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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一百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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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立其年,以知其氣,左右應見,乃可以言生死之逆順也。

    舉此為例,餘歲同法。

    粗工不知,呼寒為熱,攻寒令熱,脈不變而熱疾已生,制熱令寒,脈如是而寒疾又起,欲求其适,安可得乎?夭枉之因,率由此也。

    凡三陰三陽司天在泉,上下南北二政,或左或右,兩手寸尺,其脈沉下,沉下不相應者,複手則沉為浮,細為大矣。

     尺寸交反死脈 如太陰司天,陰脈歲當見左寸,反見右寸,其右寸本然陽脈而移左寸,曰陰陽交,交者死。

    若左獨陰脈不見,或右獨不見,乃不應陰氣,止疾而已。

    尺同。

    惟寅申巳亥辰戌醜未八年有之。

    少陰司天,陰脈歲當見兩寸,反見兩尺,其尺本然陽脈而移兩寸,曰尺寸反,反者死。

    尺同。

    尺寸獨義同前。

    惟子午卯酉四年有之。

     尺寸交反死脈歌 左寸交右右交左,右尺交左左交右。

    兩寸反移兩尺居,兩尺反移兩寸守。

     南北政尺寸脈不應之圖 見圖 【南北政尺寸脈不應:不應,謂陰之所在,脈乃沉細,不應本脈也。

    若複手診之,則沉為浮,細為大矣。

    尺寸本無上下,今以上下字言之,。

    以别南北政司天在泉所主耳。

    】 【歌曰:南政寸上尺居下,北政寸上尺下摧。

    三陰司天不應上,在泉于下不應之。

    太陰須診左寸尺,厥陰右手尺寸持。

    少陰脈兼兩寸尺,此理微妙誠難知。

    】 【按脈不應,專指三陰言。

    然少陰君主也,故主兩寸兩尺。

    所以少陰司天,兩寸不應,少陰在泉,兩尺不應。

    子之左醜屬太陰,故太陰司天,左寸不應,太陰在泉,左尺不應。

    子之右亥屬厥陰,故厥陰司天,右寸不應,厥陰在泉,右尺不應。

    但看三陰所在,司天主寸,在泉主尺,不論南政北政,此要法也。

    】 【一人病診左尺不應,以為腎氣絕,死在旦夕,更醫診之,察色切脈,則面戴陽,氣口弦而長,乃傷寒三陽合病也。

    又方涉海為風所驚,遂血郁而神懾,為熱所搏,乃吐血升許,且脅痛煩渴谵語,投小柴胡湯,減參加生地,俟其胃實,以承氣湯下之而愈。

    适是年歲運左尺,當不應,此天和脈非腎絕也。

    】 論大運主運太少相生 運有大運,有主運,當年年幹建運,通主一年,此為大運。

    或太角,或少角,俱從大寒日始,以次相生,至羽而終。

    每運各主七十三日零五刻,總五運之數,則三百六十五日零二十五刻而成一歲,此為主運。

    主運太少,皆依大運。

    陽年屬太,陰年屬少。

    上生至角而止,下生至羽而止,上下相生,皆須太少相因,不可失序。

    假如甲運太宮土也,上生太宮者少征火,生少征者太角木,此謂上生至角是也。

    又太宮土下生者少商金,金生太羽水,此謂下生至羽是也。

    甲與己合,己從少宮上下相生焉。

    又如乙運少商金也,上生少商者太宮土,生太宮土者少征火,生少征火者太角木,此亦謂上生至角也。

    又少商下生者太羽水,此亦謂下生至羽也。

    乙與庚合,庚從太商上下相生焉。

    又如丙運太羽水也,上生太羽者少商金,生少商金者太宮土,生太宮土者少征火,生少征火者太角木,此謂上生至角也。

    丙與辛合,辛從少羽上生焉。

    又如丁運少角木也,少角下生者太征火,火生少宮土,土生少商金,金生少羽水,此謂下生至羽也。

    丁與壬合,壬從太角下生焉。

    又如戊運太征火也,上生太征火者,少角木也,又太征下生者少宮土,土生太商金,金生少羽水,此亦謂上生至角,下生至羽也。

    戊與癸合,癸從少征上下相生焉。

    是以逐年主運,皆依大運,或太角為初,則太羽為終,或少角為初,則少羽為終,總于各條大運角下注一初字,羽下注一終字,又以示人主運角羽之太少初終也。

    甲乙丙壬癸五年皆太角,木為初運,主七十三日,自大寒日起,至春分後十三日止也。

    少征火為二運,主七十三日,自春分後十三日起,至小滿後二十五日止也。

    太宮土為三運,主七十三日,自小滿後二十五日起,至大暑後三十七日止也。

    少商金為四運,主七十三日,自大暑後三十七日起,至秋分後四十九日止也。

