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用耗氣散氣、瀉肺瀉膀胱諸藥者,殺人之事也。
蓋治病用藥,貴得其宜,病有氣結而不散者,當散其結。
甚有攻下蕩滌而其氣之結尚未遽散者,漸積使然也。
今脹病乃氣散而不收,更散其氣,豈欲直裂其腹乎?收之不能遽收,亦漸積使然,緩緩圖成可也。
若求快意一朝,如草頭諸方,明明立見殺人。
若輩全不悔悟,展轉以售奸,吾不知其何等肺腸,千劫不能出地獄矣。
景嶽全書【明?張介賓】
腫脹總論
腫脹之病,原有内外之分。
蓋中滿者謂之脹,而肌膚之脹者亦謂之脹;若以腫言,則單言肌表。
此其所以當辨也。
但脹于内者,本由髒病,而腫于外者,亦無不由乎髒病。
但髒氣之病各有不同,雖方書所載,有濕熱寒暑血氣水食之辨,然餘察之經旨,驗之病情,則惟在水氣二字,足以盡之。
故凡治此證者,不在氣分,則在水分,能辨此二者,而知其虛實,無餘蘊矣。
病在氣分,則當以治氣為主;病在水分,則當以治水為主。
然水氣本為同類,故治水者當兼理氣,蓋氣化水自化也;治氣者亦當兼水,以水行氣亦行也。
此中元妙,難以盡言。
茲雖條列如左,然運用之法,貴在因機變通也。
病在氣分者,因氣之滞。
如氣血之逆,食飲之逆,寒熱風濕之逆,氣虛不能運化之逆,但治節有不行者,悉由氣分,皆能作脹。
凡氣分之病,其色蒼,其内逆,其脹或連胷脅,其痛或及髒腑。
或倏而浮腫者,陽性急速也;或自上及下者,陽本乎上也;或通身盡腫者,氣無不至也;有随按而起者,如按氣囊也。
然此雖皆氣分而氣病有不同。
故有氣熱而脹者,曰諸腹脹大皆屬于熱也;有氣寒而脹者,曰胃中寒則(月真)脹,曰髒寒生滿病也;有氣濕而脹者,曰諸濕腫滿皆屬于脾也;有氣虛而脹者,元氣虛也,曰足太陰虛則鼓脹也;有氣實而脹者,邪氣實也,曰腎氣實則脹,曰脾氣實則腹脹,曰胃氣實則脹也。
凡此雖皆脹病,而治之則全在察其虛實。
大都陽證多熱,熱證多實;陰證多寒,寒證多虛。
先滞于内而後及于外者多實;先腫于表而漸及于内,或外雖脹而内不脹者多虛。
小便紅赤,大便秘結者多實;小便清白,大便稀溏者多虛。
脈滑有力者多實;弦浮微細者多虛。
形色黃紅,氣息粗長者多實;形容憔悴,聲音短促者多虛。
年青少壯,氣道壅滞者多實;中衰積勞,神疲氣怯者多虛。
虛實之治,反如冰炭,若誤用之,必緻害矣。
病在水分者,以陰勝于陽而肌膚皆腫,此與氣證本有不同。
凡水之為病,其色明潤,其皮先薄,其腫不速,每自下而上,按肉如泥,腫有分界,蓋陰本于下而浸漬有漸,皆水病之證也。
觀水脹篇言寒氣之脹按其腹窅而不起,水腫之病以手按其腹随手而起,如囊裹水之狀,此其候也。
然以愚見及察之證驗,則若與此論相反。
蓋凡是水證必按之窅而不起,此其水在肉中,如糟如泥,按而散之,猝不能聚,未必如水囊之比。
凡随按随起者,亦惟虛無之氣,其速乃然,故辨當若此也。
凡欲辨水氣之異者,在欲辨其陰陽耳。
若病在氣分,則陽證陰證皆有之。
若病在水分,則多為陰證。
何也?蓋水之與氣雖為同類,但陽旺則氣化而水即為精,陽衰則氣不化而精即為水。
故凡病水者,本即身中之血氣,但其為邪為正,總在化與不化耳。
水不能化,因氣之虛,豈非陰中無陽乎?此水腫之病,所以多屬陽虛也。
然水主于腎,氣主于肺,水漬于下而氣竭于上,所以下為腫滿,上為喘急,标本俱病,危斯急矣。
