髒腑門
醫貫【明?趙獻可】
形景圖說
髒腑内景,各有區别。
咽喉二竅,同出一脘,異途施化。
喉在前,主出;咽在後,主吞。
喉系堅空,連接肺,本為氣息之路,呼吸出入,下通心肝之竅,以及諸脈之行氣要道也。
咽系柔空,下接胃,本為飲食之道路,水谷同下,并歸胃中,乃運糧之關津也。
二道并行,各不相犯。
蓋飲食必曆氣口而下,氣口有一會厭,當飲食方咽,會厭即垂,厥口乃閉,故水谷下咽,了不犯喉。
言語呼吸,則會厭開張。
當食言語,則水谷乘氣逆入喉脘,遂嗆而咳矣。
喉下為肺,兩葉白瑩,謂之華蓋,以覆諸髒,虛如蜂窠,下無透竅,故吸之則滿,呼之則虛,一吸一呼,水之有源,無有窮也,乃清濁之交運,人身之橐鑰。
肺之下為心,心有系絡,上系于肺,肺受清氣,下乃灌注。
其象尖長而圓,其色赤,其中竅數,多寡各異,迵不相同,上通于舌,下無透竅。
心之下有心包絡,即膻中也,象如仰盂,心即居于其中,九重端拱,寂然不動。
凡脾、胃、肝、膽、兩腎、膀胱各有一系,系于包絡之旁,以通于心,此間有宗氣積于胷中,出于喉嚨,以貫心脈而行呼吸,即如霧者是也。
如外邪幹犯,則犯包絡。
心不可犯,犯心即死矣。
此下有膈膜與脊脅,周回相着,遮蔽濁氣,使不得上熏心肺。
膈膜之下有肝,肝有獨葉者,有二三葉者,其系亦上絡于心包,為血之海,上通于目,下亦無竅。
肝短葉中有膽附焉,膽有汁藏而不瀉。
此喉之一竅也。
施氣運化,熏蒸流行,以成脈絡者。
如此咽至胃長一尺六寸,通謂之咽門。
咽下是膈膜,膈膜之下有胃,盛受飲食而腐熟之。
其左有脾,與胃同膜而附其上,其色如馬肝赤紫,其形如刀鐮,聞聲則動,動則磨胃,食乃消化。
胃之左有小腸,後附脊脅,左環回周疊積,其注于回腸者外附臍上,共盤十六曲。
右有大腸即回腸,當臍左環回周疊積而下,亦盤十六曲。
廣腸附脊以受回腸,左環疊積下辟,乃出滓穢之路。
廣腸左側為膀胱,乃津液之腑,五味入胃,其津液上行,精者化為血脈以成骨髓,津液之餘留入下部,得三焦之氣施化,小腸滲出,膀胱滲入而溲便注洩矣。
凡胃中腐熟水谷,其精氣自胃之上口曰贲門傳于肺,肺播于諸脈。
其滓穢自胃之下口曰幽門,傳于小腸,至小腸下口曰闌門,泌别其汁,清者滲出小腸而滲入膀胱,滓穢之物則轉入大腸。
膀胱赤白瑩淨,上無所入之竅,止有下口,全假三焦之氣化施行,氣不能化,則閉格不通而為病矣。
此咽之一竅,資生血氣,轉化糟粕而出入如此。
三焦者,上焦如霧,中焦如漚,下焦如渎,主持諸氣以象三才,故呼吸升降,水谷腐熟,皆待此通達,與命門相為表裡。
上焦出于胃口,并咽以上貫膈而布胷中,走腋循太陰之分而行,傳胃中谷味之精氣于肺,肺播于諸脈,即膻中氣海所留宗氣是也。
中焦在中脘,不上不下,主腐熟水谷,泌糟粕,蒸津液,化其精微,上注于肺脈,乃化為血液以奉生身,莫貴于此,即腎中動氣,非有非無,如浪花泡影是也。
下焦如渎,其氣起于胃下脘,别回腸注于膀胱,主出而不納,即州都之官,氣化則能出者,下焦化之也。
腎有二,精所舍也,生于脊膂十四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形如豇豆,相并而曲,附于脊,外有黃脂包裹,裡白外黑,各有帶二條,上條系于心包,下條過屏翳穴後趨脊骨。
兩腎俱屬水,但一邊屬陰,一邊屬陽。
越人謂左為腎右為命門,非也。
命門即在兩腎各一寸五分之間,當一身之中。
《易》所謂一陽陷于二陰之中。
《内經》曰七節之旁,中有小心是也。
名曰命門,是為真君真主,乃一身之太極,無形可見。
兩腎之中,是其安宅也。
