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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一百九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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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脈中血氣,使無凝滞可愈矣。

    宜以白芷升麻湯。

    按此方舉一身而言,故陽明為一身之中,若以各經言之,而陽明亦自有表裡中三等之劑,太陽亦有表裡中之方,餘經皆可以類推也。

     一人兩臂腫痛,服托裡藥,日盛。

    予謂腫屬濕,痛屬火。

    此濕熱流注經絡也。

    用人參敗毒散加威靈仙、酒黃芩、南星數劑漸愈;更以四物湯加蒼朮、黃蘗、桔梗二十餘劑而消。

    按此托裡藥日盛,故改作濕熱治也。

     一男子先患兩臁,後及遍身生瘡,似疥非疥,時或膿水淋漓,兩腿為甚,肢體倦怠,作癢煩熱,年餘不愈。

    餘作腎經虛火,用加減八味丸而痊。

     《奇效良方》曰:董守約苦腳氣攻注,或教以田螺數枚,搥碎敷兩股上,便覺冷氣趨下,至足而安。

    蓋螺性能泌别清濁,故能療腳氣之濕熱也。

     毘陵有姓馬人鬻酒,宿患腎髒風,一足發腫如瓠,自腰以下,粗細通為一律,痛不可忍,卧欲轉側,用兩人挾持方可動。

    或者用以針刀決之。

    予用甘鼈散服之,至五更初,細嚼米飲下,至辰巳時,下膿如水晶者數升,實時痛止腫退。

    一月,尚拄拐而行。

    予再以赤烏散塗貼其膝,方愈。

    後十年,過毘陵,率其子緻謝雲:向腳疾至今不發,腎髒風并已失去,今健步不苦矣。

     紹興府戒珠寺一僧,病數年,足不能行,服立效丹而愈。

    亨老亦傳此方。

     一人體充肥,腳氣始發,頭面渾身肢節微腫,皆赤色,足胫赤腫,痛不可忍,不敢扶策,手近皮膚,其痛轉甚,坐而複卧,卧而複起,晝夜苦楚,難以名狀。

    乃北方高寒,故多飲酒,積久傷脾,不能運化,飲食下流之所緻。

    投以當歸拈痛湯一兩二錢,其痛減半。

    再服,腫痛悉除,止有右手指微赤腫。

    以三棱針刺手爪甲端,多出黑血,赤腫全去。

    不數日,因食濕面,肢體覺痛,又以枳實半錢,大黃酒煨三錢,羌活一錢半,當歸身一錢,水煎溫服,利下兩行,痛即止矣。

     丁酉歲在臨安,是時劇暑,見吳寬夫用火踏上寘一布囊烘足,叩其所以。

    答雲:某舊有腳氣之疾,近得一方,用川椒二三斤,實于疏布囊中,寘火踏上,趺足踏椒囊。

    蓋椒氣性熱,能辟去寒濕氣。

    言甚有理,用之月餘,亦漸有效。

    庚子歲在淳安,寬夫經過,因問其疾,雲:愈之已久,乃椒囊之力也。

    不特某用之效,傳之數親,知皆無恙矣,真奇方也。

    壬寅,再來臨安,适于賓次中,邂逅都司王成之,見其用火踏亦有一布囊,問之,豈非椒乎?雲:又添破開槟榔,并熟艾各三分之一。

    且雲:果是奇妙。

    大抵足膝之病,居下屬陰,又加寒濕,陰益甚矣。

    血氣為冷凝結,非至熱不可除,今用川椒性熱,複加以火蒸之,自然寒濕俱去,信乎處方之妙也。

     《醫方考》曰:唐?柳子厚《救死方》雲:元和十二年二月,得幹腳氣,夜成痞絕,左脅有塊,大如石,且死。

    因大寒不知人,家人号哭。

    榮陽鄭洵美傳杉木湯,服半食頃,大下三次,氣通塊散。

    病蓋死矣,會有救者,因得不死。

    恐他人不幸,有類予病,故以方傳焉。

