外以候心,内以候膻中。
之官,水道出焉。
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
觀其以膻中足十二經之數,然則配手厥陰經者,實膻中也。
及《靈樞》叙經脈又有胞絡而無膻中,然而曰動則喜笑不休,正與喜樂出焉之句相合。
夫喜笑者,心火所司,則知膻中與心應,即胞絡之别名也。
《靈樞》邪客篇曰:心者五髒六腑之大主,其髒堅固,邪弗能容,容之則心傷,心傷則神去,神去則死矣。
故諸邪之在心者,皆在心之胞絡。
由是察之,胞絡即為膻中,斷無可疑。
膻中以配心髒,自有确據。
心肝脾肺俱各一候,惟腎一髒而分兩尺之候者,為腎有兩枚,形如豇豆,分列于腰脊之左右也。
《刊誤》以兩尺候腎,深合經旨。
《難經》、《脈訣》乃以左尺候腎水,右尺候命門相火,誤矣。
考《明堂》、《銅人》等經,命門一穴,在督脈第十四椎下陷中,兩腎之間。
腎雖水髒而相火寓焉,蓋一陽居二陰之間,所以成乎坎也。
獨不思脈之應于指下者,為有經絡循經朝于寸口。
詳考《内經》,并無命門之經絡也。
既無經絡,何以應診而可列之右尺乎?但當以左腎為水,右腎為火,不可以左為腎,右為命門也。
分配髒腑診候之圖
見圖
尺内兩旁,則季脅也。
尺外以候腎,尺裡以候腹。
中附上,左外以候肝,内以候膈;右外以候胃,内以候脾。
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内以候胷中;左外以候心,内以候膻中。
人迎氣口說
關前一分,人命之主。
左為人迎,右為氣口。
人迎以辨外因,氣口以辨内因。
又曰:人迎緊盛傷于風,氣口緊盛傷于食。
蓋寸部三分,關部三分,尺部三分,三部合計共得九分。
每部三分者,前一分、中一分、後一分也。
此雲關前一分,仍在關上之前一分耳。
人多誤認關前二字,竟以左寸為人迎,右寸為氣口,誤矣。
須知左關前一分,正當肝部,肝為風木之髒,故外傷于風者,内應風髒而為緊盛也。
右關前一分,正當脾部,脾為倉廪之官,故内傷于食者,内應食髒而為緊盛也。
觀其但曰傷于風,勿泥外因而概以六氣所傷者亦取人迎也;但曰傷于食,勿泥内因而概以七情所傷者,亦取氣口也。
古人人迎氣口有兩法,在左右兩手分之,左為人迎,右為氣口。
在右手一手分之,肺在寸為人迎,脾在關為氣口。
蓋肺主皮毛,司腠理,凡風邪來客,先犯皮毛,皆肺經腠理不密所緻也。
脈有不可以言傳說
脈之理微,自古記之。
昔在黃帝,生而神靈,猶曰若窺深淵而迎浮雲。
許叔微曰:脈之理幽而難明,吾意所解,口莫能宣也。
凡可以筆墨載,可以口舌言者,皆迹象也。
至于神理,非心領神會,烏能盡其元微。
如古人形容胃氣之脈,而曰不浮不沉,此迹象也,可以中候求也。
不疾不徐,此迹象也,可以至數求也。
獨所謂意思欣欣悠悠揚揚,難以名狀,非古人秘而不言,欲名狀之而不可得,姑引而不發,躍如于言詞之表,以待能者之自從耳。
東垣至此,亦窮于詞說,而但言脈貴有神。
惟其神也,故不可以迹象求言語告也。
又如形容滑脈,而曰替替然如珠之圓轉;形容濇脈,而曰如雨沾沙;形容緊脈而曰如切繩轉索;形容散脈而曰如楊花散漫;形容任脈而曰寸口丸丸。
此皆迹象之外,别有神理。
就其所言之狀,正惟窮于言語,姑借形似以揣摹之耳。
蓋悟理雖入微之事,然迹象未明,從何處悟入?思境未苦,從何處悟出?必于四言之訣二十七字之法,誦之極其熟,思之極其苦,夫然後靈明自動,神鬼求通。
啟元子曰:欲登泰岱,非徑奚從?欲詣扶桑,無舟莫适。
其是之謂乎?
因形氣以定診說
逐脈審察者,一成之矩也。
随人變通者,圓機之士也。
肥盛之人,氣居于表,六脈常帶浮洪;瘦小之人,氣斂于中,六脈常帶沉數。
性急之人,五至方為平脈;性緩之人,四至便作熱醫。
身長之人,下指宜疏;身短之人,下指宜密。
北方之人,每見實強;南方之人,恒多軟弱。
少壯之脈多大,老年之脈多虛。
酒後之脈常數,飯後之脈常洪。
遠行之脈必疾,久饑之脈必空。
室女尼姑多濡弱,嬰兒之脈常七至。
經曰:形氣相得者生,參伍不調者死。
其可不察于此乎?
診貴提綱說
脈者氣血之先,陰陽之兆,貴得其綱領而提挈之也。
左手為陽,右手為陰。
關前為陽,關後為陰。
浮取為陽,沉取為陰。
數躁為陽,遲慢為陰。
有力為陽,無力為陰。
長大為陽,短小為陰。
明乎此而脈之大端已在是矣。
故曰:約而言之,隻浮沉遲數,已見其梗概;博而考之,雖二十四字,未盡其精詳。
經曰: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
此之謂也。
脈有相似宜辨
洪與虛皆浮也:浮而有力為洪,浮而無力為虛。
沉與伏皆沉也:沉脈行于筋間,重按即見;伏脈行于骨間,重按不見,必推筋至骨乃見也。
數與緊皆急也:脈數以六至得名;而緊則不必六至,惟弦急而左右彈狀如切緊繩也。
遲與緩皆慢也:遲則三至,極其遲慢;緩則四至,徐而不迫。
實與牢,皆兼弦、大、實、長之四象合為一脈也:實則浮中沉三取皆然,牢則但于沉候取也。
洪與實皆有力也:洪則重按少衰,實則按之亦強也。
革與牢皆大而弦也:革則浮取而得,牢則沉取而見也。
濡與弱皆細小也:濡在浮分,重按即不見也;弱主沉分,輕取不可見也。
細與微皆無力也:細則指下分明;微則似有若無,模糊難見矣。
促、結、濇、代,皆有止者也:數,時一止為促;緩,時一止為結;往來遲滞,似止非止為濇;動而中止,不能自還,止有定數為代。
脈有相反宜參
浮沉者,脈之升降也。
遲數者,脈之急慢也。
滑濇者,脈之通滞也。
虛實者,脈之剛柔也。
長短者,脈之盈縮也。
洪微者,脈之盛衰也。
緊緩者,脈之張弛也。
牢革者,脈之内外也。
動伏者,脈之出處也。
促結者,脈之陰陽也。
濡弱者,脈之窮于進退者也。
芤弦者,脈之見于盛衰者也。
經曰:前大後小,前小後大,來疾去徐,來徐去疾,去不盛來反盛,去盛來不盛,乍大乍小,乍長乍短,乍數乍疏,是又二脈之偶見者也。
脈位法天地五行說
北方坎水之位,南方離火之位,東方震木之位,西方兌金之位,中央坤土之位。
人身一小天地,故脈位應之。
試南面而立,以觀兩手之部位:心屬火,居寸,亦在南也;腎屬水,居尺,亦在北也;肝屬木,居左,亦在東也;肺屬金,居右,亦在西也;脾屬土,居關,亦在中也。
以五行相生之理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