其右旁有一小竅即三焦,三焦者是其臣使之官,禀命而行,周流于五髒六腑之間而不息,名曰相火。
相火者,言如天君無為而治,宰相代天行化,此先天無形之火,與後天有形之心火不同。
其左旁有一小竅,乃真陰真水氣也,亦無形,上行夾脊,至腦中為髓海,泌其津液,注之于脈,以榮四末,内注五髒六腑以應刻數,亦随相火而潛行于周身,與兩腎所主後天有形之水不同。
但命門無形之火,在兩腎有形之中為黃庭,故曰五髒之真惟腎為根。
褚齊賢雲:人之初生受胎,始于任之兆,惟命門先具;有命門然後生心,心生血;有心然後生肺,肺生皮毛;有脾然後生腎,腎生骨髓,有腎則與命門合,二數備,是以腎有兩岐也。
可見命門為十二之經主,腎無此,則無以作強而技巧不出矣;膀胱無此,則三焦之氣不化,而水道不行矣;脾胃無此,則不能蒸腐水谷而五味不出矣;肝膽無此,則将軍無決斷而謀慮不出矣;大小腸無此,則變化不行而二便閉矣;心無此,則神明昏而萬事不能應矣。
所謂主不明則十二官危矣。
餘有一譬焉:譬之元宵之鳌山走馬燈,拜者、舞者、飛者、走者,無一不具,其中間惟是一火耳。
火旺則動速,火微則動緩,火熄則寂然不動,而拜者、舞者、飛者、走者,軀殼未嘗不存也。
故曰汝身非汝所有,是天地之委形也。
所以諄諄必欲明此論者,欲世之養身者、治病者,的以命門為君主,而加意于火之一字。
夫既曰立命之門,是火乃人身之至寶,何世之養身者,不知保養節欲,而日夜戕賊此火?既病矣,治病者不知溫養此火,而日用寒涼以直滅此火,焉望其有生氣耶?經曰:主不明則十二官危。
以此養生則殃,戒之戒之!餘今直指其歸元之路而明示之,命門君主之火,乃水中之火,相依而永不相離也。
火之有餘,緣真水之不足也,毫不敢去火,隻補水以配火,壯水之主以鎮陽光。
火之不足,因見水之有餘也,亦不必瀉水,就于水中補火,益火之原以消陰翳。
所謂原與主者,皆屬先天無形之妙,非曰心為火而其原在肝,腎為水而其主屬肺。
蓋心脾腎肝肺,皆後天有形之物也,須以無形之火,配無形之水,直探其君主之穴宅而求之,是為同氣相求,斯易以入也。
所謂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也。
若夫風、寒、暑、濕、燥、火六者之入于人身,此客氣也,非主氣也。
主氣固,客氣不能入,今之談醫者,徒知客者除之,漫不加意于主氣,何哉?縱有言固主氣者,專以脾胃為一身之主焉。
知坤土是離火所生,而艮土又屬坎木所生耶?明乎此,不特醫學之淵源有自,而聖賢道統之傳亦自此不昧。
而所謂一貫也,浩然也,明德也,元牝也,空中也,太極也,同此一火而已。
為聖為賢為仙為佛,不過克全此火而歸之耳。
小子之一論,闡千古之未明見者,慎勿以為迂也。
形象圖
見圖
《系辭》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
周子懼人之不明而制為太極圖。
無極而太極。
無極者,未分之太極也;太極者,已分之陰陽也。
一中分太極,中字之象形,正太極之形也。
一即伏羲之奇,一而圓之,即是無極。
既曰先天太極,天尚未生,盡屬無形。
何為伏羲畫一奇,周子畫一圈,又涉形迹矣?曰:此不得已而開示後學之意也。
人受天地之中以生,亦具有太極之形,在人身之中,餘按古銅人圖畫一形象,而人身太極之妙宛然可見。
豈好事哉?亦不得已也。
五行論
以水火土金木,配心肝脾肺腎,相生相克,素知之矣。
諸書有雲:五行惟獨火有二,此言似是而非。
