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氣門
黃帝素問
六元正紀大論【上】
黃帝問曰:六化六變,勝複淫治,甘、苦、辛、鹹、酸、淡先後,餘知之矣。
【注六化,謂司天在泉,各有六氣之化。
六變,謂勝制之變也。
勝複謂五運之氣,亦複其歲有相勝制而治之不全。
甘、苦、辛、鹹、酸、淡謂五味所資,先後各有制勝生成也。
】
夫五運之他,或從天氣天氣《素問》六元正紀大論原作「五氣」。
新校正雲:詳「五氣」疑作「天氣」,則與下文相恊。
,或逆天氣。
或從天氣而逆地氣,或從地氣而逆天氣,或相得或不相得。
餘未能明其事。
欲通天之紀,從地之理,和其運,調其化,使上下合德,無相奪倫。
天地升降,不失其宜。
五運宣行,勿乖其政。
調之正味,從逆奈何?
【注五運,謂五行之化運。
或從五氣,謂敷和、升明、備化備化據《素問》氣交變論補入。
審平、靜順之紀,五運和平,與六氣無犯也。
或逆天氣者,如丙子、丙午歲,火運司天而行水運;甲辰、甲戌歲,水運司天而行土運也。
或從天氣,或從地氣者,太過而同天化者三,不及而同天化者亦三;太過而同地化者三,不及而同地化者亦三。
凡此二十四歲,與天氣相符,與地氣相合也。
或逆地氣,或逆天氣者,除天符歲會之年,而與司天在泉之氣,不相合也。
或相得或不相得者,謂四時之氣,如風溫春化同,熱曛夏化同,清露秋化同,雲雨長夏化同,冰雪冬化同,此客氣與時氣之相得也。
如主氣不足,客反勝之,是客氣與時氣之不相得也。
通天之紀,從地之理,使上下合德,無相奪倫者,使司天在泉之氣,上下和平也。
天地升降,不失其宜者,升已而降,降已而升,天地之更用,無失其宜也。
和其運,調其化,使五運宣行,勿乖其政者,調和五運之氣,宣行德化,勿乖其政令也。
夫五運六氣,有德化政令之和祥,必有淫勝郁複之變易。
今欲使氣運和平,須以五味折之資之,益之抑之,故曰調之正味。
蓋在天為氣,在地為味,以味而調其氣也。
從逆者,謂資之益之者,當從取,折之抑之者,當逆取也。
】
岐伯稽首再拜,對曰:昭乎哉問也。
此天地之綱紀,變化之淵源,韭聖帝孰能窮其至理欤?臣雖不敏,請陳其道,令終不滅,久而不易。
【注五運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
人能調其氣運,得令終而無殄滅之患,垂永久而無變易之災。
】
帝曰:願夫子推而次之,從其類序,分其部主,别其宗司,昭其氣數,明其政化。
可得聞乎?岐伯曰:先立其年,以明其氣。
金木水火土,運行之數;寒暑燥濕風火,臨禦之化。
則天道可見,民氣可調。
陰陽卷舒,近而無惑。
數之可數者,請遂言之。
【注類者,甲己類天幹,子午類地支。
天幹始于甲,地支始于子,各有其序,所謂先立其年是也。
部主者,厥陰之上,風氣主之;少陰之上,熱氣主之。
以六氣為六部,各主歲而主時也。
宗司者,謂五運五行為運氣之宗主。
正化者,熱化、寒化、雨化、風化,所謂以明其氣是也。
運行之數者,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期之日,周而複始。
臨禦之化者,六氣有司天之上臨,有在泉之下禦,有四時之主氣,有加臨之客氣也。
明其氣數,則天道可見,民氣可調,陰陽卷舒,近而無惑矣。
】
帝曰:太陽之政奈何?岐伯曰:辰戌之紀也。
