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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二百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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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承氣湯。

     口眼喎斜,邪急正緩。

    左急治左,右急治右。

    先散其邪,次補其正。

     左急,三聖散;右急,勻氣散。

     轉舌正舌,方名雖美,少陰脈萦舌本,三年之艾,不言标矣,資壽解語。

    猶為近之。

     轉舌膏,正舌散,資壽解語湯。

     風初入腑,肌肉蠕瞤,手足牽強,面腫能食,胃風宜投。

     胃風湯。

     風初入髒,發熱躁煩,先用瀉青,兼解表裡;次用愈風,磨入四白。

     瀉青丸,愈風湯,四白丹。

     養血豁痰,枘鑿不入,先其所急,不宜并施。

     養血,大秦艽湯、當歸地黃湯、天麻丸;豁痰,滌痰湯、青州白丸子;熱痰,竹瀝荊瀝湯、貝母(艹舌)蒌散;陰虛夾痰,千金地黃湯。

     心火内蘊,膻中如燔,涼膈清心,功見一班。

    心血内虧,恍惚不寐,服二丹丸,可以安睡。

    火盛壯水,勿辭迂緩,水升火降,枯回燥轉。

     涼膈散,清心散,二丹丸,壯水地黃湯。

     真陽上脫,汗多肢冷,氣喘痰鳴,此屬不治。

    黑錫、三建,引陽回宅,水土重封,虞淵浴日。

     黑錫丹,三建二香湯。

     腎水泛痰,真陽未脫,治以星附,十中九活。

     星附湯。

     外風暴發,内風易熾。

    熱溉甘寒,避居密室。

    毋見可欲,毋進肥鮮。

    謹調千日,重享天年。

     世傳中風人,每遇外風一發,宜進續命湯以禦之,殊謬。

    風勢才定,更用續命重引風入,添蛇足也。

    惟用甘寒藥頻熱服,俾内不召風,外無從入之路。

    且甘寒一可息風,二可補虛,三可久服,何樂不用耶! 左右往還論 門人問曰:半身不遂,原有左右之分。

    豈左右分屬之後,病遂一往不返乎?而治之迄無成效,何也?答曰:風與痰之中人,各随所造,初無定體。

    病成之後,亦非一往不返也。

    蓋有往有複者,天運人事病機皆然。

    如風者四時八方之氣,從鼻而入,乃天之氣也。

    痰者五谷百物之味,從口而入,脾胃之濕所結,乃地之氣也。

    勢本相遼,亦嘗相兼。

    似内傷與外感,每夾雜易炫。

    故風勝者先治其風,痰勝者先治其痰,相等則風痰兼治,此定法也。

    經雲:風之中人也,先從皮毛而入,次傳肌肉,次傳筋脈,次傳骨髓。

    故善治者,先治皮毛,其次治肌肉。

    若此乃從右而漸入于左也。

    皮毛肌肉,右肺與胃主之。

    筋脈骨髓,左肝與腎主之。

    從外入者,轉入轉深。

    故治皮毛肌肉,不使其深入也。

    又曰:濕之中人也,先從足始。

    此則自下而上,無分于左右。

    但内風素勝之人,偏與外風相召;内濕素勝之人,偏與外濕相召。

    内風之人,大塊之噫氣未動,而身已先惕;内濕之人,室中之礎磉未潤,而體已先重。

    是以治病必從其類也。

    從外入者,以漸而驅之于外;從下上者,以漸而驅之于下。

    若任其一往不返,安貴其治乎?又曰:從外入者,驅而之外;從下上者,驅而之下。

    聞之令人爽然,不識古法亦有合欤?曰:此正古人已試之法,但未挈出,則不知作者之意耳。

    如治風用大小續命湯,方中桂、附、苓、朮、麻、防等藥,表裡龐雜,今人見為難用。

    不知用附桂者,驅在裡之邪也;用苓朮者,驅在中之邪也;而用麻防等表藥獨多者,正欲使内邪從外而出也。

    至于病久體虛,風入已深,又有一氣微汗,一旬微利等法,平調半月十日,又微微驅散,古人原有規則也。

    至于治痰之規則,不見于方書。

    如在上者用瓜蒂散、栀豉湯等方,在左者用龍荟丸,在右者用滾痰丸,以及虛人用竹瀝達痰丸,沉寒锢冷用三建湯之類,全無奧義。

    豈得心應手之妙,未可傳之紙上耶?蓋五味入口而藏于胃,胃為水谷之海,五髒六腑之總司,人之食飲太過,而結為痰涎者,每随脾之健運而滲灌于經隧。

    其間往返之機,如海潮然,脾氣行則潮去,脾氣止則潮回。

