呻【噫】言呼哭歌
六氣
呬吹呼呵噓唏
五神
志【精】神【性又作脈神】血【魂】氣【魄】意【智又作營意】
五有餘病
脹滿笑不止怒喘喝仰息經溲不利
五不足病
厥逆憂【一作悲】恐息利少氣四肢不用
六情
惡哀怵慮【一作惠好】好喜【一作直喜】威怒樂愚
貪狠廉貞寬大公正陰賊奸邪
八性
欲忌友愛慈【惠悲】氣【正】公私【怨】
五常
智【謹】禮【哲】仁【肅】義【義】信【聖】
五事
聽【聰】視【明】貌【恭】言【從】思【睿】
五咎
急豫狂僭蒙
五音
吟詠肆呼諷唱歌
五聲
羽【四十八絲】征【五十四絲】角【六十四絲】商【七十二絲】宮【八十一絲】
五色
黑赤青白黃
五味
鹹苦酸辛甘
五臭
腐焦膻【臊】腥香
五宜【子來扶母】
酸甘苦鹹辛
五惡【味之惡】
甘鹹辛苦酸
五惡【氣之惡】
燥熱風寒濕
五數
一【六】二【七】三【八】四【九】五【十】
五行
水火木金土
五時
冬夏春秋季夏
五形【《外台》雲:外應五行之形,内法五形之象】
曲兌直屈圓
五畜
豕【《外台》雲豕鼠】羊【《外台》雲蛇馬】雞【《外台》雲虎兔】犬【《外台》雲猴雞】牛【《外台》雲龍羊犬牛】
五谷
大豆麥麻稻【黃黍】稷
五果
栗杏李桃棗
五菜
藿薤韭蔥葵
假令人腎、心、肝、肺、脾為髒,則膀胱、小腸、膽、大腸、胃為腑。
足少陰為腎經,足太陽為膀胱經,下至五髒、五果、五菜皆爾,觸類長之也。
餘皆仿此。
河間六書【金?劉完素】
五髒六腑應五運六氣
五髒六腑,應五運六氣,凡病微則當其本化,甚則兼其鬼賊之化,亢則害承乃制,微則是其本經。
本,髒之本;化,造化之化也。
病甚,則如金衰不能化木,木則生火,木火者,皆陽也,故風火多兼化,則風熱相搏,賊其金也。
髒腑之氣,應乎三陰三陽,實則行乎本化之氣,瀉之;衰則行其勝己之氣,瀉之是為殺其鬼也。
東垣十書【元?李杲】
五髒之氣交變論
五髒别論雲:五氣入鼻,藏于心肺。
《難經》曰:肺主鼻,鼻和則知香臭。
潔古雲:視聽明則清涼,香臭辨而溫暖。
此内受天之氣,而外利于九竅也。
夫三焦之竅開于喉,出于鼻,鼻乃肺之竅。
此體也。
其聞香臭者,用也。
心主五臭,舍于鼻,蓋九竅之用,皆禀長生焉。
夫心長生于酉,酉者肺,故知鼻為心之所用而聞香臭也。
耳者上通天氣,腎之竅也,乃腎之體而為肺之用。
蓋肺長生于子,子乃腎之舍,而肺居其中而能聽音聲也。
一說:聲者天之陽,音者天之陰,在地為五律,在人為喉之竅,在口乃三焦之用,肺與心合而為言出于口也。
此口心之竅開于舌為體,三焦于肺為用,又不可不知也。
肝之竅通于目,離為火,能耀光而見物,故分别五色也。
肝為之舍,腎主藏精,鼻通氣于心肺,故曰主百脈而行陽道。
經雲脫氣者目盲,脫精者耳聾,心肺有病而鼻為之不利,此明耳目口鼻為清氣所奉于天,而心勞胃損,則受邪也。
六腑者,六陽也。
五髒者,五陰也。
肺開竅于鼻,心開竅于舌,脾開竅于口,肝開竅于目,腎開竅于耳,是五陰也。
又有厥陰與督脈會于巅,是六陰也。
耳者腎也,複能聽聲,聲為金,是耳中有肺也。
鼻者肺也,複能聞臭,是鼻中有心也。
舌者心也,複能知味,是舌中有脾也。
目有五輪,通貫五髒。
口為脾,脾為坤土,主靜而不動,故無所兼。
言耳鼻舌各兼一,目兼四,此與督脈共計十三陰也。
腦為諸體體疑作「髓」。
之會,即海也,腎主之,是為十四陰矣。
其用在下,膽、胃、膀胱、大腸、小腸。
天,六腑,氣表,其體在上,其用在下。
其用在上,兩目、兩耳、鼻、口、舌。
地,五髒,血裡,其體在下,其用在上。
問髒腑有幾
答曰:肝、心、脾、肺、腎兼包絡,一名命門,為六髒。
膽、小腸、胃、大腸、膀胱、兼三焦為六腑,計之十二矣,故包則為一腑矣,是為十三矣。
經曰:包移熱于膀胱,則癃溺血。
又雲:包痹者,少腹膀胱按之内痛者,若沃以湯。
注雲:膀胱,包内居之内外二境。
圖雲:膀胱者,包之室也,以是知為十三髒腑矣。
假令脾肺虛,則補其母,謂肺病而補其脾也,則腎自平矣。
假令脾肺實則瀉其子,謂脾病而瀉其肺也,則心自平矣。
《難經》雲:從前來者為實邪,從後來者為虛邪,從所不勝來者為賊邪,從所勝來者為微邪,自病者為正邪。
假令心病,中風得之為虛邪,傷暑得之為正邪,飲食勞倦得之為實邪,傷寒得之為微邪,中濕得之為賊邪。
假令心病得脾脈,土在火之分也。
克火之水退而不敢至,火獨王于南方,是從前來者為實邪也。
前後虛實圖(缺圖)
假令心病得肝脈,木在火之分也。
土退而不敢至,土退而不至,則克火之水随木而至,是從後來者為虛邪也。
假令脾肺虛,脾母能令肺子虛也。
用理中湯,非補脾也,脾中補肺也。
故曰,虛則補其母。
