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君相化源之病生焉。
或頭目昏眩,或膈塞脹滿,或嘔惡亡陽,或瀉痢疼痛。
救陰者壯水之主,救陽者益火之源。
漸長則生,漸消則死。
虛而不補,元氣将何以複?此實死生之關也。
醫不識此,尚何望其他焉!
實脈邪氣實也,舉按皆強,鼓動有力。
實脈有陰有陽,凡弦洪緊滑之屬皆相類也。
為三焦壅滞之候。
表邪實者,浮大有力,以風寒暑濕外感于經,為傷寒瘴瘧,為發熱、頭痛、鼻塞、頭腫,為筋骨肢體酸疼、癰毒等證。
裡邪實者,沉實有力,因飲食七情内傷于髒。
為脹滿,為閉結,為症瘕,為瘀血,為痰飲,為腹痛,為喘嘔欬逆等證。
火邪實者,洪滑有力,為諸實熱等證。
寒邪實者,沉弦有力,為諸痛滞等證。
凡在氣在血,脈有兼見者,當以類求。
然實脈有真假,真實者易知,假實者易誤。
故必問其所因而兼察形證,必得其神,方是高手。
常變
持脈之道,須明常變。
凡衆人之脈,有素大素小、素陰素陽者,此其賦自先天,各成一局也。
邪變之脈,有倏緩倏疾、乍進乍退者,此其病之驟至,脈随氣見也。
故凡診脈者,必須先識髒脈而後可以察病脈,先識常脈而後可以察變脈。
于常脈中可察人之器局壽夭,于變脈中可察人之疾病吉兇。
診家大要,當先識此。
四診
凡診病之法,固莫妙于脈。
然有病脈相符者,有病脈相左者此中大有元理。
故凡值疑似難明處,必須用四診之法,詳問其病由,兼辯其聲色。
但于本末先後中正之以理,斯得其真。
若不察此,而但謂一診可憑,信手亂治,亦豈知脈證最多真假,見有不确,安能無誤?且常診者知之猶易,初診者決之甚難,此四診之所以不可忽也。
故《難經》以切居四診之末,其意深矣。
陶節庵亦曰:問病以知其外,察脈以知其内,全在活法二字,乃臨證切脈之要訣也。
此義惟汪石山言之最詳,并附于後卷。
獨活
脈義之見于諸家者,六經有序也,髒象有位也,三部九候有則也。
昭然若此,非不既詳且備矣,及臨證用之,則猶如望洋莫測,其孰為要津,孰為彼岸,予于初年亦嘗為此所迷者,蓋屢屢矣。
今而熟察其故,乃知臨岐亡羊,患在不得其獨耳。
茲姑以部位言之,則無不曰:心、肝、腎居左之三部,肺、脾、命居右之三部,而按部以索髒,按髒以索病,鹹謂病無遁情矣。
故索部位者,審之寸則似乎病在心肺也,審之關則似乎病在肝脾也,審之尺又似乎病在兩腎也。
既無無脈之部,又無無病之脈,而病果安在哉?孰是孰非,此難言也。
再察其病倩,則有如頭痛者一證耳,病本在上,兩寸其應也。
若以經髒言之,則少陽陽明之痛,不應在兩關乎?太陽之痛,不應在左尺乎?上下無分,此難言也。
又如淋遺一證耳,病本在下,尺中所主也。
若氣有不攝,病在右寸矣;神有不固,病在左寸矣。
源流無辨,此難言也。
諸如此類,百病皆然。
使必欲以部位言,則上下相關,有不可泥也;使必欲以經髒言,則承制相移,有不可執也。
言難盡意,繪難盡神,無弗然矣。
是可見諸家之所胪列者,亦不過描摸影響,言此失彼,而十不得一,第覺其愈多愈繁,愈繁愈失,而迷津愈甚矣。
故善為脈者,貴在察神,不在察形。
察形者形千形萬,不得其要;察神者惟一惟精,獨見其真也。
獨之為義,有部位之獨也,有髒氣之獨也,有脈體之獨也。
部位之獨者,謂諸部無恙,惟此稍乖,乖處藏奸,此其獨也。
髒氣之獨者,不得以部位為拘也,如諸見洪者皆是心脈,諸見弦者皆是肝脈,肺之浮,脾之緩,腎之石,五髒之中,各有五脈,五脈互見,獨乖者病,乖而強者即本髒之有餘,乖而弱者即本髒之不足,此髒氣之獨也。
脈體之獨者,如經所雲獨小者病,獨大者病,獨疾者病,獨遲者病,獨熱者病,獨寒者病,獨陷下者病,此脈體之獨也。
總此三者,獨義見矣。
夫既謂之獨,何以有三?而不知三者之獨,亦總歸于獨小、獨大、獨疾、獨遲之類,但得其一而即見病之本矣。
故經曰:得一之精,以知死生。
又曰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則流散無窮,正此之謂者。
