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芪、天麥門冬、石斛、百合、山藥、犀角、通草、桔梗、枯芩、山栀、杏仁、秦艽之屬。
挾濕熱,健步丸加黃蘗、蒼朮、黃芩,或清燥湯。
濕痰,二陳、二妙、竹瀝、姜汁。
血虛,四物湯、二妙散、補陰丸。
氣虛,四君子湯合二妙散。
氣血俱虛,十全大補湯。
食積,木香槟榔丸。
死血,桃仁、紅花、蓬朮、穿山甲、四物湯。
實而有積,三化湯、承氣湯,下數十遍而愈。
腎肝下虛,補益腎肝丸、神龜滋陰丸、補益丸、虎潛丸。
證治準繩【明?王肯堂】
總論
痿者,手足痿軟而無力,百節緩縱而不收也。
聖人以痿病在諸證為切要,故特着篇目,分五髒之熱名病,其所屬皮脈筋肉骨之痿,緻足不任于地,及叙五髒得熱之邪,則以一髒因一邪所傷。
觀其微旨,是用五志五勞六淫,從髒氣所要者,各舉其一以為例耳。
若會通八十一篇而言,便見五勞五志六淫,盡得成五髒之熱以為痿也。
何則?言肺氣熱則皮痿,因有所失亡,所求不得者;與他篇之謂始富後貧,雖不傷邪,皮焦筋屈,痿躄為攣者,同是一于七情之不揚,若病機之謂諸痿喘嘔,諸氣憤郁,皆屬于上者言之,即此可推何熱而不為痿,何脈而不為熱也?如言心氣熱為脈痿,因得之悲哀太甚,陽氣内動而血崩,大經空虛,乃為脈痿。
此以心為神明之官,主脈為要者言也。
及乎推之五髒各有神,各有志。
若怒則氣上逆,甚則嘔血之類,亦五志所動。
以熱傷血,血逆行于經脈,亦必空虛,有若形樂志苦。
病生于脈産則是五志皆得以痿其脈,不獨悲哀一因也。
且五志之在各髒,自傷其所屬。
若怒甚筋縱,其若不容,與形樂志樂,病生于肉,形苦志樂,病生于筋。
又若憂恐喜怒,因太虛則五髒相乘,故病有五五二十五變,皆至于大骨枯槁,大肉陷下之病,其神志在五髒之為熱病者,不可勝計。
如言肝髒氣熱,因思想無窮,所願不得,猶肺之所求不得也。
其入房太甚,宗筋弛縱,亦猶腎之遠行勞倦也。
即此可見五勞各得傷其五髒所合之皮肉筋骨矣。
如言脾髒氣熱,因得之有漸于濕,以水為事者。
若歲運太陰濕土,司天在泉之濕,皆緻肌肉痿,足痿不收,此是從五髒中舉外感者為例耳。
諸髒皆然。
少陰之複為骨痿;少陽之複為脈痿;陽明司天之政,四之氣亦為骨痿;厥陰司天,風氣下臨,脾氣上從而為肌肉痿。
有因于濕,首如裹,濕熱不攘,大筋軟短,小筋弛長,軟短為拘,弛長為痿。
《靈樞》有八風之變,或傷筋,或傷肉,或傷骨,與邪客筋骨間者,熱多則筋弛骨消肉爍。
夫其外淫而生五髒痿病者如此。
然有不言邪,止從經髒之虛而論者。
謂脾病者,身重肌肉痿,足痿不收,行善瘈;謂腎虛者為跛為痱;謂三陽有餘三陰不足為偏枯;謂足少陽之别虛則痿蹶,坐不能起;足陽明之别,虛則足不收,胫枯;又有飲食所傷,味過于鹹則大骨氣勞,味過于辛則筋脈沮弛,與夫膏粱之人,病偏枯痿厥。
已上所陳,止就本條足痿不用者言耳。
至若五髒盡熱,神昏仆倒,手足俱不用,世俗所謂癱瘓者,豈非亦是痿之大者也。
又若下條肺痿之為髒病者,而經又有心氣痿者死,則是五髒盡有其痿,蓋可知矣。
《原病式》論小便遺失,謂肺熱客于腎部,幹于足厥陰之經,而氣血不得宣通則痿痹,故神無所用而不遂其機,因緻溲便遺失。
由是論之,凡神機氣血,或劣弱,或閉塞,即髒腑經絡四屬,若内若外,随處而不用。
故《内經》重其事,疊出諸篇,後之覽者,竟失其旨。
