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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二百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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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誤治,妄用克伐寒涼,本無嘔而緻嘔者,胃虛也。

    或朝食暮吐,暮食朝吐,食入中焦而不化者,胃虛也。

    食入下焦而不化者,土母無陽,命門虛也。

    凡此虛證,必皆宜補,是固然矣。

    然胃本屬土,非火不生,非暖不化,是土寒者即土虛也,土虛者即火虛也。

    故曰,脾喜暖而惡寒,土惡濕而喜燥,所以東垣《脾胃論》特着溫補之法,蓋特為胃氣而設,庸可忽哉!第在河間則言嘔因胃火,是火多實。

    茲餘言嘔因胃寒,是寒多虛也。

    一熱一寒,若皆失中和之論。

    不知嘔因火者,非謂其必無,但因火而嘔者少,因寒而嘔者多;因胃實而嘔者少,因胃虛而嘔者多,故不得不有此辨。

     虛嘔之治,但當以溫胃補脾為主,宜人參理中湯為正治。

    或溫胃飲、聖朮煎、參姜飲之類,亦可酌用;或黃芽丸尤為最妙。

    若胃口寒甚者,宜附子理中湯,或四味回陽飲,或一氣丹主之。

    若虛在陰分,水泛為痰而嘔吐者,宜金水六君煎;虛甚者宜理陰煎,或六味回陽飲。

    若久病胃虛不能納榖者,但當以前法酌治之。

    若胃氣微虛而兼痰者,宜六君子湯主之。

    凡中毒而吐者,當察其所中者何物。

    蓋中熱毒而吐者,宜解以寒苦之劑;中陰寒之毒而吐瀉不止者,宜解以溫熱之劑。

    若因吐瀉而脾胃緻虛者,非大加溫補不可。

    此證有中寒毒吐瀉,治按在後,當并閱之。

     實證 凡實邪在胃而作嘔者,必有所因,必有見證。

    若因寒滞者,必多疼痛;因食滞者,必多脹滿;因氣逆者,必痛脹連于脅肋;因火郁者,必煩熱燥渴,脈洪而滑;因外感者,必頭身發熱,脈數而緊。

    如無實證實脈而見嘔吐者,切不可以實邪論治。

     寒邪犯胃而作嘔者,其證有三:一以食飲寒涼或誤食性寒生冷等物,緻傷胃氣,因而作嘔。

    若果寒滞未散而兼脹兼痛者,宜溫中行滞,以大小和中飲、神香散,或二陳湯加姜桂之類主之,或和胃飲亦佳。

     一以陰寒氣令,或雨水沙氣,及水土寒濕之邪犯胃,因而作嘔作洩。

    若寒滞未散而或脹或痛者,宜溫中散寒,以平胃散、神香散、加減二陳湯、除濕湯、局方四七湯、大七香丸之類主之。

     一以風寒外感,或傷寒,或痎瘧。

    凡邪在少陽,表邪未解而漸入裡,所以外為寒熱,内作嘔吐。

    蓋少陽之經,下胷中貫膈而然,此半表半裡證也。

    治宜解表散寒,以柴陳煎、小柴胡湯、正柴胡飲之類主之。

    若微嘔微吐者,邪在少陽。

    若大嘔大吐者,此又邪在陽明,胃家病也。

    宜二陳湯,或不換金正氣散、藿香正氣散之類主之。

    若胃虛兼寒者,惟理中湯、溫胃飲之類為宜。

     飲食傷胃而作嘔者,如果留滞未消,而兼脹痛等證,宜大和中飲、排氣飲、神香散之類主之。

    或啟脾丸亦可酌用。

    如食已消而嘔未止,宜溫胃飲主之。

     火在中焦而作嘔者,必有火證火脈,或為熱渴,或為煩躁,脈必洪數,吐必湧猛,形氣聲色,必皆壯麗。

    若察其真有火邪,但降其火,嘔必自止。

    火微兼虛者,宜外台黃芩湯,或半夏瀉心湯。

    火甚者,宜抽薪飲,或大小分清飲。

    若暑熱犯胃,多渴多嘔,氣虛煩躁,而火有不清者,竹葉石膏湯。

    若熱甚嘔吐不止,而火在陽明兼頭痛者,白虎湯,或太清飲,或六一散。

    若冒暑嘔吐而火不甚者,宜香薷飲,或五物香薷飲俱可。

     痰飲留于胷中,或寒濕在胃,水停中脘而作嘔吐者,宜和胃二陳煎、苓朮二陳煎,或小半夏加茯苓湯、橘皮半夏湯之類,皆可酌用。

     氣逆作嘔者,多因郁怒緻動肝氣,胃受肝邪,所以作嘔。

    然胃強者未必易動,而易動者多因胃虛。

    故凡緻此者,必當顧胃氣,宜六君子湯,或理中湯主之。

    若逆氣未散,或多脹滿者,宜二陳湯,或橘皮半夏湯之類主之;或神香散亦佳。

     瘧痢作嘔者,在瘧疾則以表邪内陷。

