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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二百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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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日,衣不解帶。

    目不交睫,憊甚,因圖脫衣安寐,冷氣一觸複嘔,與前藥立止。

    思粥,令食半盞,渠饑甚,竟食二盞;少頃,已食六盞。

    複嘔,與前藥立止。

    又因動怒,以物擊婢,複嘔,與前藥立止。

    已後不複嘔,但困憊之極,服補藥二十劑,丸藥一斤,将息二月,始能遠出。

    方悔從前少服理中二劑耳。

     岵翁公祖,偶因飽食當風,忽然一吐,傾囊而出,胃氣大傷,随召診問。

    體中微似發熱,左關之脈甚大,自雲:始先中脘不舒,今覺氣反攻左,始用梨汁不投,今用蔗漿稍定,不知此何證也?昌因斷曰:此虛風之候也。

    以胃中所受之水谷,出盡無留,空虛若谷,而風自内生,兼腸中久蓄之風,乘機上入,是以胃中不定。

    然風入于胃,必左投肝木,而從其類,是以氣反攻左,而左脈即為之大且勁。

    《内經》雲:風淫于内,治以甘寒。

    梨汁、蔗漿,俱甘寒對證之物,而一效一不效者,又可知胃中氣虛已極,不耐梨性之達下,而喜蔗性之和中也。

    于是以甘寒一派之藥定方,人參、竹瀝、麥門冬、生地黃之屬,衆議除參不用,服後腹中呱呱有聲,嘔出黃痰少許,胷中遂快。

    次早,大便亦通,證似向安。

    然有可怪者,本是胃經受病,而胃脈反不見其病,隻是上下兩旁,心腎肝肺之脈,時時另起一頭,不安其常,因為剖心争論,謂:此非上下兩旁之見病端也,乃中央氣弱不能四迄,如母病而四子失乳,故現饑餒之象耳。

    觀祖翁自雲口中之味極淡,又雲水到喉管即汪注,不肯下行,明明是胃中之氣不轉,宿水擋住喉間,不能更吞新水耳。

    宜急用四君子湯以理胃氣,則中央之樞軸轉,而四畔之機關盡利,喉管之水氣不逆,而口中之淡味亦除矣。

    如不見信,速請明者商之,不便在此羁時誤事也。

    然而言過激烈,反怪為故意驚駭,改召二醫。

    有謂中風者,有謂傷寒者,見各不同。

    至于人參之可用則同聲和之,謂證之輕而易療,則同力擔之。

    微用發表之藥,即汗出沾濡,又同口贊之,曾不顧已竭之胃氣,追之實難,反開關而縱之去。

    于是氣高神蕩,呃逆不休矣。

    再徼幸而投黃連一劑,将絕之系,加極苦以速其絕。

    二醫措手不及,複召昌至,則脈已大亂,如沸如羹,頻轉頻歇,神昏不醒,身強莫移,年壽間一團黑滞,其氣出則順而入必哕,通計晝夜一萬三千五百息,即得一萬三千五百哕矣。

    二醫卸禍,謂昌前所議四君子湯,今始可用。

    籲嗟!呼吸存亡,尚圖雍容樽爼乎?據理答之曰:氣已出而不入,再加參朮之膩阻,立斷矣。

    惟有仲景旋覆代赭石一方,可收神功于百一。

    進一劑而哕勢稍減,二劑加代赭至五錢,哕遂大減。

    連連進粥,神清色亮,脈複體輕,再用參、苓、麥冬、木瓜、甘草平調二日,遂康複如初。

    此蓋祖翁少時,純樸不凋,故松柏之姿,老而彌勁,非盡藥之功能也。

    即論藥亦非參之力,乃代赭墜參下行之力也。

     《景嶽全晝》曰:凡胃寒者多為嘔吐,而中寒毒者,又必吐而兼瀉。

    餘在燕都嘗治一吳參軍者,因見鮮蘑菇肥嫩可愛,令庖人貿而羹之,以緻大吐大瀉。

    延彼鄉醫治之,鹹謂速宜解毒,乃以黃連、黑豆、桔梗、甘草、枳實之屬連進之,而病益甚,遂至胷腹大脹,氣喘,水飲皆不能受,危窘已甚,延救于餘。

    投以人參、白朮、甘草、幹姜、附子、茯苓之類,彼疑不敢用,曰:腹脹氣急,口幹如此,安敢再服此藥?乃停一日而病愈劇,若朝露矣。

    因而再懇,與藥如前,彼且疑且畏,而決别于内阃曰:必若如此,則活我者此也,殺我者亦此也。

    餘之生死,在此一舉矣。

    遂不得已含淚吞之。

    一劑而嘔少止,再劑而脹少殺,遂大加熟地黃以兼救其瀉亡之陰,,前後凡二十餘劑,複元如故。

    彼因問曰:餘本中毒緻病,鄉人以解毒而反劇,先生以不解毒而反愈者,何也?餘曰,毒有不同,豈必如黃連,甘、桔之類乃可解耶?即如蘑菇一物,必産于深坑枯井或沉寒極陰之處,乃有之,此其得陰氣之最盛,故肥白最嫩也。

