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于《内經》之旨,尚隔一層。
《内經》運氣暑與濕同推,不分彼此,曾何分南北乎?《内經》本謂夏傷于暑,長夏傷于濕,秋必痎瘧。
脫落五字,遂謂秋傷于濕,冬生欬嗽。
而傷燥一氣,古今絕無一人起而揚言。
此等大綱不正,亦何貴于識人之賢哉?且丹溪所論十二經皆能為病,固即刺瘧篇之旨。
曷不遵《金匮》推足少陽一經為主,坐令多岐亡羊耶?方書俱以溫瘧為傷寒壞病,與風瘧大同,此言出于何典?至于牝瘧,總無其名,統括于寒瘧之内,誤指寒瘧為髒寒之極,故無熱有寒,用姜桂附子溫之。
又有更其名為牝瘧者雲,久受寒濕,陰盛陽虛,不能制陰,所以寒多不熱,凄怆振振,亦行溫熱之法,直是殺人不轉睫矣。
又謂暑瘧即瘅瘧,嘔者用縮脾等藥,從無有救少陽木火之邪如救焚者,适燕而南其指,亦何生民之不幸耶!
逆夏氣則太陽不長,心氣内洞,又秋為痎瘧,此陽氣不能條暢而外茂,内薄于心,燠熱内消,故心中洞然而空也。
心虛内洞,則諸陽之病作矣。
心傷則暑氣乘之,至秋而金氣收斂,暑邪内郁,于是陰欲入而陽拒之,故為寒;火欲出而陰束之,故為熱;金火相争,故寒熱往來而為痎瘧。
律三條
凡治瘧不求邪之所在,辄行大汗、大下,傷人正氣者,醫之罪也。
蓋瘧邪在于半表半裡,故有寒有熱。
若大汗以傷其表,大下以傷其裡,是藥反增瘧矣。
倘瘧邪伏而未盡,藥過再發,更将何法以處之?
凡用吐法,妄施惡劣之藥,并各種丸藥,傷人髒腑者,醫之罪也。
夫吐法止可用清芬之氣,透入經絡,引出瘧邪,如酒浸常山,不用火煎之類。
其膽礬、信石等丸,吞入腹中,粘着不行,攪亂腸胃髒腑,究竟無益,戒之!戒之!
凡用截瘧之法,不俟瘧勢稍衰,辄求速止者,醫之罪也。
夫截者堵截也,兵精饷足,寇至方可堵截。
若兵微城孤,不可截也。
在壯盛之體,三四發後,瘧勢少減,可以截之。
其虛弱之人,始終不可截也。
誤截因緻腹脹者,每多壞事。
即服藥亦有避忌。
瘧将來,可服藥阻其來;将退,可服藥追其去。
若瘧勢正盛,服藥與之混戰,徒自苦耳。
但瘧之去來既遠,藥不相及,五不當一,故服藥妙在将來将去之時。
景嶽全書【明?張介賓】
論證
瘧疾本由外感,故《内經》論瘧,無非曰風、曰寒,其義甚明。
而後世之論,則泛濫不一,總不過約言其末而反失其本。
所以議論愈多則病情愈昧矣。
有辨在後,所當并察!
