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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九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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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腑門 扁鵲難經 髒腑 三十二難曰:五髒俱等,而心肺獨在鬲上者,何也?然。

    心者血,肺者氣。

    血為榮,氣為衛,相随上下,謂之榮衛。

    通行經絡,營周于外,故令心肺在膈上也。

     【注滑氏曰:心榮肺衛,通行經絡,營周于外,猶天道之運于上也。

    鬲者,隔也。

    凡人心下有膈膜,與脊脅周回相着,所以遮隔濁氣,不使上熏于心肺也。

    四明陳氏曰:此特言其位之高下耳。

    若以五髒德化論之,則尤有說焉。

    心肺既能以血氣生育人身,則此身之父母也,以父母之尊,亦自然居于上矣。

    《内經》曰:鬲肓之上,中有父母。

    此之謂也。

    】 三十三難曰:肝青象木,肺白象金。

    肝得水而沉,木得水而浮;肺得水而浮,金得水而沉。

    其意何也?然。

    肝者非為純木也,乙角也,庚之柔。

    大言陰與陽,小言夫與婦,釋其微陽,而吸其微陰之氣,其意樂金,又行陰道多,故令肝得水而沉也。

    肺者非為純金也,辛商也,丙之柔。

    大言陰與陽,小言夫與婦,釋其微陰,婚而就火,其意樂火,又行陽道多,故令肺得水而浮也。

    肺熟熟《難經彙注箋正》:熟字可疑。

    古今作注各家,皆從熟字敷衍,無一不牽強難通,不如徐靈胎本作「熱」字為長。

    而複浮者,何也?故知辛當歸庚,乙當歸甲也。

     【注四明陳氏曰;肝屬甲乙木,應角音而重濁。

    析而言之,則甲為木之陽,乙為木之陰;合而言之,則皆陽也。

    以其屬少陽而位于人身之陰分,故為陰中之陽。

    夫陽者必合陰,甲乙之陰陽,本自為配合,而乙與庚通剛柔之道,乙乃合甲之微陽而反樂金,故吸受庚金微陰之氣,為之夫婦。

    木之性本浮,以其受金之氣而居陰道,故得水而沉也。

    及熟之,則所受金之氣去,乙複歸之甲,而木之本體自然還浮也。

    肺屬庚辛金,應商音而輕清。

    析而言之,則庚為金之陽,辛為金之陰;合而言之,則皆陰也。

    以其屬太陰而位于人身之陽分,故為陽中之陰。

    夫陰者必合陽,庚辛之陰陽本自為配合,而辛與丙通剛柔之道,辛乃合庚之微陰而反樂夫火,故就丙火之陽為之夫婦。

    金之性本沉,以其受火之氣炎上而居陽道,故得水而浮也。

    及熟之,則所受之火氣乃去,辛複歸之庚,而金之本體自然還沉也。

    古益袁氏曰:肝為陰木乙也,肺為陰金辛也,角商各其音也。

    乙與庚合,丙與辛合,猶夫婦也,做皆暫舍其本性而随夫之氣習,以見陰陽相感之義焉。

    況肝位鬲下,肺居鬲上,上陽下陰所行之道性随而分,故木浮而反肖金之沉,金沉而反肖火之上行而浮也。

    凡物極則反,及其經制化變革則歸根複命焉,是以肝肺熟而各肖其木金之本性矣。

    紀氏曰:肝為陰中之陽,陰性尚多,不随于木,故得水而沉也。

    肺為陽中之陰,陽性尚多,不随于金,故得水而浮也。

    此乃言其大者耳。

    若言其小,則乙庚、丙辛,夫婦之道也,及其熟而浮沉反者,各歸其所屬,見其本性故也。

    周氏曰:肝蓄血,血陰也,多血少氣,體凝中窒,雖有脈絡内經,非玲珑空虛之比,故得水而沉也。

