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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一百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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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也。

     上七椎,每椎一寸四分一厘,共九寸八分七厘。

     中七椎,每椎一寸六分一厘,十四椎與臍平,共一尺一寸二分七厘。

     下七椎,每椎一寸二分六厘,共八寸八分二厘。

     第二行俠脊各寸半,除脊一寸,共折作四寸分。

    兩旁第三行俠脊各三寸,除脊一寸,共折作七寸,分兩旁。

    膺部腹部橫寸并用,對乳間橫折作八寸;膺部橫寸取穴,悉依直寸取穴;依心胷岐骨下至臍,共折八寸;臍下至毛際橫骨,折作五寸;天突至膻中折作六寸八分。

    下行一寸六分,為中庭。

    上取天突至中庭,共折八寸四分。

    手足穴并用中指穴取之。

     周身經穴,随處而取之,則其長短闊狹,各合其度,而自無過與不及之弊矣。

    今人悉以中指一寸,通身取之,烏得謂之同身?當日同指。

    必其随所處,而取其穴道,故曰同身寸。

     取穴尺寸說 人身經脈十四,絡脈十五,原穴十二,誠為一身樞要綱維之大,不可不熟會于胷中也。

    至于取法,如《标幽賦》雲:取五穴,用一穴而必端,取三經,用一經而可正。

    今世之醫,惟取中指中節,謂之同身寸,凡取諸穴悉依之,其亦未之思耳!殊不知同身之義,随身之大小、肥瘦、長短,随處分折而取之,則自無此長彼短之弊,而庶幾乎同身之義有準矣。

    若以中指為法,如瘦人指長而身大,則背腹之橫寸豈不太闊耶?如肥人指短而身大,則背腹之橫寸豈不太狹耶?古人所以特謂同身寸法者,蓋必同其身體随在而分折之,固無肥瘦長短之差訛也。

    如頭部,則以前眉中直上至後大杼骨,共折一尺八寸;眼内眦角至外眦角,為一寸。

    頭部直橫寸法悉依此準。

    如背部,自大椎下至尾骶,共折三尺;橫寸第二行,連脊分開各二寸;第三行,連脊分開各三寸半。

    背部直橫寸法,悉依此準。

    如腹部,天突至膻中折六寸,岐骨至臍折八寸,臍下至毛際折五寸,兩乳對折八寸。

    腹部直橫寸法,悉依此準。

    如四肢尺寸,手肘内曲澤穴至經渠為一尺,足膝至踝尖為一尺六寸,踝尖至地為三寸。

    亦不獨以中指為法也。

    何後世不論背腹,概以中指謂之同身,簡而行簡,訛而愈訛。

    愚故悉背腹之所,總較尺寸,以備考取之便。

    倘考有未盡,法有未周,惟同志者訂之,庶斯集之無遺憾也。

     圖書編【明?章潢】 人身雜論 人之所以為人者,形與性而已矣。

    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形性豈二之哉?孔子曰:仁者,人也。

    孟子曰:形色,天性也。

    所以《大學》一言以蔽之曰:壹是皆以修身為本。

    則是身也,本之為心意知而非有也,達之家國天下而非無也,具之為骨骸髒腑而非顯也,宰之為精神魂魄而非隐也。

    呼吸與天地相通,氣脈與寒暑晝夜相運旋。

    所以謂人身小天地,而知修身為本,即知之至也。

    孔門無踰顔會。

    顔之四勿,會之三省,舍視聽言動容貌詞氣,性安在哉?信乎!養德養身非二事,良醫良相非二道。

    奈何人人具此七尺之軀,卑之則為衆欲所攻,高之又以四大為幻。

    欲通天下國家為一身,而于一身之骨骸血脈且莫之辨,一身之寒暑燥濕且莫之調攝也,又烏在其為不朽而與天地參乎? 人者,天地之德,陰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

