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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二百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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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陰則癫。

    夫陽郁于陰,其時不為癫眩,出歸陽位,反為癫眩者,夾帶陰氣而上也。

    故不治其癫眩,但散其在上夾帶之陰邪,則立愈矣。

    散陰邪之法,固當從表,然不如五苓散之表法為良,以五苓散兼利其水耳。

    今世之用五苓散者,但知其為分利前後水谷之方,不知其為分利表裡陰陽之方,方下所雲多飲暖水,汗出愈之文,總置不錄,何其淺耶!不但此也,即如小青龍一方,世但知為發表之輕劑,全不知為利小水而設。

    夫山澤小龍,養成頭角,乘雷雨而直奔滄海,其不能奮髯而升天,豈待問哉。

    所以《金匮》治支飲五方,總不出小青龍一方為加減,取其開通水道,千裡不留行耳。

     痰證問答 告門人曰:治痰之規則,不見于方書。

    如在上者,用瓜蒂散、栀豉湯等方;在左者,用龍荟丸;在右者,用滾痰丸;以及虛人用竹瀝達痰丸,沉寒锢冷用三建湯之類,全無奧義,豈得心應手之妙,未可傳之紙上耶?吾今為子輩傳之。

    蓋五味入口而藏于胃,胃為水谷之海,五髒六腑之總司,人之食飲太過,而結為痰涎者,每随脾之健運而滲灌于經隧,其間往返之機,如海潮然,脾氣行則潮去,脾氣止則潮回,所以治沉锢之法,但取辛熱,微動寒凝,已後止而不用,恐痰得熱而妄行,為害不淺也。

    不但痰得熱而妄行,即脾得熱而亦過動不息,如潮之有去無回,其痰病之決裂,可勝道哉。

    從來服峻補之藥者,深夜亦欲得食,人皆不知其故,反以能食為慶,曾不思愛惜脾氣,令其晝運夜息,乃可有常。

    況人身之痰,既由胃以流于經隧,則經隧之痰,亦必返之于胃,然後可從口而上越,從腸而下達,此惟脾氣靜息之時,其痰可返。

    故凡有痰證者,早食午食而外,但宜休養脾氣不動,使經隧之痰,得以返之于胃,而從胃之氣上下,不從脾之氣四迄,乃為善也。

    試觀人痰病輕者,夜間安卧,次早即能嘔出洩出,痰病重者,昏迷複醒,不能嘔出洩出者,豈非未曾得食,脾氣靜息,而予痰以出路耶。

    世之喜用熱藥峻攻者,能知此乎?噫!天下之服辛熱而轉能夜食者多矣,肯因俚言而三思否? 景嶽全書【明?張介賓】 論證 痰飲一證,在《内經》止有積飲之說,本無痰證之名,此《内經》之不重痰證,概可知矣。

    及考痰之為名,雖起自仲景,後世相傳,無論是痰非痰,開口便言痰火,有雲怪病之為痰者,有雲痰為百病母者,似乎痰之關系不為不重,而何《内經》之忽之也?不知痰之為病,必有所以緻之者,如因風因火而生痰者,但治其風火,風火息而痰自清也。

