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不能滅盛火,火逼水涸,亡津液,當養水益陰,慎毋以毒藥通之,宜柏子仁丸、澤蘭丸。
沈氏室患瘰疬,久而不消,自汗惡寒,此氣血俱虛也,遂以十全大補湯月餘而潰。
然其核雖取,而瘡口不斂,更灸以豆豉餅,仍與前藥加烏藥、香附,兩月而愈。
大抵堅而不潰,潰而不合,皆由氣不足也。
嘗見患此瘡者,瘡口雖合而不加補,往往變為瘵證。
以及赤脈貫睛,皆為死證。
一婦人因怒,耳下腫痛,以荊防敗毒散加連翹、黃芩四貼而愈。
嘗治此旬日不消者,以益氣血藥,及飲遠志酒,其腫自消。
若無膿者亦自潰。
不戒忿怒者則難治。
一婦人亦因怒,耳下焮腫,頭痛寒熱,與荊防敗毒散加黃芩治之,表證悉退,但飲食少思,日晡發熱。
東垣雲:雖有虛熱,不可大攻,熱去則寒生也。
遂以小柴胡湯加地骨皮、川芎、當歸、茯苓、白朮、陳皮,十餘貼而愈。
次年春,複堅硬不潰,來索方,予定八珍湯加香附、柴胡、地骨皮、桔梗,自制服之,至六七劑,以效延緩,仍服人參敗毒散,勢愈甚;又服流氣飲,則盜汗發熱,口幹少食。
至秋,複求治。
診視氣血虛極,予辭不治,果殁。
今人有瘡瘍,不審元氣虛實,病在表裡,便服敗毒流氣藥,殊不知敗毒散乃發表之藥,果有表證,亦止宜一二服,多則元氣反損,其毒愈甚,雖有人參,莫補其耗。
流氣飲乃耗血之劑,果氣結膈滿,亦止宜二三服,多則血氣愈傷,反為敗證,雖有芎歸,難以倚仗。
丹溪雲:此不系膏粱丹毒之變,因虛勞氣郁所緻也。
一婦人患瘰疬不消,膿清不斂,予以八珍湯治之,少愈;忽肩背痛不能回顧,此膀胱經氣郁所緻,當以防風通氣湯治之。
蓋膀胱之脈,始于目内眦,上額交巅,下耳角,複上頂至腦後,過風府,下項,走肩膊,一支下腰膂,是經氣動則脊痛項強,腰似折,此非膀胱經證而何?彼乃雲,瘰疬,膽經病也,其脈主行項側,即是經火動而然。
遂自服清肝降火之藥,反緻不食,痛甚。
複請予診其脈,胃氣愈弱,先以四君子湯加陳皮、炒芍藥、半夏、羌活、蔓荊子四劑,食進痛止;繼以防風通氣湯二劑而愈。
田氏婦年踰三十,患瘰疬,已潰不愈,與八珍湯加柴胡、地骨皮、夏枯草、香附、貝母五十餘貼,形氣漸轉,更與必效散二服,瘡口遂合,惟氣血未平;再用前藥三十餘劑而平。
後田生執此散方,不問虛實,概以治人,殊不知方中螌蝥性毒,雖能專治瘰疬,多服則損元氣。
若氣血實者,先用此下之,而投補劑或可愈。
若虛而用下藥,或追蝕藥,瘀肉雖去,而瘡口不合,反緻難治。
廣東陳方伯子,遠途勞倦發熱,脈大無力,耳下患腫,此勞損證也,飲補中益氣湯,自然熱退腫消。
若專攻毒,則有虛虛之禍。
彼不聽,服降火藥及必效散,果吐瀉不食而死。
夫人勞倦則損氣,氣衰則火旺,火旺則乘其脾土,故倦怠而熱,此元氣傷也。
丹溪雲:宜補形氣,調經脈,其瘡自消。
不可汗下。
若不詳脈證經絡受病之異而辄下之,鮮不危矣。
汪中翰侄,年及二十,耳下患疬臖痛,左關脈數,此肝經風熱所緻,以荊防敗毒散三貼,表證悉退,再與散腫潰堅丸,月愈而平複。
一婦年二十,耳下結核,經水每過期,午後頭痛,服頭風藥愈盛,予以八珍湯加柴胡、地骨皮二十餘劑而愈。
楊文魁,年踰三十,每勞心過度,頸腫發熱,服敗毒散愈盛,予以補中益氣湯數劑而消。
一疬婦潰後發熱,煩躁作渴,脈大無力,此血虛而然也,以當歸補血湯六劑頓退,又以聖愈湯數劑少健,更以八珍湯加貝母、遠志三十餘劑而斂。
東垣雲:發熱惡熱,大渴不止,煩躁肌熱,不欲近衣,其脈洪大,按之無力,或目痛鼻幹者,非白虎湯證也,此血虛發躁,當以當歸補血湯主之。
又有火郁而熱者,如不能食而熱,自汗氣短者,虛也,以甘寒之劑,瀉熱補氣;如能食而熱,口舌幹燥,大便難者,以辛苦大寒之劑下之,以瀉火補水。
