喘而無痰聲,亦不擡肩,但肺壅而不下。
哮者與喘相類,但不似喘開口出氣之多,而有呀呷之音。
呷者口開,呀者口閉,開口閉口,盡有音聲,呷呀二音,合成哮字,以痰結喉間,與氣相系,故呷呀作聲。
三證極當詳辨。
按《内經》論喘,其因衆多,究不越乎火逆上而氣不降也。
挾虛者亦有數條,非子母情牽,即仇雠肆虐,害乎肺金之氣,使天道不能下濟而光明者,孰非火之咎耶?雖然,火則一而虛實則分。
丹溪曰:虛火可補,參芪之屬;實火可瀉,芩連之屬。
每見世俗一遇喘家,純行破氣,于太過者當矣,于不及者可乎?餘嘗論此證因虛而死者十九,因實而死者十一。
治實者攻之即效,無所難也。
治虛者,補之未必即效,須悠久成功,其間轉折進退,良非易也。
故辨證不可不急,而辨喘證為尤急也。
巢氏、嚴氏止言實熱,獨王海藏雲:肺氣果盛則清肅下行,豈複為喘?皆以火爍真氣,氣衰而喘。
所謂盛者,非肺氣也,肺中之火也。
斯言高出前古,惜乎但舉其端,未能縷悉,請得而詳之。
氣虛而火入于肺者,補氣為先,六君子湯、補中益氣湯。
除虛而火來乘金者,壯水為亟,人味地黃丸。
風寒者,解其邪,三拗湯、華蓋散。
濕氣者,利其水,滲濕湯。
暑邪者,滌其煩,白虎湯、香薷湯。
肺熱者,清其上,二冬、二母、甘、桔、栀、芩。
痰壅者消之,二陳湯。
氣郁者疏之,四七湯。
飲停者吐之,吐之不愈,木防己湯主之。
火實者清之,白虎湯加(艹舌)蒌仁、枳殼、黃芩神效。
肺癰而喘,保金化毒,薏仁、甘草節、桔梗、貝母、防風、金銀花、橘紅、門冬。
肺脹而喘,利水散邪。
肺脹之狀,欬而上氣,喘而煩躁,目如脫狀,脈浮大者,越婢加半夏湯;脈浮者心下有水,小青龍湯加石膏主之。
腎虛火不歸經,導龍入海,八味丸主之。
腎虛水邪泛溢,逐水下流,金匮腎氣丸。
别有哮證,似喘而非,呼吸有聲,呀呷不已,良由痰火郁于内,風寒束其外,或因坐卧寒濕,或因酸鹹過食,或因積火熏蒸,病根深久,難以卒除,避風寒,節厚味。
禁用涼劑,恐風邪難解;禁用熱劑,恐痰火易升。
理氣疏風,勿忘根本,為善治也。
宜蘇子、枳殼、桔梗、防風、半夏、(艹舌)蒌、茯苓、甘草。
如冬月風甚加麻黃,夏月痰多加石膏,挾寒者多用生姜。
哮證發于冬初者多先于八九月未寒之時,用大承氣下其熱,至冬寒時無熱可包,此為妙法。
如上諸款,皆其大綱。
若五髒六腑,七情六氣,何在非緻喘之由?須知舉一隅即以三隅反,方不愧為明通,可以司人之命矣。
傷寒太陽無汗而喘,太陽陽明合病膈滿而喘,俱麻黃湯。
邪氣壅盛而喘,雖汗而喘不已,宜再發之,麻黃、杏子、石膏。
誤下太陽利不止,喘而有汗,脈促,葛根黃連黃芩湯。
太陽汗後,飲多水停而喘,小青龍去麻黃加杏仁,小腹滿加茯苓。
太陽下之微喘,表未解也,桂枝湯加厚樸、杏仁。
水停心下,腎氣乘心,為悸為喘,五苓散。
除喘脈伏而逆,理中湯、四逆湯。
喘而氣促腹滿,大柴胡湯。
醫貫【明?趙獻可】
喘論
餘按喘與氣短有分,則短氣是虛,喘是實。
然而喘多有不足者,短氣間亦有有餘者,新病亦有本虛者,不可執論也。
《金匮》雲:實喘者,氣實肺盛,呼吸不利,肺竅壅塞,若寸沉實,宜瀉肺。
虛喘者腎虛,先覺呼吸短氣,兩脅脹滿,左尺大而虛,宜補腎。
此腎虛證,非新病虛者乎?