論五行俱各有二,奚獨一火哉?若論其至五行各各有五,五五二十五,各具一太極,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今以五行之陰陽生死言之:木有甲木屬陽,乙木屬陰。
人身之膽是甲木,屬足少陽;肝是乙木,屬足厥陰。
甲木生于亥而死于午,乙木生于午而死于亥。
火有丙火屬陽,丁火屬陰。
人身之相火屬手少陽,心火屬手少陰。
丙火生于寅而死于酉,丁火生于酉而死于寅。
水有壬水屬陽,癸水屬陰。
人身之腎水屬足少陰,膀胱屬足太陽。
壬水生于申而死于卯,癸水生于卯而死于申。
土有戊土屬陽,己土屬陰。
人身之胃土屬足陽明,脾土屬足太陰。
戊土生于寅而死于酉,己土生于酉而死于寅。
金有庚金有辛金,庚金屬陽,辛金屬陰。
人身之肺金屬手太陰,大腸金屬手陽明。
庚金生于巳而死于子,辛金生于子而死于巳。
欲察病情者,專以時日之生旺休囚而驗其陰陽之屬。
如膽火旺則寅卯旺而午未衰,肝火旺則午未甚而亥子衰。
五行主客,各以其類推之。
獨土金随母寄生,故欲補土金者,從寄生而補其母。
是以東垣有隔二之治,是從母也;有隔三之治,又從母之外家也。
土金惟寄生,故其死為真死。
惟水火從真生,故其死不死,絕處逢生矣。
歸庫者,絕其生氣而收藏也。
返魂者,續其死氣而變化也。
況水火随處有生機,鑽木可取,擊石可取,圓珠可取。
方諸取水,掘地取水,承露取水。
若金死不救,土死不救,木死不救,是以餘于五行中獨重水火,而其生克之妙用,又從先天之根,而與世論不同。
世人皆曰水克火,而餘獨曰水養火;世人皆曰金生水,而餘獨曰水生金;世人皆曰土克水,而餘獨于水中補土;世人皆曰木克土,而餘獨升木以培土。
若此之論,颠倒拂常,誰則信之?讵知君相二火,以腎為宮。
水克火者,後天有形之水火也;水養火者,先天無形之水火也。
海中之金未出沙土,不經煅煉,不畏火,不克木,此黃鐘根本。
人之聲音出自肺金,清濁輕重丹田所系,不求其原,徒事于肺,抑末也。
今之言補肺者,人參、黃芪,清肺者黃芩、麥冬,斂肺者五味、诃子,瀉肺者葶苈、枳殼,病之輕者豈無一效?若本源虧損,毫不相幹。
蓋人肺金之氣,夜卧則歸藏于腎水之中,丹家謂之母藏子宮,子隐母胎。
此一髒名曰嬌髒,畏熱畏寒。
腎中有火,則金畏火刑而不敢歸;腎中無火,則水冷金寒而不敢歸。
或為喘脹,或為咳哕,或為不寐,或為不食,如喪家之狗。
斯時也,欲補土母以益子,喘脹愈甚;清之瀉之,肺氣日消,死期迫矣。
惟收斂者僅似有理,然不得其門,從何而入?《仁齋直指》雲:肺,出氣也。
腎,納氣也。
肺為氣之主,腎為氣之本。
凡氣從臍下逆奔而上者,此腎虛不能納氣歸元也。
毋徒從事于肺,或壯水之主,或益火之原,虎向水中生矣。
若夫土者随火寄生,即當随火而補。
然而補火有至妙之理,陽明胃土随少陰心火而生,故補胃土者補心火,而歸脾湯一方又從火之外家而補之,俾水生火、火生土也。
太陰脾土,随少陽相火而生,故補脾土者補相火,而八味丸一方合水火既濟而蒸腐之。
此一理也,至理也,人所不知,人所不信,餘特申言之。
蓋混沌之初,一氣而已,何嘗有土?自天一生水,而水之凝成處始為土,此後天卦位,艮土居坎水之次也。
其堅者為石,而最堅者為金,可見水土金先天之一原也。
又有補子之義,蓋肺為土之子,先補其子,使子不食母之乳,其母不衰。
亦見金生土之義,又有化生之妙,不可不知。
甲木,戊土所畏,畏其所勝,不得已以己妹嫁之,配為夫婦,後歸外氏成家。
此甲己化土,其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