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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二百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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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者,未之有也。

     據丹溪半身不遂,在左在右之說,似乎近理,故人多信之,而不知其有不然也。

    夫人身血氣,本不相離,焉得以左為血病,右為痰氣耶?蓋丹溪之意,以為肝屬木而位左,肝主血也;肺屬金而位右,肺主氣也。

    脾屬土而寄位西南,故亦在右,而脾主濕與痰也。

    然此以五行方位之序言其理耳。

    豈曰西無木、東無金乎?且各經皆有左右,五髒皆有血氣。

    即如胃之大絡,乃出于左乳之下,則脾胃之氣亦出于左,又豈左非脾右非肝、左必血病右必痰氣乎?然則何以辨之?惟遵《内經》以陰陽分血氣,以左右言輕重,則至當也。

    經曰: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

    又曰:陰勝則陽病。

    陽勝則陰病。

    又曰:女子右為逆左為從,男子左為逆右為從。

    夫陽病者,即氣病也。

    氣本乎陽,而陰邪勝之,則病也。

    除病者,即血病也。

    血本乎陰,而陽邪勝之,則病也。

    從者病輕,男病宜右,女病宜左也。

    逆者病重,男病畏左,女病畏右也。

    以此辨之,而再參以脈色,察其病因,則在氣在血,或重或輕,斯得其真矣。

    若謂左必血病,右必痰氣,則未免非痰治痰,非血治血,而誅伐無過,鮮不誤矣。

     論真中風 觀劉宗厚《玉機微義》雲:餘嘗居涼州,其地高阜,四時多風少雨,天氣常寒,每見中風或暴死者有之,蓋折風燥烈之甚也。

    時洪武乙亥秋八月,大風起自西北,時甘州城外路死者數人,餘始悟《内經》謂西北之折風傷人,至病暴死之旨不誣。

    丹溪之言,有所本也。

    籲!醫之不明運氣地理,造化病機之微,而欲行變通之法者,難矣哉!據此一說,是誠風之殺人也。

    然風氣兼溫,雖烈未必殺人,惟帶寒威,則殺人耳。

    矧以西北地寒,而塞風起于八月,則寒随風至,寒必徹骨。

    凡暴露之人,雖曰中風,而不知實中陰寒之毒也。

    此在強者固能支持,弱者焉得不死?然亦以所遇之異,故特紀。

    若此方是真中風邪,則亦百十年間,始或僅遭一二。

    而此證之不多見者,從可知矣。

    此外如賊風虛邪之傷人,則歲歲有之,處處有之,是無非外感之病,未聞有因外感而卒然昏愦緻死也!矧今人之所謂中風者,或于寂然無風之時,或于食飲嚴密之處,素無外感而忽然運仆,忽然偏廢。

    此其是風非風,又可知矣。

    而盡以風治,其能堪哉! 論續命等湯 按曆代相傳,治中風之方,皆以續命等湯為主。

    考其所自,則始于《金匮要略》附方中有《古今錄驗》續命湯。

    然此必宋時校正之所增,而非仲景本方也。

    此自隋唐以來,則孫氏《千金方》乃有小續命、大續命、西川續命、排風等湯,故後世宗之,無不以此為中風主治矣。

    夫續命湯以麻黃為君,而以姜、桂并用,本發散外邪之佳方也。

    至小續命、大續命、西川續命等湯,則複加黃芩以兼桂、附。

    雖曰相制,而水火冰炭,道本不同。

    即有神妙,終非餘之心服者,其他無論。

    獨怪乎河間、東垣、丹溪三子者,既于中風門皆言此病非風矣,而何于本門皆首列小續命湯而附以加減之法?曰:無汗惡寒,麻黃續命湯;有汗惡風無熱,桂枝續命湯;有汗身熱不惡寒,白虎續命湯;有汗身熱不惡風,葛根續命湯;無汗身涼,附子續命湯。

    若此諸法,但用治外感則可,用治内傷則不可。

    而三子之惓惓不舍者,皆此數方,又何前後之言不相應耶?再如大秦艽等湯,在《機要》、《發明》俱雲治中風,外無六經之形證,内無便溺之阻隔,如是血弱不能養筋,宜養血而筋自榮,以大秦艽湯、羌活愈風湯主之。

    夫秦艽湯雖有補血之藥,而寒散之劑居其半。

    夫既無六經之外邪,而用散何為也?既無阻隔之火邪,而用寒何為也?寒散既多,又果能養血氣而壯筋骨乎?秦艽湯且不可,愈風湯則尤其不可者也。

    吾不知用此法者,果出何意? 治法 凡治風之法,宜察淺深虛實,及中經中髒之辨。

    蓋中經者,邪在三陽,其病猶淺;中髒者邪入三陰,其病則深。

    若在淺不治,則漸入于深;在經不治,則漸入于髒。

    此淺深之謂也。

    又若正勝邪者,乃可直攻其邪;正不勝邪者,則必先顧其本。

    此虛實之謂也。

    倘不知此,則未有不緻敗者。

     大風大寒直中三陰緻危者,必用金匮續命湯去石膏治之。

    若風寒在經,而頭疼惡寒拘急身痛者,宜麻黃湯、麻桂飲随證加減主之,甚者亦宜續命湯。

    若頭疼有汗惡風者,宜桂枝湯或五積散。

    若風邪在經,熱多寒少而為偏枯疼痛發熱者,宜大秦艽湯主之,甚者愈風湯亦可。

     風寒諸病,無非外感證也。

    如輕淺在肺者則為傷風;稍深在表裡之間者則為瘧疾;留連經絡者則為寒熱往來;遍傳六經,徹内徹外者則為傷寒瘟疫;久留筋骨者則為風痹、痛風,或為偏風;風熱上壅者則為大頭時毒;風濕相搏者,則為大風、疠風;浮在肌膚者則為斑疹、瘡毒;感在嶺南者則為瘴風。

