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故氣喘急而飧洩,木香丸主之。
胃寒主收,水谷不化洩瀉。
寒之氣在上,熱之氣在下,故脹而洩,妙應丸主之。
《内經》雲:濕勝則濡。
《甲乙經》雲:寒客生濡。
胃瀉,如随氣而下利,豆蔻散主之。
脾虛,風冷陰盛,糟粕不化,大便黃黑如鹜溏,此大腸有寒也。
吳茱萸丸主之。
寒熱水洩例
洩者,一也。
總包五法,謂之六義,曰六解。
《難經》有傷寒五洩。
叔和雲:濕多成五洩。
仲景解四經洩利,有不可汗、不可下者,有可吐可灸者。
仲景随經自言之。
假令渴引飲者,是熱在膈上,水多,入則下膈入胃中。
胃經本無熱,不勝其水,名曰水恣。
故使水谷一時下,此證當灸大椎三五壯,立已。
乃瀉督脈也。
如用藥,乃使車前子、擂丸、白朮、茯苓之類,可選用之;五苓散亦可。
又有寒洩者,大腹滿而洩;又有鹜溏者,是寒洩也;鴨溏者,大便如水,少結糞者是也。
如此者,當用天麻、附子、幹姜之類是也。
洩有虛實寒熱。
虛則無力黏衣,不便已洩出,謂不能禁固也。
實則數至圊而不能便,俗雲,虛坐努責是也。
裡急後重,皆依前法進退,大承氣湯主之。
《素問》雲春傷于風夏必飧洩,又雲久風為飧洩者,乃水谷不化而完出爾,非水入胃而成此證,非前水恣也。
此一證不飲水而谷完出,名曰飧洩,治法于後。
先以宣風散導之,出錢氏方中四味者是也;後服蒼朮防風湯。
五洩,傷寒乃分三節,初說暴,次說中,後說久。
此說在《難經》二十二難,是三節内包十五法。
初以暴藥;中以的對證藥,候疾得中也;末治久洩法,仲景論厥陰經治法是也。
治久洩法,先進縮脾煎、小續命湯,是發其汗,使邪氣不能以外侵于内,然後治其利。
秋冬間下利風吐,論中加減厚樸丸大效。
自利并誤下
自利者,不經下藥攻裡而自利也。
脈浮表不解,自利或小便不利者,五苓散。
一切瀉利間作,桂苓甘露飲。
溫濕内甚而作利者,黃連解毒湯。
或自利清水,色純青,心下痞痛口燥者,皆濕熱相搏于腸胃之内,而成下利者,三一承氣湯。
當汗而反下,及不成結胸而但下利,清谷不化,表證在,表熱裡寒也。
急以四逆湯溫裡,利止裡和,急以桂枝解表。
或用巴豆熱藥下之。
而協熱利不止,皆宜五苓散,止利兼解表。
暴注者,注洩也,乃腸胃熱而傳化失常。
經所謂清氣在下則生飧洩。
下迫者,後重裡急,窘迫急痛也。
火性急速而能造物,俗雲虛坐努責而痛。
瀉白為寒,青、黃、紅、赤、黑皆為熱也。
蓋瀉白者,肺之色。
由寒水甚而制火,不能平金,則金肺自甚,故色白如濁水,凝冰則自然清瑩而白也。
青者肝木之色,由火甚制金,不能平木,則肝木自甚,故色青。
或言利色青為寒者,誤也。
仲景法曰:少陰病下利清水,色純青者,熱在裡也,大承氣湯下之。
及夫小兒熱甚急驚,利色多青,為熱明矣。
利色黃者,由火甚則水必衰而脾土自旺,故色黃也。
利色紅為熱者,心火之色;或赤者,熱深甚也。
至若利色黑,亦言為熱者,由火熱過極,則反兼水化制之,故色黑。
如傷寒陽明病,熱極則日晡潮熱,甚則不識人,循衣摸床,獨語如見鬼狀,法當大承氣湯下之。
大便不黑者易治,黑者難治,諸利同法。
然辨色以明寒熱者,更當審其飲食、藥物之色。
如小兒病熱,吐利霍亂,其乳未及消化而利尚白者,不可便言為寒,當以脈證别之。
大法瀉利,小便清白不濇為寒,赤色者為熱。
又完谷不化而色不變,吐利腥穢,澄澈清冷,小便清白不濇,身涼不渴,脈遲細而微者,寒證也。
谷雖不化而色變非白,煩渴,小便赤黃而或濇者,熱證也。
凡谷消化者,無問色及他證,便為熱也。
未有寒洩而谷消化者,由寒則不能消化谷也。
或火主疾速而熱甚,則傳化失常,谷不能化而飧洩者,亦有之。
仲景曰:邪熱不殺谷,然熱得濕則飧洩。
或言下利白為寒,誤也。
若果為寒,則不能消谷,何由反化為膿也?所謂下利,谷反為膿血,如世之谷肉果菜,濕熱甚則自然腐爛潰發,化為濁水。
故食于腹中,感人濕熱邪氣,則自然潰發,化為膿血也。
其熱為赤屬心火,其濕為黃屬脾土,燥郁為白屬肺金也。