雖然,獨不易言也,亦不難言也。
獨之為德,為羣疑之主也,為萬象之源也。
其體至圓,其用至活也。
欲得之者,猶縱目于泰山之頂,則顯者顯,隐者隐,固若易中有難也;猶認針于滄海之中,則左之左,右之右,還覺難中有易也。
然不有無岐之目,無二之心,誠不足以因彼之獨,而成我之獨也,故曰獨不難知也,而惟恐知獨者之難其人也。
獨自有真也,而又恐僞辯者假借以文其僻也。
真獨者兼善成于獨善,僞獨者毒己由于毒人。
獨之與毒,音雖若同而利害則天淵矣。
故并及之以識防于此。
上下來去至止
上下來去至止,此六字者深得診家之要,乃滑伯仁所創言者。
第滑氏之說,未盡其蘊,此中猶有精義,餘并續而悉之。
蓋此六字之中,具有三候之法。
如初診之先,即當詳審上下。
上下之義,有升降焉,有陰陽焉,有髒象焉,有補瀉焉。
上下昭然,則證治條分而經濟自見。
此初候之不可不明也。
及診治之候,即當詳察來去。
來去之義,或指下之和氣未來,形證之乖氣未去,此進退可别矣。
或何者為邪氣漸去,何者為生氣漸來,此消長有征矣。
來去若明,則吉兇可辨而權衡在我,此中候之不可不察也。
再統初中之全局,猶當詳見至止。
至止之義,即凡一舉一動,當料其勢所必至;一聞一見,當思其何所底止。
知始知終,庶乎近神矣,此末候之不可不察也。
凡此六字之義,其真診家之綱領乎?故餘續之如此。
胃氣解
凡診脈須知胃氣。
如經曰人以水谷為本,故人絕水谷則死,脈無胃氣亦死。
又曰脈弱以滑,是有胃氣。
又曰邪氣來也緊而疾,谷氣來也徐而和。
又曰五味入口藏于胃,以養五髒氣。
是以五髒六腑之氣味,皆出于胃而變見于氣口,是可見谷氣即胃氣,胃氣即元氣也。
夫元氣之來力和而緩,邪氣之至力強而峻。
高陽生曰:阿阿軟若春楊柳,此是脾家脈四季,即胃氣之謂也。
故凡診脈者,無論浮沉遲數,雖值諸病疊見,而但于邪脈中得兼軟滑徐和之象者,便是五髒中俱有胃氣,病必無害也。
何也?蓋胃氣者,正氣也。
病氣者,邪氣也。
夫邪正不兩立,一勝則一負。
凡邪氣勝則正氣敗,正氣至則邪氣退矣。
若欲察病之進退吉兇者,但當以胃氣為主。
察之之法,如今日尚和緩,明日更弦急,知邪氣之愈進,邪愈進則病愈甚矣;今日甚弦急,明日稍和緩,知胃氣之漸至,胃氣至則病漸輕矣。
即如頃刻之間,初急後緩者,胃氣之來也;初緩後急者,胃氣之去也,此察邪正進退之法也。
至于死生之兆,亦惟以胃氣為主。
夫胃氣中和,旺于四季,故春脈微弦而和緩,夏脈微鈎而和緩,秋脈微毛而和緩,冬脈微石而和緩,此胃氣之常,即平人之脈也。
若脈無胃氣,即名真髒脈見。
真髒,何以當死?蓋人有元氣出自先天,即天氣也,為精神之父;人有胃氣,出乎後天,即地氣也,為血氣之母。
其在後天必本先天為主持,在先天必賴後天為滋養,無所本者死,無所養者亦死。
何從驗之?如但弦、但鈎、但毛、但石之類,皆真髒也,此以孤髒之氣獨見,而胃氣不能相及,故當死也。
且脾胃屬土,脈本和緩,土惟畏木,脈則弦強。
凡脈見弦急者,此為土敗木賊,大非佳兆。
若弦急之微者,尚可救療,弦急之甚者,胃氣其窮矣。
真辨
據脈法所言,凡浮為在表,沉為在裡,數為多熱,遲為多寒,弦強為實,微細為虛,是固然矣。
然疑似中尤有真辨,此其關系非小,不可不察也。
如浮雖屬表,而凡陰虛血少,中氣虧損者,必浮而無力,是浮不可以概言表。
沉雖屬裡,而凡表邪初感之深者,寒束皮毛,脈不能達,亦必沉緊,是沉不可以概言裡。
數為熱,而真熱者未必數,凡虛損之證,陰陽俱困,氣血張皇,虛甚者數必甚,是數不可以概言熱。
遲雖為寒,凡傷寒初退,餘熱未清,脈多遲滑,是遲不可以概言寒。
弦強類實,而真陰胃氣大虧,及陰陽關格等證,脈必滑大而弦健,是強不可以概言實。
微細類虛,而凡痛極氣閉,營衛壅滞不通者,脈必伏匿,是伏不可以概言虛。
由此推之,則不止是也。
凡諸脈中皆有疑似,皆有真僞,診能及此,其必得鸢魚之學者乎?不易言也!不易言也!