以其脾為生肺之本也,則用人參、白朮之類。
故經曰:滋苗者,必固其根。
此之謂也。
假令脾肺實,肺子能令脾母實也。
用瀉黃散,非瀉脾也,脾中瀉肺也。
故曰,實則瀉其子。
以其脾為生肺之上源,則用栀子、石膏之類。
故經曰:伐下者,必枯其上。
此之謂也。
髒腑标木陰陽論
天陽無圓,氣上外升生浮,晝動輕,燥六腑。
地陰有方,血下内降殺沉,夜靜重,濕五髒。
夫治病者,當知标本。
以身論之,則外為标,内為本;陽為标,陰為本。
故六腑屬陽為标,五髒屬陰為本,此髒腑之标本也。
又髒腑在内為本,各髒腑之經絡在外為标,此髒腑經絡之标本也。
更人身之髒腑、陰陽、氣血、經絡,各有标本也。
以病論之,先受病為本,後傳流病為标。
凡治者必先治其本,後治其标。
若先治其标,後治其本,邪氣滋甚,其病益蓄。
若先治其本,後治其标,雖病有數十證皆去矣。
謂如先生輕病,後滋生重病,亦先治輕病後治重病,如是則邪氣乃伏,蓋先治本故也。
若有中滿,無問标本,先治中滿,謂其急也。
若中滿後有大小便不利,亦無問标本,先利大小便,次治中滿,謂尤急也。
除大小便不利及中滿三者之外,皆治其本,不可不慎也。
從前來者謂實邪,從後來者謂虛邪,此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是也。
治法雲: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
假令肝受心火之邪,是從前來者為實邪,皆瀉其子火也。
然非直瀉其火,十二經中各有金木水火土,當木之分,瀉其火也。
故标本論雲:本而标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标。
既肝受火邪,先于肝經五穴中瀉榮火行間穴是也;後治其标者,于心經五穴内瀉榮火少府穴是也。
以藥論之,入肝經藥為之引,用瀉心火藥為君,是治實邪之病也。
假令肝受腎邪,是從後來者為虛邪,虛邪則當補其母。
故标本論雲: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後治其本。
既受水邪,當先于腎經湧泉穴中補水,是先治其标;後于肝經曲泉穴中瀉水,是後治其本,此先治其标者,推其至理,亦是先治其本也。
以藥論之,入腎經藥為引,用補肝經藥為君是也。
五方之正氣味
東方甲風乙木,其氣溫,其味甘,在人以肝膽應之。
南方丙熱丁火,其氣熱,其味辛,在人以心小腸三焦包絡應之。
中央戊濕,其本氣平,其兼氣溫涼寒熱,在人以胃應之。
中央己土,其本味鹹,其兼味辛甘酸苦,在人以脾應之。
西方庚燥辛金,其氣涼,其味酸,在人以肺大腸應之。
北方壬寒癸水,其氣寒,其味苦,在人以腎膀胱應之。
髒腑瀉火藥
黃連瀉心火。
木通瀉小腸火。
黃芩瀉肺火,栀子佐之。
黃芩瀉大腸火。
柴胡瀉肝火,黃連佐之。
柴胡瀉膽火,亦以黃連佐之。
白芍藥瀉脾火。
石膏瀉胃火。
知母瀉腎火。
黃蘗瀉膀胱火。
柴胡瀉三焦火,黃芩佐之。
以上諸藥,各瀉其火,不唯止能如此,更有治病合為君、合為臣處。
詳其所宜而用,勿執一也。
用藥升降浮沉補瀉法
肝膽味辛,補酸,瀉氣,溫補涼瀉。
肝膽之經,前後寒熱不同,逆順互換,入求責法。
心小腸味鹹,補甘,瀉氣,熱補寒瀉。
三焦命門補瀉同。
脾胃味甘,補苦,瀉氣,溫涼寒熱補瀉,各從其宜,逆從互換,入求責法。
肺大腸味酸,補辛,瀉氣,涼補溫瀉。
腎膀胱味苦,補鹹,瀉氣,寒補熱瀉。
五髒更相平也,一髒不平,所勝平之,此之謂也。
故雲安谷則昌,絕谷則亡。
水去則榮散,谷消則衛亡,榮散衛亡,神無所居。
又仲景雲:水入于經,其血乃成;谷入于胃,脈道乃行。
故血不可不養,衛不可不溫。
血溫衛和,榮衛将行,常有天命矣。
醫學正傳【明?虞抟】
五髒病傳
或問《難經》五十三難曰:經言七傳者死,間髒者生。
然。
七傳者傳其所勝也,間髒者傳其子也。
何以言之?假令心病傳肺,肺病傳肝,肝病傳脾,脾病傳腎,腎病傳心,一髒不再傷,故言七傳者死也。
間髒者,傳其所生也。
假令心傳脾,脾傳肺,肺傳腎,腎傳肝,肝傳心,是子母相傳,周而複始,如環無端,故言生也。
夫經文所謂七傳者,據其數止六傳而已。
謂一髒不再傷,按其數乃有四髒不再受傷。
且其間髒之理未聞有發明之旨,釋者止是随文解義而已,請明辨以釋吾疑,可乎?曰:夫此條言虛勞之證也。
其所謂七傳者,心病上必脫腎病傳心一句。
其一髒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