    故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食味别聲被色而生者也。

    故聖人作則必以天地為本,以陰陽為端,以四時為柄,以日星為紀,月以為量,鬼神以為徒,五行以為質,禮義以為器,人情以為田,四靈以為畜。

     邵子曰:天有四時,地有四方,人有四肢。

    是以指節可以觀天,掌文可以察地。

    天地之理具乎指掌矣,可不貴之哉! 人身即小天地也。

    人之氣,即天地之氣。

    人之五髒、六腑、十二絡,猶五嶽、四鎮、十二州。

    人之七竅,猶天之七曜。

    凡人之髒腑、十二絡有病,則面色異而變常,猶嶽鎮十二州有災,則天象随之而變異。

    惟心髒之病,面色易形,故以養心為要。

    孟子曰:養心莫善于寡欲。

    程張所謂心,皆指其虛靈之氣而言。

    氣本寓理為性,理從氣發為情,而心能主宰者亦氣也。

     人身之天為首,而一身之氣,自流行貫通,脈絡相連。

    如耳目口鼻為氣之出入,皆在于首,而其為氣,必自下而上。

    故目如日月,而五髒皆屬之,豈非自地而起乎? 天包地,地之上下皆天,天之氣循環轉旋,無一息之停止。

    如人身自腹以上為天,腹之下為地。

    人身之氣,自是從湧泉而起,至于頭頂,又降而下,循環不窮。

    然謂之陰陽者,亦以其上下言之耳!天之氣,在地下者為陰,在地上者為陽,其為形雖有陰陽之殊,其為氣則一也。

     我之所以為身,豈五髒、六腑、四肢、百骸之謂哉?身非身也,其所主者心也。

    心非心也,其所具者性也。

    性非性也,其所原者天也。

    天之所以為天,我之所以為身也。

    然則我之身非人也,天也。

     天地一陰陽也,人身一陰陽也。

    人身之陰陽,不外乎天地之陰陽;天地之陰陽,亦豈外乎人身之陰陽哉?天地一人也,人身一天地也。

    人身之動靜,天地之動靜也。

    分而言之,動自動也,靜自靜也。

    合而言之,動根于靜,靜由乎動也。

    一呼一吸,一息也,而天行八十餘裡。

    人一晝一夜三萬三千六百餘息,天則行九十餘萬裡。

    人息與天行齊,四體于是乎順,百病于是乎消。

    一有衍焉,始為衆病之所襲矣。

    是故君子貴修身以俟天也。

    然則天之所以行,人之所以息,孰從而宰之?曰:太極。

    太極,陰陽之本也,天地之心也,動靜之主也。

    嗚呼!善事天者,當洗心而密察焉。

     人身陰陽合體 吾人之生,原陰陽兩端合體而成。

    其一則父母精氣,妙凝有質,所謂精氣為物者也;其一則宿世靈魂,知識變化,所謂遊魂為變者也。

    精氣之質,涵靈魂而能運動,是則吾人之身也。

    顯現易見,而屬之于陽,遊魂之靈,依精氣而露知識,是則吾人之心也。

    晦藏難見,而屬之于陰,交媾之時,一齊俱到,胎完十月,出生世間。

    其赤子之初,則陽盛而陰微,心思雖不無而專以形用也。

    故常欣笑而若陽和,亦常開爽而同朝日,又常活潑而類輕風。

    此陽之一端,見于有生之後者然也。

    及年少長,則陰盛而陽微,雖形體如故,而運行則專心思矣。

    故愁戚而欣笑漸減,迷蒙而開爽亦稀,滞泥而活潑非舊。

    此陰之一端,見于有生之後者然也。

    人能以吾之形體,而妙用其心,知簡淡而詳明,流動而中适,則接應在于現前,感通得諸當下。

    生也,而可望以入聖;殁也,而可望以還虛。

    其人将與造化為徒焉已矣。

    若人以己之心思而展轉于軀殼,想度而遲疑,曉了而虛泛,則理每從于見得,幾多涉于力為?生也,而難望以入聖;殁也,而難冀以還虛。

    其人将與凡塵為徒焉已矣。

    或曰:如君之論,是以身為陽而在所先,以心為陰而在所後。

    乃古聖賢則謂身止是形,心乃是神,形不可與神并,況可以先之乎?曰:子烏知所謂神哉?夫神也者,妙萬物而言者也,亦超萬物而言者也。

    陰之與陽是曰兩端,兩端即兩物也。

    精氣載心而為身,是身也,固身也,固耳目口鼻、四肢百骸而具備焉者也。

    靈知宰身而為心,是心也,亦身也,亦耳目口鼻、四肢百骸而具備焉者也。

    精氣之身,顯于晝之所為;心知之身,形于夜之所夢。

    然夢中之身,即日中之身,但以屬陰,故其氣弱,其象微。

    雖弱且微,而較之日中之舉止毫發則無殊也。

    日中之身,即夢中之身,但以屬陽,故其氣健,其體充。

    雖健且充,而較之夢中舉止毫發亦無殊也。

    是分之,固陰陽互異,合之則一神所為。

    所以屬陰者則曰陰神,屬陽者則曰陽神。

    是神也者,渾融乎陰陽之内,交際乎心身之間,而充溢彌漫乎宇宙乾坤之外,所謂無在而無不在者也。

    惟聖人與之合德,故身不徒身而心以靈乎其身,心不徒心而身以妙乎其心。

    是謂陰陽不測,而為聖不可知之神人矣。

    或者憬然悟曰:孔夫子之從心所欲不踰矩,孟夫子之存心養性以事天,是誠陰陽合德,而神之乎其為心也哉?亦神之乎其為身也哉? 人身同天地 七尺之軀,何可與天地論大小?百年之身,何可與天地論修短?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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