【注辰戌歲,主太陽司天。
】
太陽【司天】太角【化運】太陰【在泉】壬辰壬戌其運風,其化鳴紊散坼,其變振拉摧拔,其病眩掉目瞑。
【注此節專論太角之化運。
後節始論司天在泉,及間氣加臨之六氣。
壬為陽年,歲木太過,故主太角。
鳴,風木聲。
紊,繁盛也。
啟坼,木發而開坼也。
風木太過,故其變振拉摧拔。
眩掉目瞑,皆風木之為病。
倪仲宣曰:五運内合五髒,病在肝,故證見于目。
後五運仿此。
】
太角【初正】少征太宮少商太羽【終】
【注《靈樞經》曰:天地之間,六合之内,不離于五。
又曰:五者,音也。
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
陰與陽别,寒與熱争。
是五音主子午之二至,卯酉之二分,土位中宮而分王于四季。
故五音,合五行之化運。
】
太陽太征太陰戊辰戊戌同正征其運熱,其化暄暑郁燠,其變炎烈沸騰,其病熱郁。
【注戊癸化火,戊為陽年,主火運太過,故為太征。
火運太盛,而寒水上臨。
火得承制,則炎爍已平,而無亢盛之害。
故與正征之歲相同。
正征之歲,乃火運臨午,所謂歲會,氣之平也。
熱者火之氣,暄暑郁燠,火之化也。
火運太過,故其變炎烈沸騰。
火熱太過,故為熱郁之病。
】
太征【戊】少宮【己】太商【庚】少羽【辛終】少角【丁初】
【注戊主火運太過,故為太征。
以太征居上者,尊主歲之氣也。
四時之氣,始于角木,故從丁之少角生戊火,火生己土,土生庚金,金生辛水,從少而太、太而少,自上而下,下而複上也。
餘運仿此。
】
太陽太宮太陰甲辰歲會甲戌歲會其運陰埃,其化柔潤重澤,其變震驚飄驟,其病濕下重。
【注甲屬陽土,故為太宮。
土運臨四季為歲會,四季者,辰、戌、醜、未歲也。
雲雨昏瞑埃,乃濕土之氣,故其運陰埃。
後曰其運陰雨柔潤重澤,土之化也。
土運太過,故其變震驚飄驟。
濕重,脾病也。
】
太宮【甲】少商【乙】太羽【丙終】太角【壬初】少征【癸】
【注從壬太角起,初運以主春,角生癸火,火生甲土,土生乙金,金生丙水,從壬而癸,複從癸而甲也。
】
太陽太商太陰庚辰庚戌其運涼,其化霧露蕭飋,其變肅殺凋零,其病燥背瞀胷滿。
【注庚主金運太過,故為太商。
商主秋金,故運涼。
其化蕭飋,金氣太盛,故其變肅殺凋零。
燥背胷滿,皆肺之病。
肺俞在肩背胷中,乃肺之宮城。
經脈篇曰:肺是動病,甚則交兩手而瞀。
皆太盛而自傷也。
】
太商【庚】少羽【辛終】少角【丁初】太征【戊】少宮【己】
【注丁接上節所終之丙,辛接下節初起之壬。
五運之十幹,皆連續不斷。
】
太陽太明太陰丙辰天符丙戌天符其運寒,其化凝慘凜冽,其變冰雪霜雹,其病大寒留于溪谷。
【注辰戌太陽寒水司天,丙乃水運,與司天之氣相合,故為天符。
其運寒者,水之氣也。
凝慘凜冽,水令之化也。
水運太過,故其變冰雪霜雹,變盛極而變易也。
腎主骨,溪谷屬骨,大寒留于溪谷者,運氣與髒氣相合而為病也。
】
太羽【丙終】太角【壬初】少征【癸】太宮【甲】少商【乙】
【注主歲之氣太過者,三年皆從壬起,壬癸甲乙丙;不及者,三年皆從丁起,丁戊己庚辛。
俱橫以觀之,六歲一周而複起也。
主時之氣,陽年從壬起,初而終于丙;陰年從丁起,初而終于辛,俱豎以觀之。
一太一少,而遞相沿襲,因以主歲之氣,提出于上,故止于角下注初,羽下注終。
當知每歲皆應角木主春,征火主夏,商金主秋,羽水主冬。