此當速救本原,庶保萬一。
倘以虛喘作實邪,而猶然洩肺,無不敗矣。
少年縱酒無節,多成水鼓,蓋酒為水谷之液,血亦水谷之液,酒入中焦,必求同類,故直走血分。
經曰:飲酒者,衛氣先行皮膚,先充絡脈。
此之謂也。
然血者神氣也,屬陰而性和;酒者淫氣也,屬陽而性悍。
凡酒入血分,血欲靜而酒動之,血欲藏而酒逐之,故飲酒者身面皆赤,此入血之征,亦散血之征也。
擾亂一番,而血氣能無耗損者,未之有也。
但年當少壯,則随耗随生,固無所覺。
及乎血氣漸衰,則所生不(亻嘗)所耗,而且積傷并至,病斯見矣。
故或緻血不養筋則為中風,或緻傷脾則為痰飲瀉痢,或濕熱上浮則為喘汗鼻淵,或流于筋骨則為瘈瘲疼痛,或緻動血傷精則為勞損吐衄,或緻傷肌腐肉則為爛瘡痔漏。
其有積漸日久而成水鼓者,則尤多也。
蓋酒性本濕,壯者氣行則已;酒即血也,怯者着而成病。
酒即水也,不惟酒為水,而血氣既衰,亦皆随酒而悉為水矣。
所以凡治水鼓者,必當以血氣為主而養陰利濕,是誠善矣。
奈無知少年,初不知畏,而惟酒是躭,此其浸漬已非一日,緻令血氣天真,敗極至此,又豈能以旦夕挽回者哉!故于諸鼓之中,則尤以酒鼓為最危難治之證。
嘗有一杜康之徒,不信予說,雲公為此言,其亦過矣。
茲見有某人者,以酒為生,自朝繼暮,今年已若幹,未聞其病,豈酒果傷人者耶?是不知若人者,惟千百中之一二而天禀之特出者也。
不然,何善飲者如此其多,而壽于飲者僅見其人,則其他之困于此者,從可知矣!使不有斯人之禀,而有斯人之嗜,吾知其不免矣。
危候總辨
大凡水腫先起于腹而後散四肢者,可治;先起于四肢而後歸于腹者,難治。
又掌腫無紋者死,大便滑瀉水腫不消者死,唇黑唇腫齒焦者死,臍腫突出者死,缺盆平者死,陰中及莖俱腫者死,脈絕口張足腫者死,足跗腫膝如鬥者死,肚上青筋見瀉後腹腫者死。
男從身下腫上,女從身上腫下,皆難治。
氣分脹滿論治
凡脹滿由于氣分者,宜察氣之虛實。
若脹滿在中而不在外者,其病多實,經曰中滿者瀉之于内,此之謂也。
若果因酒食厚味,氣滞脈滑,而大滿大實者,宜廓清飲主之。
兼脹兼痛諸藥不效者,宜神香散主之。
若髒腑脹實而兼痛者,宜承氣湯,或百順丸下之。
然必年壯力強,素無損傷虛弱等證,而暴見脹滿,方可峻攻,否則隻宜緩治。
如果氣實于中而表裡俱脹者,宜用蒜瓣以滾湯煮微熟留性,少蘸鹽酢,常以佐食,大能破氣消滞,亦佳法也。
若氣脹而兼小水不利者,宜用四苓散以半熟蒜搗膏丸服極妙。
食停滞而緻胃口中焦脹滿者,宜大小和中飲酌用之;兼痛者,宜排氣飲主之。
怒氣逆于中焦,或脹或痛者,宜排氣飲、解肝煎之類主之;兼喘脹者,宜四磨飲或神香散。
大人小兒素無脾虛洩瀉等證,而忽爾通身浮腫,或小水不利者,多以飲食失節,或濕熱所緻,宜廓清飲加減主之,或四苓散、胃苓湯之類皆可用;或濕勝者,宜平胃散之類主之。
脾胃虛寒,中氣不健,而三焦脹滿者,是為氣虛中滿,其為證也,必多吞酸嗳腐,惡食惡寒,或常為溏洩而别無火證火脈者,必屬髒寒,此所謂髒寒生滿病也,惟宜溫補。
寒在中焦者,宜溫胃飲、理中湯;寒在下焦者,宜理陰煎、八味地黃湯之類主之。
單腹脹者,名為鼓脹。
以外雖堅滿而中空無物,其象如鼓,故名鼓脹。
又或以氣血結聚,不可解散,其毒如蠱,亦名蠱脹。
且肢體無恙,脹惟在腹,故又名為單腹脹。
此實脾胃病也。
