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無氣不有。
人之眼耳鼻舌身意神識,能為用者,皆由升降出入之通利也;有所閉塞者,不能為用也。
若目無所見,耳無所聞,鼻不聞臭,舌不知味,筋痿骨痹,齒腐毛發堕落,皮膚不仁,腸不能滲洩者,悉由熱氣怫郁,元府閉密,而緻氣液血脈,榮衛精神,不能升降出入故也。
各随郁結微甚而察病之輕重也。
故知熱郁于目,無所見也。
故目微昏者,至近則轉難辨物,由目之元府閉小也,隔缣視物之象也。
或視如蠅翼者,元府有所閉合者也。
或目昏而見黑花者,由熱氣甚而發之于目,亢則害承乃制而反出其泣,氣液昧乏,以其至近,故雖視而亦見如黑花也。
及沖風泣而目暗者,由熱甚而水化制之也,故經言厥則目無所見。
夫人厥則陽氣并于上,陰氣并于下。
陽氣并于上,則火獨光也;陰氣并于下則足寒,足寒則腫也。
夫一水不勝五火,故目眦而盲,是以沖風泣下而不止。
夫風之中于目也,陽氣内守于睛,是火氣燔目,故見風泣下。
論目分表裡易治難治辨
眼之為病,在腑則為表,當除風散熱;在髒則為裡,宜養血安神。
暴發者為表而易治,久病者在裡而難愈。
除風散熱者,瀉青丸主之。
養血安神者,定志丸,婦人熟幹地黃丸是也。
或有體肥氣盛,風熱上行,目昏濇者,槐子散主之,此由胷中氣濁上行也,重則為痰厥,亦能損目。
常使胷中氣清,無此病也。
又有因目疾服藥多而損氣者,久之眼漸昏弱,乍明乍暗,不欲視物,此目少血之驗也,熟幹地黃丸、消風散、定志丸,相須而養之。
或有視物不明見黑花者,此謂之腎氣弱也,宜補腎水,駐景丸是也。
或有暴失明者,謂眼居諸陽交之會也,而陰反閉之,此風邪内滿當有不測之疾也。
瞖膜者,風熱重而有之,或斑入眼,此肝氣盛而發在表也。
瞖膜已生在表明矣,當發散而去之,反疏利,則邪氣内蓄,為瞖則深也。
邪氣未定,謂之熱瞖而浮;邪氣已定,謂之冰瞖而沉;邪氣牢而深者,謂之陷瞖,當以焮發之物使其邪氣再動,瞖膜乃浮,輔以退瞖之藥,則自去也。
病久者不能速效,當以歲月除之。
明理論【金?成無己】
目直視
傷寒直視,何以明之?直視者,視物而目睛不轉動者是也。
若目睛轉者,非直視也。
水之精為志,火之精為神。
目者心之使也,神所寓焉,肝之外候也,精神榮焉。
《針經》曰:五髒六腑之氣,皆上注于目而為之精,精之窠為眼,骨之精為瞳子,筋之精為黑睛,血之精為絡,氣之精為白睛,肌肉之精為約束,裹撷筋骨血氣之精與脈并為系,上屬于腦,五髒血氣調和,精氣充榮,則目和而明矣。
傷寒目直視者,邪氣擁盛,冒其正氣,使神智不慧,髒精之氣,不上榮于目,則目為之直視。
傷寒至于直視,為邪氣已極,證候已逆,多難治。
經曰:衄家不可發汗,汗出則額上陷,脈急緊,直視不能眴,不得眠,以肝受血而能視。
亡血家肝氣已虛,目氣已弱。
又發汗亡陽,則陰陽俱虛所緻也。
此雖錯逆,其未甚也。
逮乎狂言反目直視,又為腎絕,直視搖頭,又為心絕,皆髒氣脫絕也。
直視讝語喘滿者死,下利者亦死。
又劇者發則不識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視,脈弦者生,濇者死,皆邪氣盛而正氣脫也。
其或有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無表裡證,大便難,身微熱者,是非直視也,此為内實也。
可用大承氣湯、大柴胡湯下之。
直視為不治之疾,目中不了了為可治之候,二者形證相近,其為工者宜熟視之。
儒門事親【元?張從政】
風沖泣下
夫風沖泣下者,俗呼風冷淚者是也。
《内經》曰:太陽經不禁固也。
又曰:熱則五液皆出,肝熱故淚出。
風沖于外,火發于内,風火相搏,由此而泣下也。
治之以貝母一枚白膩者,胡椒七粒,不犯銅鐵,研細臨卧點之愈。
聖人雖言目得血而能視,然血亦有太過不及也,太過則目壅塞而發痛,不及則目耗竭而失明。
故年少之人多太過,年老之人多不及。
然年少之人間有不及,而年老之人其間亦有太過者,不可不察也。
夫目之内眦,太陽經之所起,血多氣少;目之銳眦,少陽經也,血少氣多;目之上綱,太陽經也,亦血多氣少;目之下綱,陽明經也,血氣俱多。
然陽明經起于目兩旁交頞之中,與太陽少陽俱會于目,惟足厥陰肝經連于目系而已。
故血太過者,太陽陽明之實也;血不及者,厥陰之虛也。
故出血者宜太陽陽明,蓋此二經血多故也。
少陽一經不宜出血,血少故也。
刺太陽陽明出血則目愈明,刺少陽出血則目愈昏。
要知無使太過不及,以血養目而已。
凡血之為物,太多則溢,太少則枯。
人熱則血行疾而多,寒則血行遲而少,此常理也。
目者,肝之外候也。
肝主目,在五行屬木,木之為物太茂而蔽密,太衰而枯瘁矣。
夫目之五輪,乃五髒六腑之精華,宗脈之所聚。
其白睛屬肺金,肉輪屬脾土,赤脈屬心火,黑水神光屬腎水,兼屬肝木,此世俗皆知之矣。
及有目疾而不知病之理,豈知目不因火則不病。
何以言之?白輪變赤,火乘肺也;肉輪赤腫,火乘脾也;黑水神光被瞖,火乘肝與腎也;赤脈貫目,火自甚也。
能治火者,一句可了。
故《内經》曰:熱勝則腫。
凡目暴赤腫起,羞明隐濇,淚出不止,暴瞖目蒙,皆火熱之所為也。
治火之法,在藥則鹹寒吐之下之,在針則神庭上星、顖會、前頂、百會。
血之瞖者可使立退,痛者可使立已,昧者可使立明,腫者可使立消。
惟小兒不可刺顖會,為肉分淺薄,恐傷其骨。
然小兒水在上,火在下,故目明。
老人火在上,水不足,故目昏。
《内經》曰:血實者宜決之。
又經曰:虛者補之,實者瀉之。
如雀目不能夜視,及内障,暴怒大憂之所緻也,皆肝主目,血少禁出血,止宜補肝養腎。
至于暴赤腫痛,皆宜以(金非)針刺前五穴,出血而已;次調鹽油以塗發根;甚者雖至于再、至于三可也。
量其病勢,以平為期。
經雲:風氣與陽明入胃,循脈而上,至目内眦則寒中而泣出,此中風寒淚出也,河間當歸湯主之。
東垣雲:水附木勢,上為眼濇、為眵、為冷淚,此皆由肺金之虛,而肝木寡于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