    公中此陰寒之毒,而複解以黃連之寒,其謂之何?茲用姜、附,非所以解寒毒乎?用人參、熟地,非所以解毒補元氣乎?然則彼所謂解毒者,适所以助毒;餘所謂不解毒者,正所以解毒也。

    理本甚明,而人弗能辨。

    凡諸病之誤治者,無非皆此類耳。

    公頓首愀然歎曰:使非吾丈,吾幾為含冤之魄矣。

    祈壽諸梓,以為後人之鑒雲。

     金宅少婦,宦門女也。

    素任性,每多胷脅痛,及嘔吐等證,随調随愈。

    後于秋盡時,前證複作,而嘔吐更甚,病及兩日,甚至厥脫不省,如垂絕者再。

    後延予至,見數醫環視。

    佥雲:湯飲諸藥皆不能受,入口即嘔,無策可施。

    一醫雲:惟用獨參湯,庶幾可望其生耳。

    餘因診之,見其脈亂,數甚,而且煩熱躁擾,莫堪名狀,意非陽明之火,何以急劇若此?乃問其欲冷水否?彼即點首,遂與以半鐘,惟此不吐,且猶有不足之狀。

    乃複與一鐘,稍覺安靜。

    餘因以太清飲投之,而猶有謂:此非傷寒,又值秋盡,豈堪此乎?餘不與辨,及藥下咽,即甘睡半日,不複嘔矣。

    然後以滋陰輕清等藥,調理而愈。

    大都嘔吐多屬胃寒,而複有火證,若此者,經曰:諸逆沖上,皆屬于火,即此是也。

    自後凡見嘔吐,其有聲勢湧猛,脈見洪數,證多煩熱者,皆以此法愈之。

     胡宅小兒,年甫三歲,偶因飲食不調,延幼科診治,所用之藥,無非清火化滞等劑,因而更損胃氣,反緻嘔吐溏洩。

    複加清利,遂緻吐蛔。

    初止數條,漸至數十條,細如燈草,甚至成團攪結而出,早晚不絕,所下者亦如之。

    羸困至極,求治于餘。

    因與溫胃飲二三劑,其蟲朝夕不止,其多如故,初不識其何從所來,而神化之速,一至如此。

    乃翁切懇曰:止此一兒,生死在公矣!萬望先逐此蟲,蟲不盡則病日甚,其能生乎?予弗之聽,但以前藥倍加人參,仍加附子,二三劑而嘔吐漸稀,瀉亦随止。

    瀉止後,乃以理陰煎、溫胃飲出入間用,十餘日而蟲漸少,一月餘而飲食進,肌肉生,複元如故矣。

    其翁積誠稱謝,因問曰:小豚之病,誠然危矣,今何以不治蟲,不治嘔洩,而三者俱愈,可聞教乎?予曰:公之所畏者,蟲也。

    予之所畏者,胃氣也。

    且凡逐蟲之藥,無有不傷胃氣者。

    向使胃氣再傷,非惟不能逐蟲,而命必随之矣,其害孰甚!故保全之權,在知本末,但使脾胃日強,則拔去化蟲之源,而三病同歸一得矣。

    尚何蟲瀉之敢橫哉! 王宅少婦年未二旬,素喜瓜果生冷,因常病心腹疼痛,每發必數日不食。

    後及二旬之外,則每發必至吐蛔。

    初吐尚少,自後日甚日多,每吐必一二十條,每發必旬日不食。

    所經諸醫,但知攻蟲,旋去旋生,百藥不效。

    予為診視脈證,并察病因,知其傷于生冷,以緻脾胃虛寒,陰濕氣聚,故為此證。

    使不溫養脾胃,以杜寒濕化生之源,而但事攻蟲,蟲去複生,終無濟也。

    因制溫髒丸與之,藥未完而病随愈矣。

    後因病愈,而少年任意,仍耽生果,舊病複作,再制丸服,乃得愈。

    觀此二證,如前之小兒,乃因涼藥傷脾,所以生蟲;後之女人,乃因生果傷胃,所以生蟲。

    可見陰濕内淫,而脾胃虛寒,是即生蟲之由也。

    故凡治蟲之法,但察其别無疳熱等證者,悉當以溫補脾胃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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