    凡此者皆外感風寒之氣,俱有門類,方論具載各條。

    舍此之外,但無表證者,均不得指為風也。

     非風論正名 非風一證,實時人所謂中風證也。

    此證多見卒倒,卒倒多由昏愦,本皆内傷積損頹敗而然,原非外感風寒所緻,而古今相傳,鹹以中風名之,其誤甚矣。

    故餘欲易去中風二字,而拟名類風,又欲拟名屬風。

    然類風、屬風,仍與風字相近,恐後人不解,仍爾模糊,故單用河間、東垣之意,竟以非風名之。

    庶乎使人易曉,而知其本非風證矣。

     凡診諸病,必先宜正名。

    觀《内經》諸篇所言風證,各有淺深髒腑虛實寒熱之不同,前義已詳,本皆曆曆可考也。

    若今人之所謂中風者,則以《内經》之厥逆悉指為風矣,延誤至今,莫有辨者。

    雖丹溪雲:今世所謂風病,大率與痿證混同論治。

    此說固亦有之,然何不雲誤以厥逆為風也?惟近代徐東臯有雲:痊厥類風。

    凡屍厥、痰厥、氣厥、血厥、酒厥等證,皆與中風相類。

    此言若乎近之,而未善也。

    使果風厥相類,則凡臨是證者,曰風可也,曰厥亦可也,疑似未決。

    将從風乎?将從厥乎?不知經所言者,風自風,厥自厥也。

    風之與厥,一表證也,一裡證也,豈得謂之相類耶?奈何後人不能詳察經義,而悉以厥證為風。

    既名為風,安得不從風治?既從風治,安得不用散風之藥?以風藥而散厥證,所散者非元氣乎?因緻真陰愈傷真氣愈失,是速其死矣。

    若知為厥,則原非外感,自與風字無涉。

    此名之不可不正,證之不可不辨也。

    但名得其正,又何至有誤治之患?諸厥證義,詳厥逆本門,當與此門通閱。

     論有邪無邪 凡非風等證,在古人諸書皆雲氣體虛弱,榮衛失調,則真氣耗散,腠理不密,故邪氣乘虛而入。

    此言感邪之由,豈不為善?然有邪無邪,則何可不辨?夫有邪者,即傷寒瘧痹之屬;無邪者,則非風衰敗之屬。

    有邪者必或為寒熱走注,或為腫痛偏枯,而神志依然無恙也;無邪者,本無痛苦寒熱,而肢節忽廢,精神言語倏爾變常也。

    有邪者,病由乎經,即風寒濕三氣之外侵也;無邪者病出乎髒,而精虛則氣去,所以為眩運卒倒,氣去則神去,所以為昏愦無知也。

    有邪者,邪必乘虛而入,故當先扶正氣,但通經逐邪之品,不得不用以為佐;無邪者,救本不暇,尚可再為雜用,以傷及正氣乎? 論肝邪 凡五髒皆能緻病,而風厥等證,何以獨重肝邪?且其急暴之若此也?蓋人之所賴以生者惟在胃氣,以胃為水谷之本也。

    故經雲:人無胃氣曰死,脈無胃氣亦死。

    夫肝邪者,即胃氣之賊也。

    一勝一負,不相并立。

    凡此非風等證,其病為強直掉眩之類,皆肝邪風木之化也;其為四肢不用,痰涎壅盛者,皆胃敗脾虛之候也。

    然雖曰東方之實,又豈果肝氣之有餘耶?正以五髒俱敗,肝失所養,則肝從邪化,故曰肝邪。

    在陰陽類論,以肝髒為最下者,正謂其木能犯土,肝能犯胃也。

    然肝邪之見,本由脾腎之虛。

    使脾胃不虛,則肝木雖強,必無乘脾之患;使腎水不虛,則肝木得養,又何有強直之虞?所謂胃氣者,即二十五陽也,非獨指陽明為言也;所謂腎水者,即五髒六腑之精也,非獨指少陰為言也。

    然則真陽敗者,真髒見;真陰敗者,亦真髒見。

    凡脈證之見真髒者,俱為危敗之兆。

    所謂真髒者,即肝邪也,即無胃氣也。

    此即非風類風之病之大本也。

     論氣虛 凡非風卒倒等證,無非氣脫而然。

    何也?蓋人之死生,全由乎氣。

    氣聚則生,氣散則死。

    凡病此者,多以素不能慎,或七情内傷,或酒色過度,先傷五髒之真陰,此緻病之本也。

    再或内勞外傷,複有所觸,以損一時之元氣,或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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