集方論者,或并見虛勞證,或并見風門,賴丹溪始發揮千餘年之誤,表而出之,而複語焉不詳,可惜也。
曰:痿論陽明沖脈,合宗筋會于氣街,因陽明虛,故宗筋縱,帶脈不引而足痿,所以獨取陽明。
今子曆陳受病之邪及諸痿證,又将若何治之?曰:聖人凡語其一,推之而可十可百,豈惟足痿而已乎?所謂各補其榮而通其俞,謂其虛實,和其逆順者,則治邪之法,盡在其中矣。
所雲饬脈骨肉,各以其時受月則病已者,治四屬内外諸痿之法,亦在其中矣。
然而諸痿之病,未有不因陽明虛而得者。
何以言之?按《靈樞》有謂真氣所受于天,與谷氣并而充身也。
又謂谷始入于胃之兩焦,以溉五髒,别出兩行榮衛之道,其大氣之搏而不行者,積于胷中,命曰氣海。
《素問》則謂足太陰者三陰也,其脈貫胃屬脾絡嗌,故太陰為之行氣于三陰。
陽明者,表也,五髒六腑之海也,亦為之行氣于三陽,髒腑各因其經而受氣于陽明,故為胃行其津液。
四肢不得禀水谷氣,日以益衰,陰道不利,筋骨肌肉,無氣以生,故不用焉。
而沖脈者出于腎下,與任脈起于胞中,治血海,亦雲為五髒六腑之海也,五髒六腑皆禀焉。
其上行者滲三陽灌諸精,其下行者,滲三陰灌諸絡,而溫肌肉,與陽明宗筋會于氣沖,因言陽明虛則宗筋縱,帶脈不引,故足痿不用也。
即此而觀,真氣者天之道也,谷氣者地之道也。
地非天不生,天非地不成,是故真氣與谷氣并而後生成,形氣之道立矣。
故陽明虛,于五髒無所禀,則不能行血氣,營陰陽,濡筋骨,利關節,氣海無所受,則衛氣不能溫分肉,充皮膚,肥腠理,司開阖。
血海無所受,則上下内外之絡脈空虛,于是精神氣血之奉生身周于性命者劣弱矣。
故百體中随其不得受水谷氣處,則不用而為痿,治痿不獨取陽明而何哉!
景嶽全書【明?張介賓】
論證
痿證之義,《内經》言之詳矣。
觀所列五髒之證,皆言為熱,而五髒之證,又總由肺熱葉焦,以緻金燥水虧,乃成痿證。
如丹溪之論治,誠得之矣。
然細察經文,又曰:悲哀太甚則胞絡絕,傳為脈痿,思想無窮,所願不得,發為筋痿,有漸于濕,以水為事,發為肉痿之類,則又非盡為火證。
此其有餘不盡之意,猶有可知。
故因此而生火者有之,因此而敗傷元氣者亦有之。
元氣敗傷,則精虛不能灌溉,血虛不能營養者,亦不少矣。
若概從火論,則恐真陽虧敗,及土衰水涸者,有不能堪。
故當酌寒熱之淺深,審虛實之緩急,以施治療,庶得治痿之全矣。
經曰:濕熱不攘,則大筋軟短,小筋弛長,軟短為拘,弛長為痿。
此《内經》言筋病之溉,乃舉隅之談,以啟人之自反耳。
非謂大筋必無弛長,小筋必無軟短也。
即如痿弱,必由于弛長,豈大筋果無涉乎?此經言之意,從可知矣。
故于痿證之外,凡遇瘈瘲等病,當知拘攣者必由軟短,癱弱者必由弛長,斯得《内經》之意,而于寒熱燥濕之辨,亦可得其據矣。
論治
凡痿由濕熱,脈洪滑而證多煩熱者,必當先去其火,宜二妙散,随證加減用之。
若陰虛兼熱者,宜《正傳》加味四物湯、虎胫骨丸,或丹溪補陰丸、滋陰八味丸之類主之。
若絕無火證,而止因水虧于腎,血虧于肝者,則不宜兼用涼藥以伐生氣,惟鹿角膠丸為最善,或加味四斤丸、八味地黃丸、金剛丸之類,俱可擇用。
若陰虛無濕或多汗者,俱不宜輕用蒼朮。
蓋痿證最忌散表,亦恐傷陰也。
東垣取黃蘗為君,黃芪等補藥輔佐,以治諸痿,無一定之方。
有兼痰積者,有濕多熱多者,有濕熱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