夫脾胃為中土之髒,為倉廪之官,其髒受水谷則有坤順之德,其化生血氣則有幹健之功,使果脾胃強健,則随食随化,何脹之有?此惟不善調攝,而凡七情勞倦,飲食房闱,一有過傷,皆能戕賊髒氣,以緻脾土受虧,轉輸失職,正氣不行,清濁相混,乃成此證。
凡治此者,若察其病由中焦,則當以脾胃為主,宜參芪、白朮、幹姜、甘草之屬主之。
若察其病由下焦,則當以命門母氣為主,宜人參、熟地,當歸、山藥、附子、肉桂之屬主之。
如果氣有痞塞,難于純補,則宜少佐辛香,如陳皮、厚樸、砂仁、香附、丁香、自芥子之屬。
如或水道不利,濕氣不行,則當助脾行濕而佐以淡滲,如豬苓、澤瀉、茯苓之屬。
若諸藥未效,仍當灸治如後法。
以上諸法,大略如此。
然病成單鼓,終非吉兆,必其傷敗有漸,然後至此。
使非盡掃塵紛,加意調理,則未有或免者矣。
治脹當辨虛實。
若察其果由飲食所停者,當專去食積;因氣而緻者,當專理其氣;因血逆不通而緻者,當專清其血。
其于熱者寒之,結者散之,清濁混者分别之,或升降其氣,或消導其邪,是皆治實之法也。
但凡病腫脹者,最多虛證。
若在中年之後,及素多勞傷,或大便溏洩,或脈息弦虛,或聲色憔悴,或因病後,或因攻擊太過,而反緻脹滿等證,則皆虛實之易見者也。
諸如此類,使非培補元氣,速救根本,則輕者必重,重者必危矣。
若虛在脾肺者,宜四君子湯、歸脾湯之類主之;若脾虛兼寒者,宜理中湯、溫胃飲、五君子煎;若脾虛兼痰者,宜六君子湯;若腎虛兼痰者,宜金水六君煎;若虛在肝腎者,宜六味地黃湯;若腎虛兼寒者,宜理陰煎或八味地黃丸,甚者加減金匮腎氣湯主之。
若以虛證而妄行消伐,則百不活一矣。
其有果以少壯停滞,或肝強氣逆,或時氣亢害為邪者,方可直攻其病。
但辨之宜詳,不可忽也。
凡外感毒風,邪留膚腠,則亦能忽然浮腫,如東垣所謂八益之邪自外入者是也。
然其來必速,其證則必有脈緊及頭痛骨痛等證,方是外感之候,先宜解散其邪,如正柴胡飲、小柴胡湯、敗毒散、參蘇飲、葛根蔥白湯之類,随宜用之。
若風因火熾而表裡俱熱,宜芍藥清肝散或龍膽瀉肝湯之類主之。
若邪傳入裡,太陽陽明并病而胃實熱甚,必日晡潮熱,大渴引飲者,白虎湯主之;若大實大滿而熱結不退者,大承氣湯或百順丸下之。
若少陽陽明并病,寒熱往來,滿而實者,宜大柴胡湯下之。
五常政大論曰:下之則脹已,此之類也。
水腫論治
凡水腫等證,乃脾肺腎三髒相幹之病。
蓋水為至陰,故其本在腎;水化于氣,故其标在肺;水惟畏土,故其制在脾。
今肺虛則氣不化精而化水,脾虛則土不制水而反克,腎虛則水無所主而妄行,水不歸經則逆而上泛,故傳入于脾而肌肉浮腫,傳入于肺則氣息喘急。
雖分而言之而三髒各有所主,然合而言之則總由陰勝之害,而病本皆歸于腎。
《内經》曰:腎為胃關,關門不利,故聚水而從其類也。
然關門何以不利也?經曰:膀胱者卅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
夫所謂氣化者,即腎中之氣也,即陰中之火也。
陰中無陽則氣不能化,所以水道不通,溢而為腫。
故凡治腫者必先治水,治水者必先治氣。
若氣不能化則水必不利,惟下焦之真氣得行,始能傳化;惟下焦之真水得位,始能分消。
求古治法,惟薛立齋先生加減金匮腎氣湯,誠對證之方也,餘屢用之無不見效。
此雖壯水之劑,而實即脾肺腎三髒之正治也。
何也?蓋腎為先天