一男子頸間結核大潰,予用栀子清肝火養肝血,益元氣之藥而愈。
此證亦有大如升鬥者,亦治以前藥可愈。
一兒七歲,項結二核,時發寒熱,日久不愈,治以連翹丸而消。
若患在面臂等處尤宜。
此丸若潰而不斂,兼以托裡之藥治之。
一兒項結一核,堅硬如疬,面色痿黃,飲食不甘,服托裡藥不應,此無辜疳毒也,以蟾酥丸治之而愈。
若數服不消,按之轉動,軟而不痛者,内有蟲如粉,急針出之。
若不速去,則蟲随氣走,内蝕髒腑,不治。
蟾蜍,夏月溝渠中取腹大不跳不鳴者,先取糞蛆一杓,置桶中,以尿浸之,桶近上令幹,使蛆不得出,将蟾蜍撲死,投蛆中,任蛆食,次以新布袋包系,置水急處,浸一宿取出,瓦上焙,為末,入麝香一字,軟飯丸如麻子大,每服二三十丸,空心米飲服之。
一婦因怒不思食,發熱倦怠,骨酸疼,體瘦面黃,經漸不通,頸間結核,以逍遙散、八珍湯治之,少可;彼自悞服水蛭等藥,血氣愈虛,逐緻不救。
《外科正宗》曰:一男人項疽十餘日,視其瘡勢頗甚,根連左右耳項并腫紅赤臖熱,脈浮而數,先用黃連消毒散二服,退其大勢,根腳稍定;後用托裡消毒散數服,不覺腐潰。
但診脈浮無力,詢知患者年過五旬,久艱嗣息,房中又有妾,又多兼思慮,勞欲太過,損傷元氣故也。
又瘡形勢大,止能起發,不能培養為膿,更用十全大補湯加桔梗、白芷,倍人參、白朮各三錢;外用桑木灸法,早晚二次灸之;又塗紫霞膏數日,患者頭面俱腫,雙目合縫,形狀可畏,然後腐潰并作,膿出日至數升,如此半月。
用前藥不勝其事,内加煩躁不甯,五心煩熱,飲食漸少等證,此膿水出多,氣血走洩,為虛火假證之故,随用聖愈湯一服,不應;又進一服加熟附子二錢方應,前證悉退。
次以人參養榮湯加麥冬、五味,參、朮倍至三錢,調理月餘。
後至腦骨腐肉連發,片片脫下,其狀狼狽,不可觀瞻,凡相視者,無不點頭驚訝。
又恐腐潰深大,補不及事,每日粥食中用人參三錢,凡餐分入同煮食之,以補脾元,後方元氣漸醒,調理四月方愈。
彼後一年反生一子,以承後嗣也。
一婦人正對口四五日,自灸廿餘壯,竟不知痛,灸疤焦黑,平塌如故。
診之,脈微數而無力,此内虛證也。
若假藥力則悞其事,用铍針,當頂刺入寸許,不知痛,亦無血出,此毒滞而未發揚者,用蟾酥條插入針孔,每日一次,膏蓋其上,至七日後,周圍裂縫出膿血,内服純補之藥,至十四日落出瘡根一塊,指大,長寸餘,後以玉紅膏平長肌肉,又半月其口已平,以珍珠散摻上,即刻生皮而愈。
此證設若不用針工,專假藥力攻托,雖不至死,豈能得其速愈者哉?
一監生項瘡初起,請視,瘡頭偏于右半,不可輕待,必用艾灸為上。
隔蒜灸至十五壯,知痛乃住。
後彼視為小恙,失用内藥。
又四日,其瘡複作,頸腫項強,紅紫木痛,便秘,脈實有力,以内疏黃連湯加元明粉二錢,通其大便;次用消毒救苦湯二服,腫勢仍甚,此内毒外發也,不可再消之,換服托裡消毒散。
至近二十日,因患者肥甚,外肉多緊,不作腐潰。
予欲行針開放,彼家堅執強阻。
豈後變證一出,煩悶昏愦,人事不省,彼方驚悔。
随用铍針左右耳邊并項之中,各開一竅,内有膿腐處,剪割寸許頑肉,放出内積瘀毒膿血,不止碗許。
内服健脾胃、養氣血、托裡補虛之藥,其膿似泉流不歇。
每朝夕藥與食中,共參六七錢,服至腐肉脫盡,新肉已生。
又至四十日外,患者方得漸蘇,始知人事,問其前由不知也。
此患設若禁用針刀,不加峻補,豈有生乎?因其子見識道理,從信予言,未百日而痊。
一婦人四旬,肥甚,項瘡五六日。
視之,肉腫瘡不腫,又兼口燥心煩,堅硬色紫,根腳散平,六脈洪大,此太過證也,後必無膿,相辭不治。
彼又請醫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