凡瘧因于暑,人皆知之。
不知夏令炎熱,此自正氣之宜。
然而人有畏熱者,每多避暑就陰,貪涼過度,此因暑受寒,所以緻瘧。
經曰: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風瘧,義可知也。
然又惟禀質薄弱,或勞倦過傷者,尤易感邪,此所以受邪有淺深而為病有輕重也。
但以病因暑緻,故曰受暑,而不知暑有陰陽,瘧惟陰暑為病耳。
至其病變則有為寒證者,有為熱證者。
有宜散者,有宜斂者,有宜溫者,有宜清者。
其要在标本虛實四字,知此四者而因證制宜,斯盡善矣。
其有雲傷暑而認暑為火者,有雲脾寒而執以為寒者,皆一偏之見,不足憑也。
凡瘧發在夏至後秋分前者,病在陽分,其病淺;發在秋分後,冬至前者,病在陰分,其病深。
發在子之後午之前者,此陽分病也,易愈;發在午之後子之前者,此陰分病也,難愈。
病淺者日作,病深者間日作。
若三日四日者,以受邪日久,而邪氣居于陰分,其病尤深。
凡瘧病自陰而漸陽,自遲而漸早者,由重而輕也;自陽而漸陰,自早而漸遲,由輕而重也。
凡感邪極深者,其發必遲,而多緻隔日,必使漸早漸近,方是佳兆。
故治此疾者,春夏為易,秋冬為難。
論治
凡瘧疾初作,必多寒熱,大抵皆屬少陽經病,其于初起,當專以散邪為主。
果若形氣無傷,而脈證别無他故者,但宜正柴胡飲或三柴胡飲主之,少者一二劑,多者三四劑,無有不愈。
若氣體本弱而感邪為瘧,即宜四柴胡飲為最妙,勿以初起而畏之,弗之用也。
治瘧疾當辨寒熱,寒勝者即為陰證,熱勝者即為陽證。
蓋有素禀之寒熱,有染觸之寒熱,然必其表裡俱有熱邪,方是火證。
若瘧至則熱,瘧止則退,而内無煩熱閉結等證,則不得以火證論治。
若内外俱有火證,而邪有不散者,一柴胡飲主之。
若邪入陽明内熱之甚,而邪有未散者,宜柴胡白虎煎。
若邪入肝腎而熱極動血者,宜柴芩煎。
瘧有寒證,如無虛邪,而但以寒邪不能做,或多中寒者,宜二柴胡飲。
若以寒勝而兼氣虛,邪有不解者,宜四柴胡飲,或補中益氣湯加幹姜、官桂。
若寒甚熱少脈遲,而兼背惡寒,或多嘔惡洩瀉者,必用麻桂飲或大溫中飲。
中氣虛弱,不能勝邪,而邪不能解者,病在脾肺氣分,宜補中益氣湯、五柴胡飲。
若陰虛血液不充,而邪不能解者,病在肝腎精分,宜補陰益氣煎、歸柴飲。
此證極多,其效尤捷。
若發時其寒如冰,其熱如烙,而面赤如脂,渴欲飲水,而熱退即不渴者,以六味地黃湯加柴胡、芍藥、肉桂,大劑一服,即可愈。
若元氣虛寒之甚,陽不勝陰而邪不能解者,大溫中飲。
若元氣虛甚,衰老積弱者,則不必兼用攻邪,隻當以扶正氣為主,但使元氣不敗,則邪氣無有不服,宜大補元煎,或十全大補湯之類主之,而又惟休瘧飲為最妙。
瘧疾屢散之後,取汗既多,而病不能止者,必以過傷正氣而正不勝邪,則雖止微邪猶然不息,但使元氣之虛者一振,散者一收,則無不頓然愈矣,宜三陰煎、五福飲,或小營煎、休瘧飲主之。
若有微寒者,宜大營煎或理中湯。
若微有火者,宜一陰煎。
若多汗不收者,宜五陰煎之類主之。
瘧疾久不能愈者,必其脾腎俱虛,元氣不複而然。
但察其脈證尚有微邪不解者,當專以補中益氣湯為主。
若邪氣已盡而瘧有不止者,則當專補元氣,以八珍湯、十全大補湯、或大補元煎之類主之。
若腎陰不足而精不化氣者,宜理陰煎最效。
若陰邪凝滞而久不愈者,宜于前藥加姜、桂、附子。
瘧作而嘔吐惡食者,雖曰少陽之邪為嘔吐,然實由木邪乘胃所緻,但解去外邪,嘔當自止,宜柴陳煎或正柴胡飲加半夏主之。
若脾胃氣虛而寒邪乘之,則最多嘔惡之證,宜溫胃飲、理中湯、養中煎之類主之。
若虛寒連及命門,火不生土而作嘔者,宜理陰煎、右歸飲之類主之。
若兼食滞而作嘔者,必多脹滿,宜加陳皮、砂仁、山楂、厚樸之類為佐;若兼火邪者,必多熱渴躁煩秘結,宜以黃連、黃芩之類為佐;若火在陽明甚者,加石膏;若兼寒者,必胃口怕寒,或吞酸嗳腐,或惡心,得熱稍可,宜以姜桂、附子、吳茱萸之類為佐。
