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門
黃帝素問
六節髒象論
脾、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者,倉廪之本,榮之居也,名曰器,能化糟粕,轉味而入出者也。
其華在唇四白,其充在肌,其味甘,其色黃,此至陰之類,通于土氣。
【注足太陰獨受水谷之濁,為轉輸之官,腸胃主受傳水谷,三焦主決渎水道,膀胱為水精之腑,故皆為倉廪之本。
脾藏榮,故為榮之居。
器者生化之宇,具升降出入之氣。
脾能運化糟粕,轉味而入養五髒,輸出腐穢于二陰,故名之曰器也。
四白,唇之四際白肉也。
口為脾竅而主肌,故華在唇四白,其充在肌。
甘者土之味,黃者土之色也。
脾為陰中之至陰,通于土氣。
此節指脾而言,以腸、胃、三焦、膀胱、并受傳水谷之精粗,故總為倉廪之本。
受濁者為陰,故曰至陰之類。
】
五髒生成篇
脾之合肉也,其榮唇也,其主肝也。
【注脾主中央土,乃倉廪之官,主運化水谷之精,以生養肌肉,故合肉。
脾開竅于口,故榮在唇。
脾主土而受制于肝木,是肝乃脾髒生成之主也。
】
多食酸則肉胝(月刍)而唇揭,此五味之所傷也。
【注多食酸,是木味太過而傷脾,則肉胝(月刍)而唇掀揭矣。
五味所以養五髒者也,髒有偏勝,則所不勝之髒受傷,此又承制之不可太過也。
】
平人氣象論
髒真濡于脾,脾藏肌肉之氣也。
【注土髒之元真,濡于脾而主藏肌肉之氣。
】
髒氣法時論
脾病者身重,善肌肉痿,足不收,行善瘈,腳下痛。
【注脾主肌肉,主通會元真之氣,脾氣傷,故身重而肌肉善痿。
痿者,肌肉委棄不仁也。
足太陰經脈,循胫膝,邪在經絡,故足不收。
氣傷,故善瘈而痛。
此言經病而及于氣也。
】
宣明五氣篇
甘走肉,肉病無多食甘。
【注脾主肌肉,甘為土味,脾病而多食之,則反傷脾氣也。
】
陰病發于肉。
【注脾為陰中之至陰,在體為肉,是以太陰之病而發于所主之肌肉。
】
脾主肉,久坐傷肉。
【注五髒元真之氣,通會于肌肉腠理,脾氣通于五髒,故所主在肉。
脾喜運動,故久坐傷肉。
】
血氣形志篇
形樂志樂,病生于肉,治之以針石。
【注過于安樂,則神機不轉,氣血羁留,故病生于肉,宜治以針石,引而通之。
】
形數驚恐,經絡不通,病生于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藥。
【注驚則氣亂,恐則氣下,蓋血随氣行,氣數亂逆,則經絡不通,榮衛不行,是以病生于不仁。
宜按摩醪藥,以行其榮衛血氣焉。
】
逆調論
帝曰:人之肉苛者,雖近衣絮,猶尚苛也,是謂何疾?岐伯曰:榮氣虛,衛氣實也。
榮氣虛則不仁,衛氣實則不用,榮衛俱虛則不仁且不用,肉如故也。
【注苛,虐也。
肉雖近衣絮,而苛虐如故也。
虛實者,不和也。
言榮氣不得衛氣之和,則榮氣虛,衛氣不與榮氣相和,則衛氣實也。
蓋陽道常實,故曰實。
然則過猶不及也。
不仁者不知痛癢,不用者痿而不勝于用,蓋言榮衛不和,則兩者皆虛矣。
榮衛兩虛者,不仁且不用,不仁不用而肉苛如故者,不和而緻虛也。
】
痹論
痹在于肉則不仁。
【注髒氣外合于形身,如病形而不傷其氣,則止見肌肉不仁而不痛也。
】
痿論
有漸于濕,以水為事,若有所留,居處相濕,肌肉濡漬,痹而不仁,發為肉痿。
故《下經》曰:肉痿者,得之濕地也。
【注有漸于濕者,地氣之中于下也。
以水為事者,好飲水漿,濕濁之留于中也。
若有濕濁之所留,而居處又兼卑下,外内相濕,以緻肌肉濡漬,痹而不仁,發為肉痿也。
】
脾氣熱則胃幹而渴,肌肉不仁,發為肉痿。
【注陽明燥金主氣,從中見太陰之濕化,是以脾氣熱則胃幹而渴矣。
脾胃之氣并主肌肉,今陽明津液不生,太陰之氣不至,故肌肉不仁,發為肉痿也。
】
氣穴論
帝曰:願聞溪谷之會也。
岐伯曰: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溪。
肉分之間,溪谷之會,以行榮衛,以會大氣。
邪溢氣壅,脈熱肉敗,榮衛不行,必将為膿。
内消骨髓,外破大腘,留于節湊,必将為敗。
積寒留舍,榮衛不居,卷肉縮筋,肋肘不得伸,内為骨痹,外為不仁,命曰不足,大寒留于溪谷也。
溪谷三百六十五穴會,亦應一歲。
其小痹淫溢,循脈來往,微針所及,與法相同。
【注肉有大分者,如股肱之肉,各有界畔;小分者,肌肉之内,皆有文理。
然理路雖分,而交相會合,是大分處即是大會處,小分處即是小會處也。
分會之間,以行榮衛之氣,故名之曰溪谷。
大氣,宗氣也。
夫氣為陽,邪留于肌腠之氣分,邪正相搏則為病熱,故有壅膿消破之敗證矣。
邪氣淫溢,則正氣自壅,溪谷之氣,與脈相通,是以脈熱于内而肉敗于外也。
榮衛不行,則血氣留滞而為壅,膿邪留于腘肉節湊之間,則筋骨必将自敗矣。
夫積寒留舍,緻榮衛不能居其間,寒邪凝滞,又不得正氣以和之,以緻肉卷而筋縮也。
肋肘乃筋骨之機關,故不得伸舒。
邪閉于外,故内為骨痹,榮衛内逆,故外為不仁,命曰不足。
蓋熱邪淫溢,是屬有餘,寒性凝濇,故為不足。
此大寒之邪,留于溪谷之間,以緻筋骨皆為病也。
溪谷之間,亦有三百六十五穴會,以應一歲,與孫絡之相同,可以微針刺取,以瀉其邪。
小痹者,謂邪始入于皮膚,未傷筋骨。
脈,謂孫絡脈也。
邪在皮膚,循脈往來,見而瀉之,與治孫絡之法相同,而亦不必問其穴會之所在也。
此言邪之客于人也,必先始于皮膚,次于孫絡,入于肌肉,以及于筋骨,在淺之時,微針所及,易于解散,無使其入深而為大痹也。
】
調經篇
血氣未并,五髒安定,肌肉蠕動,命曰微風。
【注蠕,蟲行動貌。
蓋風傷衛,衛氣行于肌肉之間,故蠕動也。
】
四時刺逆從論
太陰有餘,病肉痹,寒中;不足,病脾痹。
【注有餘而在外,則為肉痹,不足而在内,則為脾痹。
】
長夏氣在肌肉。
長夏者,絡經皆盛,内溢肌中。
五常政大論
太陽司天,水飲内稸,中滿不食,皮(疒帬)肉苛,筋脈不利,甚則胕腫,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