經曰:諸氣膹郁皆屬于肺,謂燥金之化。
王冰曰:郁而奔迫,金氣之為用也。
然諸瀉利皆兼于濕,今反言氣燥者,謂濕熱甚于腸胃之内,而腸胃怫熱郁結,而又濕主乎痞,以緻氣液不得宣通,因以成腸胃之燥,使煩渴不止也。
假如下利赤白,俗言寒熱相兼,其說尤誤。
豈知水火陰陽寒熱者,猶權衡也。
一高則必一下,一盛則必一衰。
豈能寒熱俱甚于腸胃,而同為利乎?如熱生瘡瘍,而出白膿者,豈可以白為寒與?由其在皮膚之分屬肺金,故色白;在血脈之分屬心火,故為血。
疖在肌肉屬脾土,故作黃膿;在筋部屬肝木,故其膿色帶蒼;深至骨屬腎水,故紫黑血出。
各随五髒之部而見五色,是謂标也。
其本則一出于熱,但分淺深而已。
大法下迫窘痛,後重裡急,小便赤濇,皆屬燥熱。
而下利白者,必多有之,然則為熱明矣。
或曰:白利既為熱病,何故服辛熱之藥,亦有愈者耶。
蓋辛熱之藥,能開發腸胃郁結,使氣液宣通,流濕潤燥,氣和而已。
然病微者可愈,甚者郁結不開,其病轉加而死。
凡治熱甚吐瀉亦然。
夫治諸利者,莫若以辛苦寒藥治之,或微加辛熱佐之則可。
蓋辛熱能發散,開通郁結,苦能燥濕,寒能勝熱,使氣宣平而已,如錢氏香連丸之類是也。
故治諸利者,黃連、黃蘗為君,以至苦大寒,正主濕熱之病。
乃若世傳辛熱金石毒藥,治諸吐瀉下利,或有愈者,以其善開郁結故也。
然雖亦有驗者,或不中效,反更加害。
凡用大毒之藥,必是善藥不能取效,不得已而用之可也。
幸有善藥,雖不能取效,但有益而無損者,何必用大毒之藥而謾勞巇崄也。
經曰:甯小與其大,甯善與其毒。
此之謂也。
明理論【金?成無己】
自利
傷寒自利,何以明之?自利者,有不經攻下,自然溏洩者,謂之自利也。
傷寒自利多種,須知冷熱虛實消息,投湯無緻失差。
雜病自利,多責為寒。
傷寒下利,多由協熱。
其與雜病,有以異也。
表邪傳裡,裡虛協熱則利,不應下而便攻之,内虛協熱遂利,是皆協熱也。
又合病家皆作自利。
太陽與陽明合病,必自下利,葛根湯主之;太陽與少陽合病,必自下利,黃芩湯主之;陽明與少陽合病必自下利,大承氣湯主之。
三者皆合病下利,一者發表,一者攻裡,一者和解。
所以不同者,蓋六經以太陽、陽明為表,少陽、太陰為在半表半裡,少陰、厥陰為在裡。
太陽、陽明合病為在表者也,雖曰下利,必發散經中邪氣而後已,故與葛根湯以汗之。
太陽與少陽合病為在半表半裡者也,雖曰下利,必和解表裡之邪而後已,故與黃芩湯以散之。
陽明、少陰合病為少陽邪氣入腑者也,雖曰下利,必逐去胃中之實而後已,故與承氣湯以下之。
是三者所以有異也。
下利家何以明其寒熱耶?且自利不渴,屬太陰,以其髒寒故也;下利欲飲水者,以有熱也。
故大便溏,小便自可者,此為有熱;自利小便色白者,少陰病形悉具,此為有寒。
惡寒脈微,自利清谷,此為有寒;發熱後重,洩色黃赤,此為有熱。
皆可理其寒熱也。
凡腹中痛,轉氣下趨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自利家身涼脈小為順,身熱脈大為逆。
少陰病脈緊,下利脈暴微,手足反溫,脈緊反去者,此為欲解。
下利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
是知下利脈大為逆,而脈小為順也。
自利,宜若可溫,理中、白通諸四逆輩,皆溫髒止利之劑。
又有腸胃有積結,與下焦客邪,投溫劑不能止之,必也或攻洩之、或分利之而後已。
經曰:理中者,理中焦。
此利在下焦,宜赤石脂禹餘糧湯。
複不止,當利其小便,是洩在下焦,滲洩而聚利者也。
少陰病自利清水,色純青,心下必痛。
口幹燥,或下利,三部脈皆平,按之心下鞕,或脈沉而滑,或不欲食而讝語,或差後至年月日複發,此數者,皆腸胃有積結而須攻洩者也。
《内經》有曰:大熱内結,注洩不止。
熱宜寒療,結伏須除。
以寒下之,結散利止。
大寒凝内,久利洩溏,愈而複發,綿曆歲年,以熱下之,寒去利止,謂之通因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