從舍辨
凡治病之法,有當舍證從脈者,有當舍脈從證者,何也?蓋證有真假,脈亦有真假。
凡見脈證有不相合者,則必有一真一假隐乎其中矣。
故有以陽證見陰脈者,有以陰證見陽脈者,有以虛證見實脈者,有以實證見虛脈者。
此陰彼陽,此虛彼實,将何從乎?病而遇此,最難下手,最易差錯,不有真見,必緻殺人。
矧今人隻知見在,不識隐微,凡遇證之實而脈之虛者,必直攻其證而忘其脈之真虛也,或遇脈之弦大而證之虛者,亦必直攻其脈而忘其證之虛也。
其間似虛似實,疑本難明,當舍當從,孰知其要?醫有迷途,莫此為甚。
餘嘗熟察之矣:大都證實脈虛者,必其證為假實也;脈實證虛者,必其脈為假實也。
何以見之?如外雖煩熱而脈見微弱者,必火虛也;腹雖脹滿而脈見微弱者,必胃虛也。
虛火虛脹,其堪攻乎?此宜從脈之虛不從證之實也。
其有本無煩熱而脈見洪數者,非火邪也;本無脹滞而脈見弦強者,非内實也。
無熱無脹,其堪瀉乎?此宜從證之虛,不從脈之實也。
凡此之類,但言假實,不言假虛,果何意也?蓋實有假實,虛無假虛。
假實者病多變幻,此其所以有假也;假虛者,虧損既露,此其所以無假也。
大凡脈證不合者,中必有奸,必先察其虛以求根本,庶乎不誤,此誠不易之要道也。
真實假虛之候,非曰必無,如寒邪内傷或食停氣滞而心腹急痛,以緻脈道沉伏或促或結一證,此以邪閉經絡而然,脈雖若虛,而必有痛脹等證可據者,是誠假虛之脈,本非虛也。
又若四肢厥逆或惡風怯寒而脈見滑數一證,此中熱極生寒,外雖若虛,而内有煩熱便結等證可據者,是誠假虛之病、本非虛也。
大抵假虛之證,隻此二條。
若有是實脈而無是實證,即假實脈也;有是實證而無是實脈,即假實證也。
知假知真,即知所從舍矣。
近見有治傷寒者,每以陰脈作伏脈,不知伏脈之體雖細雖微,亦必隐隐有力,亦必明明有證,豈容任意胡猜以草菅人命哉?仁人必不然也。
又有從脈從證之法,乃以病有輕重為言也。
如病本輕淺,别無危候者,但因見在以治其标,自無不可,此從證也。
若病關髒氣,稍見疑難,則必須詳辨虛實,憑脈下藥,方為切當。
所以輕者從證十惟一二,重者從脈十當八九,此脈之關系非淺也。
雖曰脈有真假,而實由人見之不真耳,脈亦何從假哉!
逆順
凡内出不足之證,忌見陽脈,如浮洪緊數之類是也。
外入有餘之病,忌見陰脈,如沉細微弱之類是也。
如此之脈,最不易治。
凡有餘之病,脈宜有力有神,如微濇細弱而不應手者,逆之兆也。
凡不足之病,脈宜和緩柔軟,若洪大搏擊者,亦為逆也。
凡暴病,脈來浮洪數實者為順;久病,脈來微緩軟弱者為順。
若新病而沉微細弱,久病而浮洪數實者,皆為逆也。
凡脈證貴乎相合,設若證有餘而脈不足,脈有餘而證不足,輕者亦必延綿,重者即危亡之兆。
經曰:脈小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