     顧安中,廣德人,久患腳氣,筋急腿腫,行履不得,因至湖州附船,船中先有一袋物,為腿疼痛遂作,腿閣之袋上,微覺不痛,及筋寬而不急。

    乃問舟人袋中何物。

    應曰:宣瓜。

    自此腳氣頓愈。

    噫!藥氣相感且能愈疾,則用藥當病者從可知矣。

     《外科正宗》曰:一男子年近五旬,右足小指初生如粟米,漸成白泡,三日始痛。

    請治,頭已腐爛,一指紫腫,此脫疽也。

    随用艾火明灸十三壯,始大痛,乃止。

    又用針刺灸頂,以蟾酥餅貼灸上,膏蓋。

    本指腫上,用铍針擊刺七八處,發洩毒血,用蟾酥錠磨濃塗之,腫外以真君妙貼散,敷護良肉,庶不外侵。

    其時患者脈數,身發寒熱,惡心體倦,先用人參敗毒散解其表證,次用黃連内疏湯通其大便,而惡心煩熱亦止。

    又以托裡消毒散加金銀花、牛膝數服,早以八味丸,晚用蠟礬丸,相兼服之。

    喜其火疏,毒氣随散。

    又用針刺并洩其毒,故不變作,解毒為膿,其腫方散。

    後用十全大補湯加山萸、五味、麥冬等藥,調理月餘而愈。

    此疽若不針灸,發洩毒氣,專假藥力敷圍,再加峻藥攻利,必緻傷其元氣,豈豈原缺,據《外科正宗》卷二補。

    能保毒不侵犯得安之理? 一客商右足次指生一紫泡,癢痛異常。

    次日,指甲俱紫肉黑,視之,乃肝腎二經之毒。

    彼曰:何别也?予曰:甲乃肝之餘氣,甲紫則肝受毒也。

    骨乃腎之餘氣,腎傷則骨黑,此理甚明。

    彼曰:何以緻之?予曰:凡人勞疲筋力傷于肝,悞服熱藥傷于腎。

    旁者曰:情實有此。

    因彼久居客旅,交結私妓,情懷最密,極力承奉,但夜并服興陽細丸,期許常至,立交戲谵,有此二年矣,前言正中其病。

    此勞力熱藥傷腎傷筋之實也,其病尤險欲辭不治。

    彼哀告客途欲得生返,再三求治。

    予又斟酌。

    先取妓者頂發十餘根,撚線纏紮患指盡處,随将艾炷安于所紮上面紫色處,排勻三處,每灸七壯,各放蟾酥餅,膏蓋。

    次後脹痛相忍,不令解此紮發。

    過夜,一指皆黑,相量筋骨皮肉俱死,仍用利刀順節取脫患指,乃冰冷惡物,預煎甘草湯浸洗良久,候瘀血稍盡,以止血散摻之。

    次日,灸上紫色不退,恐其上延,又以神燈照法照之,候血散皮绉,旋合蟾酥丸料,多加海羊,研爛敷之,早晚二次,腫不複作,紫色變紅,紅色潰膿,外用生肌止痛活血收斂之藥,又熬參、朮、地黃膏,朝服接補真元,午服健脾藥以回胃氣,晚用金液丹以解藥毒,如此調理三月而愈。

    後人問之:用妓者頂發紮之,何也?予曰:彼之頂發,乃心契之物也,以發靠肉,雖疼而不疼,彼又如在目前,此釋情之意也。

     一婦人中年肥胖,生渴三載,右手食指麻癢,月餘後節間生一小泡,随後本指漸腫,疼脹不堪,視之原泡處已生黑斑,半指已變紫黑,此亢陽之極,乃成脫疽。

    診之脈洪大數而有力,此與肥人相反。

    如再黑色上延,壞人迅速。

    詢問此婦,先居富室無嗣,每縱膏粱,架烘爐炭,又兼多服種子熱藥,中年喪夫,家業盡被嗣人侵費,緻久懷憂郁,後與寡母同栖,身耽寂寞,此先富後貧,所願不得,又為失榮證也,辭不可治。

    彼婦母子再三哀懇,予亦無之奈何,乃遵孫真人治法,在肉則割,在指則切,此外無他。

    彼願從之,先用人參養榮湯,随用軟絹條尺許,纏裹黑色盡處好肉節上,以漸收緊紮之,庶不通行血絡;次用利刀放準,依節切下,将手随浸甘草溫湯中片時,其血不大多,其疼亦不大甚。

    患者曰:惟心之懼,不知指之切下,似神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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