    凡邪在少陽陽明太陰者皆能作嘔,表解嘔必自止。

    在痢疾之嘔,則多因胃氣虛寒。

    蓋表非寒邪,無以成瘧;裡非寒邪,無以成痢。

    病不知本,尚何醫雲?二證方論,具載本門。

     朝食午吐,午食晚吐,或朝食暮吐,詳後反胃門。

     方治嘔吐之極,或反胃粥湯入胃即吐垂死者,人參二兩,水一升,煮四合,熱服,日再進。

    兼以人參煮粥食之,即不吐。

     吐蛔 凡吐蛔者,必因病而吐蛔,非因蛔而緻吐也,故不必治其蛔,而但治其所以吐,則蛔自止矣。

     有因胃火而吐蛔者,以内熱之甚,蛔無所容而出也,但清其火,火清而蛔自靜,輕者抽薪飲,甚者萬應丸之屬是也。

     有因胃寒而吐蛔者,以内寒之甚,蛔不能存而出也,但溫其胃,胃暖而蛔自安,仲景烏梅丸之屬是也。

     有因胃虛無食而吐蛔者,以倉廪空虛,蛔因求食而上出者,此胃氣大虛之候,速宜補胃溫中,以防根本之敗,如溫胃飲、理中湯、聖朮煎之屬是也。

     以上三者,固皆治蛔之法。

    然蛔有死者,有活者。

    若吐死蛔,則但治嘔如前可也。

    若活蛔上出不已,則不得不有以逐之。

    蓋蛔性畏酸苦,但加烏梅為佐使,則蛔自伏也。

    若胃實火盛者,可加苦楝根,或黃連亦善。

    其有未盡者,俱詳列諸蟲本門,及後條吐蛔治按之中。

     治嘔氣味論 凡治胃虛嘔吐,最須詳審氣味。

    蓋邪實胃強者,能勝毒藥,故無論氣味優劣,皆可容受。

    惟胃虛氣弱者,則有宜否之辨。

    而胃虛之甚者,則于氣味之間,關系尤重。

    蓋氣虛者,最畏不堪之氣,此不但腥臊耗散之氣不能受,即微香微郁,并飲食之氣,亦不能受,其他可知矣。

    胃弱者,最畏不堪之味,此非惟至苦極劣之味不能受、即微鹹微苦,并五谷正味,亦不能受,而其他可知矣。

    此胃虛之嘔,所以最重氣味。

    使或略有不投,則入口便吐,終無益也。

    故凡治陽虛嘔吐等證,則一切香散鹹酸辛味不堪等物,悉當以己意相測,一有不妥,切不可用,但補其陽,陽回則嘔必自止,此最确之法,不可忽也。

    餘嘗見一沈姓者,素業醫,極多勞碌,且年及四旬,因患(疒頹)疝下墜,欲提使上升,自用鹽湯吐法,不知胃虛畏鹹,遂緻吐不能止,湯水皆嘔,如此者一日一夜,忽又大便下黑血一二碗,而脈則微渺如毛,幾如将絕。

    此蓋吐傷胃氣,脾虛之極,兼以鹽湯走血,故血不能攝,從便而下。

    餘令速用人參姜附等劑,以回垂絕之陽,庶乎可療。

    忽又一醫至,曰:諸逆沖上,皆屬火也。

    大便下血,亦因火也,尚堪用參附乎?宜速飲童便,則嘔可愈而血亦止矣。

    其人以為有理,及童便下咽,即嘔極不堪名狀,嘔不止而命随繼之矣。

    嗚呼!夫以胃強之人,亦且聞尿欲嘔,況嘔不能止而複可加以尿乎?此不惟死者堪憐,而妄用若此者,尚敢稱醫,誠可惡可恨也!故筆之于此,并以征氣味之要。

     惡心證治 惡心證,胃口泛逆,兀兀不甯之病。

    凡惡心欲吐,口必流涎,咽之不下,愈咽愈惡,而嘔吐繼之。

    亦有不嘔吐而時見惡心者。

    然此雖曰惡心,而實胃口之病,非心病也。

    此證之因,則有寒、有食、有痰飲、有穢氣、有火邪、有陰濕傷胃,或傷寒瘧痢諸邪之在胃口者,皆得有之。

    若欲察之,但當察其虛實寒熱,則盡之矣。

    然實邪惡心者,邪去則止,其來速,其去亦速。

    虛邪惡心者,必得胃氣大複,其病方愈。

    且此證惟虛寒者十居八九,即有實邪嘔惡者,亦必其脾氣不健,不能運化而然。

    此所以凡治惡心者,必當知有實中有虛,勿得妄行攻擊,而胃氣不可不顧也。

     虛寒惡心,其證最多,若非猝暴而常見,或形氣不足之輩,悉以胃氣弱也。

    故凡治此者,多宜以溫補為主。

    若脾胃微虛生痰,或兼吞酸嗳腐,欬嗽惡心者,宜六君子湯。

    若脾胃虛寒痰滞而惡心者,金水六君煎。

    若脾胃虛寒,或太陰自利,腹痛嘔吐惡心者,溫胃飲,或理中湯、聖朮煎。

    若脾腎虛寒,上下不能運行,或脹滿,或嘔吐,或傷寒陰證,寒邪深入三陰,而惡心嘔吐不止者,理陰煎或溫胃飲。

     實邪惡心,以一時邪滞犯胃,得吐則滞去,滞去則惡心自解。

    若有餘邪,如法治之。

    若惡心多痰,及風寒欬嗽,或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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