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實,宜開上焦之痰;無火無痰,多寒涼而脈濇弱,宜補其元氣。
凡證有若此而兼之昏亂不醒者,此真連髒之甚者也,多不可治。
詳生氣通天論雲:煎厥者即熱厥之類,其因煩勞而病積于夏,亦今雲暑風之屬也。
若見抽搐痰涎卒倒者,當即以前暑風之法治之。
薄厥者,急迫相薄之謂,因于大怒,即氣厥血厥之屬,治法如後。
詳通評虛實論雲:膏粱之疾,即酒色之傷脾腎之病也;暴憂之病,即悲憂傷肺之屬也;内氣暴薄,即郁怒傷肝之屬也。
凡此皆内傷之病。
其有不從内而外中于風者,則必留着經絡,故為消瘦痛痹之病。
是可見内傷外感之辨,其不可混言有如此。
詳逆順肥瘦篇沖脈之義,則上自頭,下自足,後自背,前自腹,凡五髒六腑十二經脈,無所不禀,故稱為五髒六腑十二經脈之海,夫海為百川之宗,凡諸經發源之處,即皆有會合之義,其于通身血氣盛衰,皆歸乎此可知也。
然沖脈起于胞中,即其經絡之所,亦即其聚畜之所,故稱為血海,亦稱為命門,此即所謂根本之宅也。
若素縱情欲,以緻精氣之源傷敗于此,則厥脫暴仆等病,亦因于此。
不然,則何以忽然仆倒而神形俱敗,表裡俱殘,全無知覺,一至于此,是豈一經一髒之病之所緻欤?于此察之,則實由沖脈崩敗,必無疑矣。
故凡治此者,欲舍根蒂而求其濟,吾知其必無是理也!
詳缪刺論屍厥一證,乃外邪卒中之惡候。
凡四時不正之氣,及山魔土煞,五屍魇魅之屬皆是也。
犯之者忽然手足厥冷,肌膚寒栗,面目青黑,精神不守,或口噤妄言,痰涎壅塞,或頭旋運倒,不省人事,即名屍厥、卒厥,宜用針法,具見本經。
若用艾灸,則無如秦承祖灸鬼法,及華佗灸陽脫法為妙。
凡用藥之法,當知邪之所湊,必因氣虛,故在本經即以左角之血餘,用補五絡之脫竭,其義可知。
若此危急之際,非用參附回陽等藥,何以挽回?若果邪氣壅盛,胷膈不清,則不得不先為開通,然後調理,宜不換金正氣散、流氣飲、蔥姜湯、蘇合丸之類酌而主之。
詳方盛衰論言,氣逆者即為厥也。
凡陰陽之氣,陽從左而升,陰從右而降,故陽病者左為甚,陰病者右為甚。
以升者不升,降者不降,而逆其升降之氣也。
又人之生氣,必自下而升,故老人之氣已衰于下,而從上者為順;少壯之氣,先盛于下,而從下者為順。
若以老人而神衰于上,其所終之氣可知;少壯而形衰于下,其所始之氣可知,皆逆候也。
及其為病而一上不下,此其根本已虧,故寒厥到膝。
少年以陽氣方盛而陽衰若此,故秋冬當死;老人以陽氣本衰,而畏寒其常,故秋冬無慮。
凡此厥逆之病,謂其陽若非陽,謂其陰若非陰,五髒隔絕,無征可驗,若不能終其日者,蓋甚言其雕敝難為也。
再若人之妄夢,而有至迷亂昏絕者,此以心腎不交而精神散越,故為厥逆,有如此,亦總屬少陰根本之病。
詳厥論之寒厥熱厥,雖皆以手足為言,而實以陰陽之敗亂為言也。
故寒厥言奪于所用,熱厥言因于數醉。
正以陰陽之氣,無不起于手足,故凡厥之将作,則寒熱麻痹,必先由手足而起。
及其甚也,則變出百端,或五髒六腑,各有其證如此。
然則手足之厥,特其形見之征兆耳,而見微知着,自當因标而慮本也。
詳仲景論厥逆,頗與《内經》有異。
蓋以手足言之,在《内經》則有寒厥熱厥之分,在仲景則單以逆冷者為厥。
再以邪正言之,在《内經》則論在元氣,故其變出百端,而在氣在血,俱有危證;在仲景則論在邪氣,故單據手足,而所畏者,則在陰進而陽退也。
觀成無己曰:厥為陰之盛也,義可知矣。
論證