若另立一主時之圖,是皆以角為首也。
學者以意會之,容易了然,不必多贅圖象。
】
凡此太陽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先天。
天氣肅,地氣靜,寒臨太虛。
陽氣不令,水土合德,上應辰星、鎮星。
其谷元黅,其政肅,其令徐。
寒政大舉,澤無陽焰,則火發待時。
少陽中治,時雨乃涯。
止極雨散,還于太陰。
雲朝北極,濕化乃布,澤流萬物。
寒敷于上,雷動于下。
寒濕之氣,持于氣交。
民病寒濕發,肌肉萎,足痿不收,濡瀉血溢。
【注此統論六氣之主歲而主時也。
主歲者,司天在泉。
主時者,主氣客氣。
六氣雖各有分部,而司天之氣,又為一歲之主,故曰凡此太陽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先天。
夫子午寅坤辰戌,為六陽年氣,主太過;醜未卯酉巳亥,為六陰年氣,主不及。
凡主歲主時之氣,太過之年,皆先天時而至;不及之年,皆後天時而至。
故曰運太過。
則其至先,運不及則其至後。
太陽寒水司天,故天氣肅;太陰濕土在泉,故地氣靜;寒臨太虛,故陽氣不能章其政令;水土合德,故上應辰星、鎮星。
其谷主元黅者成熟,感司天在泉之氣,所謂歲谷是也。
肅者,天之政。
徐者,地之令也。
澤無陽焰者,謂陰中之生陽,為寒水所抑,蓋二之氣,乃少陰君火主氣。
因寒政大舉,故必待時而後發。
待時者,至五之氣,少陰間氣司令而後發,此言四時之主氣,而為司天之所勝也。
少陽中治者,少陽相火,主三之氣,而又為寒水加臨,是以時雨乃涯。
此言四時之主氣,而為加臨客氣之所勝也。
歲半之前,天氣主之,歲半之後,地氣主之。
而加臨之三氣,主寒水。
四之主氣屬太陰,是以寒水之氣,至三氣而止,交于四氣之太陰也。
太陰所至為雲雨。
雲朝北極者,在泉之氣,運化于上也。
澤流萬物者,濕土之氣,周備于下也。
寒敷于上者,太陽寒水之在上也。
雷動于下者,少陰之火氣在太陰之右,至五氣而始發也。
寒濕之氣持于氣交者,上下交互也。
民病肉萎、濡瀉諸證,皆寒濕之氣發而為病也。
此節總論太陽司天,太陰在泉,有四時之主氣,有加臨之客氣,以五常政論之圖象推之,六氣之次序了然在目矣。
】
初之氣,地氣遷,氣乃大溫,草乃早榮,民乃厲,溫病乃作,身熱頭痛嘔吐,肌腠瘡瘍。
【注此分論加臨之間氣。
間氣者紀步,而初氣始于少陽。
地氣遷,謂上年在泉之終氣,而交于今歲司天之初氣也。
歲前之終氣,乃少陰君火;今歲之初氣,乃少陽相火。
二火相交,故氣大溫。
草乃早榮者,長氣盛也。
春始交而大溫,故民病厲,溫病乃作,為身熱頭痛嘔吐瘡瘍。
】
二之氣,大涼反至,民乃慘,草乃遇寒,火氣遂抑,民病氣郁中滿。
寒乃始。
【注二之氣,陽明金氣加臨,故大涼反至,化炎熱為清涼于歲半之前,故雲反。
民乃慘者,寒涼之氣,在于氣交之中。
草乃遇寒者,寒氣之在下也。
中下寒涼,而上臨之火氣始抑。
蓋謂司天間氣,皆從下而上也。
氣郁中滿者,陽氣遏抑于内也。
寒乃始者,謂司天之寒氣,自二之氣乃始,此司天之氣,又為間氣之所勝也。
】
三之氣,天政布,寒氣行,雨乃降,民病寒反熱中,癰疽注下,心熱瞀悶,不治者死。
【注司天寒水之氣,加臨于三氣,故其時天政乃布,而寒氣行,雨乃降也。
夏時應熱,而反為寒氣加臨,故民病寒而内反熱也。
癰疽瞀悶,皆火郁之病,不治将自焚矣。
】