瘧疾因勞,辄複連綿不已者,此亦脾腎虛證。
蓋腎主骨,肝主筋,脾主四肢,氣弱不勝勞苦,所以即發,但補肝腎使其氣強即愈。
如十全大補湯、八珍湯、補中益氣湯,皆可酌用。
瘧疾發散已多,每緻陰虛水虧,而煩熱多渴者,宜以西瓜汁或雪梨漿或冷參湯,俱可滋陰截瘧。
無熱者不可強用。
瘧痢并作,而髒平邪淺者,宜胃苓湯加柴胡一二錢。
若寒濕傷脾而瘧痢并作者,宜溫胃飲加柴胡,或胃關煎加柴胡亦妙。
若濕熱傷脾,下及肝腎而暴注熱渴,或下純鮮血者,宜柴芩煎。
瘧邪未清而過食傷脾,以緻痞滿連綿不已者,宜大小和中飲加柴胡。
若因食而成瘧痞者,宜芍藥枳朮丸、及大小和中飲之類調之。
古雲:治瘧之法,凡将發之時,與正發之際,慎毋勉強施治,即治亦無效,必待陰陽并極,勢平氣退之後,然後察而治之,或于未發二三時之先,迎而奪之可也。
經曰:夫瘧之未發也,陰未并陽,陽未并陰,因而調之,真氣得安,邪氣乃亡。
故工不能治其已發,為其氣逆也。
按此古法,殊似不然。
予近治瘧,每迎其銳而擊之,最捷最效,是可見古法之有不必泥者。
論汗
凡古人治瘧之法,若其久而汗多,腠理開洩,陽不能固者,必補斂之;無汗則腠理緻密,邪不能解,必發散之。
故曰:有汗者要無汗,扶正為主;無汗者要有汗,散邪為主。
此大法也。
蓋瘧本外邪,非汗不能解。
若不知善解其邪而妄用刧劑,多緻胃氣受傷,邪不能解,必反難愈。
此宜以補劑為主,加減取汗,汗後再加補養可也。
若邪在陰分則下體最難得汗,補藥力到,自然汗出至足,方是佳兆。
凡病此而邪有未解者,大忌飽食,亦以汗之難易為優劣也。
凡寒邪之自外而入者,得汗即解,如傷寒之類皆是也。
而惟時瘟時瘧之病,則病有淺深不同。
即如病瘟者,雖有大汗,而熱仍不退;病瘧者屢發屢汗,而瘧猶不止。
此其所感最深,故不能以一二汗而即愈。
或通身如洗而猶不能透,若此者,但當察其強弱,仍漸次再汗之,方得邪解,故不可謂汗後必無邪也。
此但當以脈之緊與不緊,及頭身之痛與不痛,寒熱之甚與不甚為辨耳。
然又有雖已得汗,邪氣将解,而不守禁忌,或因于勞,或因于欲,或受生冷微邪,或胃氣未清因而過食,随觸随發,此其舊邪未盡,而新邪又至,纏綿深固,因緻留連者,亦必宜仍從汗解。
但其病固宜散,則猶當以酌虛實為首務。
論标本
凡治瘧當知标本。
予嘗曰:有标則治标,無标則治本,此最為治瘧之肯綮。
何以言之?蓋标以邪氣言,本以正氣言也。
夫邪正相争,所以病瘧。
凡瘧之初起,本由邪盛,此當治邪固無疑也。
若或表散已過,或久而不愈,則于邪正之間有不可不辨矣。
蓋有邪者證必猖熾,脈必弦緊,或頭疼雖減而未除,或汗雖出而未透。
凡屬形證有餘者,即其病雖已久,亦必有表邪之未清也。
但覺有微邪,此猶宜兼标為治。
若汗出已多,邪解已透,别無實證實脈可據,而猶然不愈者,必由正氣全虛,或以質弱,或以年衰,故餘氣有未能卻而真陰有未能靜耳。
此當專治其本,但使元氣既複,則無有不愈。
設或不明标本,無論有邪無邪,而但知攻瘧則害者多矣。
予為此說,雖因瘧而發,然諸病皆同此理,明者當心志之。
厭瘧
凡厭瘧之法,今世俗相傳多用之,但其有效有不效,人每疑之。
而其所以然者,自有的确之妙,則從來人所未知也。
蓋瘧以邪正相争,其感之淺者,乃少陽膽經病也。
惟其邪本不甚,則邪正互為勝負,當此時也,亦猶楚漢相持之勢,但得一助之者,為楚則楚勝,為漢則漢勝。
故不論何物,皆可用以為厭,但使由之,勿使知之,其人恃有所助,則膽氣略壯而邪即敗矣,此即《内經》移精變氣之意也。
然必勢均力敵者,乃可以一助而勝之,正勝則愈也。
若果彼強我弱,勢不易制者,則厭必無益。
故惟邪輕日作者可厭,而邪深間日者則不能厭,此自理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