    及其熟也,濡而潤者轉為幹燥,凝而窒者變為通虛,宜其浮也。

    肺主氣,氣陽也,多氣少血,體四垂而輕泛,孔竅玲珑,脈絡旁達,故得水而浮也。

    熟則體皆揫斂,孔竅窒實,輕舒者變而緊縮,宜其沉也。

    斯物理之當然,與五行造化默相符合耳。

    謝氏曰:此因物之性而推其理也。

    愚謂肝為陽,陰中之陽也,陰性尚多,故曰微陽,其居在下,行陰道也。

    肺為陰,陽中之陰也,陽性尚多,故曰微陰,其居在上,行陽道也。

    熟則無所樂而反其本矣,何也?物熟而相交之氣散也。

    】 三十四難曰:五髒各有聲色臭味,皆可曉知以不?然。

    《十變》言:肝色青,其臭臊,其味酸,其聲呼,其液泣。

    心色赤,其臭焦,其味苦,其聲言,其液汗。

    脾色黃,其臭香,其味甘,其聲歌,其液涎。

    肺色白,其臭腥,其味辛,其聲哭,其液涕。

    腎色黑,其臭腐,其味鹹,其聲呻,其液唾。

    是五髒聲色臭味也。

     【注此五髒之用也。

    聲色臭味,下欠液字。

    肝色青臭臊,木化也,呼出木也;味酸,曲直作酸也;液泣通乎目。

    心色赤臭焦,火化也,言揚火也;味苦,炎上作苦也;液汗,心主血,汗為血之屬也。

    脾色黃臭香,土化也;歌,緩土也,一雲脾神好樂,故其聲主歌;味甘,稼穑作甘也;液涎,通乎口也。

    肺色白臭腥,金化也;哭,慘金也;味辛,從革作辛也;液涕,通乎鼻也。

    腎色黑臭腐,水化也;呻,吟誦也,象水之聲;味鹹,潤下作鹹也;液唾,水之屬也。

    四明陳氏曰:腎位遠,非伸之則氣不得及于息,故聲之呻者自腎出也。

    然肺主聲,肝主色,心主臭,脾主味,腎主液。

    五髒錯綜,互相有之,故雲十變也。

    】 五髒有七神,各何所藏耶?然。

    髒者,人之神氣所舍藏也。

    故肝藏魂,肺藏魄,心藏神,脾藏意與智,腎藏精與志也。

     【注髒者藏也,人之神氣藏于内焉。

    魂者,神明之輔弼也,随神往來謂之魂。

    魄者,精氣之匡佐也,并精而出入者謂之魄。

    神者精氣之化成也,兩精相薄謂之神。

    脾主思,故藏意與智。

    腎者作強之官,技巧出焉,故藏精與志也。

    此因五髒之神,是故五用着于外,七神蘊于内也。

    】 三十五難曰:五髒各有所腑,皆相近,而心肺獨去大腸小腸遠者,何也?然。

    經言心榮肺衛,通行陽氣,故居在上。

    大腸小腸傳陰氣而下,故居在下。

    所以相去而遠也。

     【注心榮肺衛行陽氣而居上,大腸小腸傳陰氣而居下,不得不相遠也。

    】 又:諸腑者皆陽也,清淨之處。

    今大腸小腸胃與膀胱,皆受不淨,其意何也? 【注又問諸腑既皆陽也,則當為清淨之處,何故大腸小腸胃與膀胱皆受不淨耶?】 然。

    諸腑者謂是,非也。

    經言:小腸者受盛之腑也;大腸者傳瀉行道之腑也,膽者清淨之腑也,胃者水谷之腑也,膀胱者津液之腑也,一腑猶無兩名,故知非也。

    小腸者心之腑,大腸者肺之腑,膽者肝之腑,胃者脾之腑,膀胱者腎之腑。

     【注謂諸腑為清淨之處,其說非也。

    今大腸小腸胃與膀胱,各有受任,則非陽之清淨矣。

    各為五髒之腑,固不得而兩名也。

    蓋諸腑體為陽而用則陰,經所謂濁陰歸六腑是也。

    雲諸腑皆陽,清淨之處,惟膽足以當之。

    】 小腸謂赤腸;大腸謂白腸;膽者謂青腸;胃者謂黃腸;膀胱謂黑腸,下焦之所治也。

     【注此以五髒之色分别五腑,而皆以腸名之也。

    下焦所治一句,屬膀胱,謂膀胱當下焦所治,主分别清濁也。

    】 三十七難曰:五髒之氣于何發起?通于何許?可曉以不?然。

    五髒者,當上關于九竅也當上關于九竅也《靈樞》脈度篇作「常内閱于上七竅也」。

