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門
原機啟微【明?倪維德】
淫熱反克之病
膏粱之變,滋味過也。
氣血俱盛,禀受厚也。
亢陽上炎,陰不濟也。
邪入經絡,内無禦也。
因生而化,因化而熱,熱為火,火性炎上,足厥陰肝為木,木生火,母姙子,子以淫勝,禍發反克,而肝開竅于目,故肝受克而目亦受病也。
其病眵多眊燥緊濇,赤脈貫睛,髒腑秘結者為重。
重者芍藥清肝散主之,通氣利中丸主之。
眵多,眊燥緊濇,赤脈貫睛,髒腑不秘結者為輕。
輕者減大黃、芒硝、芍藥,清肝散主之,黃連天花粉丸主之;少盛服通氣利中丸。
目眶爛者,内服上藥,外以黃連爐甘石散,收其爛處兼以點眼,春雪膏、龍腦黃連膏、(口畜)鼻碧雲散攻其淫熱,此治淫熱反克之法也。
非膏粱之變,非氣血俱盛,非亢陽上炎,非邪入經絡,毋用此也。
用此則寒涼傷胃,生意不上升,反為所害也。
風熱不制之病
風動物而生于熱,譬以烈火焰而必吹,此物類感召而不能違間者也。
因熱而召,是為外來;久熱不散,感而自生,是為内發。
内外為邪,為病則一。
淫熱之禍,條列于前,益以風邪,害豈纖止?風加頭痛,風加鼻塞,風加腫脹,風加涕淚,風加腦巅沉重,風加眉骨酸疼,有一于此,羌活勝風湯主之。
風加癢,則以杏仁、龍膽草泡散洗之。
病者有此數證,或不服藥,或誤服藥,瞖必随之而生。
瞖如雲霧,瞖如絲縷,瞖如秤星或一點或三四點而至數十點者,瞖如螺蓋者,為病久不去,治不如法,至極而至也。
為服寒涼藥過多,脾胃受傷,生意不能上升,漸而至也。
然必要明經絡,庶能應手。
瞖凡自内眦而出,為手太陽足太陽受邪,治在小腸膀胱經,如蔓荊子、蒼朮,羌活勝風湯主之。
自銳眦客主人而入者,為足少陽手少陽,手太陽受邪,治在膽與三焦小腸經,加龍膽草、藁本,少加人參、羌活勝風湯主之。
自目系而下者,為足厥陰手少陰受邪,治在肝經心經,加黃連,倍加柴胡,羌活勝風湯主之。
自抵過而上者,為手太陽受邪,治在小腸經,加木通、五味子,羌活勝風場主之。
熱甚者兼用治淫熱之藥,(口畜)鼻碧雲散,俱治已上之證,大抵如開鍋蓋法,(口畜)之随效。
然少力而銳,宜不時用之以聚其力。
雖然始者易而久者難,漸複而複,漸複而又複可也。
急于複者則不治。
今世醫用磨瞖藥者有之,用手法揭瞖者有之。
噫!瞖猶瘡也,奚斯愈乎?庸者用此,非徒無益,增害猶甚。
愚者受此,欣然而不悟,可歎也哉!故置風熱不制之病治法。
七情五賊勞役饑飽之病
陰陽應象大論曰:天有四時,以生長收藏,以生寒暑燥濕風。
寒暑燥濕風之發也,發而皆宜時,則萬物俱生;寒暑燥濕風之發也,發而皆不宜時,則萬物俱死。
故曰,生于四時,死于四時。
又曰,人有五髒,化為五氣,以生喜怒憂悲恐。
喜怒憂悲恐之發也,發而皆中節,則九竅俱生;喜怒憂悲恐之發也,發而皆不中節,則九竅俱死。
故曰生于五髒,死于五髒。
目,竅之一也,光明視見,納山川之大及毫芒之細,悉雲霄之高,盡泉沙之深,至于鑒無窮為有窮,而有窮又不能為窮,反而聚之,則乍張乍斂,乍動乍靜,為一泓一點之微者,豈力為強緻而能此乎?是皆生生自然之道也。
或因七情内傷,五賊外攘,饑飽不節,勞役異常。
足陽明胃之脈,足太陰脾之脈,為戊己二土,生生之原也。
七情五賊,總傷二脈,饑飽傷胃,勞役傷脾,戊己既病,則生生自然之體,不能為生生自然之用,故緻其病曰,七情五賊勞役饑飽之病。
其病紅赤睛珠痛,痛如針刺。
應太陽眼睫無力,常欲垂閉不敢久視,久視則酸疼。
生瞖皆成陷下,所陷者或圓或方,或長或短,或如點,或如縷,或如錐,或如鑿,證有具此者,柴胡複生湯主之,黃連羊肝丸主之。
睛痛甚者,當歸養榮湯主之,助陽活血湯主之,加減地黃丸主之,決明益陰丸主之,加當歸黃連羊肝丸主之,龍腦黃連膏主之。
以上數方,皆羣隊升發陽氣之藥,其中有用黃連、黃芩之類者,去五賊也。
(口畜)鼻碧雲散,亦可見用。
最忌大黃、芒硝、牽牛、石膏、栀子之劑,犯所忌則病愈振。
血為邪勝凝而不行之病
血,陰物,類地之水泉,性本靜。
行,其勢也。
行為陽,是陰中之陽,乃坎中有火之象。
陰外陽内,故行也。
純陰,故不行也。
不行則凝,凝則經絡不通。
經曰:足陽明胃之脈,常多氣多血。
又曰:足陽明胃之脈,常生氣生血。
手太陽小腸之脈,斜絡于目眦。
足太陽膀胱之脈,起于目内眦。
二經皆多血少氣。
血病不行,血多易凝。
靈蘭秘典論曰:脾胃者,倉廪之官,五味出焉。
五味淫則傷胃,胃傷血病,是為五味之邪,從本生也。
又曰: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遇寒則阻其化。
又曰: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遇風則散其藏。
一阻一散,血亦病焉,是為風寒之邪從末生也。
凡是邪勝,血病不行,不行漸滞,滞則易凝,凝則病始外見,以其斜絡目眦也,以其起于目内眦也。
故病環目青黤,如被物傷狀,重者白睛亦黤,輕者或成斑點,然不痛不癢,無淚眵眊燥羞濇之證,是曰,血為邪勝凝而不行之病。
此病初起之時,大抵與傷風證相似,一二日即顯此病也。
川芎行經散主之。
消凝大丸子主之。
晴痛者,更以當歸養榮湯主之。
如此,則凝複不滞,滞複能行,不行複行,邪消病除,血複如故,無不愈也。
氣為怒傷散而不聚之病
氣,陽物,類天之雲霧,性本動。
聚,其體也。
聚為陰,是陽中之陰,乃離中有水之象。
陽外陰内,故聚也。
純陽,故不聚也。
不聚則散,散則經絡不收。
經曰:足陽明胃之脈,常多氣多血。
又曰:足陽明胃之脈,常生氣生血。
七情内傷,脾胃先病。
怒,七情之一也。
胃病脾病,氣亦病焉。
陰陽應象大論曰:足厥陰肝主目,在志為怒,怒甚傷肝。
傷脾胃,則氣不聚,傷肝則神水散,何則?神水亦氣聚也。
其病無眵淚痛癢羞明緊濇之證,初但昏如霧露中行,漸空中有黑花,又漸覩物成二體,久則光不收,遂為廢疾。
蓋其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