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一百十一

首頁


    】 帝曰:病生之變何如?岐伯曰:氣相得則微,不相得則甚。

     【注此論四時之氣,而變生民病也。

    如五氣各得其位,其病則微。

    不相得而非其本位,則其病甚矣。

    】 帝曰:主歲如何?岐伯曰: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

    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

     【注此複論五運主歲之有太過不及也。

    如歲木太過,則制己所勝之土氣,而侮所不勝之金氣。

    如不及,則己所不勝之金氣,侮我而乘之;己所勝之土氣,來輕我而侮之。

    五運皆同,周而複始。

    】 侮反受邪。

    侮而受邪,寡于畏也。

    帝曰:善。

     【注此言乘侮而反受其複也。

    如歲木不及,則所不勝之金氣,侮而乘之,而金反自虛其位矣。

    室秋令之時,金氣虛而反受木之子氣來複,則火熱铄金所謂侮反受邪也。

    侮而受邪因木氣不及,而金氣又能制木,寡于畏之故也。

    此篇論五運之氣,主歲、主時,而兼論六氣之上下左右,蓋五六相合而後成歲也。

    】 五運六氣主歲主時太過不及及間氣加臨之圖。

     【按歲運七篇總以此圖推之,其五運、六氣、司天在泉,間氣、加臨、主時、主歲,總括于中矣。

    再以天時民病合而推之,已了然在目,不必多贅也。

    】 六微旨大論 黃帝問曰:嗚呼!遠哉。

    天之道也,如迎浮雲,若視深淵。

    視深淵尚可測,迎浮雲莫知其極。

     【注天之道者,陰陽之道也。

    言陰陽之道,高遠而淵深也。

    夫有形者,尚可測。

    在天之為氣者,莫知其極也。

    】 夫子數言,謹奉天道。

    餘聞而藏之,心私異之,不知其所謂也。

    願夫子溢志,盡言其事,令終不滅,久而不絕。

    天之道可得聞乎?岐伯稽首再拜對曰:明乎哉問,天之道也。

    此因天之序,盛衰之時也。

     【注天之道者,天之陰陽也。

    因天之序者,天以六為節,因六氣而環序也。

    盛衰者,六氣之有太過不及也。

    】 帝曰:願聞天道,六六之節,盛衰何也?岐伯曰:上下有位,左右有紀。

    故少陽之右,陽明治之:陽明之右,太陽治之;太陽之右,厥陰治之;厥陰之右,少陰治之;少陰之右,太陰治之;太陰之右,少陽治之。

    此所謂氣之标,蓋南面而待之也。

    故曰:因天之序,盛衰之時,移光定位,正立而待之。

    此之謂也。

     【注六六者,謂司天之三陰三陽,上合天之六氣也。

    上下有位者,言少陰在上,則陽明在下,太陰在上,則太陽在下;少陽在上,則厥陰在下;厥陰在上,則少陰在下;太陽在上,則太陰在下;厥陰在上,則少陽在下。

    六期環轉,而各有上下之定位也。

    左右有紀者,如少陰在上,則厥陰在左,太陰在右;太陰在上,則少陰在左,少陽在右;少陽在上,則太陽在左,陽明在右;陽明在上,則少陽在左,太陽在右;太陽在上,則陽明在左,厥陰在右;厥陰在上,則太陽在左,少陰在右。

    各随氣之在上,而有左右之定紀也。

    故少陽之右,陽明治之;陽明之右,太陽治之。

    蓋以右位之陰陽,轉遷于上而主歲也。

    氣之标者,标見于上也。

    夫天氣右旋,故南面觀之,而待其循序環轉也。

    移光者,日月運行也,以日行一周天以定一氣之位。

    正立,正南面而立也。

    】 六氣主歲太過不及之圖 見圖 五運主歲之圖 見圖 六氣主時之圖 見圖 六氣主歲及間氣加臨之圖 見圖 五運六氣主歲主時太過不及及間氣加臨之圖 子午之歲 少陰司天 陽明在泉 太陽寒水加 厥陰風木加 少陰君火加 初之氣 厥陰風 木主氣 二之氣 少陰君 火主氣 三之氣 少陽相 火主氣 三之氣,少陰君火加臨,以終司天之三氣。