    所以治沉锢之法,但取辛熱,微動寒凝,已後止而不用,恐痰得熱而妄行,為害不淺也。

    不但痰得熱而妄行,即脾得熱而亦過動不息,如潮之有去無回,其痰病之決裂可勝道哉!從來服峻補之藥者,深夜亦欲得食。

    人皆不知其故,反以能食為慶。

    曾不思愛惜脾氣,令其晝運夜息,乃可有常。

    況人身之痰,既繇胃以流于經隧,則經隧之痰,亦必返之于胃,然後可從口而上越,從腸而下達。

    此惟脾氣靜息之時,其痰可返。

    故凡有痰證者,早食午食而外,但宜休奉脾氣不動,使經隧之痰得以返之于胃,而從胃之氣上下,不從脾之氣四迄,乃為善也。

    試觀人痰病輕者,夜間安卧,次早即能嘔出洩出;痰病重者,昏迷複醒,反能嘔出洩出者,豈非未曾得食,脾氣靜息,而予痰以出路耶?世之喜用熱藥峻攻者,如此乎?噫!天下之服辛熱而轉能夜食者多矣,肯因俚言而三思否? 再論半身不遂,口眼喎斜,頭目眩運,痰火熾盛,筋骨時疼,乃原于血虛血熱,挾痰挾火,經絡肌表之間,先已有其病根,後因感冒風寒,或過嗜醇酒膏粱而助痰火,或惱怒而逆肝氣,遂成此證。

    其在于經絡肌表筋骨之間,尚未入于髒腑者,并以通榮衛為治。

    如和榮湯中有補血活血之功,不至于滞;有健脾燥濕消痰之能,不緻于燥;又清熱運動疏風,開經絡,通腠理,内固根本,外散病邪,王道劑也。

    多服可以見功。

     風痱 岐伯謂中風大法有四:一曰偏枯,半身不遂;二曰風痱,于身無痛,四肢不收;三曰風懿,奄忽不知人;四曰風痹,諸痹類風狀。

    後世祖其說而無其治。

    《金匮》有《古今錄驗》三方,可類推之。

    經謂内奪而厥,則為風痱。

    仲景見成方,有治外感風邪,兼治内傷不足者,有合經意,取其三方,以示法程。

    一曰《古今錄驗》續命湯,再曰《千金》三黃湯,三曰《近效》白朮附子湯。

    前一方治榮衛素虛而風入者;中一方治虛熱内熾而風入者;後一方治風已入髒,脾腎兩虛,兼諸痹類風狀者。

    學者當會仲景意,而于淺深寒熱之間,以三隅反矣。

     風懿 按風懿曰奄忽不知人,即該中風卒倒内。

    《金匮》不重舉其證,意可知矣。

     律五條 凡風初中經絡,不行外散,反從内奪,引邪深入者,醫之過也。

    如傷寒邪在三陽,引入三陰為犯禁;即邪在太陽,引入陽明少陽,亦為犯禁。

    故風初中絡不可引之入經,中經即不可引之入腑,中腑即不可引之入髒。

    引邪深入,釀患無窮,乃至多死少生,可無戒欤! 凡治中風自汗證,反利其小便者,醫之過也。

    毋論風中淺深,但見自汗則津液外出,小便自少。

    若更利之,使津液下竭,則榮衛之氣轉衰,無以制風火之勢,必增煩熱而其陰日亡也。

    況陽明經利其小便,尤為犯禁;少陰經利其小便,必失溲而殺人矣,可無戒欤! 凡治中風病,不明經絡腑髒,妄用下法傷人,醫之罪也。

    夫風中經絡,隻宜宣散。

    誤下則風邪乘虛,入腑入髒,釀患無窮。

    若中髒多有平素積虛髒真不守者,下之立亡。

    惟在胃腑内實便秘者,間有可下。

    然不過解其煩熱,非大下也。

    所謂一氣之微汗,一旬之微利,亦因可用始用之。

    至于子和以下立法,《機要》以中髒者宜下,則指下為定法,胡可訓耶?然中髒有緩急二候:中腑日久,熱勢深極,傳入髒者,此屬可下。

    使風與熱俱去,填其空竅,則風不再生。

    若開其瘀壅,必反增風勢也。

    其卒中急證,下藥入口,即不蘇矣。

    可無辨欤?世以中腑之便秘,指為中髒,誤下,不緻損人,益信子和《機要》為是。

    設遇真中髒證,下不中病,難可複追矣。

     凡治中風,四肢不舉,不辨虛實,妄行補瀉者,醫之過也。

    膏粱太過,積熱内壅,為脾土瘀實,宜瀉以開其壅;食少體羸,怠惰嗜卧者,為脾土虛衰,宜補以健其運。

    若不辨而實者補之,虛者瀉之,甯不傷人乎? 凡治外中于風,不辨内挾何邪,誤執一家方書,冀圖弋獲,其失必多,醫之過也。

    蓋風邪從外入者,必驅之使從外出。

    然挾虛者,非補虛則風不出;挾火者,非清熱則風不出;挾氣者,非開郁則風不出;挾濕者,非導濕則風不出;挾痰者,非豁痰則風不出。

    河間、束垣、丹溪各舉一端,以互明其治。

    後學不知變通,但宗一家為主治。

    倘一病兼此五者,成方果安在?況不治其所有,反治其所無,甯不傷人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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