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無理趣。
原其初意,不過托此以為徼利之媒。
後世不察,遂相傳習,莫有能辨其非者。
又或為之語曰:太素雲者,指貴賤窮通禀于有生之初而言也。
然脈可以察而知之,非謂脈名太素也。
予曰固也,然則太素之所診者,必不出于二十四脈之外矣。
夫二十四脈,皆主病言,一脈見則主一病,貧賤富貴何從而察之哉?假如浮脈,其診為風,使太素家診之,将言其為風耶?抑言其為貴賤窮通耶?二者不可得兼。
若言其為風,則其所知亦不過病也。
若遺其病,而言其為貴賤窮通,則是近而病諸身者尚不能知,安得謂之太素!則遠而違諸身者,必不能知之也。
蓋貴賤窮通,身外之事,與身之氣血了不相幹,安得以脈而知之乎?況脈之變見無常,而天之寒暑不一,故四時各異其脈,必不能久而不變,是以今日診得是脈,明日診之而或非,春間診得是脈,至夏按之而或否,彼太素者以片時之尋按,而斷一生之休咎,殆必無是理。
然縱使億則屢中,亦是捕風捉影,彷佛形容,安有一定之見哉!噫,以脈察病,尚不知病之的,而猶待乎望聞問,況能知其他乎?且脈兆于岐黃,演于秦越,而詳于叔和。
遍考《素》、《難》、《脈經》,并無一字言及此者,非隐之也,殆有必不可誣者耳。
巢氏曰:太素者善于相法,特假太素以神其術耳。
誠哉言也!足以破天下後世之惑矣。
又有善伺察者,以言餂人陰得其實,故于診按之際,肆言而為欺妄,是又下此一等,無足論也。
雖然,人禀天地之氣以生,不能無清濁純駁之殊,禀之清者血氣清,而脈來亦清,清則脈形圓淨,至數分明。
吾診乎此,但知其主富貴而已。
若曰何年登科,何年升授,何年招财,何年得子,吾皆不得而知矣。
禀之濁者血氣濁,而脈來亦濁,濁則脈形不清,至數混亂。
吾診乎此,但知其主貧賤而已。
若曰某時招悔,某時破财,某時損妻,某時克子,吾亦莫得而知矣。
又有形濁而脈清者,此謂濁中之清,質清而脈濁者,此謂清中之濁。
又有形不甚清,脈不甚濁,但浮沉各得其位,大小不失其等,亦主平穩而無大得喪也。
其他言有所未盡,義有所未備,學者可以類推。
是則吾之所謂知人者,一本于理而已矣,豈敢妄為之說以欺人哉?噫,予所以着為是論者,蓋以世之有言太素脈者靡不翕然稱美,不惟不能以理析,又從而延譽于人,縱使其言有謬,又必陰與之委曲影射,此所謂誤己而誤人者也。
果何益之有哉!又有迎醫服藥者不惟不先言其所苦,甚至再三詢叩,終于默默。
至有隐疾而困醫者,醫固為其所困,不思身亦為醫所困矣。
此皆世之通患,人所共有,故予不得不詳論之,以緻夫叮咛之意,俾聾瞽者或有所開發焉。
孟子曰: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
吳昆論《太素》可采之句
《太素》之說,固為不經,然其間亦有可采者。
如曰脈形圓淨,至數分明,謂之清;脈形散濇,至數模糊,謂之濁。
質清脈清,富貴而多喜;質濁脈濁,貧賤而多憂。
質清脈濁,此為清中之濁,外富貴而内貧賤,失意處多得意處少也;質濁脈清,此為濁中之清,外貧賤而内富貴,得意處多失意處少也。
若清不甚清,濁不甚濁,其得失相半而無大得喪也。
富貴而壽,脈清而長;貧賤而夭,脈濁而促。
清而促者富貴而夭,濁而長者貧賤而壽,此皆《太素》可采之句也。
然亦不能外乎《風鑒》,故業《太素》者,不必師《太素》,但師《風鑒》,《風鑒》精而《太素》之說自神矣。
至其甚者,索隐行怪,無所不至,是又巫家之教耳。
孔子曰:攻乎異端,斯害也已,正士豈為之哉!
述古
經曰:人迎盛堅者傷于寒,氣口堅盛者傷于食。
此本以陽明太陰之脈,分言表裡。
而王叔和以左為人迎,右為氣口,因緻後人每以左脈辨外感,右脈辨内傷,豈左無内傷而右無外感乎?謬甚謬甚!