    太羽水為終運,主七十三日,自秋分後四十九日起,至大寒而終也。

    戊己庚辛丁五年,皆少角木為初運,太征火為二運,少宮土為三運,太商金為四運,少羽水為終運也。

    按《天元玉冊》又有歲之客運,行于主運之上,與六氣主客之法同。

    故曰,歲中客運者,常以應于前二十日為初運。

     申子辰歲大寒日,寅初交。

    亥卯未歲大寒日,亥初交。

    寅午戌歲大寒日,申初交。

    巳酉醜歲大寒日,巳初交。

     【此五運相生而終歲度也。

    然于經未見其用。

    以六氣言之,則運亦當其主氣以行天令,蓋五行之運,一主其氣,當四而無用不行生化者乎?然當年大運,乃通主一歲,如司天通主上半年之法。

    《天元玉冊》言五運之客,互主一年,則經所載者,乃逐年之主運也明矣。

    當以《玉冊》為法。

    】 大運主運太少之圖 見圖 【大運主運太少歌:木初火二土期三,金四相維五水參。

    此号歲中之主運,靜而不助匪虛談。

    大運主運時日歌:大寒木運始交真,清明前三火用親。

    芒種十朝應見土,立秋念二值金辰。

    立冬四日宜言水,每運(七十日)三朝五刻輪。

    】 逐年客運之圖 見圖 【逐年客運歌:假令甲己年為例,卻用當年土作初。

    五運順生臨主位,逐年仿此次加諸。

    于經未見其用,姑載之以備參考,庶為全書耳】 大運主運大少相因歌 先分大運過不及,大運五音生歲音。

    五音生己例推上,太少相因逢角尋。

    角初羽終起歲運,太少次生複下臨。

    木歲角初同大運,太少次生亦下侵。

     【當年大運為主,将歲主運上下,因之名太少。

    五音假令太宮為大運,上見太征火,火上見少角木,則歲初運自少角起,下生至少羽水終。

    惟木陽年初運自太角起,陰年自少角起,下生亦以太少随之。

    】 五運邪正化度歌 五運太過惟一化,正乃陽兮當勿差。

    克己己生同化度,運如不及卻為邪。

     【度,日也。

    一化,陽歲大運。

    】 論正化度邪化度 假如甲子年屬火為熱化,司天;甲屬土為雨化,司運;卯屬金為清化,司地。

    熱化、雨化、清化,皆司天、司運、司地之本氣,故曰正化度【日也。

    】又甲屬陽為太過,太過則無勝亦無複,是以無邪化度也。

    凡遇陽年為太過,而五行多以成數言,故曰熱化七,雨化五,清化九也。

     又如辛卯年屬金為清化,司天;辛水運為寒化,司運;子火熱化,司地。

    清化、寒化、熱化,皆司天、司運、司地之本氣,故亦曰正化度。

    但辛水屬陰為不及,不及則土之化雨必來克之。

    水弱不敵,而水之子乃木之風化,必來為母複雠而克土。

    然雨所克,風化所複,非司天司運司地之本氣,故曰邪化度也。

    雨化風化,雖非本氣,然一勝一負,理之必然。

    故雲,凡遇陰年不及,而五行多以生數言。

    故曰,清化四,寒化一,熱化二也。

     論主運上下太少相生 假如甲年屬陽土為太宮,則以太宮土為主。

    故太宮之所生,與夫所生太宮者,皆從少不從太也。

    是以太宮土所生者,乃少商金,少商金所生者乃太羽水,遇羽則終矣。

    又所生太宮土者乃少征火,所生少征火乃太角木,遇角則止矣。

    凡遇陽年上下相生皆從少,故曰太少上下相生也。

    又如己年屬陰土為少宮,則以少宮土為主,故少宮土之所生,與夫所生少宮土者,皆從太不從少也。

    是以少宮土所生者乃太商金,太商金所生者乃少羽水,遇羽則終矣。

    又所生少宮土者乃太征火,所生太征火者乃少角木,遇角則止矣。

    凡遇陰年上下相生皆從太,故曰太少上下相生也。

    又不拘陽年陰年,皆于角下注一初字,羽下注一終字,蓋每年皆以角木為初運,羽水為終運故也。

    年年如是不改,故為主運,正如主氣,每年皆以木為初運,水為終氣,年年如是不改,故曰主氣也。

     災宮之圖 見圖 【災宮歌:年逢不及有災宮,辛一丁三己五同。

    七數少商(即乙)并癸九,仍将土寄二坤沖。

    二乃土寄位,非災官之數。

    】 論九宮分野 論曰:五運不及之歲,則有災宮所向之位,故不可一概而論災也。

    經雲:九星懸朗,七曜周旋,乃天所主之。

    九星分野,故少角歲雲災三宮,東宮震位天沖司也。

    少征歲雲災九宮,南室離位天英司也。

    少宮歲雲災五宮,中室天禽司也。

    寄位二宮坤位。

    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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