厥逆之證,危證也。
蓋厥者盡也,逆者亂也,即氣血敗亂之謂也。
故《内經》特重而詳言之。
即雲卒厥暴厥者,皆厥逆之總名也。
如雲寒厥熱厥者,分厥逆之陰陽也。
如雲連經連髒者,論厥逆之死生也。
再若諸經髒腑之辨,亦既詳矣。
叉近世猶有氣厥、血厥,痰厥,酒厥,蛔厥等證,亦無非本之經義。
觀《内經》諸綸,已極颢明,奈何後人猶不能察,凡遇此證,則悉認之為中風,竟不知厥逆為何證,而通作風治,害孰甚焉!餘深悲之,故于前非風門悉力辨正。
至于治此之法,即當以前非風證治,互相參用,正所以治厥逆也。
其有未盡等證,仍列于後條。
論治
凡寒厥者,必四肢清涼,脈沉微不數,或雖數而無力,或畏寒喜熱,引衣自覆,或下利清谷,形證多惺惺。
雖此類皆屬寒證,然似熱非熱之證猶多。
故凡以手足見厥而脈證俱經無實熱者,悉寒厥之無疑也。
熱厥者必先多熱證,脈沉滑而數,畏熱喜冷,揚手掉足,或煩躁不甯,大便秘赤,形證多昏冒。
凡治此二者,即當以非風門治寒治熱之法主之。
至若傷寒厥證,其陰其陽,亦當以此法為辨。
但傷寒之厥,辨在邪氣,故寒厥宜溫,熱厥宜攻也。
《内經》之厥重在元氣,故熱厥當補陰,寒厥當補陽也。
二者之治,不可不察!
氣厥之證有二,以氣虛氣實皆能厥也。
氣虛卒倒者,必其形氣索然,色清白,身微冷,脈微弱,此氣脫證也,宜參、芪、歸、朮、地黃、枸杞、大補元煎之屬,甚者以回陽飲、獨參湯之類主之。
氣實而厥者,其形氣憤然勃然,脈沉弦而滑,胷膈喘滿,此氣逆證也。
大怒則形氣絕而血菀于上,即此類也,治宜以排氣飲,或四磨飲,或八味順氣散、蘇合香丸之類先順其氣,然後随其虛實而調理之。
若因怒傷氣逆,氣旋去而真氣受損者,氣本不實也,若素多憂郁恐畏而氣怯氣陷者,其虛尤可知,若以此類而用行氣開滞等劑則誤矣。
血厥之證有二,以血脫血逆皆能厥也。
血脫者,如大崩大吐,或産血盡脫,則氣亦随之而脫,故緻卒仆暴死。
宜先掐人中,或燒酢炭以收其氣,急用人參一二兩煎湯灌之,但使氣不盡脫,必漸蘇矣;然後因其寒熱,徐為調理,此所謂血脫益氣也。
若不知此而但用血分等藥,則幾微之氣,忽而散失,陰無所主,無生機矣。
其或有用寒涼以止血者,必緻敗絕陽氣,适足以速其死耳。
血逆者,即經所雲血之與氣并走于上之謂,又曰大怒則形氣絕而血菀于上之類也。
夫血因氣逆,必須先理其氣,氣行則血無不行也。
宜通瘀煎或化肝煎之類主之,俟血行氣舒,然後随證調理。
凡一時痰涎壅塞,氣閉昏愦,藥食俱不能通,必先宜或吐或開以治其标,此不得不先救其急也。
但覺痰氣稍開,便當治其病本。
如因火生痰者,宜清之降之;因風寒生痰者,宜散之溫之;因濕生痰者,宜燥之利之;因脾虛生痰者,自宜補脾;因腎虛生痰者,自宜補腎。
此痰之不必治也,但治其所以生痰而痰自清矣。
然猶有不可治痰者,恐愈攻愈虛而痰必愈甚也。
諸治痰法,見前非風門治痰條中。
酒厥之證,即經所雲熱厥之屬也。
又經雲酒風者,亦此類也。
凡縱飲無節之人,多有此病。
方其血氣正盛,力能勝之,不知酒害之何有,及其将衰,則酒之侮人,斯可畏耳。
酒病極多,莫知所出,其為酒厥,則全似中風,輕者猶自知人,重者卒而運倒,忽然昏愦,或躁煩,或不語,或痰涎如湧,或氣喘發熱,或欬嗽,或吐血。
但察其大便幹燥,脈實喜冷者,此濕熱上壅之證,宜以抽薪飲之類,疾降其火。
火之甚者,仍以梨漿飲、菉豆飲之屬更疊進之,以解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