詳《内經》三部九候篇,獨小獨大等獨字,即醫中精一之義,診家綱領,莫切于此。
今見諸家言脈,悉以六部浮沉鑿分虛實,顧不知病本何在,既無獨見,焉得确真!故寶命全角論曰:衆脈不見,衆兇弗聞,外内相得,無以形先。
是誠察病之秘旨,必知此義,方可言診。
按玉機真髒篇病在中在外,中外二字乃指邪正為言也。
蓋邪氣來于外,元氣見于中。
邪氣之來皆有餘,故太過,則病在外;元氣之傷惟不足,故不及,則病在中也。
又凡脾家有病,必有形見,故惡者可見。
若其無病,則陰行灌濡,五髒攸賴,而莫知其然。
故善者不可得見,是即所謂胃氣也。
詳代脈之義,本以更代為言。
如宣明五氣篇曰:脾脈代者,謂胃氣随時而更。
此四時之代也。
根結篇曰:五十動而不一代者,謂五髒受氣之盛衰。
此至數之代也。
平人氣象篇曰但代無胃曰死者,謂代無真髒不死也。
由此觀之,則凡見忽大忽小、乍遲乍數,倏而更變不常者,均謂之代。
自王叔和雲:代脈來數中止,不能自還,脈代者死。
自後以此相傳,遂失代之真義。
凡肝脈但弦,腎脈但石,名為真髒者,以其無胃氣也。
若肝當弦而不弦,腎當石而不石,總由谷氣不至,亦以其無胃氣也。
此舉肝腎而言,則五髒皆然。
按邪氣髒腑病形篇曰:濇者多血少氣微有寒。
多血二字,乃傳寫之誤也。
觀本篇下文曰:刺濇者無令其血出。
其為少血可知。
仲景曰:濇者營氣不足,是亦少血之謂。
詳五色篇論人迎氣口,蓋人迎本足陽明之經,脈在結喉兩旁;氣口乃手太陰之經,脈在兩手寸口。
人迎為腑脈,所以候表;氣口為髒脈,所以候裡。
故曰氣口獨為五髒主,此《内經》之旨也。
所以後世但診氣口不診人迎。
蓋以脈氣流經,經氣歸于肺,而肺朝百脈,故寸口為脈之大會,可決死生,而凡在表在裡之病,但于寸口諸部皆可察也。
自王叔和誤以左手為人迎,右手為氣口,且雲左以候表,右以候裡,豈左無裡而右無表乎?訛傳至今,其誤甚矣。
按至真要大論雲:脈至而從者,如陽證見陽脈,陰證見陰脈,是皆謂之從也。
若陽證雖見陽脈,但按之不鼓,而指下無力,則脈雖浮大,便非真陽之候,不可誤認為陽證。
凡諸脈之似陽非陽者,皆然也。
或陰證雖見陰脈,但按之鼓甚而盛者,亦不得認為陰證。
按玉機真髒論篇之義,如前篇言病在中脈虛者為難治,後篇言病在中脈實堅者為難治;前言病在外脈濇堅者為難治,後言病在外脈不實堅者為難治。
前後若乎相反,何也?蓋實邪在中者,脈不宜虛,虛邪在中者,脈不宜實也。
陽邪在表者,宜滑而軟,不宜濇而堅;外邪方盛者,宜實而大,不宜虛而小也。
此中各有精義或者以其為誤,是不達耳。
按胃氣即人之陽氣,陽氣衰則胃氣弱,陽氣敗則胃氣絕,此即死生之大本也。
所謂凡陽有五者,即五髒之陽也。
五髒之氣,必互相灌濡,故五髒之中必各兼五氣,所謂二十五陽也。
是可見無往而非陽氣,亦無往而非胃氣。
無胃氣,即真髒獨見也,故曰死。
身經通考【清?李潆】
看脈之時
平旦陰氣未動,陽氣未散,飲食未進,經脈未盛,絡脈調勻,氣血未亂,故可觀五髒有餘不足,六腑強弱,形之衰盛,以此參伍,決死生之分。
夫脈者血之府也,長則氣治,短則氣病,數則煩心,大則病進,上盛則氣高,下盛則氣脹,代則氣衰,細則氣少,濇則心痛,渾渾革至如湧泉,病進而色弊綿綿,其去如弦絕死。
是以人醉莫與診視,自醉莫診視他人。
或乘車走馬,必待甯息,方與診視。
終不及平旦為佳也。
六氣分合六部圖說
以平治之紀為例,若太過之紀,其氣未至而至,從節前十三日為度。
不及之紀,其氣至而未至,從節後十三日為度。