邪喘者,由肺受邪,伏于肺中,關竅不通,呼吸不利,若寸浮而緊,此外感也。
亦有六部俱伏者,宜發散則身熱退而喘定,此郁證人所難知,非短氣中之有餘乎?論人之五髒皆有上氣,而肺為之主,居于上而為五髒之華蓋,通榮衛,合陰陽,升降往來,無過不及,何病之有?若為風寒暑濕所侵,則肺氣脹滿而為喘,呼吸迫促,坐卧不安,或七情内傷,郁而生痰,或脾胃俱虛,不能攝養。
一身之痰,皆能令人喘。
真知其風寒也,則用仲景青龍湯。
真知其暑也,則用白虎湯。
真知其濕也,則用勝濕湯。
真知其七情郁結也,則用四磨、四七湯。
又有木郁、火郁、土郁、金郁、水郁皆能緻喘,治者審之【以上俱屬有餘之證。
】
東垣雲:病機雲,諸痿喘嘔皆屬于上。
辯雲,傷寒家論喘以為火熱者,是明有餘之邪中于表,寒變為熱,心火太旺攻肺,故屬于上。
又雲:膏粱之人,奉養太過,及過愛小兒,亦能積熱于上而成喘,宜以甘寒之劑治之。
飲食不節,喜怒勞役不時,水谷之寒熱,感則害人六腑,皆由中氣不足,其(月真)脹腹滿,欬喘嘔,食不下,宜以大甘辛熱之劑治之。
《脈經》雲:肺盛有餘,則欬嗽上氣,渴煩心,胸滿短氣。
皆沖脈之火行于胸中而作,系在下焦,非屬上也。
觀東垣之辯,可見起于有餘者,病機之邪;雜病者,不足之邪。
自是标本判然條析。
如遇标病,或汗或吐或下,一藥而痰去喘定,奏功如神。
粗工以其奏功如神也,執而概施之不足之證,豈不殆哉?樓全善雲:凡下痰定喘諸方,施之形實有痰者神效。
若虛而脈浮大,按之濇者,不可下之,下之必反劇而死。
經雲:諸喘皆屬于上。
又謂:諸逆沖上皆屬于火。
故河間叙喘病在于熱條下。
華佗雲:肺氣盛為喘。
《活人書》雲:氣有餘則喘。
後代集證類方,不過遵此而已。
獨王海藏辯雲:氣盛當認作氣衰,有餘當認作不足。
肺氣果盛與有餘,則清肅下行,豈複為喘?以其火入于肺,炎爍真陰,衰與不足而為喘焉。
所言盛與有餘者,非肺之氣也,肺中之火也。
海藏之辯,超出前人,發千古之精奧,惜乎起其端,未竟其火之所由來。
愚謂火之有餘,水之不足也;陽之有餘,陰之不足也。
凡諸沖逆之火,皆下焦沖任相火出于肝腎者也,故曰沖逆。
腎水虛衰,相火偏勝,壯火食氣,消铄肺金,烏得而不喘焉?丹溪雲:喘有陰虛,自小腹下火起而上,宜四物湯加青黛、竹瀝、陳皮,入童便煎服。
如挾痰喘者,四物加枳殼、半夏,補陰以化痰。
夫謂陰虛發喘,丹溪實發前人之所未發。
但如此治法,實流弊于後人。
蓋陰虛者,腎中之真陰虛也,豈四物陰血之謂乎?其火起者下焦龍雷之火也,豈寒涼所能降乎?其間有有痰者,有無痰者,水挾木火而上也,豈竹瀝、枳、半之能化乎?須用六味地黃加門冬、五味大劑煎飲,以壯水之主,則水升火降而喘自定矣。
蓋緣陰水虛故有火,有火則有痰,有痰則欬嗽,欬嗽之甚則喘,當與前陰虛相火論參看。
又有一等似火而非火,似喘而非喘者,經曰:少陰所謂嘔欬上氣喘者,陰氣在下,陽氣在上,諸陽氣浮,無所依歸,故上氣喘也。
《黃帝針經》雲:胃絡不和,喘出于陽明之氣逆。
陽明之氣下行,今逆而上行,故喘。
真元耗損,喘出于腎氣之上奔,其人平日若無病,但覺氣喘,非氣喘也,乃氣不歸元也。
規其外證,四肢厥逆面赤,而煩躁惡熱,似火非火也,乃命門真元之火,離其宮而不歸也。
察其脈兩寸雖浮大而數,兩尺微而無力,或似有而無為辨耳。
不知者,以其有火也,少用涼藥以清之;以其喘急難禁也,佐以四磨之類以寬之。
下咽之後,似覺稍快,少頃依然。
豈知寬一分,更耗一分,甚有見其稍快,誤認藥力欠到,倍進寒涼快氣之劑,立見其斃矣。
何也?蓋陰虛至喘,去死不遠矣。
幸幾希一線,牽帶在命門之根,尚爾留連。
善治者,能求其緒,而以助元接真鎮墜之藥,俾其返本歸原,或可回生,然亦不可峻驟也。
且先以八味丸、安腎丸、養正丹之類煎人參生脈散送下。
覺氣若稍定,然後以大劑參芪補劑,加破故紙、阿膠、牛膝等以鎮于下,又以八味丸加河車為丸。
日夜遇饑則吞服方可。
然猶未也,須遠房帏,絕色欲,經年積月,方可保全。
不守此禁,終亦必亡而已。
予論至此,可為寒心。
聰明男子,當自治未病,毋蹈此危機。
又有一等火郁之證,六脈俱濇,甚至沉伏,四肢悉寒,甚至厥逆拂拂,氣促而喘,卻似有餘而脈不緊數,欲作陰虛而按尺鼓指,知為畜郁已久,陽氣拂遏,不能營運于表,以緻身冷脈微,而悶亂喘急。
當此之時,不可以寒藥下之,又不可以熱藥投之。
惟逍遙散加茱、連之類,宣散畜熱,得汗而愈;愈後乃以六味地黃,養陰和陽方佳。
此謂火郁則發之,木郁則達之,即《金匮》所雲:六脈沉伏宜發散則熱退而喘定是也。
經曰:火郁之發,民病少氣,治以諸涼。
或問喘者多不能卧,何也?《素問》逆調論雲:夫不得卧,卧則喘者,水氣之客也。
夫水者,循津液而流也。
腎者水髒,主津液主卧與喘也。
東垣雲:病人不得卧,卧則喘者,水氣逆行乘于肺,肺得水而浮,使氣不得流通也。
仲景雲:短氣皆屬飲。
已上詳論陰虛發喘之證治。
若陽虛緻喘,東垣已詳盡矣;外感發喘,仲景已詳盡矣。
茲為補天立論,故加意于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