     太陰濕土加 少陽相火加 陽明燥金加 四之氣 太陰濕 土主氣 五之氣 陽明燥 金主氣 終之氣 太陽寒 水主氣 六之氣,陽明燥金加臨,以終在泉之三氣。

    故曰,歲半之前,天氣主之。

    歲半之後,地氣主之。

    司天之氣,始于在泉之左,是天氣之本于地也。

     醜未之歲 太陰司天 太陽在泉 厥陰風木加 少陰君火加 太陰濕土加 初之氣 厥陰風 木主氣 二之氣 少陰君 火主氣 三之氣 少陽相 火主氣 司天在泉之氣主歲,加臨之氣主時。

     少陽相火加 陽明燥金加 太陽寒水加 四之氣 太陰濕 土主氣 五之氣 陽明燥 金主氣 終之氣 太陽寒 水主氣 在泉之氣,始于司天之右,是地氣之本于天也。

    加臨為客氣,六氣為主氣。

    客勝為從。

    主勝為逆。

     寅申之歲 少陽司天 厥陰在泉 少陰君火加 太陰濕土加 少陽相火加 初之氣 厥陰風 木主氣 二之氣 少陰君 火主氣 三之氣 少陽相 火主氣 陽明燥金加 太陽寒水加 厥陰風木加 四之氣 太陰濕 土主氣 五之氣 陽明燥 金主氣 終之氣 太陽寒 水主氣 卯酉之歲 陽明司天 少陰在泉 太陰濕土加 少陽相火加 陽明燥金加 初之氣 厥陰風 木主氣 二之氣 少陰君 火主氣 三之氣 少陽相 火主氣 二之氣,少陽相火加臨于少陰君火,是以下臨上,為不當其位:民善暴死。

     太陽寒水加 厥陰風木加 少陰君火加 四之氣 太陰濕 土主氣 五之氣 陽明燥 金主氣 終之氣 太陽寒 水主氣 辰戌之歲 陽明司天 少陰在泉 少陽相火加 陽明燥金加 太陽寒水加 初之氣 厥陰風 木主氣 二之氣 少陰君 火主氣 三之氣 少陽相 火主氣 厥陰風木加 少陰君火加 太陰濕土加 四之氣 太陰濕 土主氣 五之氣 陽明燥 金主氣 終之氣 太陽寒 水主氣 巳亥之歲 厥陰司天 少陽在泉 陽明燥金加 太陽寒水加 厥陰風木加 初之氣 厥陰風 木主氣 二之氣 少陰君 火主氣 三之氣 少陽相 火主氣 司天之厥陰,加臨于三氣之上,以主歲半之前。

     少陰君火加 太陰濕土加 少陽相火加 四之氣 太陰濕 土主氣 五之氣 陽明燥 金主氣 終之氣 太陽寒 水主氣 在泉之少陽,加臨于六氣之上,以主歲半之後。

    六氣準此。

     少陽之上,火氣治之,中見厥陰;陽明之上,燥氣治之,中見太陰;太陽之上,寒氣治之,中見少陰;厥陰之上,風氣治之,中見少陽;少陰之上,熱氣治之,中見太陽;太陰之上,濕氣治之,中見陽明。

    所謂本也。

    本之下,中之見也;見之下,氣之标也。

     【注此言三陰三陽,有六氣之化,有上下之本标,有中見之标本也。

    風寒暑濕燥火,天之陰陽也。

    三陰三陽上奉之,故以天氣為本而在上,以三陰三陽之氣标見于下也。

    】 本标不同,氣應異象。

     【注此言三陰三陽之六氣,雖上下相應,而各有不同也。

    少陰标陰而本熱,太陽标陽而本寒,是本标之不同也。

    少陰太陽,從本從标。

    太陰少陽從本。

    陽明厥陰不從标本,從乎中也。

    故有從本而得者,從标而得者,有從标本而得者,有從中見而得者。

    是氣應之異象也。

    】 帝曰:其有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太過,何也?岐伯曰:至而至者和;至而不至,來氣不及也;未至而至,來氣有餘也。

     【注此論三陰三陽之主歲,而各有太過不及也。

    至而至者,此平氣之年,無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