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熱淋赤濁溺血等證,治用黃蘗、知母、栀子。
經曰:胞移熱于膀胱為癃溺血者此也。
又有太陽膀胱火邪而為足膝紅腫者,治用當歸、生地黃、黃蘗、龍膽草、防己、蒼朮、紅花之屬。
又有傷寒足太陽經惡寒發熱頭項強痛傳入膀胱之腑。
而為小便赤濇者,此本寒而标熱也,先用麻黃湯解之,後用五苓散利之。
經曰:病發而有餘,本而标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标者此也。
又有足太陽經外邪郁熱入裡,傳變瀉利清谷,或為腹脹而惡寒發熱頭疼身痛,表證猶在者,此本熱而标寒也,先用姜附湯溫之,後用桂枝湯解之。
經曰:病發而不足,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後治其本者此也。
此皆少陰太陽從熱從寒之治者也。
又以厥陰少陽從火之治言之,有手厥陰經熱而為掌熱者,治用柴胡、黃芩、黃連、連翹之屬。
又有少陽三焦腑熱等證,治用三補丸之類。
又有足厥陰肝熱而為脅痛者,治用當歸龍荟丸之類。
或為熱從左脅起者,治用抑青丸之類。
又有小兒肝受風熱而為驚搐者,治用鎮驚丸之類。
又有足少陽膽熱而為口苦者,治用柴胡、黃芩之類。
又有肝熱則口苦膽熱而為貪睡者,治用生酸棗仁、苦茶之類。
又有手足少陽經郁熱不散而為耳聾胷脅痛等證,治用小柴胡湯之類。
或為耳鳴,治用清氣化痰丸之類。
或為瘰疬者,治用破結散之類。
或為發斑者,治用連翹防風湯之類。
或為寒熱瘧疾者,治用清脾飲之類。
或為喉痹者,治用甘桔湯加防風、荊芥、栀子、紫蘇、天花粉之類,此皆厥陰少陽從火之治者也。
故《小學》雲:肝膽由來從火治,三焦心主都無異。
脾胃常從濕處求,肺與大腸同濕類。
心腎小腸與膀胱,寒熱随宜俱熱類。
即其義也。
若夫二子之注,随文釋義而已。
如标位屬陽者則曰标陽,标陰者則曰标陰,殊不知标有風火熱濕燥寒六氣之異,乃以陰陽二字統之可乎?抑考之經有雲,明乎标本,萬舉萬全,不知标本,是謂妄行。
蓋标本之說,上窮天文,下察地理,中紀人事,其為道也甚大,其為理也甚微,其取用也無窮,其推行也有準。
明乎此者,通乎三才也。
醫門法律【清?喻昌】
運氣格言
大凡物理有常有變,運氣所主者,常也;異于所主者,皆變也。
常則如本氣,變則無所不至,而各有所占,故其候有從逆、淫郁、勝複、太過、不及之變,其法皆不同。
若厥陰用事,多風而草木榮茂,此之謂從;天氣明潔,燥而無風,此之謂逆。
太虛埃昏,流水不冰,此之謂淫;大風折木,雲物混擾,此之謂郁。
山澤焦枯,草木凋落,此之謂勝;大暑燔燎,螟蝗為災,此之謂複。
山崩地震,埃昏時作,此之謂太過;陰森無時,重雲晝昏,此之謂不及。
随其所變,疾厲應之,皆視當時當處之候,雖數裡之間,但氣候不同,而所應全異,豈可膠于一定?
歲運有主氣,有客氣。
常者為主,外至者為客。
初之氣厥陰,以至終之氣太陽者,四時之常序也,故謂之主氣。
惟客氣不載其目,故說者多端。
或以甲子之歲,天數始于水下一刻,乙醜之歲始于二十六刻,丙寅歲始于五十一刻,丁卯歲始于七十六刻者,謂之客氣。
此乃四分曆法。
求大寒之氣,何與歲運?又有相火之下,水氣乘之,土位之下,風氣乘之,謂之客氣。
此亦主氣也,與六節相須,不得為客。
凡所謂客者,歲半以前,天政主之,歲半以後,地政主之。
四時常氣為之主,天地之政為之客。
逆主之氣為害暴,逆客之氣為害徐。
調其主客無使傷沴,此治氣之法也。
少角之運,歲木不及,侮而乘之者,金也。
金不務德,故以燥勝風,時則有白露早降,收氣率行,其變為肅殺,其災為蒼隕,名為少角,而實與太商之歲同。
少征之運,歲火不及,侮而乘之者,水也。
水不務德,故以寒勝熱,時則有寒雰凝慘,地積堅冰,其變為凜冽,其災為霜雹,名為少征,而實與太羽之歲同。
少宮之運,歲土不及,侮而乘之者,木也。
木不務德,故以風勝濕,時則有大風飄暴,草偃沙飛,其變為張發,其災為散落,名為少宮,而實與太角之歲同。
少商之運,歲金不及,侮而乘之者,火也。
火不務德,故以熱勝燥,時則有火延焦槁,炎赫沸騰,其變為銷铄,其災為燔焫,名為少商,而實與太征之歲同。
少羽之運,歲水不及,侮而乘之者,土也。
土不務德,故以濕勝寒,時則有泉湧河衍,涸澤生魚,其變為驟注,其災為霖潰,名為少羽,而實與太宮之歲同。
通乎此,則知歲在涸流之紀,而河決大水,固可以類而推之也。
天地之間,氣有偏勝,而無以救之,則萬物之所存者幾希矣。
是故風熱燥濕寒五者,各司一氣;生長化收藏五者,各司一時。
以順相乘,然後能循環以相生;以逆相勝,然後能循環以相救。
故曰,五氣之運,猶權衡也。
高者抑之,下者舉之。
化者應之,勝者複之。
化者應之,氣之平也,五氣之相得也。
勝者複之,氣之不平也,五氣之相賊也。
氣平而相得者,所以通其常;氣不平而相賊者,所以觀其變。
古之明乎此而善攝生者,何常不消息盈虛以道禦神耶?