    。

    故肺氣通于鼻,鼻和則知香臭矣;肝氣通于目,目和則知黑白矣;脾氣通于口,口和則知谷味矣;心氣通于舌,舌和則知五味矣;腎氣通于耳,耳和則知五音矣。

     【注謝氏曰:本篇問五髒之氣,發于何起,通于何許,答文止言五髒通九竅之義,而不及五髒之發起,恐有缺文。

    愚按五髒發起,當如二十三難流注之說。

    上關九竅,《靈樞》作七竅者是,下同。

    】 五髒不和,則九竅不通。

    六腑不和,則留結為癰。

     【注此二句結上起下之辭。

    五髒,陰也,陰不和則病于内。

    六腑,陽也,陽不和則病于外。

    】 邪在六腑則陽脈不和,陽脈不和則氣留之,氣留之則陽脈盛矣。

    邪在五髒則陰脈不和,陰脈不和則血留之,血留之則陰脈盛矣。

    陰氣太盛,則陽氣不得相營也,故曰格。

    陽氣太盛,則陰氣不得相營也,故曰關。

    陰陽俱盛,不得相營也,故曰關格。

    關格格原缺,據《難經》三十七難補。

    者,不得盡其命而死矣。

     【注此與《靈樞》十七篇文大同小異。

    或雲二十八難其受邪氣,蓄則腫熱,砭射之也十二字,當為此章之結語。

    蓋陰陽之氣太盛而至于關格者必死。

    若但受邪氣蓄,則宜砭射之。

    其者指物之辭,因上文六腑不和及邪在六腑而言之也。

    】 經言氣獨行于五髒,不營于六腑者,何也?然。

    夫氣之所行也,如水之流,不得息也,故陰脈營于五髒,陽脈營于六腑,如環無端,莫知其紀,終而複始,其不覆溢,人氣内溫于髒腑,外濡于腠理。

     【注此因上章營字之意而推及之,亦與《靈樞》十七篇文大同小異。

    所謂氣獨行于五髒,不營于六腑者,非不營于六腑也。

    謂在陰經則營于五髒,在陽經則營于六腑,脈氣周流,如環無端,則無關格覆溢之患。

    而人之氣内得以溫于髒腑,外得以濡于腠理矣。

    四明陳氏曰:腑有邪則陽脈盛,髒有邪則陰脈盛;陰脈盛者陰氣關于下,陽脈盛者陽氣格于上,然而未至于死。

    陰陽俱盛,則既關且格,格則吐食而不下,關則二陰閉不得大小便而死矣。

    髒腑氣和而相營,陰不覆,陽不溢,又何關格之有?】 三十八難曰:髒惟有五,腑獨有六者,何也?然。

    所以腑有六者,謂三焦也。

    有原氣之别焉,主持諸氣,有名而無形,其經屬手少陽。

    此外腑也,故言腑有六焉。

     【注三焦主持諸氣,為原氣别使者,以原氣賴其導引,潛行默運于一身之中,無或間斷也。

    外腑指其經為手少陽而言,蓋三焦外有經而内無形,故雲。

    詳見六十六難。

    】 三十九難曰:經言腑有五,髒有六者,何也?然。

    六腑者,正有五腑也。

    五髒亦有六髒者,謂腎有兩髒也。

    其左為腎,右為命門。

    命門者,精神之所舍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其氣與腎通,故言髒有六也。

    腑有五者何也?然。

    五髒各一腑,三焦亦是一腑。

    然不屬于五髒,故言腑有五焉。

     【注前篇言髒有五,腑有六。

    此言腑有五,髒有六者,以腎之有兩也。

    腎之兩雖有左右命門之分,其氣相通,實皆腎而已。

    腑有五者,以三焦配合手心主也。

    合諸篇而觀之,謂五髒六腑可也,五髒五腑亦可也,六髒六腑亦可也。

    】 四十難曰:經言肝主色,心主臭,脾主味,肺主聲,腎主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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