    因虛因實而生痰者,但治其虛實,虛實愈而痰自平也。

    未聞治其痰而風火可自散,虛實可自調者。

    此所以痰必因病而生,非病之因痰而緻也。

    故《内經》之不言痰者,正以痰非病之本,乃病之标耳。

    今舉世醫流,但知百計攻痰,便是治病,竟不知所以為痰,及因何而起,是何異引指以使臂,灌葉以救根者乎?标本誤認,主見失真,欲求愈病,難矣。

     痰之與飲,雖曰同類,而實有不同也。

    蓋飲為水液之屬,凡嘔吐清水及胷腹膨滿,吞酸嗳腐,渥渥有聲等證,此皆水谷之餘,停積不行,是即所謂飲也。

    若痰有不同于飲者,飲清徹而痰稠濁,飲惟停積腸胃,而痰則無處不到。

    水谷不化而停為飲者,其病全由脾胃;無處不到而化為痰者,凡五髒之傷皆能緻之。

    故治此者,當知所辨,而不可不察其本也。

     痰即人之津液,無非水谷之所化,此痰亦既化之物,而非不化之屬也。

    但化得其正,則形體強,榮衛充,而痰涎本皆血氣。

    若化失其正,則髒腑病,津液敗,而血氣即成痰涎。

    此亦猶亂世之盜賊,何孰非治世之良民。

    但盜賊之興,必由國運之病;而痰涎之作,必由元氣之病。

    嘗聞之立齋先生曰:使血氣俱盛,何痰之有?餘于初年頗疑此言,而謂豈無實痰乎?及今見定識多,始信其然也。

    何以見之?蓋痰涎之化,本因水谷,使果脾強胃健如少壯者流,則随食随化,皆成血氣,焉得留而為痰。

    惟其不能盡化,而十留一二,則一二為痰矣;十留三四,則三四為痰矣;甚至留其七八,則但見血氣日消,而痰涎日多矣。

    此其故,正以元氣不能運化,愈虛則痰愈盛也。

    然則立齋之言,豈非出常之見乎。

    今見治痰者,必曰痰之為患,不攻如何得去。

    不知正氣不行,而虛痰結聚,則雖竭力攻之,非惟痰不可去,而且益增其虛。

    故或有因攻而遽絕者,或偶爾暫蘇而更甚于他日者,皆誤攻也。

    孰知痰之可攻者少,而不可攻者多,治痰者不可不先察虛實。

     痰有虛實,不可不辨。

    夫痰若有餘,又何有虛實之異?蓋虛實二字,全以元氣為言。

    凡可攻者,便是實痰;不可攻者,便是虛痰。

    何為可攻?以其年力猶盛,血氣未傷,或以肥甘過度,或以濕熱盛行,或風寒外閉皮毛,或逆氣内連肝膈,皆能驟緻痰飲。

    但察其形氣病氣,但屬有餘者,則實痰也。

    實痰者何?謂其元氣猶實也。

    此則宜行消伐,但去其痰無不可也。

    何為不可攻?則或以形羸氣弱,年及中衰者,即虛痰也。

    或以多病,或以勞倦,或以憂思酒色,緻成勞損非風卒厥者,亦虛痰也。

    或脈見細數,髒無陽邪,時為嘔惡洩瀉氣短聲啞等證,但察其形氣病氣,本無有餘者,皆虛痰也。

    虛痰者何?謂其元氣已虛也。

    此則但宜調補,若或攻之,無不危矣。

    且凡實痰本不多,其來也驟,其去亦速,其病亦易治。

    何也?以病本不深也。

    虛痰反多,其來則漸,其去則遲,其病亦難治。

    何也?以病非一日也。

    是以實痰無足慮,而最可畏者虛痰耳。

    總之,治痰之法無他,但能使元氣日強,則痰必日少,即有微痰,亦不能為害,而且以充助胃氣。

    若元氣日衰,則水谷津液,無非痰耳。

    随去随生,有能攻之使盡,而且保元氣無恙者,吾不信也。

    故善治痰者,惟能使之不生,方是補天之手。

    然則治此者,可不辨其虛實,而欲一概攻之,如王隐君所論内外百病皆生于痰,悉用滾痰丸之類,其亦但知目前而不知日後之害也。

    五髒之病,雖俱能生痰,然無不由乎脾腎。

    蓋腎主濕,濕動則為痰;腎主水,水泛亦為痰。

    故痰之化無不在脾,而痰之本無不在腎。

    所以凡是痰證,非此則彼,必與二髒有涉。

    但脾家之痰,則有虛有實。

    如濕滞太過者,脾之實也;土衰不能制水者,脾之虛也。

    若腎家之痰,則無非虛耳。

    蓋火不能生土者,即火不制水,陽不勝陰者,必水反侵脾,是皆陰中之火虛也。

    若火盛爍金,則精不守舍,津枯液涸,則金水相殘,是皆陰中之水虛也。

    此脾腎虛實之有不同者,所當辨也。

    又若古人所雲濕痰、郁痰、寒痰、熱痰之類,雖其在上在下,或寒或熱,各有不同,然其化生之原,又安能外此二髒?如寒痰濕痰本脾家之病,而寒濕之生,果無幹于腎乎?木郁生風,本肝家之痰,而木強制土,能無涉于脾乎?火盛克金,其痰在肺,而火邪炎上,有不從中下二焦者乎?故凡欲治痰而不知所源者,總惟猜摸而已耳。

     論治 脾胃之痰,有虛有實。

    凡脾土濕勝,或食飲過度,别無虛證而生痰者,此乃脾家本病,但去其濕滞,而痰自清,宜二陳湯為主治,或六安煎、橘皮半夏湯、平胃散、潤下丸、滾痰丸之類,皆可擇而用之。

    若胃寒生痰而兼脹滿者,宜和胃二陳煎;或兼嘔吐而痛者,宜神香散;或為飲食所緻,宜加麥芽、神曲、山楂、枳實之類。

    然脾胃不虛,則雖生痰飲,不過微有留滞,亦必不多,且無大害。

    惟脾虛飲食不能消化而作痰者,其變最多,但當調理脾胃,使其氣強,則自無食積之患,而痰飲即皆血氣矣。

    若脾氣微虛,不能制濕,或不能運化而為痰者,其證必食減神倦,或兼痞悶等證,宜六君子湯或五味異功散之類主之,金水六君煎亦妙。

    若微虛兼寒者,宜苓朮二陳煎主之。

    若脾氣大虛,或兼胃寒嘔惡而多痰者,宜六味異功煎、溫胃飲、理中湯、聖朮煎之類主之。

    又有勞倦本以傷脾,而疲極又傷肝腎,脾氣傷則飲食減少,或見惡心,肝腎傷則水液妄行,或痰飲起自臍下,直沖而上,此脾腎俱傷,命門土母之病也。

    雖八味地黃丸乃其正治,然無如理陰煎,其效更如神也。

    或加白朮、陳皮亦可。

     腎經之痰,水泛為痰者也,無非虛證。

    有以腫脹而生痰者,此水入脾經,謂之反克。

    髒平者,宜六味地黃丸、左歸飲之類主之。

    髒寒者,宜理陰煎、加減金匮腎氣丸、八味地黃丸之類主之。

    其或但宜溫燥者,則單助脾經亦能化濕,惟六味異功煎及理中湯、聖朮煎俱可酌用。

    有虛損而生痰者,此水虧金涸,精不化氣,氣不化精而然。

    使不養陰以濟陽,則水氣不充,痰終不化,水不歸源,痰終不甯,宜以左歸、右歸、六味、八味等丸,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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