四之氣,風濕交争,風化為雨,乃長乃化乃成,民病大熱少氣,肌肉萎,足痿,注下赤白。
【注加臨之氣,乃厥陰風木,四之主氣,乃太陰濕土,是以風濕交争。
風化為雨者,加臨之氣,從時而化也。
夏秋之交,濕土主氣,故乃長乃化乃成,蓋夏主長,秋主成,而長夏主化也。
民病大熱少氣者,風熱之病也。
肉萎足痿者,濕土之氣也。
注下赤白者,濕熱之交感也。
】
五之氣,陽複化,草乃長,乃化乃成,民乃舒。
【注二氣之少陰君火,為寒涼所加。
至五氣而複治,故陽氣複化,即所謂澤無陽焰,火發待時,而雷動于下也。
火氣複化,故草乃長。
濕土之氣,主歲半以下,故乃化。
五之主氣系陽明燥金,故乃成。
火郁發之,故民乃舒。
】
終之氣,地氣正,濕令行,陰凝太虛,埃昏郊野,民乃慘凄,寒風以至。
反者孕乃死。
【注在泉之氣,臨于終氣,故地氣正而濕令行。
陰凝太虛者,太陰之氣,運于上也。
埃昏郊野者,濕土之化,布于下也。
民乃慘凄者,陰濕之氣,行于中也。
土主化育倮蟲,而人為倮蟲之長。
如寒風以至,是土為風木反勝,故主胎孕不成。
】
故歲宜苦,以燥之溫之。
【注苦乃火味,火能溫寒,苦能勝濕。
凡此太陽司天之歲,乃寒濕主氣,故宜燥之以勝濕,溫之以勝寒,所謂調之正味,而使上下合德也。
下食宜同法。
】
必折其郁氣,先資其化源。
【注化源謂五運為六氣之生源。
折其郁氣者,折其緻郁之氣也。
如太征之歲,太陽司天,則火運受郁矣;太羽之歲,太陰在泉,則水運受郁矣。
故當燥之以折太陰之土氣,溫之以折太陽之寒邪。
六氣同義。
】
抑其運氣,扶其不勝,無使暴過,而生其疾。
【注凡此太陽司天之歲,運氣旨主太過,當抑其淫勝之氣,而扶其所不勝。
如太角之歲,風木淫勝,則土受其制矣。
是當抑其風木之勝,扶其土之不勝。
如太征之歲,火運太過,則金氣受其制矣。
是當抑其火之太過,扶其金之不勝。
所謂和其運,調其化,無緻暴過,而緻生民疾也。
後少陽少陰歲相同。
】
食歲谷以全其真,避虛邪以安其正。
【注歲谷者,元黅之谷,感司天在泉之氣而成熟,食之以全天地之元真。
虛邪者,謂反勝其間氣之邪。
如太陽司天之歲,初之氣乃少陽相火,而寒反勝之,是寒邪淫勝其初氣矣;二之氣乃陽明燥金,而熱反勝之,是熱邪淫制其二氣矣;四之氣乃厥陰風木,而清反勝之,是燥邪制勝其四氣矣;五之氣乃少陰君火,而寒反勝之,是熱邪制勝其五氣矣。
是謂四畏,必謹察之。
故曰食間谷以避虛邪,邪去則正自安矣。
】
适氣同異,多少制之。
同寒濕者,燥熱化;異寒濕者,燥濕化。
故同者多之,異者少之。
【注此論五運之氣,與司天在泉,各有同異,而氣味之多少,亦各有所制,當适酌其氣之同異而制之也。
同寒濕者,謂太羽、太宮主運,是與司天在泉之寒濕相同,故當多用燥熱之氣味以制化。
蓋用燥以制濕,用熱以化寒也。
如太征、太角、太商主運,是與寒濕之氣各異,又當少用燥濕之氣以化之。
蓋用濕以滋燥熱之氣,用燥以制風木之邪。
同者氣盛,故宜多之;異者氣孤,故少制之也。
】
用寒遠寒,用涼遠涼,用溫遠溫,用熱遠熱。
食宜同法。
有假者反常,反是者病。
所謂時也。
【注此論司天在泉及間氣加臨之六氣,各有寒熱溫涼之宜,又當無犯者也。
如太陽司天,是當用熱以溫之。
而初之氣,乃少陽相火用事,又當遠此少陽之熱,而後可用熱也。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