太陽司天之政歲,宜以苦燥之、溫之。
陽明司天之政歲,宜以苦辛汗之、清之、散之,又宜以鹹。
少陽司天之政歲,宜以鹹,宜辛宜酸,滲之、洩之、漬之、發之,觀氣寒溫以調其氣。
太陰司天之政歲,宜以苦燥之、溫之,甚者發之、洩之。
不發不洩,則濕氣外溢,肉潰皮坼,而水血交流。
少陰司天之政歲,宜鹹以軟之,而調其上;甚則以苦發之,以酸收之,而安其下;甚則以苦瀉之。
厥陰司天之政歲,宜以辛調之,以酸潤之。
歲以陽為首。
寅,引也。
少陽之氣,始于泉下,引陽升而在天地人之上,五谷草木皆甲坼于此時也,至立夏少陰之火,熾于太虛,則草木盛茂,垂枝布葉,乃陽之用,陰之體,此所謂天以陽生陰長。
經言歲半以前,天氣主之,在乎升浮也。
至秋而太陰之運,初自天而下,逐陰降而徹地,則金振燥令,風厲霜飛,品物鹹殒,其枝獨在,若乎毫毛。
至冬則少陰之氣,複伏于泉下,水冰地坼,萬物周密,陰之用,陽之體也,此所謂地以陽殺陰藏。
經言歲半以後,地氣主之,在乎降沉也。
天元紀大論等篇,以年歲之支幹分管六氣,蓋已失先聖之旨矣。
年歲之支幹,天下皆同,且通四時不變也。
天氣之溫暑寒涼,民病之虛實衰旺,東西南北之殊方,春夏秋冬之異候,豈有皆同之理?其妄誕可知也。
近世傷寒钤法,則以得病日之幹支為主,其源亦出于此。
決不可用。
蓋金木水火土之氣,各主一時,當時則為主氣,為司天;非其時而有其氣,則為客氣;與時正相反者,則為在泉,謂其氣伏于黃泉之下而不見也。
治法用熱遠熱,用寒遠寒,所謂必先歲氣,毋伐天和也。
春時木氣司天,則四方皆溫;夏時火氣司天,則四方皆熱;夏秋之交,土氣司天,則四方皆濕;秋則皆涼;冬則皆寒。
民病往往因之,此理之易見者。
其有氣與時相反者,則所謂客氣者也。
故治法亦有假者反之之說,觀此則運氣之說思過半矣。
如太陰雨化,施于太陽;太陽寒化,施于少陰;少陰熱化,施于陽明;陽明燥化,施于厥陰;厥陰風化,施于太陰。
凡淫勝在我者,我之實也。
實者,真邪也。
反勝在彼者,我之虛也。
虛者,假邪也。
此六氣之虛實,即所謂有無也。
然天地運氣雖分五六,而陰陽之用,水火而已。
故陽勝則陰病,陰盛則陽病。
瀉其盛氣,責其有也;培其衰氣,責其無也。
求得所本而直探其赜,則排難解紛如拾芥也。
設不明逆順盈虛之道,立言之意而鑿執不移,所謂面東者不見西牆,面南者不覩北方,察一曲者不可與言化,察一時者不可與言大,未免虛虛實實,遺人害矣。
六氣之分,屬陰者三,濕燥寒是也。
屬陽者二,風熱而已。
使火無君相之化,則陰勝于陽,而殺甚于生矣,此二火之所以必不可無也。
若因惟火有二,便謂陽常有餘,而專意抑之,則伐天之和,伐生之本,莫此為甚。
此等大義,學者最當詳察。
三陽所在,其脈無不應者,氣之盈也。
三陰所在,其脈有不應者,以陽氣有不及,氣之虛也。
然三陰之列,又惟少陰獨居乎中,此又陰中之陰也,所以少陰所在為不應。
蓋亦應天地之虛耳,豈君不主事之謂乎?
五行勝複之理,不期然而然。
天地萬物,固無往而非五行,而亢害承制,又安往而不然哉?故求之于人。
則五髒更相平也,五志更相勝也,五氣更相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