太過之歲,從左尺浮分起,立春;不及之歲,從左關中分起,立春。
依次而推之,此六氣至理。
如左關脈獨弦大,已知雨水後驚蟄邊有風熱之證,蓋弦主風、大主熱也。
如右尺沉分脈獨緩滞而實大,已知芒種後夏至邊有濕熱之病,蓋緩滞主濕實大主熱也。
若緩滞虛大,乃濕熱相火為患。
蓋緩滞為濕,而虛大為相火也。
内經之脈
以《内經》九候考之,人身分三才之部:上部天,兩額之動脈;上部地,兩頰之動脈;上部人,耳前之動脈。
中部天,手太陰也;中部地,手陽明也;中部人,手少陰也。
下部天,足厥陰也;下部地,足少陰也;下部人,足太陰也。
上部天以候頭角之氣,地以候口齒之氣,人以候耳目之氣;中部天以候肺,地以候胷中之氣,人以候心;下部天以候肝,地以候腎,人以候脾胃之氣。
江州王九達雲:上部天以候頭角,脈在額兩旁瞳子髎、聽會等處,足少陽膽經脈氣所行也;地以候口齒,脈在鼻孔下兩旁,近于巨髎之分,足陽明胃經脈氣所行也;人以候耳目,脈在耳前陷中絲竹空、和髎等處,手少陽三焦經脈氣所行也。
中部天,手太陰肺經,脈在掌後寸口中,是名經渠,即手太陰肺經脈氣所行也;地,手陽明大腸經,脈在手大指次指岐骨間,合谷之分,即手陽明大腸經脈氣所行也;人,手少陰心經,脈在掌後銳骨之端,神門之分,即手少陰心經脈氣所行也。
下部天,足厥陰肝經,脈在氣沖下三寸五厘之分,女子取太沖,在足大指本節後二寸陷中,即足厥陰肝經脈氣所行也;地,足少陰腎經,脈在足内踝後跟骨上陷中太溪之分,即足少陰腎經脈氣所行也;人,足太陰脾經,脈在魚腹上越兩筋之間箕門之分,即足太陰脾經脈氣所行也。
三而三之,謂之九候。
上古診法精詳,故兼取十二經動脈;後世診法簡約,故獨取寸口。
《内經》雲:氣口成寸,以決死生。
氣口既可以決死生,則餘經之動脈可以弗診矣。
況女子取太沖,如何可行?此今古之異也。
從證不從脈
凡病有從證而不從脈者。
如久病無脈,是氣将絕也,主必死。
若不系久病,或暴病無脈,或傷寒痛風,或痰積經閉,或憂驚折傷,或氣運不應,一時無脈,不可便以死斷。
當聽其五音,察其五色,問其所欲所苦,或寒或熱,看病參詳治之。
又如傷寒六七日不大便,目中不了了,無表證,脈雖浮亦有可下者;如大便不難,不可輕下。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無裡證,脈雖沉亦有可汗者,謂身熱而表猶未解也,故用麻黃細辛湯之類微取其汗;如身不發熱,不可輕汗。
東垣雲:形質、肌肉、顔色似不病者,此心病也,不形于脈。
又大去血後勿以脈診,脈雖數為假熱,獨參湯救之,血脫則補氣也。
五髒之輪至也,肺在一與六,心在二與七,脾在三與八,肝在四與九,腎在五與十。
肺心在上屬陽,主呼;肝腎在下屬陰,主吸;脾居中間,陰中有陽,主呼吸之間。
代止之脈在何髒何腑,以此斷生死之期。
石室秘箓【清?陳士铎】
論脈訣
脈訣,《内經》已暢言矣,王叔和又發明之,予又何言!雖然,尚有未備者,不可不一論之。
脈訣大約言愈多則旨益晦,吾獨尚簡要以切脈,不必紛紛于七表八裡也。
切脈之最要者在浮沉,其次則遲數,又其次則大小,又其次則虛實,又其次則滑濇而已。
知此十法,則凡人之病不能出其範圍。
至于死脈尤易觀也,不過魚蝦之遊,禽鳥之啄,屋漏彈石,劈索水流之異也。
知十法之常,即可知六法之變,又何難知人之疾病哉?《靈樞》之形容脈象,不可為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